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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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试行
附件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试行)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危险程度和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实行分类管理:
一、新建项目规模较大或危险程度较高或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的,应当分别取得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的安全许可。
1、石油加工、氯碱、氮肥和煤化工等重点行业的生产装置和设施;
2、含有硝化、氯化、氟化、加氢、制氢、裂解、重氮化等高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和设施;
3、剧毒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
4、石油库(总容量10000m3及以上)、液体化工罐区(总容量5000m3及以上)、气体储存设施(总容量10000m3及以上,压缩、液化的总容量500m3及以上)、大型仓库(总面积9000m2及以上);
5、与人口密集区域、水源保护区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其他场所、区域的距离虽然符合要求,但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
6、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单台套设备除外)的建设项目;
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
二、新建项目规模较小且危险程度较低且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改、扩建项目规模较大或危险程度较高或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的,应当分别取得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二个阶段的安全许可。
1、上述一款范围之外的新建项目;
2、上述一款范围之内的改、扩建项目;
3、易地建设的上述一款范围之外的改、扩建项目。
三、改、扩建项目规模较小且危险程度较低且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应当取得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这一阶段的安全许可。
1、不需易地建设的上述一款范围之外的改、扩建项目;
2、其他危险性较小的建设项目。
本名录由省安监局负责解释。
未列入名录的建设项目,由各市安监局根据以上原则确定其安全许可管理类别,并将项目的有关情况和确定管理类别的理由报省安监局。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试行)
项目类别
建设
性质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
设立
安全审查
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
安全设施
竣工验收
石油加工装置(包括:
原油、天然气加工,石油焦炼制,石油制品等)
新建
√
√
√
改、扩建
√
-
√
石油化工装置(包括:
烃类裂解制烯烃、芳烃及其衍生产品醇、酮、醛、酸、环氧化合物等;天然气热裂解或转化制乙炔、合成气、丙烯、丁二烯以及甲烷的各种衍生物等)
新建
√
√
√
改、扩建
√
-
√
煤化工装置(包括:
煤气化、煤液化、煤焦化以及焦油加工制芳烃、柴油等液体燃料、合成气、甲醇和醋酸等)
新建
√
√
√
改、扩建
√
-
√
化肥生产
氮肥(合成氨)
新建
√
√
√
改、扩建
√
-
√
磷肥(带硫酸装置)、钾肥、复合肥(硫酸钾三元复合肥)等
新建
√
∽
√
改、扩建
∽
-
√
氯碱生产
新建
√
√
√
改、扩建
√
-
√
剧毒化学品生产
新建
√
√
√
改、扩建
√
-
√
硝酸及硝化物生产
新建
√
√
√
改、扩建
√
-
√
基本有机化工产品制造(包括:
烯烃、芳烃,醇、酚、醚、醛、酮、酸和酸酐、胺、酯类含氧化合物,含卤素化合物,含氮化合物,含其他元素化合物等)
新建
√
∽
√
改、扩建
∽
-
√
无机盐制造(包括:
氯化钡、氯酸钾等盐类产品,硼酸、铬酸及铬酸酐等无机酸,氮化物、氰化物、氧化物等元素化合物,钾、钠、磷、溴素等单质)
新建
√
∽
√
改、扩建
∽
-
√
硫酸生产
新建
√
∽
√
改、扩建
∽
-
√
农药及农药中间体生产
新建
√
∽
√
改、扩建
∽
-
√
涂料(油漆)、油墨和粘合剂制造
新建
√
∽
√
改、扩建
∽
-
√
染料、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生产
新建
√
∽
√
改、扩建
∽
-
√
无机颜料生产
钛白粉、铝银浆(粉)
新建
√
√
√
改、扩建
√
-
√
其他无机颜料
新建
√
∽
√
改、扩建
∽
-
√
化学试剂和高纯物生产
新建
√
∽
√
改、扩建
∽
-
√
催化剂和各种助剂生产
新建
√
∽
√
改、扩建
∽
-
√
合成树脂及高分子材料制造
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高危险性装置
新建
√
√
√
改、扩建
√
-
√
其他
新建
√
∽
√
改、扩建
∽
-
√
医药及医药中间体制造
新建
√
∽
√
改、扩建
∽
-
√
气体分离、压缩和液化气体制造
新建
√
∽
√
改、扩建
∽
-
√
单纯的化学品的混合、分装
新建
√
∽
√
改、扩建
∽
-
√
油库
总容量10000m3及以上
新建
√
√
√
改、扩建
√
-
√
总容量10000m3以下
新建
√
∽
√
改、扩建
∽
-
√
液体化工罐区(含加油站的储存设施)
总容量5000m3及以上
新建
√
√
√
改、扩建
√
-
√
总容量5000m3以下
新建
√
∽
√
改、扩建
∽
-
√
气体储存设施
总容量10000m3及以上(压缩、液化的500m3及以上)
新建
√
√
√
改、扩建
√
-
√
总容量10000m3以下(压缩、液化的500m3以下)
新建
√
∽
√
改、扩建
∽
-
√
化学品仓库
总面积9000m2及以上
新建
√
√
√
改、扩建
√
-
√
总面积9000m2以下
新建
√
∽
√
改、扩建
∽
-
√
注:
“√”表示需要,“-”表示不需要,“∽”表示含有硝化、氯化、氟化、加氢、制氢、裂解、重氮化等高危险工艺的的生产装置和设施,或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单台套设备除外)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或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的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或易地改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或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需要。
附件2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管理分类确认书(试行)
(建设单位):
你单位拟建的 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 类建设项目。
请你们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2号)的规定,及时申请、办理有关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
特此通知。
[市或县(市区)安监局盖章]
年 月 日
注:
本确认书一式三份,分别报省或市安监局一份、送建设单位一份、承办机构存档一份。
附件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试行)
填报部门:
填报时间:
序号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项目名称及其产品方案和生产(储存)规模
项目类别(新、改、扩建项目)
拟报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投资主管部门
设立安全审查时间及批准文号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间及批准文号
试生产(使用)期限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间及批准文号
