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建筑风貌区保护规划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以西白菜园为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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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建筑风貌区保护规划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以西白菜园为例

 

1.规划总则1

2.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利用3

3.用地、人口与空间规划10

4.建设控制要求12

5.交通与市政设施规划13

6.技术指标与经济测算17

7.规划实施政策建议19

南京市西白菜园近代建筑风貌区保护规划

规划文本

1.规划总则

1.1.西白菜园近代建筑风貌区是《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11处历史风貌区之一。

为加风貌区整体保护,深化和落实《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特参照《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导则》要求,制订本规划。

1.2.本规划是西白菜园历史风貌区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法定依据,指导和控制风貌区保护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

本规划未予规定的其他内容,应遵循国家、江苏省及南京市的相关法规及规章。

1.3.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12月)

(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7月)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7号)

(5)《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3

(6)《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2002年3月)

(7)《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06年11月)

(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3月)

(9)《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10年7月)

(10)《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2006年9月)

(1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12)《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08年6月)

(13)《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修订版)

(14)《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11月)

(15)《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16)《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2030年)

(17)《南京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年12月)

(18)《关于南京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规划等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等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2年2月22日,南京市规划项目审批小组会议纪要第1号)

(19)科巷南宗地块前期可研要点(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2008)

(20)国家及江苏省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1.4.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北至白下区人民政府,南至文昌巷幼儿园,西至宝庆大厦,东至西白菜园,用地面积约0.82公顷。

考虑周边环境协调,以及利于整体保护的需要,规划研究范围南至文昌巷,北至科巷,东至西白菜园路,西至太平南路,研究面积2.88公顷。

1.5.规划目标

1.5.1.全面挖掘和保护西白菜园近代建筑风貌区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风貌区的整体格局和风貌,作为南京市民国时期城市建设、社会发展的历史见证和日军侵华的实物罪证。

1.5.2.在保护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整治区内环境,完备基础设施,发展符合地段传统和当代需求的特色功能,激发经济文化活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1.6.规划原则

1.6.1.历史信息的真实性原则:

最大限度地保存真实的历史遗存,通过抢救、修缮、研究、展示等各种保护手段,传递真实的历史信息。

1.6.2.历史风貌的完整性原则:

全面保护各个历史时期的各类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背景环境,形成以近代为主、时空序列完整的历史风貌。

1.6.3.保护措施的适应性原则:

尊重物质空间、经济社会和文化遗产的地方性和特殊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针对性和适应性的保护措施。

1.6.4.发展利用的可持续原则:

通过改善设施、整治环境,以及合理的功能更新和遗产展示利用,激发街区活力,实现经济、社会、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1.7.规划期限

以2012年-2015年为近期,2016年-2020年为远期。

1.8.成果构成

本规划的成果由规划文本、图纸和图则、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构成。

(1)规划文本、图纸和图则为具有法定效力的条文和图纸。

(2)规划说明书是对文本和图纸的解释、分析、补充说明;

(3)基础资料汇编是相关文献和调研资料的汇编整理。

1.9.规划管理权属

本规划由南京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南京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利用

2.1.历史文化特色及价值

2.1.1.南京近代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缩影地。

在不到1公顷的风貌区内,包含了民国时期官商自建独栋西式住宅、小型私人房地产开发的近代联体住宅以及近代传统中式民居等三种类型的18栋民国建筑遗产,不仅本身具有一定的建筑技术和艺术价值,更以类型全、数量多、分布集中的特点,成为见证了1930年代南京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热潮的缩影地。

2.1.2.日本侵华战争中强征慰安妇史实的重要物证。

区内北部6栋联体住宅是经日军侵华时期强征慰安妇幸存者指认的日军“菊水楼慰安所”旧址,现存B栋、E栋历史建筑仍留有明显的日式改建加建痕迹,是证明二战中日军强征慰安妇罪行的重要实物证据。

