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JXTJ33xx2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原始记录 共式ing 1611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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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JXTJ33xx2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原始记录共式ing161124

检验编号:

Q;

复检编号:

QF

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原始记录

【适用:

桥、门式起重机(无监控系统)】

一、基本情况

使用单位名称1

使用登记证编号6

使用单位地址

检验类别7

定检□/首检□

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使用单位安

全管理人员

使用单位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邮政编码

制造单位名称

改造(重大修理)

单位名称

设备类别2

设备品种3

型号规格4

设备代码5

产品编号

单位内编号

投入使用日期

设计使用年限

跨度□/工作幅度□

m

生产率

额定起重量

主钩:

t

副钩:

t

额定起重力矩

t•m

起升高度

m

起升速度

m/min

层数□/泊位数□

/

工作级别

A

(大车□/横移□)运行速度

m/min

(小车□/纵移□)运行速度

m/min

其他主要参数

行驶速度\爬坡能力\转弯半径\钢丝绳直径\动力方式\取物装置

检验日期8

年月日

复检日期

年月日

下次定期检验日期

年月。

维保单位

检验

依据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Q7015-2016)

注:

1、本表中阴影格文字上标数字系对应报告相应关键字及次序。

2、有关说明见“九、注意事项”

二、资料审查记录及认定(首检须审查“1、产品资料”,下表中资料如为复印件应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存档资料依下表顺序随本记录装订)

已审查文件、资料的名称

确认

要求

文件编号

受检单位配

合人员认定

已审查文件、资料的名称

确认

要求

文件编号

受检单位配

合人员认定

1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核查□

2

使

(1)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资料

核查□

(2)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必要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核查□

(2)安全技术档案(含上次检验报告、上次检验周期内的维保、修理(如有)和自检记录等)

核查□

(3)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含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

存档□

(4)安全保护装置和电动葫芦的型式试验证书(必要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核查□

(见表2)

(3)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核查□

使用管理制度等

核查□

(5)产品设计文件

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

存档□

电气原理图、液压或气动系统原理图

存档□

(4)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核查□

(见表1)

使用说明书等

存档□

(5)设备预期用途和使用环境的证明文件

存档□

(6)整机船运证明、照片等资料(整机滚装出厂)

核查□

(7)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存档□

表1.

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姓名

职责/职务

(作业证编号)

受检单位配

合人员认定

3

意见

书及

反馈

(1)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申请表

存档□

(2)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申请反馈单

存档□

(3)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1)

存档□

(4)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2)

存档□

承上页及表

表2.

安全

保护

装置

和主

要部

装置或部件名称

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编号

型号

出厂编号

合格证编号

受检单位配合人员认定

起重量限制器

力矩限制器

电动葫芦

注:

多台设备使用同一资料,应在备注栏注明这些资料随哪一台设备(唯一标识)归档。

三、检验安全、环境条件和仪器设备

(三次以上现场检验时可复印本表,注明检验编号粘贴此深色处作为续表)

警告:

检验现场应有检查确认项目全部通过,方可进行下步作业!

(续表对应检验编号:

检查内容

检查确认记录

现场检验日期

A次

B次

C次

A次

B次

C次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1

受检单位自检工作是否到位?

检查人员

2

检验现场安全隔离区、警示标志是否到位?

确认人员

3

参检人员资质、数量、身体状况是否符合检验和安全规定?

受检配合人员及日期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4

参检人员自身防护措施和装束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5

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是否符合防爆、防强磁场等环境安全要求?

6

检验现场存在易燃易爆或化学危险品等时,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7

检验现场可能存在触电、坠落物、放射等危险源时,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备注

8

可能存在坠落、剪切、旋转、挤压、撞击和绊倒等不安全因素时,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现场检验次序

A次

B次

C次

现场检验次序

A次

B次

C次

环境

条件

温度(℃)

环境

条件

天气

晴□/阴□/雨□/雪□

晴□/阴□/雨□/雪□

晴□/阴□/雨□/雪□

湿度(%)

电源电压(V)

仪器使用情况

编号

使用

编号

使用

编号

使用

仪器使用情况

编号

使用

编号

使用

编号

使用

多功能环境表

钢丝绳探伤仪

水准仪

便携超声波探伤仪

经纬仪

便携式磁粉探伤仪

激光测距仪

测厚仪

接地电阻仪

称重仪

绝缘电阻仪

百分表

钳形电流表

钢卷尺、钢直尺

万用电表

游标卡尺、塞尺

转速表

线锤、放大镜

力矩扳手

数字式角度仪

四、检验结论

检验结论:

检验:

校核:

检验日期:

年月日

复检结论:

检验:

校核:

(复检)检验日期:

年月日

1现场复查□2整改复函□3其它(描述):

 

附加检验:

1、用于安装修理等用途的起重设备□

2、附设的升降装置□

五、检验记录

检验编号:

T;

复检编号:

TF

检验项目、内容、要求及其检验结果

检验

结论

1

C1

技术资料审查

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审查上次检验报告及使用登记证,以及使用单位使用记录(包括日常使用状况、维保、修理、自检、运行故障和事故等记录)应齐全,应存档保管□。

(不适用于首次检验)

注C-1:

审查维保、自检记录是否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本附件以及安装使用维修说明的要求进行,发现问题是否进行了处理。

注C-2:

本附件检验内容中所指的检查,没有明确检查方法的,一律为宏观检查。

3

C2

作业

环境

和外

观检

C2.1起重量或者起重力矩标志

检查:

起重机械明显部位标注的额定起重量或者额定起重力矩标志应清晰、符合规定□。

4

C2.2安全距离及相关尺寸

(1)检查:

起重机械运动部分与建筑物、设施、输电线的安全距离符合GB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

总则》中10.2和15.3的要求□;

塔式起重机还符合GB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10.3~10.5的要求□;

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还符合GB26557-2011《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中5.5的要求□;

(2)检查:

机械式停车设备基本尺寸(出入口、人行通道、停车位)应符合GB17907-2010《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中5.3的要求□。

5

C2.3起重机运行轨道

检查:

起重机运行轨道应无明显松动和影响其安全运行的明显缺陷□。

6

C3

金属结构检查

检查起重机械的金属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要受力构件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裂纹□;

(2)主要受力构件断面有效厚度不低于设计厚度的90%□;

(3)螺栓和销轴等连接无明显松动、缺件、损坏等缺陷(加注:

注意检查开口销和定位螺栓等)□。

7

C4

主要

零部

件检

C4.1一般要求

(1)对各类起重机械的主要零部件(包括吊具、钢丝绳、滑轮、开式齿轮、车轮、卷筒、环链等),除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关标准检查磨损、变形、缺损情况,并且判断应可以继续使用外,对吊具、钢丝绳、导绳器还应当检查满足本规则C4.2~C4.4的要求□;

(2)检查:

小车轨道和升降、横移导轨应无明显松动和影响其安全运行的明显缺陷□。

(3)检查:

防爆起重机上的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和电动葫芦等需要采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应不低于整机防爆级别和温度组别□;

(4)检查:

防爆起重机上装设的防止钢丝绳脱槽装置应采用无火花材料制造□。

8

C4.2吊具

检查是否符

合以下要求:

(1)吊钩、电磁吸盘、抓斗、横梁等吊具悬挂牢固可靠□;

9

(2)吊钩设置防脱钩装置(司索人员无法靠近吊钩的除外),并且有效□;

10

(3)吊钩不应当焊补□,铸造起重机钩口防磨保护鞍座完整□。

11

C4.3

钢丝

C4.3.1钢丝绳配置

检查:

起重机械采用的钢丝绳应与滑轮和卷筒匹配□;首次检验和新更换的钢丝绳还需要检查其出厂合格证明□。

12

C4.3.2钢丝绳固定,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钢丝绳绳端固定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压板不少于2个(电动葫芦不少于3个),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保留2圈钢丝绳作为安全圈(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简易升降机不少于3圈)□;

(2)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有防松或者自紧的性能□;

用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无裂纹□;用楔块固定时,楔套无裂纹,楔块无松动□;用绳夹固定时,绳夹安装正确,绳夹数满足表C-1的要求□。

表C-1绳夹数

钢丝绳直径d(mm)

d≤19

19

d≤32

32

d≤38

38

d≤44

44

d≤60

绳夹最少数量(组)

3

4

5

6

7

注C-3:

绳夹压板应当在钢丝绳长头一边,绳夹间距等于6倍~7倍钢丝绳直径。

13

C4

主要

零部

件检

C4.3

钢丝

C4.3.3

用于特殊场合的钢丝绳的报

用于特殊场合的钢丝绳,使用中产生以下情况时,应当予以报废:

(1)吊运炽热金属、熔融金属或者危险品的起重机械用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数达到GB/T5972-2016《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所规定的钢丝绳断丝数的一半(包括钢丝绳表面腐蚀进行的折减);

