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第一社会福利院迁建工程设计.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0166421 上传时间:2023-02-09 格式:DOCX 页数:45 大小:40.7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杭州第一社会福利院迁建工程设计.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5页
杭州第一社会福利院迁建工程设计.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5页
杭州第一社会福利院迁建工程设计.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5页
杭州第一社会福利院迁建工程设计.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5页
杭州第一社会福利院迁建工程设计.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杭州第一社会福利院迁建工程设计.docx

《杭州第一社会福利院迁建工程设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杭州第一社会福利院迁建工程设计.docx(4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杭州第一社会福利院迁建工程设计.docx

杭州第一社会福利院迁建工程设计

杭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迁建工程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余建设计18043-1

 

招标人:

杭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招标代理: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八月

备案单位:

 

 

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杭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迁建工程设计

2

建设地点及规模

项目位于余杭区瓶窑镇凤都村大观山果园里场,用地面积约9205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建设床位数800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疗康复用房、公共活动用房、管理用房、生活用房、接待登记用房、附属用房、地下停车库以及室外道路、绿化等,总建筑面积40233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8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386平方米。

估算总投资19169万元。

3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

杭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地址:

余杭区仁和街道三星路32号

电话:

7联系人:

俞俊

4

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代理: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杭海路238号森禾广场B座15楼

电话:

联系人:

沈工

5

质量要求

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技术规程,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6

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建筑、安装(水、电、气等)、幕墙、室内精装修、建筑智能、结构、暖通、室外景观配套、室外管线综合管线、公共市政、基坑围护、机电设备及其他专业设备等各专项设计内容的方案(含估算)、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等所有需设计单位配合的工作。

2、本次招标为设计总承包(设计总承包是指该项目的所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全部设计)招标,设计总承包单位有设计资质部分的设计工作不允许分包,若涉及到设计总承包单位无设计资质部分的设计工作,由设计总承包单位自行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招标人备案),设计费用由设计总承包单位承担。

7

设计进度要求

1、方案深化: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供深化后的设计方案并提交招标人确认。

2、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

确定最终方案后30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报批稿;

3、施工图设计:

获得初步设计批复后60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

以上总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4、在报批或施工图图审过程中按要求进行调整、完善时间:

不超过7个日历天。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8

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9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浙江省外的设计单位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报名资格条件以备案资质为准)。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11

投标担保金额

1、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金额6万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截止时间:

2018年9月18日)

收款单位(户名):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

3300062

银行地址:

余杭区临平镇东湖中路232号

2、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

网银/电汇,一笔保证金对应一个投标项目,谢绝现金缴纳)缴纳到账,并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明示用途和投标项目,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3、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凭网银/电汇凭证(原件或复印件)至银行窗口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并预留联系人电话。

该递交函将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的重要凭证。

逾期未办理视为无效投标。

4、咨询电话:

7

12

踏勘现场

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13

投标预备会及答疑

不举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请于2018年9月7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送至招标代理公司或招标人

14

投标文件

按商务资信标、技术标两部分分别编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如份数有误在开标时将被当场拒绝。

1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地点:

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时间:

2018年9月19日14时00分

1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

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时间:

2018年9月19日14时00分

17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18

履约担保

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以汇票、转账支票或保函的形式提供。

19

其他说明

1、中标方案不等于最终方案,中标单位必须根据业主要求对其设计方案修改至业主完全满意为止,修改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一律不作补偿。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和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根据未中标单位的排名,对未中标单位中排名第一名的补偿人民币贰万元,第二名的补偿壹万元,其余单位不予补偿。

补偿金总计叁万元由中标人支付(签订合同前),该笔费用投标人须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未中标单位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使用权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在本工程中使用或部分使用未中标方案的设计创意,不再另行付费。

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对此无异议。

3、本次招标为重新招标,报名且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设计单位,不参加须在2018年9月7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不参加。

不参加投标且未提交书面说明的,按杭州市《建筑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提示信用记录认定与扣分标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杭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迁建工程设计

2、建设单位:

杭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3、招标代理: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

余杭区瓶窑镇凤都村大观山果园里场

5、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资金

6、工程投资总额:

估算总投资19169万元,建设工程费16755万元。

7、建设规模:

建设床位数800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疗康复用房、公共活动用房、管理用房、生活用房、接待登记用房、附属用房、地下停车库以及室外道路、绿化等,总建筑面积40233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8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386平方米。

二、招标范围:

8、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建筑、安装(水、电、气等)、幕墙、室内精装修、建筑智能、暖通、室外景观配套、结构、室外管线综合管线、公共市政、基坑围护、机电设备及其他专业设备等各专项设计内容的方案(含估算)、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等所有需设计单位配合的工作。

本次招标为设计总承包(设计总承包是指该项目的所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全部设计)招标,设计总承包单位有设计资质部分的设计工作不允许分包,若涉及到设计总承包单位无设计资质部分的设计工作,由设计总承包单位自行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招标人备案),设计费用由设计总承包单位承担。

三、设计招标依据

9、《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0、《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11、招标人提供资料;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行业等标准及规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3、投标人需具备前附表要求。

五、现场踏勘

14、投标人自行踏勘工程现场,熟悉区域内的地形、道路及周围的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的资料。

凡有影响投标的因素,均应考虑在投标文件中,一经中标,不能以不完全了解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要求。

15、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代表在现场考察中的一切活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现场后可能会对其自身或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由投标人及其代表自行承担。

六、招标文件

16、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由前附表、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设计任务书、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相关附件组成。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技术资料。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将构成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17、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或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由招标代理单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8、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由招标代理单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9、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备案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

20、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等均使用中文。

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资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组成。

商务资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投标函(见附件3)

(4)投标承诺书(见附件4)