2.1.3.南京近现代社会居住结构变迁的见证者。

区内最初为民国高官名人(南部)和公职人员(北部)居住的一类高档居住区和普通市民住宅(西北角)。

1950年代社会主义改造后,北部一直是江苏省省级机关高级干部居住区,南部为供电局、房管局(后改为电力公司和房产公司)职工居住区(南部),西北角成为低收入市民住宅。

现状北部的居住面积、建筑维护、环境质量和生活水平明显优于南部,西北角最差。

这一过程见证了南京乃至中国近现代社会居住结构的变迁,也留下了许多名人轶事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2.2.保护范围的划定

本规划划定该片风貌区的保护范围为:

北至白下区人民政府,南至文昌巷幼儿园,西至宝庆大厦,东至西白菜园。

用地面积0.82公顷。

2.3.重要保护对象的确定(详见表1)

2.3.1.保护风貌区内独栋住宅、小型地产开发和传统民居等三类不同的建筑院落和街巷空间肌理。

2.3.2.保护桃源街、西白菜园路等历史街道和其他无名历史巷道。

2.3.3.保护潭道源故居等16处历史建筑(详见表2)。

2.3.4.保护历史院落围墙和门柱、民国地面铺装和排水明沟、水井、宣传栏、文革标语、大树及特色植载等其他历史环境要素。

2.3.5.保护与解说名人故居、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历史居住形态、周边传统行业等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

表1南京市西白菜园近代建筑风貌区遗存要素构成表

遗存类别

具体对象

物质文化遗产

历史空间格局

近代独栋住宅肌理、近代联体住宅、传统民居的院落和街巷肌理

历史街巷

桃源街、西白菜园路及区内无名巷道的名称、位置、走势、空间尺度和地面铺装

历史建筑

潭道源故居等16处历史建筑(编号A-H)

历史环境要素

历史院落围墙

共约180米

历史院落门柱

共计10处

水井

潭道源故居南1处

民国地面铺装和排水明沟

共约360平方米

宣传栏

1处

文革标语

1处

特色植栽

共计25株(片)。

包括棕榈1株,梧桐5株、玉兰1株、槐4株、枇杷3株、女贞1株,水杉2株、柿2株、水杉2株、爬山虎3片,葫芦1片

非物质文化遗产

名人故居

谭道源、曹鑫标、彭新民、谭寄陶、李芾棠、陈鹤琴、金逊等7处(另有张杰、戈福鼎、宋文治、刘国均等名人故居位置不明)

历史地名

桃源里、白菜园、菊水楼、青南里

历史事件

菊水楼(青南里)慰安所

周边传统行业

金店、银楼、书店

表2南京市西白菜园近代建筑风貌区推荐历史建筑一览表

序号

编号

年代

类型

历史信息

保存现状

现状

功能

遴选

情况

1

A1

1937

民国私人房地产开发的小型近代联体住宅区(民国商人刘宝林开发)

日军侵华时期属“菊水楼”慰安所

良好

省级机关住宅

上位或已有规划成果已确定的历史

建筑

2

A2

3

A3

4

A4

东半为解放后江苏省副省长金逊住宅

5

A5

东半为教育家

陈鹤琴住宅

6

A6

7

A7

8

A8

西附房为

陈鹤琴书房

9

B

1931

民国官商自建的西式独立住宅

民国最高法院院长李芾棠自建住宅

较差

电力公司住宅

10

C

1937

北伐名将

潭道源自建住宅

一般

房产公司住宅

11

D1

1930

民国国防部参谋

曹鑫标自建住宅

12

D2

1930

13

E

1931

伪国民政府参军

彭新民自建住宅

较差

电力公司住宅

14

F

1937

汉阳兵工厂长

谭寄陶自建住宅

良好

白下公安局办公用房

15

G

抗战

时期

日式建筑

日军增建的

小歌舞厅

较差

电力公司住宅

本规划拟推荐历史

建筑

16

H

民国

初年

民国传统中式住宅

某小资本家住宅

较差

普通

民居

2.4.功能发展定位

2.4.1.南京民国居住建筑展示区。

在保护修缮各类型民国居住建筑的同时,增设室内外展示标识,通过文字解说始建年代、历史业主和名人信息、建筑特征,通过测绘图和照片展示各类型建筑的结构、构造、材料、设备、装饰特色,现状(修缮前)居住格局和生活状态,以及保护、修缮过程,全面记录和展示其历史和现状信息。

