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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质量兴市战略促进宜昌跨越发展331

推进质量兴市战略促进宜昌跨越发展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宜昌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市上下深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坚持以优争先、以质取胜,为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2010年,我市实现生产总值1547.3亿元,增长15.8%。

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49.5亿元,增长26.6%;全地域财政收入301.5亿元,增长27.9%;地方一般预算收入70.2亿元,增长27.9%。

下面,我代表市政府就全市质量兴市工作情况做经验交流。

一、坚持齐抓共管,聚焦推进合力

在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过程中,宜昌市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形成“政府牵头组织、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主动参与”的大质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坚持政府主导

2008年,宜昌市在全省较早出台质量兴市战略,明确提出了质量兴市战略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确立了建立质量诚信体系、推进名牌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优化服务产业质量、完善质量标准规范、加强检测体系建设等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质量兴市工作联络员及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制度》。

在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过程中,全市各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建立起质量兴市、兴县、兴企三级工作体系,为质量兴市提供可靠组织保障。

站在“十二五”规划的新起点上,宜昌市已编制出台《宜昌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并将其列入我市“十二五”专项规划,把实施质量兴市战略作为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宜昌形象和增强综合竞争力的重大举措。

2010年,我们邀请湖北省质监局局长王泽洪同志为宜昌市委中心组作了题为《质量兴省战略的思考与实践》专题报告,听取王泽洪局长阐述质量兴省的内涵、重要意义、工作思路,征求对宜昌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具体建议。

2、坚持企业主体

在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过程中,我们积极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开展质量兴企活动。

我市坚持把质量兴企作为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提高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重要抓手,与落实质量兴市工作责任制、实施名牌战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结合起来,不断推广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总体水平,促进“质量兴企”活动向纵深发展。

3、坚持部门联动

坚持大质量观,把大质量提升当作各部门基本职责,积极构筑各部门通力协作的大质量工作格局。

不断调整充实以市长任组长、30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的要求,明确职责,加强配合,探索建立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全面参与质量兴市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让质量兴市工作从质监部门的“独角戏”,变成了全市各部门广泛关注和参与的“集体舞”。

大力实施优强企业倍增工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668工程,支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和技术创新型、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深加工等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城区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补助资金达2000余万元。

帮助企业向上争取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的科技专项资金,共争取到位国家、省科技项目43项,经费1000多万元。

积极整合科技资源、加强企业技术自主创新平台建设,目前全市已有4家国家级、3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和14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工作进展顺利。

我市加大公共检测平台的建设力度,“十一五”期间,各类实验室共投入近2000万元,建有省级磷化工产品检测中心、省级矿用计量器具检定中心,技术保障能力在全省地市州位于前列。

围绕企业发展需求,我们提出“依法依规、打破常规、特事特办、优质服务”的理念,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再造。

我们为企业开通“服务直通车”,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结合全市加快推进产业升级的实际情况,扎实开展“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为全市100家企业开展多项质量提升服务,帮扶企业夯实质量技术基础。

围绕宜昌作为世界水电旅游名城的战略定位,进一步发挥宜昌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中的重要战略支点和核心龙头带动作用。

我市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和“鄂西圈”建设机遇,用精品项目支撑旅游名牌,通过项目建设助推旅游提档升级,大力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质量体系,加快宜昌市旅游目的地建设步伐。

2010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522万人次、旅游收入100亿元,分别增长25.4%和27.4%。

通过积极构筑诚实信用、高效便捷的商业服务体系,使全市商贸企业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现有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1条、省示范街2条、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2家、省示范店3家、市示范店21家。

几年来,我市大力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在全省率先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

通过“创模”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品位不断提升。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6.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1.2%,城区饮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

污染减排工作继续走在在全省前列,有41个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通过认定,我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在全省稳居前列。

全市关闭小造纸、小水泥等“五小”企业累计近80家,23家企业和单位进入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全市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100%。

 

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质量兴市战略实施和名牌推进等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提高质量和培育名牌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其它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涉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的有关政策,建立成员单位间的日常联络沟通机制,定期交换信息,召开联席会,编发通报。

二、抓住关键环节,提高推进实效

以标准、品牌和监管为着力点,加大品牌创建的扶持力度,树立宜昌标准,叫响“宜昌制造”,打造城市名片,提升宜昌整体形象和竞争力。

1、打造宜昌标准,靠标准提升质量

鼓励我市企业加强技术标准研究,开展技术创新,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我市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创造便利条件。

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为重点,推动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切实提高我市企业采标率。

支持电力、化工、食品医药、装备制造四大支柱产业、重点企业加强创新技术标准和先进技术标准的研制,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将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道路。

