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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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07—2015年)

(送审稿)

 

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二〇〇九年三月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07—2015年)

(送审稿)

 

项目负责:

梁国安

编写:

易新民樊鸿志

图文制作:

陈建华苏舞胡杨文

校对:

梁国安 

技术负责:

赵世华

总工程师:

余德清

站长:

徐水辉

 

编制单位:

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提交时间:

二〇〇九年三月

一、规划附图

1、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地质灾害分布及易发程度分区图1:

100000

2、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1:

100000

二、规划附表

附表1、地质灾害统计表

附表2、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

附表3、地质灾害易发区说明表

附表4、地质灾害防治重要地区(地段)规划说明表

附表5、地质灾害重点治理工程规划表

附表6、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规划表

附表7、地质灾害调查规划表

附表8、地质灾害监测网络规划表

前言

根据湘国土资办发[2006]21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州地质灾害规划编制指南》通知精神,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受桃源县人民政府委托,编制《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地质灾害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岩溶塌陷、采空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陷、变形斜坡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至于河湖淤积、大堤变形、管涌等在本规划中仅作一般性论述。

《规划》是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湖南省市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指南》的精神要求,结合《常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桃源县“十一五”规划等进行编制。

《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近期规划2010年,远期规划2015年。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桃源县所辖行政区域。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趋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据已有资料的分析统计,桃源县地质灾害主要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地面塌陷,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变形斜坡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县域南部及西南、西北山地地区,明显受地层岩性及构造面控制,并且大多发生在汛期,与大气降水关系密切;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县域西部及西南部丘陵区碳酸盐岩和含金矿床分布区,与矿业活动强度关系密切;中东部沅江两侧主要是河湖淤积、土壤潜育化、大堤渗透变形与压缩变形、岸堤坍塌及管涌等。

全县已查出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共计95处(详见附表1、附表2),其中崩塌29处、滑坡49处、泥石流8处(其中矿渣流3处)、地面塌陷6处(其中岩溶塌陷1处、采空塌陷5处)、地裂缝1处、变形斜坡2处(见表1)。

        地质灾害类型统计表           表1

地质灾害类型

崩塌

滑坡

泥石流

地面塌陷

地裂缝

变形斜坡

合计

泥石流

矿渣流

岩溶塌陷

采空塌陷

数量(处)

29

49

5

3

1

5

1

2

95

百分比

(%)

30.53

51.58

5.26

3.16

1.05

5.25

1.05

2.11

100

截至2005年底,本区已发生较严重的地质灾害17处,其中崩塌3处、滑坡12处、泥石流1处、地面塌陷1处。

已造成19人死亡、毁房182间,直接经济损失455万元(见表2)。

        地质灾害灾情统计表           表2

  类型

灾情

崩塌

滑坡

泥石流

地面塌陷

地裂缝

变形

斜坡

合计

泥石流

矿渣流

岩溶

塌陷

采空

塌陷

死亡或失踪人数(人)

8

11

19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88

123

234

10

455

上述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陷、变形斜坡地质灾害威胁10303人,潜在经济损失25280万元(见表3)。

    地质灾害隐患体险情统计表表3

  类型

险情

崩塌

滑坡

泥石流

地面塌陷

地裂缝

变形斜坡

泥石流

矿渣流

岩溶

塌陷

采空

塌陷

受威胁人数

(人)

137

2023

2006

6036

24

37

40

潜在经济损失

(万元)

334

2620

2113

20020

5

68

50

70

不同灾害类型的现状特征分述如下:

1、崩塌

崩塌在本县较为常见,主要分布于县域西部及西南部的中低山丘陵地带,规模以小型为主(见表4),灾情基本为一般级(见表5),险情以一般级为主(见表6)。

崩塌规模分级统计表(单位104m3)表4

规模

巨型(>100)

大型

(10—100)

中型(1—10)

小型(<1)

总计

数量处)

6

23

29

百分比(%)

20.69

79.31

100

    崩塌地质灾害灾情统计表表5

灾情分级

一般级(小)

较大级(中)

重大级(大)

特大级

(特大)

总计

数量(处)

27

2

29

百分比(%)

93.10

6.90

100

崩塌隐患体险情分级统计表 表6

险情分级

一般级(小)

较大级(中)

重大级(大)

特大级

(特大)

总计

数量(处)

23

6

29

百分比(%)

79.31

20.69

100

2、滑坡

滑坡是本县发生数量最多、分布范围最广、危害最严重的地质灾害,尤以西部及西南部最为严重。

据49处滑坡地质灾害资料,其规模以小型为主(见表7),灾情以一般级为主(见表8),险情以一般级为主(见表9)。

滑坡规模分级统计表(单位104m3)表7

规模

巨型(>1000)

