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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读书随笔

毛姆读书随笔

毛姆读书随笔:

《毛姆读书随笔》读后感

很久没有看到这么过瘾的书了!

那天从网上买了毛姆的两本小说,当时看到有这一本,看到评论中好评居多,便加买了这本《毛姆读书随笔》。

前几天终于忙里偷闲,先看了这本书,结果是一开篇便被吸引住了,不忍释手,以至于前两晚熬夜把它给看完了。

很认同毛姆的看法,读书是一种享受与娱乐,当然这种娱乐是精神上的娱乐。

我也一直觉得自己喜欢的书才会用心读,如果文字可憎,读之无味,那远不如花时间去散散步好了。

毛姆是个读书人,所读的书涉猎甚广,在这本随笔中,他主要记述了自己对文学名著及哲学书藉的体会。

我觉得他像个文化导游,带领读者去拜访欧美文学名家,像狄更斯、简·奥斯汀、巴尔扎克、托尔斯泰等一批十九世纪的大师。

毛姆以说故事的方式,将作家的生平经历、性格特点和作品成就一一展现。

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作品背后的一系列的奇闻趣事,而且难得的是毛姆并没有给文学大师们作任何粉饰,树立高大全的形象,而是向读者揭示其真面目,其作为一个普通人的真实故事,这对于读者去理解原文学原著大有帮助,而且他对作品的评析不是面面俱到,而是说出其主要的精神内核,风格特点,然后点到即止。

由于毛姆的文笔生动风趣,情感真切,叙述又逼真传神,所以真是好看!

所以读他的随笔,不仅能获知很多文学方面的知识,也是一次愉快的精神畅游,虽然他介绍的很多文学作品我并未读过,但是却生出兴趣想去一读了。

译者刘文荣的译笔特别好,晓畅通达,意韵俱全,难得!

好读书的人不读这本书,遗憾。

读书是一种享受,读这本书是一种美妙的享受,好读书、爱读书的人是幸福的。

毛姆读书随笔:

毛姆读书随笔

黎戈在博里就这本书写了一个笔记:

“我亲爱的毛姆叔叔”。

这本毛姆叔叔的书我虽然比她看得早,却一直没动笔。

头一次觉得她没说透,可能是自己此时此地的视觉不太一样的缘故。

毛姆写了六十五年的畅销书,对市场信息特别敏感,写东西也特别刻苦。

据说,成名以后,某一天经过大剧院,那里正在上演他的一出戏,听到观众在落幕时雷鸣般的掌声,他老先生对着落日长长舒了一口气:

“这下我终于可以从容地欣赏落日,而不用挖空心思想着如何优美地描写它了”。

因为有这些杂碎打底,书就读得比较另类。

譬如他在书的开篇写“读书是一种享受”时,说“你最好还是随你自己的兴趣来读,我甚至都不认为你一定要读完一本再读另一本。

我自己就喜欢同时读四五本书,历史、散文、评论、传记、诗等等分开时段来读……”他这么写固然不错,但显然,他还是从大家都喜欢的视角在写。

你看,他介绍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自己读了三遍,然后又说,我打算承认,他的书并非每部分都很有价值的,读者可以对其受当时思潮影响而表述冗长的那部分抛掉,真是蛮体贴人的。

随笔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关于读书”,第二部分“哲学与人生”,哲学与伦理学方面读书的影响,第三部分介绍“作家与作品”。