鼓励企业在关键技术、核心领域、战略产业积极提交国际标准提案。

“十一五”期间,宜化、兴发、安琪等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55个。

我市累计有103家企业的147个产品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规模以上企业采标率已达87%。

全市已建成19个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区面积229.3万亩,农民增收6.86亿元。

2、发展品牌经济,靠品牌体现质量

引导各类主体大力争创精品名牌,围绕支柱产业发展加大名牌产品培育力度,在品牌战略实施中坚持做到四个并举:

规模扩张与质量提升并举、个体培育和集群打造并举、品牌创新和品牌保护并举、企业为主与政府引导并举,激励创业培育品牌,优化配置做强品牌,质量兴市叫响品牌,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的提升,提高了支柱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我市多数名牌企业呈现出生产规模扩大、经济效益增长、产品质量提高、市场战有率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品牌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2010年我市23家企业32个产品被评为“湖北省名牌产品”,占全省的11%,仅次于武汉市。

截止2010年底,宜昌拥有中国名牌4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4个、省名牌产品97个,中国驰名商标13件、省著名商标65个,中国名牌农产品3个,全市农业“三品”品牌已达到644个,品牌企业和产品正成为宜昌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主力军。

3、加强安全监管,靠严管保证质量

严守质量安全的底线,在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过程中,我们以“大质量”为导向,加强监管,为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提升夯实基础。

我们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证后监管,坚持从生产源头抓质量,加大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明确职责,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从事生产活动,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主体职责,把好两头,管好过程,满足生产加工全过程控制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建立完善可追溯的记录档案,对未按要求建立或虽建立制度但记录不够完善的企业,指定专人进行督导,帮助达到生产许可要求;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关停退市。

2010年监督抽查698家企业生产的产品1702批次,其中合格1599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3.95%,同比上升6.89个百分点。

大力开展优质工程创建活动,制订实施《关于进一步抓好工程质量精品创建工作的相关意见》,开展了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监理行业新风建设活动、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在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上形成“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框架,全市发生一起较大以上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单位工程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95%以上。

三、健全长效机制,扩大推进成果

1、完善责任机制

2010年3月,宜昌市人民政府与13个县市区政府及14个政府职能部门正式签订《质量兴市工作目标责任书》,以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深入开展。

2010年7月,宜昌市印发《政府部门2010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责任书》、《县市区2010年综合考评目标》,正式将质量兴市工作纳入2010年综合考评内容。

质量兴市作为工作目标之一,对宜昌市发改委、经信委等11个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能和13个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进行考评。

进一步把质量兴市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2、完善奖励机制

持续有效地实施《宜昌市创名牌奖励办法》。

2010年,我们召开一次质量兴市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全市质量兴市工作大会会议,通报表彰获得2009年度中国驰名商标、湖北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企业,对3个驰名商标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

枝江市政府出台了相关的实施意见,并在全市三级干部大会上对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的8家企业给予重奖。

远安县制定了《关于促进工业企业跨越式发展意见》,完善政府名牌战略表彰奖励机制,把名牌战略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拿出8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加强品牌建设,并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讨论《推进质量兴县实施名牌战略管理办法》和清江质量奖设立问题。

秭归县兑现名牌产品、著名商标、质量认证、A级景区等11个奖项,修改《质量振兴奖奖励办法》,扩大了奖励范围,提高了奖励金额

“十一五”期间,宜昌市各级政府累计拿出1000多万元,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湖北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进行了奖励。

2010年8月9日,宜昌首次设立政府最高质量奖“三峡质量奖”,,对获奖企业或组织给予30万元的奖励,以大力推动质量兴市战略实施,促进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3、完善投入机制

突出重点、加大经费投入和完善管理机制,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

宜昌市政府每年从财政单列五万元,作为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经费。

2011年起,宜昌市又将三峡质量奖的30万元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为三峡质量奖评选提供坚实保障,将三峡质量奖打造成宜昌的金质奖章。

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根据质量兴市工作需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

鼓励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特别是大型企业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公共平台建设;对经有关部门认可的国家级质检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等项目的建设免收相应的市政配套费,所需用地优先安排,减半收取其他相关的行政性收费。

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农业等部门每年安排一定的扶持性资金,用于名牌培植、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

认真执行《宜昌市企业创名牌奖励办法》,严格落实各项奖励政策。

2010年,宜昌市出台《宜昌市三峡质量奖管理规定》,设立市政府最高质量荣誉奖,对获奖企业和组织给予30万元的重奖,据我们了解,这样的奖励金额在全省市州中屈指可数。

这样做,就是为了激我市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经营质量和绩效,进而将提升区域发展质量落实到提高企业的生产和产品质量中去。

在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进程中,宜昌还有很远的路要走,我们将利用这次交流机会,学习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战略,为宜昌在新起点上实现发展新跨越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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