大型(100—1000)

中型

(10—100)

小型(<10)

总计

数量(处)

6

43

49

百分比(%)

12.24

87.76

100

滑坡地质灾害灾情统计表表8

灾情分级

一般级(小)

较大级(中)

重大级(大)

特大级

(特大)

总计

数量(处)

49

49

百分比(%)

100

100

滑坡隐患体险情分级统计表表9

险情分级

一般级(小)

较大级(中)

重大级(大)

特大级

(特大)

总计

数量(处)

33

15

1

49

百分比(%)

67.35

30.61

2.04

100

3、泥石流

泥石流(含矿渣流)也是本县主要地质灾害之一,具有爆发突然、过程短暂、来势凶猛、破坏性大、危害性特大的特点,常与滑坡、崩塌伴生,构成一个山地地质灾害链。

泥石流在本县发育有8处(其中矿渣流3处),主要分布于县域南部及西南部。

其规模以小型为主(见表10)。

险情以一般级为主(见表11)。

  泥石流规模分级统计表(单位104m3)表10

规模

小型(≤1)

中型(1—10)

大型(10—100)

巨型(>100)

总计

矿渣流流

泥石流

矿渣流

泥石流

矿渣流

泥石流

矿渣

泥石流

数量(处)

2

4

1

1

8

百分比(%)

25

50

12.5

12.5

100

  泥石流隐患体险情分级统计表表11

险情

分级

一般级(小)

较大级(中)

重大级(大)

特大级(特大)

总计

矿渣流

泥石流

矿渣流

泥石流

矿渣流

泥石流

矿渣流

泥石流

数量(处)

4

2

1

1

8

百分比(%)

50

25

12.5

12.5

100

4、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分为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

岩溶塌陷又分为自然塌陷和人为塌陷。

本县有地面塌陷6处,其中以采空塌陷为主,规模以小型为主(见表12)。

地面塌陷规模分级统计表(单位km2)表12

规模

小型(<0.1)

中型(0.1-1)

大型(1-10)

巨型(>10)

总计

岩溶塌陷

采空

塌陷

岩溶塌陷

采空

塌陷

岩溶塌陷

采空

塌陷

岩溶塌陷

采空塌陷

数量(处)

5

1

6

百分比(%)

83.33

16.67

100

5、地裂缝

地裂缝在本县数量较少、规模小,发生1条地裂缝,其规模为小型(见表13)。

地裂缝规模分级统计表表13

规模

巨型(地裂缝长>1km,地面影响宽度>20m)

大型(地裂缝长>1km,地面影响宽度10—20m)

中型(地裂缝长>1km,地面影响宽度3-10m或长<1km,地面影响宽度10—20m)

小型(地裂缝长>1km,地面影响宽度<3m或长<1km,地面影响宽度<10m)

总计

数量(处)

1

1

百分比(%)

100

100

6、变形斜坡

变形斜坡在本县存在2处。

它是构成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前提。

其险情均为中型(见表14)。

   变形斜坡隐患体险情分级统计表表14

险情

一般级(小)

较大级(中)

重大级(大)

特大级(特大)

总计

数量(处)

2

2

百分比(%)

100

100

此外,大堤变形(岸崩、渗漏、管涌、沉陷)、土壤潜育化等地质灾害对全县的危害也较严重。

土壤潜育化在本县发育252.67km2。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1)基本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体系

桃源县1996年起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目前,地质灾害严重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乡(镇)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体系的基本建立,从而有力地推进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多年来,桃源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建设、水利、铁路、交通以及气象部门为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紧抓住汛前部署、制度实施、督促检查、监测预警、应急调查等主要环节,努力预防和处置地质灾害。

(3)认真做好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全县已于2003年完成了1:

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通过实施,一方面基本查明了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另一方面通过逐村走访、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建立了群测群防网络,为地方政府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再者通过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提高了受灾害威胁地区干部群众的减灾防灾意识。

(4)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准入制度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一是严格资质审查,建立诚信评估体系;二是严格成果审查,建立了由国土、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专家组成的报告成果审查专家库;三是组织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四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所有建设用地在审批前均进行了相应级别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五是所有矿山在颁发采矿许可证前均根据《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了相应级别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5)扎实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

近年来,县国土资源局利用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实施了多项重大地质灾害、地质环境勘查与治理工程及搬迁工程,累计投入资金120余万元。

通过治理及搬迁,消除了一批重大地质灾害、地质环境隐患,使当地居民免受地质灾害威胁,保障了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2、存在的问题

