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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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总说明(计算规则)
一、《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共分十章,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道路工程";第三章"桥涵工程";第四章"隧道工程";第五章"给水工程";第六章"排水工程";第七章"燃气工程";第八章"钢筋工程";第九章"拆除工程";第十章"措施项目"。
二、《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也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适用范围
1.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
2.厂区内道路、排水、桥梁执行本标准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5。
3.市政大中修工程、背街小巷提质改造执行本标准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
四、本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并适当参考了其他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
本标准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
1.本标准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
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
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项目内。
4.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等的回库维修费应计入其预算价格内。
5.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6.施工用水、电是按现场有水、电考虑的,如现场无水、电时,可以调整。
八、关于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本标准的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包括了机械幅度差内容。
2.本标准未包括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列入其他直接费中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下。
九、本标准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如需要再次搬运的,应在二次搬运费项下列支。
十、本标准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内。
十一、本标准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一、本章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支撑工程。
二、本章适用于新、扩建市政各专业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三、本章的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GYD-301-1999);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
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4、《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85年);
第一节土石方工程说明
一、本节内容适用于各市政专业工程。
二、干、湿土的划分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
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按干土计算。
三、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四、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五、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六、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内。
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
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七、本章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另行计算。
八、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二、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
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
松、次坚石20cm,普、特坚石15cm;沟、坑底部不计超挖量,另按底面15cm厚度计算人工凿石检平。
三、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四、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有关规定如实计算,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五、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按图纸尺寸计算,如无明确规定,可按下表计算:
放坡系数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深度(m)
机械开挖
人工开挖
坑内作业
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1.20
1:
0.33
1:
0.75
1:
0.50
三类土
1.50
1:
0.25
1:
0.67
1:
0.33
四类土
2.00
1:
0.10
1:
0.33
1:
0.25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单位:
cm
管道结构宽(cm)
混凝土管道基础90°
混凝土管道基础>90°
金属管道
塑料管道
构筑物
无防潮层
有防潮层
50以内
40
40
30
20
30
60
100以内
50
50
40
30
250以内
60
50
40
30
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管道结构宽:
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增加10cm。
六、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项目
推土机、铲运机
人力及人力车
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15以上
系数
1.75
2
2.25
2.5
5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3.拖式铲运机3m3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七、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
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150m2以内执行基坑。
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
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八、人工装土汽车运土时,运1k内汽车台班乘以系数1.1。
九、土壤及岩石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定额分类
普氏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重(kg/m3)
极限压碎强度(kg/cm2)
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一、二类土壤
Ⅰ
砂
砂壤土
腐植土
泥炭
1500
1600
1200
600
用尖锹开挖
0.5~0.6
Ⅱ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植土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植土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植土