第二部分里,毛姆先生写“真、美、善”的视角非常独特,也特别耐人寻味。

人们要使生活过得有意义,“真、美、善”是可以能达至这一目的的三种价值观。

“真”虽然排在最前面,占一席之地却是出于修辞方面的缘故。

人们把一些道德品质,勇敢、荣誉感、独立精神等,划入真的范畴。

毛姆先生对此嗤之以鼻。

他认为这些品质大多只是人们为求“真”而自我表现而已,与“真”本身无多大关联。

如果“真”是一种价值,那只因为它是真的,而并非因为说出“真”来是“勇敢”。

若说“真”是一种判断呢,人们往往误以为其价值更多在其判断的独特,并不在乎它的“真”本身。

就譬如说连接两座城市的桥,要比连接两块荒地的桥来得重要一样。

若说“真”是一种终极价值呢,哲学家、历史学家往往争论不休,他们各持已见,相互攻讦。

历来的事实是,说真话未必聪明,人为了虚荣、安乐和利益,总是不顾“真”的。

大多人的理想主义,不过想借“真”的名义弄虚作假。

写了一辈子畅销书的毛姆谈论“真”的笔墨最少,取了他简单陈述事实的观点。

也由此可以窥见,他在这里所说的,也未必就是真的,他得考虑市场的视角。

“美”:

美的情况稍好一点。

在一位杰出小说家的眼里,美首先是一个句号。

因之还是不要真正达到完美。

完美无缺是乏味的。

完美无缺就好比高山的峰巅,你一旦爬到山顶,可以做的事情就只是再爬下来而已了。

这也是现实生活中处处皆在的小讽刺:

我们还是不要真正达到完美,虽然完美无缺是人人追求的目标。

毛姆在随笔中引介的所有小说大作,没有一部是完美无缺的。

说到题外,若要说完美无缺,我们的“红楼梦”堪称完美了,可是却也只有前八十回,就也算是有憾,不至于等读者爬到山顶后,仅止于爬下来而已了。

对美的评判从来没有固定标准,人的审美情感非常复杂。

美感固然愉悦,是一种智性又充满感性的激越之情,让人宁静、温柔,充满幸福感喟,然而毛姆先生的最终观点,还是落脚到实用的功效。

美感除非能提高人的品性而且能使人有更多的能力去做好事,否则,再大的欣喜也是毫无意义的。

他的观点就不是典型美学家指称的“为艺术而艺术”了。

倾向于认为个人的审美陶冶,最好有利于性格培养,从而更适宜做出正确的行为。

而艺术作品本身呢,“蜜蜂只为自己生产蜂蜡,并不知道人们会拿它去做其它事情”。

三种价值观里,善最有大众性,因而也可能才最具实用性。

其实。

盲目的善,也是很害人的。

毛姆将善与爱合在一起。

纯粹的爱与单纯的爱,亦即性爱与仁慈之爱很难精确区分。

人生的大悲剧不是因为人会死,而是因为人会停止爱。

两个情人之间也总是一个爱、一个被爱,正是因为这种不和谐,人们将永远不可能获得幸福圆满的爱情。

爱情能带来人所能得到的最大幸福,爱情却难得无忧无虑。

就好比人们常常在拥抱自己锁链的同时又怀恨在心。

可是仁慈之爱就不然了。

善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可以宣称有其自身目标的价值,德行就是它自身的回报。

善和美不同,永远不会达到尽善而使人厌倦。

善比爱伟大,从正确的行为中表现出来。

那么作为个人,正确的行为究意是怎样的呢?

毛姆用一位16世纪西班牙宗教诗人的话作结,虽说人脆弱,也勿需将其视为畏途。

美好之人生,不外乎各人顺其性情,做好分内之事。

在毛姆的笔下,他所引介的作品,个性却是要首先考虑的最重要因素。

看完他介绍的作家与作品后,无疑会让读者在读其介绍的读本时有相当大的指导与启发作用。

首先,寥寥几笔,他就把作品的个性全部勾勒出来了。

而且,作品的精彩与缺陷也全在他的笔下一一道来。

再引介到作者其人时,你会知道何以作品会如此。

当然,最有裨益的,莫过于他告诉你那本书要怎么去读,对那些写得不好的冗长无用的部分如何略过去,他知道作家何以至此的来龙去脉,读来自然是特别有趣味些。

而他视角的客观与无情也让人读来倍感独特精彩。

他写巴尔札克文笔粗俗、为人粗俗,粗俗甚至也是他天才的一部分。

巴尔札克极其单纯,不是一个有趣的人,甚至都说不上聪明,思想平庸而肤浅。

然而,他却有一种非凡的创造才能,像自然力一样的创造才能。

他极端自私,不讲道德,同时又不够坦率。

然而,他要是很有节制、很有心计又很俭朴的话,又成不了一个作家了。

他爱炫耀,喜欢奢华。

他像牛一样地苦干,拚命写作,想挣钱还清债务,然而,还没等还清旧债,他又借上了新债。

最有趣的事实是:

他只有在债务的压力下才能专心致志地写作。

可是,这一切都不妨碍毛姆依然如故的观点:

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家是巴尔札克,最伟大的小说是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

《战争与和平》是部史诗样的作品。

小说主人公彼埃尔和安德烈公爵,同时代表了托尔斯泰矛盾性格中的两个对立面。

大凡有独创性的作家,其作品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内心某种遭压制的本能、欲望、白日梦的升华,而当他们以文学的形式表现了这些东西之后,既然内心压力已经释放,往往也没有进一步行动的必要了。

在毛姆的笔下,读者也能看到托尔斯泰的缺点与局陷。

然而就是这样,才是一个小说家笔下的非常客观的作家与作品。

毛姆除了介绍到大部分伟大、激情的故事之书与其作者,他的“简。

奥斯汀与《傲慢与偏见》”也写得非常漂亮。

简。

奥斯汀没有写浪漫故事的才能,也不打算往这个方向努力。

她出色的观察力和生动的幽默感使她从不耽于幻想,她感兴趣的不是不平常的事件,而是平凡的日常生活。

可是没有迭宕的事件,却丝毫不妨碍作品本身很强的可读性——比一些更杰出更著名的小说更有可读性。

小说描写的只是人们的日常生活、内心感情和许多错综复杂的琐事,小说中没有发生什么了不起的事,可当你读完一页仍然情不自禁地翻过一页,迫切地想知道下文如何。

作品能处理至此也算是最有才能的小说家了。

毛姆先生认为,很多伟大的小说家都有趣味性、文笔和语法方面的缺陷,文笔精美并不是小说家应有的基本素养,对小说家来说,更为重要的是要有充沛的精力、丰富的想像力、大胆的创造力、敏锐的观察力,以及对人性的关注、认识和理解。

时下的日子,在读了毛姆介绍的二十多部外国文学作品后,翻完读书随笔掩卷思索,你不得不承认,他对作家与作品的客观视角对读者会有一种特别深的触动。

于个人的癖好,也许会重新找来奥斯汀的作品细细品读,把《呼啸山庄》一口气看下去,把普鲁斯特的那本大书看完。

不过最迫切想做的,可能还是要把毛姆的《刀锋》找来一读,最好是原版。

《面纱》已然写得很是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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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各国文学节选(毛姆)

受《星期六晚邮报》的委托,我写了三篇文章[注释]。

为了响应众多读者的需求,既便于读者阅览珍藏,又让那些没有看到过原文的读者能有一些收获,现在将它们重新印刷装订成册。

委托方告诉我每篇文章写四千字,因而就算我写的比四千字稍微多一些,也只能竭尽全力压缩。

说实在的,在这三篇文章中,任意拿出一篇都可以扩写成厚厚的一本书。

在前人留下的众多精神财富面前,许多读者感到无所适从,不清楚自己应该读哪些书,我的目的是列出一张推荐书目的清单给他们,清单上的任意一本书都会使读者享受到阅读的乐趣,并获得很大的收获。

怕读者们嫌弃书单太长而心生沮丧,所以迫不得已把很多重要的著作都省掉不写了。

每个作家的书我只推荐了一本,但是很少一部分作家(像简·奥斯汀、狄更斯、萨克雷、巴尔扎克和陀思妥耶夫斯基),我把他们的几本书都推荐给读者,而且任何一本都严格按照我的择书标准来推荐。

除此之外,我迫不得已删去了像夏洛蒂·勃朗特这样一些有才华的作家,因为篇幅不允许加进那些接近一流的作家。

我还删除了所有像艾萨克·沃尔顿的《生活》和詹姆斯·莫利阿的《伊斯法罕的哈吉·巴巴历险记》这样名气不太大的书籍。

这些书都能给人阅读上的享受,但是篇幅的限制促使我只列举那些大家都认可的名篇佳作。

我这样做就像带着一位朋友去雕塑馆游览,虽然这位朋友有很大的热情,但是他的时间却很仓促,如何在短暂的时间里使他领略到最辉煌的风景呢?