(1)基础工作比较薄弱

桃源县一半以上地域处于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其中地质灾害高易发区914.77km2,占全县总面积的20.5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1577.87km2,占全县总面积的35.40%。

另外,全县范围内交通干线、铁路、大中型水利枢纽、大中小学校、主要城镇也未开展专项地质灾害基础调查。

全县地质灾害类型、分布现状、形成规律、发展趋势、危害程度、潜在经济损失等情况尚未形成全面系统性资料,亟待进一步查清。

(2)防治资金严重不足

在全县已经查明的9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得到有效治理和搬迁避让的不足4.2%。

其中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投资机制尚未建立,投资主体不确定,资金来源渠道未落实,防治经费严重不足。

地质灾害防治仍然处于被动状态,主动和有预见性的防灾减灾工作仍处于较低水平。

(3)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尚不完善

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尚未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进入政府事业编制的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尚未建立,亟待加强。

地质灾害监测工作无专项资金来源,缺乏基层专业技术人员。

群测群防基础工作开展难度较大,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较弱。

(4)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有待加强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起步于近几年,尚处于经验探索阶段,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专业化设备极为缺乏。

桃源县国土资源局与县气象局虽已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机制,但国土、建设、水利、交通、铁路、气象等部门统一和相互联动的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尚未形成,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处置突发重大地质灾害事件综合能力仍然处于较低水平。

(三)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根据历年来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数量、灾情、险情统计,桃源县地质灾害呈递增状态,而且与降雨量、工程建设活动有着密切关系。

今后全县地质灾害发展趋势为:

(1)县域西北部热市镇老棚—茅草铺一带,包括热市镇的老棚、桃垭、华林、菖蒲、山河、平桥、明月、夏家堉、太平寺、赫坪乡茅草铺、仙娘庙等村,降水引发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几率大,地质灾害活动仍将保持较高水平。

(2)县域西部黄石镇南部、理公港镇西部、牛车河乡北部、钟家铺乡一带,包括黄石镇的新桥村、大谷村、金鹤村、理公港镇兰溪居委会、杨公桥村、洗马池村、钟家铺乡陈家界村、落珠坪村、张家山村、万胜村、牛车河乡毛坪村、汤家溪村、飞旗河村、龙凤山村等,降水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几率大,地质灾害活动仍将保持较高水平。

(3)县域南部牯牛山乡、西安镇、沙坪镇一带,包括牯牛山乡冷家溪村、西坪村、十八屯村、西安镇西安村、东安村、文明村、桃安村、薛家冲村、白洋坪村、湖南坪村、沙坪镇沙坪村、杨溪桥乡岩吾溪村等,因毗邻安化暴雨中心,故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矿渣流)地质灾害几率大。

受气象和人为活动影响,地质灾害将呈加剧趋势。

(4)铁路

地质灾害严重—较严重的线路有1段。

即:

安(康)张(家界)常(德)铁路(规划中)桃源县境内段。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和崩塌,此外,局部存在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面塌陷隐患。

(5)公路

包括国道、省道及其它一些重要公路,地质灾害严重—较严重的线路5段。

即:

常(德)张(家界)高速公路县辖境内段;

常(德)吉(首)高速公路县辖境内段;

国道G319桃花源镇至太平铺段;

省道S227漆河镇至观音寺镇段;

省道S306热市镇至陬市镇段;

特别是因近年来农村公路改造全面铺开,公路地质灾害已由干线公路向县、乡、村道扩展,特别是通往公路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公路,如杨溪桥至牯牛山公路、理公港至栗子落公路、黄石至钟家铺公路等。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和崩塌,部分有泥石流隐患。

此外,局部存在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面塌陷隐患。

二、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技术为依托,紧密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切实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加强监测预警,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和防治技术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平安、和谐桃源。

2、防治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在“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前提下,对城市建设合理布局,加强对工程活动的控制、管理和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同时对已经成灾的地质灾害点和具有严重险情的地质灾害点及时防治。

(2)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落实、整体推进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在全面预防的基础上,根据地质灾害特征和险情的轻重缓急,选择威胁程度高、社会影响大的地质灾害,因地制宜、有步骤地开展防治工作。

(3)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与地质灾害防治相结合的原则

在城市建设工程中,采取“三同时”制度防治地质灾害;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将新农村建设与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相结合起来。

(4)责任、利益、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实行谁引发、谁治理;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人民政府组织治理,受益者合理分担;建设场地(沿线)由建设单位承担。

(5)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6)分级、分部门管理,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

