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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

 

一、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地测部业务职责范围及岗位责任制

1、为进一步推动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保障安全生产,特设立地测部。

2、认真负责下属各矿井的地质测量工作,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井下测绘工作,正确填绘图纸,使其能够反映井下采掘现状,起到安全生产作用。

4、严格技术要求,正确标定井下掘进工作面的中、腰线,按“煤矿测量规程”规定及时延测。

5、坚持对巷道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

6、加强各矿井储量管理,矿井防治水管理,提升矿井防排水抗灾能力。

7、加强对地测资料的管理,分门别类保管,定期装订成册,装入卷柜,符合防火、防潮、保密要求。

8、对上级下发的函件或规定上报资料,及时按期办理、上报。

9、制定有关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

10、坚持定期会议制度,各时期工作有目标、任务、措施并具体予以落实。

11、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技术培训和科学研讨会,学习新的技术管理措施。

12、参加公司的各种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

 

地测管理技术人员现场汇报制度

1、为使地测部门领导及时掌握现场工作情况,有效指导工作,特制定现场管理人员汇报制度。

钻探现场管理技术人员必须于开工前和完工后及时向部门值班人员汇报,如遇特殊情况进行随时汇报,地质、水文、测量技术人员上井后要及时汇报工作面的地测情况。

2、钻探开工前,现场管理技术人员或班长需向部门汇报现场作业环境、设备运行、材料以及在安全方面有无问题等情况;完工后需向部门值班人员汇报本班工作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和下班需要平衡解决的问题;地测技术人员在上井后及时填写工作面情况及现场地测问题的处理意见。

3、对无故不坚持汇报制度的管理技术人员,要进行教育。

4、地测部门要设立汇报本,并由专人管理。

 

地测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析制度

1、凡因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而出现的影响工程施工的行为均属工程质量事故。

2、出现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

一般事故由各组队长自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报地测部门;较大事故由部门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一般按以下程序;直接责任人介绍事故经过及后果,其他人员按有关规程对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进行分析,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拿出整改措施。

3、主要分析事故产生的过程及结果,事故的原因、性质、事故的责任人、事故的教训等,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4、参加事故由全组队人员分析、主管部门领导参加,较大事故由部门组织全部门人员分析。

5、根据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通过认真分析,在查清出现事故的原因及性质的前提下,按责任大小进行严肃处理。

(1)对主要责任人视其后果轻重分别给予处罚,并进行脱产培训。

(2)根据层次管理的原则,根据每次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酌情处理。

(3)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安全技术措施的

制订、审批、贯彻、考核制度

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由主管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探水队技术主管接到施工设计后应对设计认真研究,并进行现场踏勘,及时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其他各专业队遇到较大工程时,或它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工程时也应编制施工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应进行逐级审批,经主管领导、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技术主管在开工前贯彻到参加施工的每一名职工。

4、对于工期较长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应随现场条件及施工工艺、施工设计的变化不断补充、完善、贯彻。

对于同一安全技术措施也应每月贯彻一次。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

1、井巷所揭露的煤层,不论是否开采,均必须进行观测和描述。

凡井筒、石门和其它穿层巷道揭露煤层的地点,均应作为观测点,进行观测;在沿可采煤层掘进的巷道应按《地质规程》规定的间距进行观测描述,遇地质构造时应适当加密观测点。

2、严格按《地质规程》及细则规定的内容观测煤层、断层、褶曲、岩浆岩及岩溶陷落柱等。

3、开拓施工前应认真分析附近井巷(钻孔)工程揭露资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区域构造规律,分析工程将穿过的煤岩特点,熟知巷道所处层位特点及距上、下煤层距离,按要求及时深入现场,进行地质编录。

开拓过程中,应及时填图、分析,及时修改预测图纸及区域地质图纸,预测前方地质情况变化,提出超前探测计划与设计,按时编制提交开拓地质说明书。

4、工作面掘进施工前应认真分析附近井巷(钻孔)工程揭露地质资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区域及工作面煤层厚度变化,地质构造情况、掘进层位、煤层与上下相邻煤层间距、顶底析岩性及其变化趋势,按时编制提交开拓地质说明书。

5、掘进过程中应及时填图分析,及时修改填绘断层交面线、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区域地质图及巷道素描图,预测前方地质情况变化,及时提交各种地质预报。