并特别注意原状保护小歌舞厅等日式风格的加建改建细部,增加展示标识解说“菊水楼慰安所”的历史事实。

2.4.2.南京黄金珠宝特色商业文化休闲区。

根据太平南路商业业态传统和当前经济社会需求,规划将现状居住功能,置换为以黄金珠宝文化展示、工艺传承和产品销售为特色的商业文化休闲区。

2.5.空间格局与历史街巷保护

2.5.1.拆除各类型院落内违章搭建和部分解放后加建、影响历史格局的一般建筑,恢复历史建筑和院落的空间格局。

2.5.2.保护西白菜园路及区内无名巷道的位置、走势、空间尺度和地面铺装,拆除阻塞历史街巷的临时建筑和一般建筑,修复历史围墙、院墙、门柱等空间界面,形成丰富的历史步行空间。

2.6.建筑遗产的保护与整治

2.6.1.鉴于本风貌区规模较小、历史格局清晰、发展目标明确,本街区内的建筑遗产保护与整治方式简化分为修复、整治和拆除3大类(表3)。

表3现状建筑保护与整治对策表

综合价值分类

历史建筑

风貌建筑

一般建筑

临时建筑

保护整治方式

修复

整治

拆除

拆除

2.6.2.依法保护和修复潭道源故居等16处历史建筑。

(1)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进行公布和保护,不得拆除和迁移。

(2)由于所有历史建筑均经过不同程度的改建、加建,故应拆除价值不高的加建改建的部分,修复其历史原貌,但注意保留解放前尤其是抗战时期的加建改建痕迹。

(3)历史建筑必须进行结构检测,所有的保护工程措施需在建筑与结构的实测及安全检测与抗震鉴定的基础上通过修复设计与工程施工完成,设计和相关工程施工按在编《南京市历史建筑修缮技术规定》(暂名)的要求进行。

(4)在不改变外观原状和内部结构及特色室内装修的前提下,完善内部设施,引入本规划规定的新的适宜功能。

2.6.3.整治风貌建筑

(1)风貌建筑经结构检测后,无重大结构隐患的原则上予以保留,有重大结构隐患的可拆除或拆除后重建。

(2)所有建筑改造、加固工程均应履行项目立项、结构检测、方案报批、施工图审查等法定程序。

(3)在不改变建筑体量和总体外观的前提下,可适当整治、改造外观和内部外观、布局,改善设施,以适应新的使用功能。

2.6.4.风貌区内的一般建筑大多为解放后在院落和街巷内逐渐搭建的现代建筑,其中许多属临时建筑,从恢复历史肌理的角度出发,本规划予以拆除。

2.7.街区内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与整治

2.7.1.保护历史院落的围墙,清洗、整饰历史围墙,对后期粉刷的历史围墙应恢复其历史上的青砖为主、重点装饰部位用红砖的清水砖墙,后期重砌的历史围墙应通过立面整饰使与历史风貌相协调,后期拆除的围墙应原做法予以恢复,后期增加的围墙应予以拆除。

2.7.2.保护风貌区内遗存的历史院落门柱,拆除门柱间后期封堵的围墙,代以民国风格的铸铁大门。

2.7.3.保护民国时期的水泥地面和少量的块石地面,以及建筑周边的排水明沟,并整合到总体的地面铺装和排水体系中。

2.7.4.保护、整饰区内墙面上留存的文革标语和宣传栏各1处,并配以必要的文字说明展示设施。

2.7.5.保护街区内的特色植栽,按植物习性提供其生长所需环境,并将其纳入街巷历史空间和环境景观进行整体保护,并增加解说设施,说明其年代、主人、属种和习性等信息。