含有卵石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砂壤土
1600
1600
1700
1400
1100
1650
1750
1900
用揪开挖并少数用镐开挖
0.6~0.8
三
类土壤
Ⅲ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mm的碎石和卵石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和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植土或泥炭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
1800
1750
1790
1400
1900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开挖(30%)
0.81~1.0
四
类
土
壤
Ⅳ
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炭纪的硬粘土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以内)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
冰碛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总体积10%以内
泥板岩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
1950
1950
2000
2000
1950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和撬棍开
挖(30%)
1.0~1.5
松
石
Ⅴ
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占体积10%以上)的冰碛石
碛石
矽藻岩和软白垩岩
胶结力弱的砾岩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石膏
2100
1800
1900
2600
2200
小于200
小于3.5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开挖
1.5~2.0
次
坚
石
Ⅵ
凝灰岩和浮石
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岩和介质石灰岩
中等硬变的片岩
中等硬变的泥灰岩
1100
1200
2700
2300
200~400
3.5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2~4
定额
分类
普氏
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
平均容重
(kg/m3)
极限压碎强度(kg/m2)
用轻钻孔机
钻进1m耗时(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次
坚
石
Ⅶ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
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土质砂岩
坚实的泥板岩
坚实的泥灰岩
2200
2000
2800
2500
400~600
6.0
用爆破方法开挖
4~6
Ⅷ
砾质花岗岩
泥灰质石灰岩
粘土质砂岩
砂质云片石
硬石膏
2300
2300
2200
2300
2900
600~800
8.5
用爆破方法开挖
6~8
普
坚
石
Ⅸ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和正长岩
滑石化的蛇纹岩
致密的石灰岩
含有卵石、沉积岩的碴质胶结和砾石
砂岩
砂质石灰质片岩
菱镁矿
2500
2400
2500
2500
2500
2500
3000
800~1000
11.5
用爆破法开挖
8~10
普
坚
石
Ⅹ
白云岩
坚固的石灰岩
大理岩
石灰岩质胶结的致密砾石
坚固砂质片岩
2700
2700
2700
2600
2600
1000~1200
15.0
用爆破方法开挖
10~12
特
坚
石
Ⅺ
粗花岗岩
非常坚硬的白云岩
蛇纹岩
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石
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
粗粒正长岩
2800
2900
2600
2800
2700
2700
1200~1400
18.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2~14
Ⅻ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
片麻岩
非常坚固的石灰岩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
粗石岩
2700
2600
2900
2900
2600
1400~1600
22.0
用爆破方法开挖
14~16
定额分类
普氏
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
平均容重
(kg/m3)
极限压碎强度(kg/m2)
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特坚石
ⅩⅢ
中粒花岗岩
坚固的片麻岩
辉绿岩
玢岩
坚固的粗石岩
中粒正长岩
3100
2800
2700
2500
2800
2800
1600~1800
27.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6~18
ⅩⅣ
非常坚固的细粒花岗岩
花岗岩麻岩
闪长岩
高硬度的石灰岩
坚固的玢岩
3300
2900
2900
3100
2700
1800~2000
32.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8~20
ⅩⅤ
安山岩,玄武岩,坚固的角页岩
高硬度的辉绿岩和闪长岩
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岩
3100
2900
2800
2000~2500
46.0
用爆破方法开挖
20~25
ⅩⅥ
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
特别坚固的辉长辉绿岩,石英石和玢岩
3300
3000
>2500
>60
用爆破方法开挖
>25
5、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6、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
7、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定额及有关资料。
四、未尽事宜见各节说明。
第二节打、拔工具桩说明
一、本节适用于市政各专业的打、拔工具桩。
二、本节所指的水上作业,是以距岸线1.5m以外或者水深在2m以上的打拔桩。
距岸线1.5m以内时,水深在1m以内者,按陆上作业考虑。
如水深在1m以上2m以内者,其工程量则按水、陆各50%计算。
三、水上打拔工具桩按二艘驳船捆扎成船台作业,驳船捆扎和拆除费用按第三章《桥涵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四、打拔工具桩均以直桩为准,如遇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按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
五、导桩及导桩夹木的制作、安装、拆除已包括在相应项目中。
六、圆木桩按疏打计算;钢板桩按密打计算;如钢板桩需要疏打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5。
七、打拔桩架90度调面及超运距移动已综合考虑。
八、钢板桩和木桩的防腐费用等,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用中。
九、水上打拔工具桩如未采用驳船的,应扣除驳船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圆木桩;按设计桩长L(检尺长)和圆木桩小头径D(检尺径)查原木材积计算表计算圆木桩体积。
二、钢板桩:
以t为单位计算。
三、凡打断、打弯的桩,均需拔除重打,但不重复计算工程量。
四、竖、拆打拔桩架次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如无规定时按打桩的进行方向:
双排桩每100延长米、单排桩每200延长米计算一次,不足一次者均各计算一次。
五、打拔桩土质类别的划分,见打拔桩土质类别划分表。
第三节支撑工程
节说明
一、本节适用于沟槽、基坑、工作坑及检查井的支撑。
二、挡土板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三、除槽钢挡土板外,均按横板竖撑计算,如采用竖板横撑时,其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20。
四、挡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挡土板考虑,支撑面积为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支撑宽度为4.1m以内。