我避开罗马时期的肖像,跳过古风时期的雕塑,直接把他领到希腊黄金时代的经典作品面前,但是我这样做并不代表我不认可那些被跳过的艺术瑰宝的价值。

在浩如烟海的欧洲文学里,我挑选的作品都是令我十分佩服,并且被公众认可的经典佳作。

如果哪本书称不上特别出众,那么我有什么必要推荐它呢?

但是我不能用同样的标准来推荐美国文学,因为它的历史比较短,如果我只列出四位作家来,我想读者们不会满意的。

再说说美国文学。

美国文学的历史很短,著作也不多,三流作家因此能够进入主流,但是我觉得他们的作品根本不应该受到这么高的推崇。

现在的美国不该再抱着爱国主义的偏见,不要只把美国作家看成美国人,还要把他们看作世界公民;要想做出恰当的评价,就要把他们和那些卓越的艺术家们放到一起对比。

最后,我想在这篇文章的结尾处引用约翰生博士写给斯莱尔夫人的一句话:

“那些不读书的人,没有什么可以去思考的,也没有什么可以去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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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英国文学节选(毛姆)

我们常说言多必失。

我在《总结》中曾经写过,经常有一些年轻人问我该读什么书,那时我无法预知自己的回答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自此以后,有许多读者给我寄来各种信件,他们想知道我究竟给出了什么样的建议。

我竭尽全力写信回复他们,可是,一封短小的信不可能完全说明我的想法。

太多读者想知道我的择书建议,鉴于这种情况,我索性根据自身经验归纳总结写成文章,以便读者在阅读中获得享受,并且有所增益。

阅读理当成为一种享受,这是我首先要强调的。

当然,也有许多书是我们必须要读的,因为某些时候,读书只是为了考试过关,或者得到想要的资料。

我们阅读这类书的目的是接受教育,读了全书没有枯燥的感觉,就已经达到了我们的要求。

我们读这些书,不是为了从阅读中获得享受,而是迫不得已。

我要谈及的“阅读”要把这些书排斥在外。

我下面谈到的书,给不了你学位和谋生技巧,也给不了你船舶驾驶技术和故障机车的维修方法。

但是,如果你能够享受这些书,就能把你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有些好书不容错过,否则就是一种损失。

一些业余时间比较充足的成年人可以读一读这样的书。

正是这样的人构成了我所说的“你”。

书虫不包含在“你”之中,因为他们容易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去探寻无人问津的孤僻小路,从找寻那些早被束之高阁的好书中获得极大的满足感。

我在这里要说的书,是那些真正的好书,是那些无论以前还是现在都被认为是经典的好书。

这些书才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读的,遗憾的是,绝大多数人都忽略了这些书。

有一些特别优秀的书不仅受到许多权威评论家的推崇,还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普通人读这些书会感觉枯燥,但学生们却会把它奉为必读经典。

我们阅读的终极目的是享受阅读带来的快乐,然而,使一些人快乐的东西一定也会使另一些人快乐吗?

谁能够向我们保证呢?

追寻乐趣并非是不道德的行为。

乐趣本身有什么不好呢?