(5)投标保证金递交函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5)

(7)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见附件6)

(8)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见附件7);

(9)各专业负责人简历表(见附件7);

(10)投标人类似项目情况表(见附件8)

(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

文字及格式:

招标文件中有要求的按招标文件,没有的可自行编制。

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设计说明:

包括工程概况、场地现状分析、设计构思、总体布局设计说明、关键技术说明、技术经济指标等;

(2)工程设计组织方案。

 

(3)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投标人应根据提供的建筑方案及自身实力,承诺本工程的限额设计指标,限额内容包括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钢筋含量、混凝土含量,该指标将作为评标时的重要考虑因素。

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与中标人共同协商确定限额设计指标,并落实到合同中。

(4)设计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5)对规划设计管控要点及现场服务的落实及承诺。

(6)主要设计人员表:

主要针对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人员、时间、设备等安排,其中的设计组织设计须包括项目设计管理框架图、主要设计人员姓名及履历简介(包括学历﹑职称﹑曾担任职务﹑现任职务、专业、从业年限、完成类似工程实例、设计人员资质证书等)。

该设计人员一经确认,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不能更换,如有更换,新的设计人员资历经验等不得低于被替换的设计人员,且须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

但设计人员的能力不能满足设计任务的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中标人必须及时更换。

(7)协助招标人通过政府报批报建的相关工作。

(8)本工程设计深度要求按照国家有关编制深度规定和附后任务书中的相关要求。

(9)编制设计完成的主要节点(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图、全套施工图)的出图进度计划,该计划时间起点从招标人提供建筑方案图开始。

(10)方案图册(含总平面图、鸟瞰图、立面透视图以及主要出入口效果图等)。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22、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按商务资信标、技术标两部分分别编制并装订成册,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正本与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商务资信标部分文本统一采用A4纸张打印(纸张大小超过A4纸规格的折叠成A4纸的规格),技术标部分文本统一采用A3纸张打印(若部分图纸大于A3尺寸,应将该部分图纸折叠成A3规格),商务资信标正副本和技术标正副本的封面、投标函及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的商务资信标中同时提交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该授权无效。

23、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设计任务书中的要求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以及相关的各类评审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报价的依据。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水、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投标报价的情况。

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报价编制依据

投标人应依据但不限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工作内容、计划工作量及各阶段的评审费用,自行测算设计费用,结合项目特点及自身设计优势进行报价。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报价范围包括成本、利润、税金及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

本次招标采用费率包干的形式,即中标后合同有效期内费率固定不变,不得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工程投资、工期、最终建设规模变化等任何因素影响而进行调整。

招标人设置的价格

本次招标暂定建设工程费16755万元为计价基数,调整系数统一为(不分专业、复杂系数),设置最高限价为万元,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作废标处理;设风险控制价万元,凡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不作废标处理,但投标报价不作为有效报价,不能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范围。

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标准: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以主管部门审核后的概算建安费为计价基数(调整系数统一为(不分专业、复杂系数))*中标费率(中标费率=中标价/16755万元),费用一次性包干(含方案优化、可研(如有)、初步设计、估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后续技术配套服务等工作)。

2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和方式:

详见前附表。

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3)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资格预审材料的更新

25、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如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发生变化的,须将相关材料重新更新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预审时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有效期

26、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

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但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十、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

27、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①技术标正本和副本②商务资信标正本和副本等两部分各自单独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技术标”、“商务资信标”字样;

28、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2)2018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9、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7款规定加以标记和密封的,招标人将拒收该投标文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该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30、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根据评标办法的需要递交各类证书和资料文件的原件(不需密封)及原件目录清单。

招标代理单位派人收取各投标单位原件时,应按目录清单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签收。

所有原件均应为真实有效的材料,如弄虚作假则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中标资格。

32、招标人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3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4、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返回给投标人。

十二、开标

35、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36、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委托书(附件9),以证明其身份。

如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不能出示其身份证件或者未按时签到的,事后不得对招标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37、开标先开技术标的密封袋,在技术标评审完成后(得分不予公布)再开商务资信标。

38、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39、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或包装严重破损的;

(3)投标保证金未能按要求和规定的期限之前递交。

十三、评标

40、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织,由5人(含)以上单数的人员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

评标委员会成员严格执行利益回避的相关规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41、投标文件审查

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42、评标活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评标结果的产生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每位评标人员必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名确认,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保留意见,并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认同。

43、评标内容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各投标人得分等所有情况都属于保密范围,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

44、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

45、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后在资格上发生变化不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5)投标函中招标人、工程名称等关键内容错误或大写报价无法进行宣读的;

(6)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7)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8)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时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9)设计费高于最高限价或未按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的;

(10)发现技术标正本和技术标副本的内容出现明显不一致之处影响评标结果的;

(11)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46、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十四、定标

47、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打分的方法,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评标结果不当场公布。

十五、中标人的确定、合同的授予

48、评标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公示不少于3个日历天。

对于未中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招标人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49、公示结束并报备案机关登记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正式签订设计合同。

50、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

51、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签订设计合同无法签订,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设计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的中标候选人作为预中标人进行公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2、如签订协议并生效后,中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按照协议条款处罚。

十六、其他

53、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54、本招标文件由杭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和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章设计任务书

根据现有红线图内的等高线判断地形高差并以湖为中心,将此地块分为东(大型服务保障区域、隔离区)、南(康乐教育区)、北(行政办公区域)。

一、行政办公区域:

(一)、地下建筑设置

项目地下建筑设为停车库等人防设施均设置在行政楼地下一层。

(二)、地上建筑设置

行政楼:

1、行政大厅:

1个用于党建、行政、文化宣传;

2、院领导办公室:

6间,预留2间;

3、科室办公用房:

护理2间、康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