规定断丝数=根,实测断丝数=根□。

15

(2)防爆型起重机钢丝绳有断丝。

实测断丝数=根□。

16

C4.3.4

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主起

升机(电动葫芦除外)构钢丝绳系统

C4.3.4.1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主起升机构钢丝绳缠绕系统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双吊点应当采用4根钢丝绳缠绕系统(加注:

4根钢丝绳须独立)□;

(2)单吊点至少采用2根钢丝绳缠绕系统(加注:

2根钢丝绳须独立)□;

(3)主起升机构钢丝绳缠绕系统中,不应当采用平衡滑轮□。

17

C4.3.4.2主起升机构钢丝绳

检查:

选用性能不低于GB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规定的钢丝绳□。

18

C4.4导绳器

检查:

配备有导绳装置的卷筒在整个工作范围内应有效排绳,无卡阻现象□。

19

C4.5

层门

C4.5.1简易升降机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并进行动作试验和测量:

(1)层门关闭时,门扇之间、门扇与立柱或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大于10mm,实测≤mm□;

(2)每个层门应当设置足够强度的地坎,地坎与货厢入口边缘的间隙不大于35mm,实测≤mm□;

(3)层门的设计应当防止正常运行中脱轨、机械卡阻或行程终端时错位□;

由于磨损、锈蚀或者火灾原因可能造成导向装置失效时,应当设置应急的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上□;

(4)各层门上均设置自动复位的紧急开锁装置□;

(5)各层门上设置自动关闭装置,在货厢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货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层门无论因为何种原因而打开,应当有一种装置(如重块或者弹簧)能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

(6)每个层门均设置门锁装置,锁紧动作由重力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弹簧失效,重力也不应当导致开锁□;

(7)货厢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实测≥mm□;

(8)层门的锁紧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并且能够防止误操作□;

如果货厢门采用了门锁装置,该装置也应当符合本项要求□;

(9)层门设置机械联锁装置,在正常运行时,应当不能打开层门和货厢门,除非货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者停站□;

如果一个层门或者货厢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意一扇门)处于开启状态,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简易升降机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10)每个层门和货厢门的闭合均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20

C4.5.2汽车专用升降机类停车设备

检查层门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并且进行动作试验和测量:

(1)进入搬运器的井道开口处装设无孔的动力驱动层门,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大于8mm,实测≤mm□;

由于磨损,间隙值允许达到10mm,实测≤mm□;

(如果有凹进部分,其间隙从凹底处测量;)

(2)动力驱动的自动滑动门设置防止门夹人(或者车辆)的保护装置,当人或者车辆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该装置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同一层站有两个出入口时,两个出入口的门不应当同时开启□;

(3)正常操作中,若搬运器没有运行指令,则根据升降机运行实际状况所确定的必要的一段时间后,动力驱动的自动层门应当关闭□;

当搬运器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

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4)每个层门均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5)每个层门均设置门锁装置,其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也不应当导致开锁□;

(6)门的锁紧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并且能够防止误动作□;

(7)搬运器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实测≥mm□;

(8)正常运行时不能打开层门,除非搬运器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者停站(开锁区域应当不大于层站地平面上下0.2m)□;

如果一个层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处于开启状态,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升降机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9)每个层门的闭合均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21

C5

安全

保护

和防

护装

置检

C5.1

制动

C5.1.1制动器设置与控制

(1)动力驱动的起重机(液压缸驱动的除外),其起升、变幅、运行、回转机构应都装设可靠的制动装置□;当机构要求具有载荷支持作用时,应装设机械常闭式制动器□;

(2)检查:

制动器控制符合GB/T3811-2008《起重机械设计规范》中7.5.6的要求□。

22

C5.1.2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制动器设置专项要求

C5.1.2.1采用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

采用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检查其制动器设置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5t

额定起重量≤16t时,除设置工作制动器外,还应当在电动葫芦的低速级上设置安全制动器□;

(2)额定起重量≤5t时,除设置工作制动器外,还应当在低速级上设置安全制动器□,或者电动葫芦按照1.5倍额定起重量设计□;

(3)选用具有高温隔热功能的电动葫芦□;

(4)电动葫芦的工作级别不低于M6□。

C5.1.2.2除电动葫芦以外的主起升机构

C5.1.2.2.1额定起重量≥75t,主起升机构制动器

检查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主起升机构是否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主起升机构设置两套驱动装置,并且在输出轴刚性连接□;

