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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同名1751

唐山万丰兴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以督促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减少或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

1.2目标

(1)全年轻伤率不超过2%,重伤以上事故为零;

(2)重、特大生产、设备事故为零。

1.3释义与分类

1.3.1事故是指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具体事件。

1.3.2分类

(1)事故按性质分为:

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工伤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2)事故按等级影响分为:

轻微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重大事故。

事故分类及划分的详细标准见附件一:

《唐山万丰兴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事故分类及损失计算标准》

1.4管理原则

四不放过:

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当事人及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落实防范与改进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1.5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及员工;

(2)列入考核的事故指在公司内发生的生产、设备、火灾、爆炸及环境污染等事故,员工上下班时间或上班时间外出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在考核之列。

2组织与职责

2.1调度室是生产的主管部门,负责指挥生产安全有序运行、参加事故调查、对岗位工艺指标和劳动纪律进行检查与监督。

2.2技术部是工艺和设备主管部门,负责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进、工艺指标的制定与考核、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和检修规程并组织实施、压力容器与压力管道的定期检测、备品备件的准备、参加事故调查。

2.3公用工程车间、空分车间和甲醇车间是生产主体,要服从调度室指挥,负责编制岗位操作规程、组织员工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和技术培训、查找和报告事故隐患、进行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

2.4维修车间是生产设备检修的主要部门,负责设备检查与维护、隐患整改与治理、检修规程的制定、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和技术培训、计划备品备件、参加事故调查。

2.5质检部是产品质量主管部门,负责原材料和产品质量分析检测、生产过程分析指标监测、检修作业中可燃气和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和技术培训。

2.6保卫部是厂内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维持公司正常秩序、财产的保卫、劳动纪律的检查与监督、参加事故调查。

2.7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资金的运作、做好备品备件的管理。

2.8综合部负责劳保用品的计划与发放、工伤的认定与善后工作。

2.9市场部负责产品销售、审查客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证照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记录甲醇及二甲醚销售去向。

2.10环保部负责环境监测、污染事故调查与上报。

2.11安全部是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设施的检查与检测、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设备的定期维护与保养及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并编写事故报告、实施《安全管理规定》并定期修订、特殊工种培训与考核、生产和消防设施的定期安全评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职工定期演练。

3事故处理

3.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和现场人员须认真做好报告、抢救和现场保护等工作。

3.2接到报告后,有关领导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较重大级别以上事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应急处理。

3.3事故报告

3.3.1事故发生后,须立即报告给本部门领导、安全部、调度室和公司领导。

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须向政府部门报告的,由公司负责人苏总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向丰南区安监局报告。

3.3.2事故发生后,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3.3.3任何员工对事故情况均有权检举、上报或申诉。

3.4事故调查

3.4.1根据事故等级不同,轻微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组织调查;一般及以上事故由安全部牵头组织调查(公司制定的事故标准)。

达到国家所规定的事故标准的,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调查。

3.4.2公司需成立事故调查组,成员由安全部、技术部、调度室、综合部等单位人员组成,且调查组成员与被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调查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经验教训等;

(3)出具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内容需简明、清晰。

3.4.3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中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各部门及人员必须按照调查组的要求予以配合。

3.4.4调查报告须经全体调查组成员签名,调查组人员须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3.5责任追究

3.5.1责任界定

3.5.1.1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事故,首先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1)该单位发布的决定、制度,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或规程;

(2)制度不健全,缺乏操作规程,管理混乱的;

(3)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考核,致使员工缺乏安全知识造成事故发生的;

(4)不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测、检修,致使设备带病运行的;

(5)作业环境不安全,安全装置不齐全又不采取保护、防范措施(包括信号、标志、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缺陷)的;

(6)施工中违反安全规定,消减安全设施的;

(7)已发现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又不采取应急措施的;

(8)发生事故后,未积极汲取教训,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9)建设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产使用的;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安全卫生“三同时”不落实的。

3.5.1.2下列情况造成的事故,追究当事者直接责任: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

(2)违反操作规程,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的;

(3)发现事故险情、隐患不报告,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的;

(4)擅自开动机器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施的;

(5)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的;

(6)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3.5.1.3事故责任者或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从重处罚:

(1)毁灭、伪造证据,破坏、伪造现场,干扰调查工作或嫁祸于人的;

(2)利用职权隐瞒事故、虚报事故或者故意拖延报告的;

(3)多次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冒险作业的;

(4)对批评、制止违章行为及如实反映事故情况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3.6事故教育与防范措施落实

(1)事故发生后,要作为事故案例,由安全部或事故单位组织员工进行事故案例教育。

(2)事故发生单位必须认真总结事故经验教训,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4.1公司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对于一百天内无事故的单位,公司给予其员工奖励。

一个百日安全活动结束后,参加竞赛的单位要总结经验,寻找不足,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4.2有如下行为的员工,公司给予加奖:

(1)积极巡检,及时发现或处理事故隐患;

(2)积极提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的;

(3)在处理事故中沉着果断,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4)及时制止违章行为而避免事故发生的。

4.3公司对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责任人,给予处罚。

见附件2:

《唐山万丰兴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安全奖惩标准》

5附则

5.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部负责解释、修订。

5.2本规定自2010年01月01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两个百日安全竞赛活动期。

试行结束若无修订,则正式实施。

原《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6附件

(1)《唐山万丰兴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事故分类分级及损失计算标准》

(2)《唐山万丰兴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安全奖惩标准》

 

附件1:

唐山万丰兴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事故分类分级及损失计算标准

1事故分类

(1)火灾事故:

企业内部发生的着火事故。

(2)爆炸(燃)事故: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爆炸(燃),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生产事故:

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由于指挥错误造成生产工艺不正常,停电、停气或减产、跑料、串料,机器运转异常等事故。

(4)设备事故:

机械、工艺、动力、运输等设备(包括附件)、管道、电线、建(构)筑物设施以及仪器仪表、工器具的非正常损坏,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5)急性中毒事故:

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有毒物质,在短期内大量侵入人体,是人员立即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6)人员伤亡事故: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

(7)重大险情事故:

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虽然发生了事故,但因某原因侥幸或处理及时得当而未造成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

(8)质量事故:

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原辅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

(9)污染事故:

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三废”排放或装置存储介质泄漏等造成环境破坏,使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失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故。

 

2事故分级

事故按照伤害及损失程度分级,详见下表:

事故等级

事故伤害及损失程度

特重大事故

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7人以上,或死1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

或死2人同时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事故。

重大事故

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4-6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足200万元的事故。

较大事故

一次重伤2—3人,或轻伤4—8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一次重伤一人,或轻伤2—3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的事故。

轻微事故

一次轻伤一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事故。

备注

1、以上事故等级划分是我公司依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内部标准,涉及人员伤亡的,政府部门介入时,事故等级划分依国家标准。

2、可能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险情事故比照一般事故处理。

3、死亡指当时死亡或事故受伤一个月内死亡。

4、重伤:

损失工作105天以上的失能伤害,参考GB6441-86。

5、轻伤:

人员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参考GB6441-86。

6、“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环境污染事故等级按国家规定执行。

3事故损失计算

3.1直接经济损失

只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及损毁财产的损失。

计算范围包括:

(1)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含护理费)、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

(2)善后处理费:

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3)财产损失价值:

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3.2间接经济损失

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及受事故影响造成其它损失的价值,计算范围包括:

(1)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2)工作损失价值;

(3)资源损失价值;

(4)处理环境污染费用;

(5)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

(6)其它损失费用。

注:

事故责任大小以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最终责任认定书为准。

 

附件2:

唐山万丰兴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安全奖惩标准

3.1奖励标准

项目

标准

百日安全竞赛活动结束,未发生各种事故

一线单位:

主任(或部长)2500元,副主任(或相当于副主任)1200元,班长

800元,普通员工300元。

二线单位:

部长2000元,普通员工180元。

积极巡检,及时发现或处理事故隐患

人均50—200元

积极提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的

提取年经济效益1%-5%给提合理化建议者

在处理事故中沉着果断,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人均100-300元

及时制止违章行为而避免事故发生的

50-200元

备注:

1.一线单位有公用工程车间、空分车间、甲醇车间、维修车间、质检部、调度室、

技术部、安全部、保卫部。

二线单位有综合部、财务部、市场部、环保部。

2.考虑到综合部司机出车的危险性,将其安全奖定为300元。

3.2处罚标准

项目

标准

特重大事故

1.全公司免当月奖金;

2.事故单位负主要责任:

扣事故单位30%当月工资,免事故单位及相关单位(包括负管理责任的单位)本次竞赛安全奖;

3.管理部门负主要责任:

扣负主要责任的管理部门30%当月工资,免负主要责任的管理部门及事故单位本次竞赛安全奖;

4.事故主要责任者加扣3000元(已罹难者不再追究),负主要责任的单位领导免职;

5.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扣3000元;

6.政府部门介入的,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重大事故

1.全公司免当月奖金;

2.事故单位负主要责任:

扣事故单位20%当月工资,免事故单位及相关单位(包括负管理责任的单位)本次竞赛安全奖;

3.管理部门负主要责任:

扣负主要责任的管理部门20%当月工资,免负主要责任的管理部门及事故单位本次竞赛安全奖;

4.事故主要责任者加扣2500元(已罹难者不再追究),负主要责任的单位领导免职;

5.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扣2000元;

6.政府部门介入的,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较大事故

1.全公司免当月奖金;

2.事故单位负主要责任:

扣事故班组10%当月工资,扣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员10%当月工资,免事故单位及相关单位(包括负管理责任的单位)本次竞赛安全奖;

3.管理部门负主要责任:

扣负主要责任的管理部门10%当月工资,免负主要责任的管理部门及事故单位本次竞赛安全奖;

4.事故主要责任者加扣2000元(已罹难者不再追究);

5.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扣1000元;

6.政府部门介入的,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一般事故

1.事故单位负主要责任:

扣事故班组、事故单位主任、副主任、安全员5-10%当月工资,免本次竞赛安全奖;主要责任者加扣300-500元,并降级

2.管理部门负主要责任:

扣负主要责任的管理部门5-10%当月工资,免本次竞赛安全奖,主要责任者加扣300-500元。

轻微事故

1.事故单位负主要责任:

主要责任者扣300-600元,免本次安全奖,并降级;事故单位主任、副主任、安全员免20-50%本次竞赛安全奖;

2.管理部门负主要责任:

主要责任者扣300-500元,免20-50%本次竞赛安全奖;

班中睡岗

扣安全奖:

本人10%,主任5%

不按时巡检

扣安全奖:

本人10%,主任、副主任及班长各5%

不按规定穿戴劳保

扣安全奖:

本人10%

检修工作中不按规定办理动火证、登高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许可证等

扣安全奖:

组织者15%

检修工作中监护

人不履行职责

扣安全奖:

本人20%

重要检修项目中相关

单位领导不到现场

扣安全奖:

相关领导10%(一次)

不服从安全管理

扣安全奖:

相关人员10%

不重视安全工作,安全台帐不健全、不维护安全设施、不组织安全活动

扣安全奖:

主任、副主任、安全员10%(一次)

不按时参加安

全培训及考试

扣安全奖:

本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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