如槽坑宽度超过4.1m时,其两侧均按一侧支挡土板考虑。
按槽坑一侧支撑挡土板面积计算时,工日数乘以系数1.33,除挡土板外,其他材料乘以系数2.0。
五、放坡开挖不得再计算挡土板,如遇上层放坡、下层支撑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六、钢桩挡土板中的槽钢桩按设计以t为单位,按第二节打、拔工具桩相应项目执行。
七、如采用井字支撑时,按疏撑乘以系数0.61。
工程量计算规则
支撑工程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支撑面积m2计算。
第二章道路工程
一、本章包括路床(槽)整形、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侧缘石、档墙、护坡及其他。
二、本章适用于城镇基础设施中的新建和扩建工程。
三、本章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GYD-301-1999);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及《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劳动定额》;
3.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4.现行的市政工程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工程的设计图纸;
5.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现行的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或消耗量标准及基础资料;
6.已被广泛采用的市政工程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和已被检验确定成熟的资料。
四、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按排水工程一章相应项目执行。
五、未尽事宜见各节说明。
第一节路床(槽)整形
、本节包括挖路槽土方、路床(槽)整形、路基盲沟、弹软土处理、铺筑垫层料。
二、路床(槽)整形项目的内容,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三、混凝土滤管盲沟中不含滤管外滤层材料。
四、粉喷桩直径取定50cm。
工程量计算规则
路床(槽)碾压宽度按设计车行道宽度每侧加15cm计算。
第二节道路基层
一、本节包括各种级配的多合土基层及碎(砾)石、块石底层。
二、多合土基层养生,养生期按7d考虑,其用水量已综合在顶层多合土养生项目内。
三、各种材料的底基层材料消耗中已包括水的使用量。
四、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本标准不符时,配比材料消耗量可以调整,但人工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不得调整。
五、多合土基层中的石灰均为生石灰的消耗量,土为松方用量。
六、本节中“每增减”子目中压路机台班,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
压实厚度在20cm以上压路机台班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路基宽度按设计车行道宽度每侧加15cm加宽值。
二、石灰土、多合土养生面积按基层顶层面积计算。
三、道路基层计算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的面积。
四、道路工程的侧缘(平)石、树池等项目以延米计算,包括各转弯处的弧形长度。
第三节道路面层
一、本节包括简易路面、沥青表面处治、沥青混凝土路面及水泥混凝土路面。
二、水泥混凝土路面,综合考虑了前台的运输工具及有筋无筋等不同情况。
施工中无论有筋无筋及出料机具如何均不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路面工程量以设计长度乘以设计宽计算(包括转弯面积),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
但带平石的面层应扣除平石面积。
二、伸缩缝为缝的断面积,即设计缝长×设计路面厚(或锯缝深度),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第四节人行道侧缘石
一、本节包括人行道板、侧平石、花砖安砌。
二、本节所采用的人行道板、侧平石、花砖等砌料及垫层,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行道板、异型彩色花砖安砌面积按实铺面积计算,侧平石及树池石按延长米计算。
二、标线以实际宽度乘长度以平方米计算。
第五节防护工程
、本节适用于市政道路工程的护坡和挡土墙工程。
二、块石(利用旧料)如需冲洗时,每立方米块石增加人工0.24工日,用水0.5m3。
三、土边沟成型综合考虑了边沟挖土的土类和边沟两侧培整面积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所需的人工。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护底、护坡以不同厚度按m3计算。
二、挡土墙按设计断面以m3计算。
三、浆砌台阶以设计断面的实砌体积计算。
四、砂石滤沟按设计尺寸以m3计算。
五、勾缝按实际勾缝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三章桥涵工程
一、本章包括打桩、桩钻孔灌注桩工程、砌筑工程、金刚筋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工程、立交箱涵工程、安装工程及装饰工程。
二、本章适用范围:
1.单跨100m以内的城镇桥梁。
2.单跨5m以内的各种桥涵、拱涵工程。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三、本章编制依据:
1.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GYD-303-1999);
3.《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5.《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6.其他省、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四、有关说明:
1.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均属现场预制,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所生产的构配件。
2.本章提升高度按原地面标高至梁底标高8m为界,若超过8m时,超过部分可另行计算超高费;河道水深取定为3m,若水深≥3m时,应另行计算。
3.本章均未包括各类操作脚手架,发生时按第十章"措施项目"相应项目执行。
4.本章未包括的预制构件场内、场外运输,应另行计算。
五、未尽事宜见各节说明。
第一节打桩工程
一、本节内容包括打木制桩、打钢筋混凝土桩、打钢管桩、送桩、接桩等项目。
二、土类划分见土石方工程一章中打拔工具桩节说明规定,土质类别均按甲级土考虑。
如遇乙级土时,人工机械乘1.25。
三、本节均为打直桩,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
6以内时,人工乘以1.33,机械乘以1.43。
四、本节均考虑在已搭置的支架平台上操作,但不包括支架平台,其支架平台的搭设与拆除应按第十章有关项目计算。
五、陆上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时,不计陆上工作平台费,可计20cm碎(砾)石垫层,面积按陆上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六、船上打桩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七、打板桩均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八、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均未包括运桩。
九、送桩按送4m为界,如实际超过4时,按相应项目乘以下列调整系数:
1.送桩5m以内乘以1.2系数;
2.送桩6m以内乘以1.5系数;
3.送桩7m以内乘以2.0系数;
4.送桩7m以上,以调整后7m为基础,每超过1m递增0.75系数。
十、打桩机械的安装、拆除、打桩机械场外运输费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
1.钢筋混凝土方桩、板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
2.钢筋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度(包括桩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减去空心部分体积计算;
3.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吨计算。
二、焊接桩型钢,以吨计算,可按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