2.8.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

2.8.1.根据太平南路商业业态传统和当前经济社会需求,风貌区北部的历史建筑建议再利用为黄金珠宝文化展示和产品销售功能。

2.8.2.风貌区南部以历史建筑日式小歌舞厅(G栋)为核心的历史建筑再利用为慰安妇受难纪念及书店、茶室等文化休闲功能。

2.8.3.历史建筑谭道源故居再利用为风貌区会所,提供风貌区历史展示、接待服务等功能。

2.8.4.风貌建筑中除3#(1960年代仓库)改造为开放式舞台外,其余均再利用为传统(珠宝)工艺作坊。

2.8.5.历史建筑、风貌建筑再利用的经营内容和室内外装修方案均应事先报经风貌区保护管理委员会批准。

2.9.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2.9.1.保护与展示区内的名人故居、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延续和复兴周边地段的传统行业(详见表1)。

2.9.2.名人故居历史信息的展示。

对现存建筑明确的名人故居,在建筑室内外设置展示标识,解说其名人业主的生平,建筑建造年代等历史信息。

对位置不确定的名人故居,在桃源村会所的室内陈设中统一展示。

2.9.3.历史地名的保护与展示。

保持西白菜园的街道名称,恢复桃源里巷的传统名称,并在巷口设立入口标识说明其名称的历史信息。

菊水楼和青南里的历史地名并入慰安妇受难纪念厅一并解说。

2.9.4.周边传统行业的延续与复兴。

风貌区功能置换为以黄金珠宝为特色的传统商业文化街区,并设黄金珠宝陈列馆展示其地段业态的历史渊源和现状。

在文化休闲区内恢复数家书店,以延续太平南路民国书店街的传统。

3.用地、人口与空间规划

3.1.用地规划

为延续地段业态传统,适应当代经济社会需求,实现风貌区的可持续发展,规划用地性质控制引导为文化娱乐和传统商业混合用地。

3.2.人口容量

根据未来发展定位,该片区内就业人口容量约170人,顾客和游客瞬时最大容量约810人,日均容量8100人次。

3.3.公共活动空间规划

3.3.1.根据该区历史空间肌理、现状文化遗存及功能需求,规划在保护范围内设文化休闲广场、传统手工艺广场、慰安妇受难纪念小庭院,在保护范围外设置南入口小广场、集会主广场。

3.3.2.文化休闲广场利用南入口小广场位于保护范围外文昌巷北。

通过拆除现状7层居民楼的一层裙房,架空其中部1-2层空间,并以树池坐凳、列柱灯具创造文昌巷进入风貌区的主入口引导空间和视线走廊,东西两侧设少量地面临时停车空间。

3.3.3.集会主广场利用拆除保护范围外的文昌巷幼儿园,形成风貌区主要的公共聚会、集散、展销、婚庆活动空间,以及从文昌巷方向观赏风貌区内民国建筑的开敞视域,地面铺装和绿化分割以钻石菱形切割线为主题,下部辟设地下停车场。

其东侧开放舞台为利用1960年代的仓库建筑(风貌建筑)改造的开放舞台,面向广场敞开,提供表演、集会活动的舞台。

3.3.4.传统工艺小广场以谭道源故居为核心,拆除其现代院墙,并整合利用风貌建筑设置的传统金银手工艺作坊,形成风貌区中央的小广场。

3.4.景观视廊规划

3.4.1.为增强区内历史风貌对周边城市道路的景观贡献度,努力通过控制周边建设和环境整治,开辟太平南路、文昌巷和科巷对街区的景观视廊。

3.4.2.拆除文昌巷幼儿园,拆除幼儿园南侧7层住宅楼一层裙房作为风貌区南入口小广场,迁出其中部一楼、二层的居民并改造为架空门廊,同时改造该楼立面为民国风格,形成风貌区面向文昌巷的景观视廊。

3.4.3.整饰西白菜园路东侧住宅和菜场沿路立面,在路东侧增加绿化,路内严禁停放各种车辆,以减少对街区历史风貌的影响。

3.4.4.改造风貌区西北侧与都市名园、白下区政府间的围墙和栅板,改为以透空铸铁围墙和绿化分隔,以使街区风貌向西北方向建筑、广场和街道敞开,增加对城市景观的贡献度。