工程结束后及时组织探煤厚及物探工作。

查清工作面内隐伏地质构造、岩浆岩、陷落柱等,获得结果后5天内按质量标准化要求编制提交回采地质说明书,并将物探结果附在回采说明中,经矿总工程师审核后一并交生产部门使用。

6、充分分析回采地质说明书、物探成果及已开采的相邻工作面地质规律;对采面进行动态跟踪、动态分析、动态预报,认真观测。

记录已知的地质构造、物探异常区的地质变化情况,做好采面地质素描,分析预测隐伏构造及薄煤层延展变化趋势,验证物探结果,做好地质预报工作。

按要求及时编制提交采后总结。

(回采工作面采完后一个月内写出采后总结;厚煤层分层开采的工作面应在最后一分层采出后一个月内编制;地质构造复杂的工作面可在头层回采结束后编写,待最后一分层采出后再作补充。

报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妥善保存。

7、地测部门必须建立物探成果台帐,对每一个物探异常区必须认真收集资料,进行对比验证,生产结束后要编写物探验证报告或总结。

8、生产中遇重大地质构造时,地质部门有关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地质人员深入现场进行会审,上井后根据观测及调查资料综合分析及时编制相关图件,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汇报,研究处理。

9、各种图纸,必须按标准化要求使用统一正确的图例、图示作图,按细则要求的时间填绘井巷工程、煤厚、断层等高线等及各种注记。

10、按要求及时提出各种地质预报。

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临时预报应根据采掘工程进度及地质变化随时提出预报。

要求预报内容准确,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1、各种地质资料包括图纸、原始记录本、说明书、各种台帐卡片等要求内容齐全,有目录索引,做到查找方便,实现档案化管理。

12、各种物探仪器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保管与维护,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各种仪器设备齐全、完好、无损,保证物探工作能正常开展。

13、加强地质资料发放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提供地质资料及图纸,地质测量部门向外提供的一切资料、图纸、报表等,均须经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提供或报出。

 

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制度

1、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保证煤矿安全正常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防止重大水患事故发生,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要求。

2、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所在矿井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实行全面领导,定期分析研究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检查各项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保证;各生产单位总工程师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直接领导矿井防治水工作,为防治水患提供技术保证;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五项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翔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设计部门要将防治水工作列入设计内容;各采掘队长对本区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长一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安监科对防治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3、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

为此,必须依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矿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并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间断地提供水情资料和年、季、月水害情况预报,井巷接近危险地段或水情发生变化要根据有关规定提供临时水害通知单。

各种水情资料、水患预报要详实、具体,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经所在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发至设计、施工、安监处等单位和有关领导。

4、设计部门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水患预测预报资料和有关的水文资料,在编制工程设计时充分考虑水害因素,从工程设计开始,为防止重大水患和探放水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将探放水工程纳入采掘工程设计和工作面衔接计划时间表内。

5、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在受水害威胁地区进行采掘施工前,必须首先查清水文地质条件,技术科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意见,并提出防范措施。

防范措施经所在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采掘工程待确认水患排除后方可施工。

6、探查水压大于2Mpa的探放水工程设计,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探放水设计经批准后,属于钻探施工部分由钻探部门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属于井巷工程施工部分由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所在矿总工程师审批,并取得开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7、在存在老空区积水威胁的地区施工探放水工程前,都必须确定探水线,并准确的将积水范围、积水标高、积水量、动水量及探水线填绘在专业矿图上。

8、在各类井巷工程贯通前,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情况不清时,必须在距贯通点30米(煤巷)或20米(岩巷)前,发放水害通知单,查清条件,待排除积水或淤泥后方可贯通。

9、矿井之间的隔离煤柱必须按有关要求留设。

所有防水煤柱内不得进行任何采掘,以保证煤柱的完整性及隔水的可靠性。

如因工程需要不得不开掘巷道时必须提出专门报告和相应的有效措施,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不经正式批准不得施工。

11、坚持水害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各生产矿井由总工程师组织每半月进行一次,地测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对重点水害总是地测部门应随时组织会商。