(2)主起升机构两套驱动裝置在输出轴上无刚性连接,或者主起升机构只设置一套驱动装置的,在钢丝绳卷筒上设置安全制动器□。

主起升机构设置两套驱动装置,当其中一套驱动装置发生故障时,另一套驱动装置应当能够保证在额定起重量时完成至少一个工作循环□。

注C-4:

两套驱动装置,是指两台电动机、两套减速系统、一套或者多套卷筒装置和四套制动器。

C5.1.2.2.2额定起重量

75t,主起升机构制动器

检查主起升机构的驱动轴上应装设两套符合JB/T6406-2006《电力液压鼓式制动器》或者JB/T7020-2006《电力液压盘式制动器》要求,并且能够独立工作的制动器□,每套制动器的安全系数应符合GB/T3811中6.1.1.3.1.3c)的规定□。

27

C5.1.3

制动器

零件检

检查制动器零件是否符合以下

(1)~(3)要求,必要时进行操作和测量:

(1)制动器的零件无裂纹、过度磨损(摩擦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实测磨损:

%,或者露出铆钉)、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液压制动器无漏油现象□;

29

(2)制动器打开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无摩擦现象,制动器闭合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接触均匀,无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30

(3)制动器的推动器无漏油现象□。

注C-5:

全封闭的防爆制动器、具有三合一机构的制动器和制动电机中的制动器,由使用单位负责检查、维护、更换。

31

C5.2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

检查:

应按照GB6067.1中9.2.1规定设置了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

当吊具起升(下降)到极限位置时,应能够自动切断动力源□。

32

C5.3运行行程限位器

检查:

起重机应在每个运行方向装设运行行程限位器,在达到设计规定的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方向的动力源□。

起重小车(悬挂型电动葫芦运行小车除外),应在每个运行方向装设运行行程限位器,在达到设计规定的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方向的动力源□。

33

C5.4

起重

量限

制器

C5.4.1设置,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动力驱动的无倾覆危险的起重机械,装设起重量限制器□;

(2)有倾覆危险的且在一定的幅度变化范围内额定起重量不变化的起重机械,装设起重量限制器□;

(3)以环链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械可以采用安全离合器的方式来达到超载保护功能□。

34

C5.4.2首次检验专项要求

对起重量限制器,保持载荷离地面100mm~200mm,逐渐无冲击继续加载至1.05倍的额定起重量,应切断上升方向动作,但机构允许下降方向的运动□。

环链葫芦作为起升机构使用时,审查其出厂合格证明和型式试验证书□。

35

C5.4.3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检查:

应设置起重量限制器、应未被短接□。

36

C5

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检查

C5.5

起重

力矩

限制

C5.5.1设置

检查:

额定起重量随工作幅度变化的起重机应设置起重力矩限制器,并且按照C5.5.2和C5.5.3要求进行检查、试验□。

37

C5.5.2首次检验专项要求

进行动作试验,检查当起重力矩达到1.05倍的额定值时,能够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动力源,并且保证机构允许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38

C5.5.3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在用设备定期检验时,可不进行动作准确度的检验,(但应进行动作的)功能检查□。

39

C5.6

抗风

防滑

装置

(1)检查:

应按照规定设置抗风防滑装置,并符合GB6067.1中9.4.1的要求□;

40

(2)进行动作试验,检查钳口夹紧情况、锚定的可靠性以及电气保护装置的工作状况,其顶轨器、楔块式防爬器、自锁式防滑动装置功能应动作□;

41

(3)检查其零件应无缺损□。

42

C5.7防碰撞装置

检查:

当两台或者两台以上的起重机械或者起重小车运行在同一轨道上,或者不在同一轨道且有碰撞可能时,应装设防碰撞装置(加注:

并有效)□。

43

C5.8报警装置

检查:

起重机上应设置蜂鸣器、闪光灯等作业报警装置□。

44

C5.9缓冲器和端部止挡

(1)检查:

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的运行机构、起重小车的运行机构以及起重机的变幅机构等应装设缓冲器或者缓冲装置(缓冲器或者缓冲装置可以安装在起重机或者轨道端部止挡装置上)□;

(2)检查:

轨道端部止挡装置牢固可靠,能够防止起重机脱轨(桅杆起重机检查变幅机构的端部止挡装置)□;

(3)检查:

有螺杆和齿条等的变幅驱动机构,还应在变幅齿条和变幅螺杆的末端装设端部止挡防脱装置,以防止臂架在低位置发生坠落□。

45

C5.10紧(应)急停止开关

检查:

起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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