3.4.5.本规划建议从太平南路观赏风貌区南部和北部建筑的两条视线通廊,中部通过建筑设计处理预留与街区西侧巷道相通的步行入口和视线廊道。

3.5.绿化及街道小品规划

3.5.1.风貌区内在保留现状特色树木植栽的基础上,以街巷整治和院落修复的同时,完善街巷绿化和庭院绿地,并结合新规划广场增加一定的小片绿化,但不新增大片集中绿地。

3.5.2.新增绿化树种以本地落叶色叶树种和四季花树、果树为主,植物配置上以桃花、樱花和红花草为特色,以呼应地块“桃源村”和“红花地”的历史地名。

3.5.3.精心设计街区标志、指示牌、解说牌、门牌、店招、座凳、垃圾箱、电话亭等环境小品,并对市政管线下地后仍必须露明的消防栓、空调外机、配电箱柜、管井盖等市政设施进行修饰,使其与历史风貌相协调并体现现代的设计匠心。

4.建设控制要求

4.1.高度控制

4.1.1.风貌区保护范围内除少数新增的一层连廊外,无其他新建建筑,保留建筑除根据修复原状的要求拆除部分搭建部分外,现状高度均不得改变。

4.1.2.风貌区外围紧邻风貌区的东、北、南三侧的现代建筑保持原高,如未来根据城市规划要求重建,则不得超过现状高度。

4.1.3.风貌区外围西侧地块不超过《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定的50米限高。

4.2.建筑风貌控制

4.2.1.风貌区保护范围内的建筑风貌控制:

(1)风貌区内所有保留建筑的体量除不得超过现状,历史建筑的色彩、材质和建筑风格严格按原样修复,风貌建筑改造中不得改变建筑体量和总体风貌,墙面、屋面、门窗的改造中可适当使用钢、玻璃等现代材料并使用少量的鲜艳色彩以增加风貌区活力。

(2)风貌区内有少量的建筑间连廊、围墙、矮墙等新建构筑物,可采用现代材料及少量的鲜艳色彩以增添风貌区活力。

4.2.2.风貌区外围临近建筑的风貌控制:

(1)风貌区外围的东、北、南山车的现代建筑保持现有体量的同时,未来按规划重建时,亦不宜超过现有体量。

其紧邻风貌区的建筑立面和围墙应通过清洁、整饰,减少与历史风貌的冲突。

其中风貌区文昌巷出入口的7层现代住宅应拆除南侧裙房,架空中部一二层,同时进行立面整饰,使其具有一定的民国建筑风味。

(2)风貌区外围西侧地块的建设应保留本规划建议的三处景观视廊,建筑风格、色彩、材质上宜呼应民国建筑式样。

5.交通与市政设施规划

5.1.道路交通规划

5.1.1.规划原则与要求

(1)遵循区内自足、最小干扰原则。

街区内的交通容量以满足历史文化街区内功能及规划确定的适量旅游商业用途为主,不将周边及城市其他地区的交通需求强加给历史街区。

(2)保持传统街巷的名称、线型和空间尺度,适当恢复传统的街巷地面铺装,并增加与传统风貌相协调的历史路名阐释、路标等交通指示小品,以及路灯、栏杆、休息坐凳等街道家具。

(3)道路交通规划在不破坏街区历史遗存和整体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尽量增加历史街区的机动交通可达性以便利居民日常生活及消防疏散,同时增加串联各历史文化节点的步行游览线路。

5.1.2.路网规划

(1)风貌区外围道路:

南侧文昌巷、东侧西白菜园为目前进入街区的机动车道路,东侧沿太平南路可设置南北各一处进入风貌区的机动车入口。

(2)风貌区内部路网:

鉴于风貌区面积较小,区内路网以步行为主。

5.1.3.停车设施

(1)风貌区规划利用外围集散主广场区的地下空间设置地下停车库1900平方米,停车位48辆,出入口设于西白菜园路。

(2)地下车库未来可与西侧地块未来规划的地下车库联为一体,街区亦可由太平南路进入地下车库。

(3)在文昌巷入口小广场东西两侧设少量地面停车(8辆)。

(4)区内非机动车停车设于开放舞台南侧,另可利用区外南入口小广场和西白菜园东侧沿路停放非机动车。

5.1.4.公共交通

鉴于风貌区规模不大,直接利用太平南路的公交站点和建设中的地铁站点。

5.2.给水工程规划

5.2.1.用水量预算:

规划范围内用水普及率100%,最大日综合用水量119立方米/日。

5.2.2.供水水源:

区内用水由南京市城市给水管网供应,由西白菜园路接入。

5.2.3.供水管网布置:

区内给水支管在现状基础上进行改造完善,管径DN100。

5.3.排水工程规划

5.3.1.排水体制:

规划区全部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5.3.2.污水量测算:

规划区污水量以商业区生活用水量的85%计算,为101.15立方米/日。

5.3.3.污水管网布置:

区内巷道地下设污水管,收集污水后汇入西白菜园路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城市污水厂集中处理。

污水管道利用现状污水管道进行改造和完善,管径DN200。

5.3.4.雨水设计标准及管网布置:

雨水管设计重现期为1年,地面径流系数取0.7,雨水地面集水时间取10分钟,雨水管管径DN200,汇入西白菜园路城市雨水管网。

5.3.5.雨水管道敷设:

利用现状雨水管网进行改造和完善,并应注意部分院落地面已低于周边街巷路面,宜增设雨水管或降低雨水管标高。

5.4.电力工程规划

5.4.1.负荷预测:

保护区划内用电负荷为287kw,变电容载比取1.6,变压器总容量为459.2kva。

5.4.2.供电电源:

区内电源为现状西白菜园路的杆上变压器,规划从风貌保护角度出发,建议改为地下或室内变压箱向区内供电。

5.4.3.敷设方式:

基本按原有架空线的走向地埋6孔电力管敷设。

5.5.电信工程规划

5.5.1.容量预测:

固定电话容量约为100门。

有限电视终端41个。

5.5.2.接线方式:

街区的电信、有线电视由西白菜园路的户外电话交接箱进入各用户点,并在区内中部设WIFI基站,提供区内无线网络连接。

5.5.3.敷设方式:

采用6孔电信多孔管,电话线与有线电视同位排管敷设,排管材料以塑料管为主,局部埋深较小时改用钢管。

5.6.市政管线综合和风貌要求

1.1.1.风貌区规模较小,未来发展商业功能,需要引入区内的市政管线包括给水、雨水、污水和电力、电信五类。

区内少量简餐功能均采用电能炊具,不设燃气管道。

1.1.2.风貌区内街巷宽度较窄,规划参照《北京市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市政管线最小水平间距表》执行,并采取雨水、污水管共用路由的特殊技术措施,可满足最不利断面的管线地埋敷设。

1.1.3.市政工程设施在满足功能的要求之外,建筑风格、色彩、尺度等方面与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相协调。

市政箱站、消火栓、室外空调机等露明设施应采取适当的遮蔽或美化措施。

5.7.防灾工程规划

5.7.1.消防工程规划:

(1)消火栓车道、消防栓和消防供水:

风貌区东西面宽仅80米,南北进深约120米,规划以西白菜园路作为消防车道,南北各侧各设一个室外相火栓,间距100米。

消防供水依托西白菜园给水支管(管径大于200),因风貌区均为3层以下建筑,现状供水水压能满足消防需求。

(2)降低街区火灾负荷:

改造老化电力线路,室外电力架空线改为地埋电缆,室内线路包绝缘套管;历史建筑的修复中应采用耐火等级较高的材料,木材应进行防火处理;区内餐饮以电能炊具烹饪,杜绝明火。

(3)建筑室内喷淋系统:

考虑到风貌区内黄金珠宝为主的营业形态,建筑室内宜设置喷淋系统。

5.7.2.抗震防灾工程规划:

抗震标准一般建筑为6度设防,历史建筑按7度设防。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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