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docx
《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沧安〔2008〕5号
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沧州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
落实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沧州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八日
沧州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快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确保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事项落实到位,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全面建立“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内容真正得到落实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三项制度”内容,规范“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标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体系全面建立,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企业安全自我约束机制逐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和深入。
——“三项制度”建设符合标准,并得到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持续改进和提高。
——承诺内容逐项落实,违反承诺得到处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切实得到巩固和加强。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推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工作,推进“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落实,全面建立规范、完善的“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体系,使企事业单位真正处于“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约束之中,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充分发挥作用。
(二)大力加强企事业单位“三项制度”质量建设,通过继续修订和完善“三项制度”,严格审核和备案,狠抓“三项制度”的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使“三项制度”真正成为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规范,成为政府对企业实行有效监管的重要依据。
(三)督促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加强安全管理,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确保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得到落实和兑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巩固,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进度安排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10日至4月15日)
1.召开会议进行专门研究和部署。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
2.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制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和阶段工作计划,对全年“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各企事业单位制定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计划,对承诺内容进一步细化,对各项指标进行量化,明确工作进度,确保承诺事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进行兑现。
(二)完善提高阶段(4月16至5月31日)
1.进一步梳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开展情况。
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本系统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切掌握承诺书签订单位数量和“三项制度”审核备案情况,尤其要掌握没有签订承诺书,但属于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确定的范围,符合签订承诺书规定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包括新注册企业)和法人变更企业的数量,一并进行登记和建档;同时做好未签订承诺书单位的承诺书签订工作,要求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2.建立试点并做好经验推广工作。
各县(市、区)要在重大危险源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石油天然气、建筑施工和公共聚集场所等企事业单位中,选择3-5个基础好、具有代表性,且承诺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建设、承诺内容兑现较好的单位,作为本地此项工作开展的示范单位,认真总结、提炼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通过召开现场会、专项培训、编印宣传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做好示范单位经验的推广工作。
3.对“三项制度”建设进行“回头看”。
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2007年底以前企事业单位建立的“三项制度”进行复审,确保达到标准和要求;对2008年新建立的“三项制度”,要按照省、市安委办要求的“预审、运行、审核、备案、上报、张挂”六个规定动作,做好审核备案工作,并纳入网络管理体系。
已经建立“三项制度”的各企事业单位,要对“三项制度”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确保“三项制度”更加科学、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符合本单位实际;2008年新纳入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在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沧安【2007】4号)要求,立即与政府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且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三项制度”建设工作。
(三)督导检查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
1.跟踪督导和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专项督查和执法检查等形式,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开展和落实情况以及“三项制度”审核备案情况进行普查;对企业“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和遵守执行情况,分不同工种和岗位进行抽查,抽查职工数不得少于10%;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情况,要深入现场,逐个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督办整改。
2.开展安全生产承诺落实专项行政执法活动。
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和隐患治理工作,加大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并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承诺落实专项行政执法活动。
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承诺内容未兑现的,尤其是对“三违”现象,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应条款,进行严厉处罚。
3.建立帮扶工作组。
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三项制度”建设不规范、问题多的单位,要组织相关专家和管理人员,建立帮扶工作组,帮助其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评估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市安监局将统一制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工作评估实施细则。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该评估实施细则对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现场逐项打分,根据评估得分情况,衡量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定是否达到总体目标要求。
总体评估达标单位要达到承诺书签订单位总数的80%以上,其中优秀单位每行业不少于本行业企业总数的10%。
对总体评估优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总体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派驻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督办,限期达到标准和要求。
(五)兑现落实阶段(全年)
安全生产承诺兑现落实要贯穿“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全年工作。
1.全市将召开一次事故现场分析会,在2007年全市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中挑选几个典型案例,分析事故发生原因,重点分析“三项制度”建设层面存在的缺陷、承诺内容兑现落实不到位、“三违”等方面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通过典型案例,现身说法,督促各企事业单位针对本单位实际,查找不足,排查隐患,改进工作,切实解决自身存在问题。
2.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对建立的“三项制度”,企业要统一装订成册,并下发到企业内部所有干部职工,做到人手一册;要开展全员“三项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活动,对职工“三项制度”的掌握情况要进行考核,遵守和执行情况要进行考评,并登记建档,建立定期考评机制;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制定兑现落实计划,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投入、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设施设备和技术改进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方面,逐项抓好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的领导,市安委会成立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也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协调工作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效能和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努力形成多部门联手,各行业参与,协调有序,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保证“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
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对进度快、力度大、效果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进度迟缓、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要进行曝光,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加以推广,激发企业自身抓安全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省安全生产承诺工作落实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结束后,全省将对落实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落实年工作开展好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对总体评估优秀且承诺落实工作突出的企事业单位,授于“安全生产承诺落实示范单位”,并进行全省统一挂牌。
市安委会将参照全省的做法,对全市“落实年”工作先进县(市、区)、部门和单位进行表彰。
各级、各部门要于2008年4月15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报“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2008年4月份开始,各县(市、区)每月末、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每季度末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2009年1月10日前报全年工作总结。
附件: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沧州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赵国权市政府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
朱春燕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委会副主任
韩杰市安监局局长、市安委会副主任
成员:
张金树市安监局副局长
蔡和平市国资委副主任
时长增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增印市建设局副局长
徐志军市工业经济促进局副调研员
刘建成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振江市卫生局副局长
万效民市文化局副局长
于寅生市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韩杰担任,市安监局副局长张金树、谢勇、闫景云、朗桂才任副主任。
主题词:
印发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通知
抄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室
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4月8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