水害隐患排查结果及防治措施,分别填写水害隐患统计表,发至主管领导及安全监察部门。

12、当井下工作面出水或出现水文地质异常情况时,要求主管领导和技术员立即赶到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井上下钻孔水位涌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对收集到的数据及时地进行分析、整理,拿出结论性意见。

13、坚持质量标准化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杜绝防治水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侥幸思想,规范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工作,以高质量的矿井防治水工作来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14、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预防重大水患事故发生,应制定防治水管理工作十不准:

(1)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不准随意布设巷道。

(2)当采掘工程施工中出现突水征兆时,不准继续施工。

(3)探放水钻孔正式探水钻进前,未安好孔口装置时,不准继续钻进。

(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不准贯通。

(5)所有下山掘进巷道无特殊原因未到位不准停止掘进。

(6)上放或上覆巷道、老塘有积水威胁或情况不清时不准施工。

(7)在高水位异常区和陷落柱怀疑区内的工作面上未经探查,不准回采。

(8)回采工作面波及范围内的水文孔或封闭不良钻孔,未经处进理,不准回采。

(9)探放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总工程师批准时,不准施工。

(10)受底板奥灰高压水威胁的矿井,深部水平的井巷不准布置在灰岩及以下的层位。

 

重大测量工程开工前测量方案审定制度

1、重大测量工程(井上、下控制测量、联系测量、大型贯通测量、皮带安装测量、重点工程测量)开工前由技术科长召集测量技术人员制定测量方案,由矿总工审批。

2、矿测量方案制定后,书面形式报公司主管领导审定。

3、审定后的测量方案由矿总工程师传达到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并组织实施。

 

测量质量标准化管理

1、记录本和计算台账要求封面、目录、工作面示意图、备注栏、起算数据来源、原始数据来源、草图等内容齐全,每发现丢失一项内容扣地测部门标准化1分。

2、记录本除内容填写齐全外,要求对检查角进行评定,首页应写清检查角来源,违反要求扣地测部门标准化1分。

3、由于各种原因,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划掉并注明原因。

所有记录计算禁止涂改,如写错应划掉在上方重写。

记录本和计算账的计算者和对算者要求本人签字。

不按要求去做扣地测部门标准化1分。

4、内业计算完后,应及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生产施工进度图,达到随测随填,每发现一次不及时扣地测部门标准化1分。

5、新开工巷道起算数据的抄录,要由两人单独抄录,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在井下点号不清时,还应量边检查起算点,违反此规定,造成测量事故,取消测量标准化评比资格。

6、开口线应独立测量两次进行标定,或第一次标定开口线后,掘4—5米后及时进行第二次标定,违反规定,造成测量事故,取消测量标准化评比资格。

7、为了避免测量工作发生错误,要求内、外业工作本身要有检核或单独进行两次,违反此规定按出测量事故处理。

8、为了评价测量工作质量,巷道贯通后,应及时联测导线精度评定,每发现一次联测不及时扣地测部门标准化1分。

9、认真坚持通知单发放制度。

发现一处不及时扣地测部门标准化5分,因通知单发入不及时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

10、在操作中发现仪器有问题,应及时反馈,禁止带病作业。

 

测量月末收尺管理规定

为了保持收尺严肃性,准确性,避免出现责任事故,制定月末收尺管理规定如下:

1、所有测量人员都必须下井现场认真收尺,做到准确无误,任何人不得留尺、多报,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收尺人员上井后,要认真填写帐尺本,收尺本要求收尺人员本人签字。

3、测量技术人员,收尺当天要下井对收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收尺问题及时汇报。

4、在收尺工作面遇特殊情况无法收尺时,收尺人员要及时反馈请示,根据请示结果进行处理。

5、各小队要认真填写收尺报单,收尺报单有关人员要认真检查,避免出现失误。

6、收尺当天,有关人员要认真填好交换图及相关台账,技术人员检查后交绘图组。

 

绘图技术管理制度

1、绘图工作必须严格对照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各种技术标准。

2、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绘图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及规定,严格按质量标准来开展工作。

3、绘制各类矿图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图例符号,图纸精度要符合测量要求,保证矿图的质量。

4、各种矿图的绘制应符合准确、及时、完整、美观的原则。

应达到线条均匀、圆滑,接头吻合无疙瘩,点线、虚线间隔大小一致,平行线间距相等;各种文字、数字注记规范,字隔、字向符合要求;颜色标准,着色均匀;内容齐全、完整,几何关系正确等。