聪明人之所以放弃对一些乐趣的追求,不是因为讨厌乐趣,只能在感官享受层面停留下来,而是因为追求乐趣有时候也会导致一些不好的后果。

在一个时代中,最聪明的人应该是这样的:

他们发现了最大最长久的满足是汲取知识。

想要不断受益的人,可以把阅读当成一种习惯。

很少有什么运动可以带来持续的满足感,这种满足感一般在我们年富力强的时候就已经结束了。

同时代的诗人也有可能把丰厚的宝藏留给我们,所以一样值得我们铭记。

有一本诗歌选集我不想提它的名字,因为写得确实不怎么好,它可是我所知道的当代唯一一本了,真的很不走运。

莎士比亚既是英国最卓越的诗人,又是民族的骄傲,我觉得所有人都应该把他的悲剧拿来读一读。

如果有谁对莎士比亚的剧本比较了解,有着优雅的品味,有着深厚的知识,并且判断严谨慎重,我希望他能够编出一本莎士比亚的选集,节选他剧本和诗歌中一些经典章节、段落,就算把单独的句子收集起来都行,如此这般我就可以随时读一读身上带的书,以满足诗歌滋养心灵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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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美国文学节选(毛姆)

很多读者看到了刊登在《星期六晚邮报》上面的关于英国文学和欧洲文学那两篇文章,他们希望我再写一篇关于美国文学的文章。

晚报编辑觉得这个建议很好,就委托给我这项任务。

我计划着只说那些被人称为经典的书。

近代的作品被排除在外,对它们太陌生是其中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有太多书籍在近五十年里相继出版,而要我现在就谈论哪部作品是经典的、永恒的,就有些太早了。

有一个观点我过去一直强调,现在我想再说一次。

人们读书的目的应该是享受。

我觉得那些把读书当成任务的读者是缺乏智慧的。

我认为生活里众多美好的事情当中,阅读是其中之一,它是一种享受,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如果你不能从我所推荐的书籍中获得感动,或者缺乏兴趣,或者并不开心,那还有什么理由接着往下读呢?

我不敢把自己说成是美国文学史方面的专家,正因为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我还是颇为自信地写出这篇文章。

我清楚自己不能完全了解美国文学,所以在搜集材料阶段我看了几本权威的美国文学史。

我想把最权威的评价拿来作为参考,对照自己的观点去发现有什么不同,然后考虑是否有必要修改自己的观点。

但是有一点让我很惊讶,文史家们关注的焦点,在我看来差不多都与文学没有什么关联。

他们往往热衷于谈论某一位作家写作时盛行的社会情况,以及政治风气对这一作品有什么样的影响。

他们的评论当然也是正确的。

就文学本身而言,它是一门艺术。

不能把文学当作哲学、科学,也不能把文学看成社会经济、政治,文学是一门艺术,而艺术的目的在于使他人获得快乐。

让我用18世纪的一本书来开启我的话题。

文学史上的自传很少,在这很少的自传中,只有《富兰克林自传》蕴含的趣味是经久不息的。

这本书写得像他本人一样朴素。

富兰克林美妙轻松的语言得益于他从学于名师的经历。

书中生动的叙述和富兰克林所描绘的生动形象又真实可信的自画像,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美国人对富兰克林所描绘的生动形象又真实可信的自画像,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美国人对富兰克林很苛刻,说他是个人格残缺,语言平庸,理想低俗的人,这个评价令我很费解。

他实际上不过是不浪漫罢了。

他是一位机智聪明又勤奋的成功商人。

他祝愿自己的同胞,却也能够摆脱他们的蒙蔽,同胞们的失败被他狡黠幽默地利用,进而达成目的。

有些目的的确是自私的,但是大多数却是大公无私的。

对生活中美好事物的喜欢并不影响他真诚恳切地接受艰辛的时刻。

富兰克林是一位很有勇气并且很大方的好伙伴。

他说话机智尖锐,坦言自己喜欢女人和酒,能够从中得到乐趣。

他是个在很多方面都有所成就的颇有才艺的人。

他的一生是快乐的一生,是有意义的一生。

他为自己的国家,为自己所在的州,为自己所居住的城市有着很大的贡献。

正如约翰生博士是英国人的典范一样,我觉得富兰克林也是美国人的典范。

我认为他不懂得弄噱头是不受美国人喜欢的唯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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