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大小,划分出不同级别的管理对象,并层层落实责任制,使每处地质灾害都有明确的监测和防治责任人。

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合理地安排地质灾害专项资金,并将其列入财政预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建设、水利、交通等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7)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生态恢复相结合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要与生态环境恢复相结合,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成为生态恢复的一部分。

(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目标

1、总体目标

根据已完成的桃源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掌握全县范围内地质灾害分布状况与危害程度;初步建成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立全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发挥各方面的作用,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作能力和水平,使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点基本得到整治。

形成系统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地质灾害防治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桃源、和谐桃源服务。

到2010年,在大部分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初步建成防灾减灾体系,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降低20%,有效控制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加剧的趋势;到2015年,在重点防治区建立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再降低20%。

2、近期目标(2007——2010年)

(1)完成桃源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1:

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2)完成全县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及大中小学校1:

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3)完成大中型水利枢纽黄石水库、竹园水库1:

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4)完成全县高易发区内高速公路及国道沿线、一、二级公路及乡村公路沿线1:

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5)完成境内安(康)张(家界)常(德)铁路(拟建)沿线1:

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6)完成拟建中的桃源核电站1:

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7)群测群防网络全面覆盖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将全县9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同时在牯牛山乡冷家溪矿渣流隐患区建立专业监测示范点(已在《常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纳入);

(8)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地质灾害应急预警体系和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明显提高全县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处置能力,对每年新发生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应急处置;

(9)实施7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

(10)对8处治理难度大、居民相对分散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工程;

(11)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政策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基础调查和基础研究工作,为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易发区土地利用等提供科学依据;

(12)建立健全县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

3、远期目标(2011——2015年)

(1)在全县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网络,实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资料查询服务社会化、信息化。

(2)巩固完善县级预警指挥体系,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使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得到及时应急处理。

(4)实施7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33处受威胁集中居民点搬迁避让工程。

使威胁乡镇级以上城镇、居民集中点、铁路和重要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有效治理,重大工程项目、大中型工矿企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治理。

(5)落实建设工程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有效预防和治理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依据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地质灾害危害、威胁特征并参考地质灾害现状和人类工程活动划定。

地质灾害易发区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和突发性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采用网络模糊数学评价方法并结合专家直接打分将全县划分为9个区,其中高易发区3个、中易发区4个、低易发区1个、突发性地质灾害不易发区1个。

各区特征详见附表3。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

按照分布位置、灾害类型细分为三个区:

(1)县域西北部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1)

包括热市镇老棚、桃垭、华林、菖蒲、山河、平桥、明月、夏家堉、太平寺、赫坪乡茅草铺、仙娘庙等村。

面积78.61Km2。

该区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占全县总灾点的3.2%。

其中滑坡1处,崩塌2处。

威胁37人,潜在经济损失4万元。

该区目前虽未发生地面塌陷,但根据该区地质环境条件,岩溶极为发育,地下暗河、漏斗棋布,因此该区在仍存在地面塌陷隐患。

(2)县域西部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Ⅰ2)

包括黄石镇新桥村、大谷村、金鹤村、理公港镇兰溪居委会、杨公桥村、洗马池村、钟家铺乡陈家界村、落珠坪村、张家山村、万胜村、牛车河乡毛坪村、汤家溪村、飞旗河村、龙凤山村等。

总面积294.89Km2。

该区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占全县总灾点的6.3%。

其中崩塌4处,滑坡2处,已造成死亡7人,直接经济损失36万元,尚威胁30人,潜在经济损失84万元。

(3)县域南部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矿渣流)为主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3)

包括牯牛山乡冷家溪村、西坪村、十八屯村、西安镇西安村、东安村、文明村、桃安村、薛家冲村、白洋坪村、湖南坪村、沙坪镇沙坪村、杨溪桥乡岩吾溪村等,面积541.27km2。

该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0处,占全县总灾点的31.6%。

其中崩塌5处、滑坡15处、泥石(矿渣)流8处(其中巨型泥石流1处)、采空塌陷2处。

已造成毁房187间,直接经济损失301万元。

尚威胁196户、9696人生命财产安全,潜在经济损失24238.5万元。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

按照分布位置、灾害类型细分为四个区:

(1)县域北西部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1)

包括九溪乡、牛车河乡、热市镇、钟家铺乡、郝坪乡、黄石镇、理公港镇、黄甲铺乡、太平桥乡、佘家坪乡、龙潭镇、观音寺镇部分村组。

总面积792.62km2。

该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处,占全县总灾点的8.4%。

其中崩塌3处、滑坡3处、岩溶塌陷1处、变形斜坡1处。

上述地质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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