5、图纸绘制完成后,坚持各级检查制度,进行审核、签字,签字完成后才能投入使用。

6、按时填绘交换图,技术科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审核,保证图纸内容齐全,无错漏现象。

7、计算机绘图人员除精通电脑操作及绘图技术外还要掌握一定的矿井地质、测量、水文地质及矿井储量等相关知识。

8、计算机绘图人员应爱护电脑设备,加强文件资料的管理,注意地测资料的保密性。

9、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绘图人员的技术水平。

地质及储量技术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煤炭法人》、《矿产资源法》、《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及细则,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矿产储量的计算、监督和管理。

2、严格按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要求来进行日常技术管理,及时填绘各种储量图、填写各种台账、编写各种回采率分析报告,包括年度、季度、月份及采后总结(工作面、采区、矿井)。

3、严格储量增减制度,储量变动要按要求提出申报,未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不得随意自行改动。

符合储量转入、转出、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条件的,地测部门提出请示,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未接到批复前不得随意进行破坏性生产,未经批准就弃而不采者,均按丢煤处理,参加采区回采率计算,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奖罚。

凡应一次处理的不准化整为零多次处理。

4、工作面收尺一月一次,当工作面推进较快时或构造复杂时应增加观测次数。

收尺时必须深入现场,准确测量。

测量的内容包括煤层倾角、煤层厚度、结构、采高、浮煤厚度、割顶底板厚度、丢顶底煤厚度、地质构造变化、水文情况等。

观测点间距一般为10—15米,煤层厚度及采高的丈量误差应小于煤层厚度的3%。

5、工作面回采前必须探清煤层厚度及其结构。

在回采过程中按相关要求走向或倾向每10—30米探测一个点,探清工作面内丢顶底煤厚度情况,作好记录,并作采面素描。

对采面推采可能遇到的地质或水文地质问题要做好预报。

6、加强矿井储量业务监督工作,地质及资源管理人员要深入了解矿井水平延深、采区、回采工作面设计,对设计施工中违反国家技术政策和规定时要提出建议和意见,对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按设计要求施工或生产,有产生丢煤可能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发放“丢煤通知书”。

已经造成不合理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按要求认真填报各种储量报表。

8、矿总工程师要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储量动态、损失量及回采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分析,找出问题,不断改进。

 

钻探技术管理制度

1、每项钻探工程施工前必须有经过主管领导及总工程师审核批准的钻孔设计、钻场设计及作业规程,根据工程,根据工程的性质、特点和不同的技术要求及目的,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同时要有开工许可证,并悬挂在钻场。

2、钻场工作人员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衣着要整齐,配戴好安全帽、矿灯,钻场内要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要良好,防止瓦斯积存。

每班开工前要检查瓦斯情况,浓度超限时,必须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3、钻窝修建前由地质、钻探人员共同到现场察看施工地点的供电、水源、通风、运输条件等情况。

根据钻孔设计(深度、倾角、方向)、使用钻机类型和现场施工条件,确定钻窝的规格后交付施工。

检查验收时,应详细检查场地规格尺寸、支护情况、通道是否畅通,避灾路线设置情况等。

钻窝必须插严背实,支护牢固,没有漏粉、掉块等现象。

4、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召开会议,由部门负责人主持,讲解工程设计,落实规程措施等。

要使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熟悉钻探目的、钻孔方向、倾角、深度、钻孔结构、开孔、终孔孔径、预计见煤及见标志层的浓度地层情况及安全措施等。

5、工程施工前坚持召开班前会制度,由班长主持,贯彻落实各项安全规程措施、本班生产任务及技术要求等。

根据现场情况及当班施工内容向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讲明其各自分担的岗位及任务。

向施工人员讲明应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有劳动协作关系时进行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应酬注意的问题。

检查各种专用工具、消耗材料是否齐全;检查钻机运转是否正常等。

6、钻进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钻机,并做到三看、二听、一及时。

即看扶把振动和进尺速度、看水泵表及回水情况、看皮带及水接头情况;听机器运转声、听孔内振动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准确丈量下入孔内钻具及机上残尺,正确计算钻孔深度。

取芯钻进时,回次钻程严禁超过岩芯管长度。

8、钻进中要注意冲洗液的消耗情况。

特别是出现突然漏水的情况,要将漏失位置和漏失量记录下来。

钻进中如遇断层破碎带、在裂隙、采空区,有严重涌水现象时,须准确记录其深度、水压、出水量大小变化。

如遇气体涌出,应记录其涌出深度,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9、为实现钻探工程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生产,保证钻场文明施工,要求做到:

(1)、钻场周围支护插背严实,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

(2)、每个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执行现场挂牌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熟知钻探施工目的、设计技术参数,明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现场钻探设备要布局合理,便于施工操作;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可靠;各种钻具摆放整齐。

(5)、严格按设计参数及技术要求施工,岩芯要按层位顺序摆放整齐,认真填写岩芯票及钻孔施工台账,要求内容齐全清楚。

(6)、电气设备摆放干燥处,严禁水淋,并由电工定期检修,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钻探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10、井下安装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11、每项工程完工后必须进行验收评级,由矿总工程师、地测部门负责人主持,钻探队长、地质、水文、钻探等有关技术人员参加,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评判审定工程是否达到了施工目的,岩芯采取率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钻孔资料是否可靠等,并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编写钻探工程验收评级报告,并妥善保存。

12、钻探设备的管理与维修必须有专人负责,按照设备的有关标准、性能、运转状况等定期进行检修,确保设备能安全正常运转。

对各种设备进行分类管理,专人负责,造册登记,并建立验收入库、支领、使用、维修、保管和损坏追究等制度。

13、没涉及到的其它问题,按《钻探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回采率考核制度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二、回采率是反映一个采面对矿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情况的技术指标,标准化矿井,必须坚持回采率考核。

三、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工作面回采率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采区回收率考核,每年度末进行一次矿井综合回收率考核。

四、建立回采率考核成果台帐,由地测科负责坚持每月5日前具实填写一次。

五、回采率作为矿的一个年度计划指标已分解到各生产班组,并有具体的执行措施和落实情况。

六、每月、季的回采率考核要具体详实,不弄虚作假,不达指标的应说明其原因,对非正常丢失矿量要定性、定量分析情况。

 

储量核减、注销制度

一、各矿根据现开采煤层,储量核减及损失情况详见煤层底板等高线及储量计算图。

二、储量计算图应逐月填图,逐月计算,每季度末汇总一次,并填写储量计算成果台帐,对非正常损失量要有详细的困素分析并逐季上报。

三、矿井采区、工作面回采率计算台帐。

工作面回采率台帐逐月填写,采区回采率台帐逐季填写。

四、矿地测科负责对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并且提供合理的采掘计划,保证采区回采率、工作面回收率符合国家规定。

 

土地复垦、环保制度

一、认真组织学习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对国家规定的“三下”区域严禁回采,对因采空区塌陷所在地的地面塌陷尤其是农田塌陷要重新及时填平。

三、采出地面的矸石及生活废渣要定点存放,能掩埋的掩埋,能填沟的填沟,并派专人管理,对乱倾倒现象要严厉惩处。

四、从井下抽出地面的废水及生活废水要建立专用的沉淀池,经净化处理达到法定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河道。

五、矿井自井下至井上各个运输环节要建立喷雾洒水装置,以减少矿尘的扩散,减少大气污染;废气要做到合理利用,不能利用的要经过净化到法定标准后方可排入大气。

六、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所规定的其它一切法律、法规。

 

资源补偿费的申报、缴纳制度

一、认真学习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条例。

二、依据国家对矿山企业的规定,合理开采煤炭资源,准确地按照煤炭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并将所提取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列入管理费用。

三、每个月末,对本月发生的资源补偿费如实计提,并在地矿机关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填写报表,及时申报。

四、本月实现的资源补偿费,在煤炭结算资金入帐后,核实帐表数额,认真及时缴纳。

 

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1、为确保矿井测量工作正常进行,使测量设备、工具等处于完好状态,特制订仪器、设备保管使用制度。

2、对使用的仪器、设备按国家计量检查规范要求,包括设备的性能,进行定期检校,并及时将检校、校正结果填在设备卡片上。

3、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在使用中轻拿轻放,避免磕碰,使测量仪器几何关系正确无误。

4、对超过使用期限的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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