安全评价机构及其资质类别和业务范围
设计单位的名称及其资质类别和业务范围
施工单位的名称及其资质类别和业务范围
备注
(本表应采用A3幅面、Excel表格填写)
附件4
申请日期:
申请编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
(试行)
项目名称
申请事项
申请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编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封面中的“申请日期”、“申请编号”,由负责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实施部门)受理人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申请单位的人员填写。
二、本申请书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四号字文本,但“负责人签字”必须由本人用钢笔、签字笔签署姓名。
三、本申请书“申请单位”是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规定的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是指“申请单位”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四、本申请书封面中,“项目名称”栏,填写需要政府或者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名称;“申请事项”栏,分别填写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和安全设施设计、投入生产(使用)等3个阶段的安全许可事项,即分别填写设立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申请单位”栏,填写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
五、本申请书“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栏目中的“名称”和“地址”,分别填写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和企业住所。
未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单位,仅填写“申请单位”栏的内容。
六、本申请书“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栏中的“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七、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单位”栏,仅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审查时填写。
其中,“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和住所;“经济类型”栏,填写内容同“六”。
八、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单位”栏,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填写。
其中,“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和住所;“经济类型”栏,填写内容同“六”;“资质级别”和“资质证书编号”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单位取得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上的级别和编号。
九、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栏,仅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填写。
其中,“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和住所;“经济类型”栏,填写内容同“六”;“资质级别”、“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编号”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单位取得的“设计资质证书”上的级别、设计范围和编号。
十、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单位”栏,仅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填写。
其中,“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和住所;“经济类型”栏,填写内容同“六”;“资质级别”、“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编号”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的单位取得的“施工资质证书”上的级别、施工范围和编号。
十一、本申请书“项目类型”栏,按照下列分类进行多项选择性填写:
⒈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⒉新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⒊改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⒋改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⒌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⒍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十二、本申请书“建设地址”栏,填写建设项目在其所在地行政区划中的位置。
十三、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文号”栏,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填写该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后实施部门向申请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的文件编号;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填写该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实施部门向申请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的文件编号。
十四、本申请书“总投资”和“安全投资”栏,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审查时,分别填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中估算的总投资金额和安全设施投资金额;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分别填写建设项目设计“投资概算”中的总投资金额和安全设施投资金额;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投资决算”和“安全设施投资额”栏,分别填写建设项目竣工后决算的总投资金额和安全设施投资金额。
十五、本申请书“建设项目生产区周边状况”和“建设项目储存区周边状况”栏,不在现有企业生产区或者储存区内的建设项目,仅填写外部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仅填写建设项目储存区周边状况。
十六、本申请书“生产或者储存装置设施情况”中的“工艺技术简述及来源”栏,填写通用的化工专业术语和该技术开发单位的名称;“主要设备名称及来源”栏,填写组成装置或者设施的塔、釜、槽、泵、罐、炉、压缩机、换热器、电机等和制造企业名称。
十七、本申请书“辅助工程情况”,填写为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水、电、气等辅助工程的情况。
十八、本申请书“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栏,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审查和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填写相应的内容。
十九、本申请书“管理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情况”栏,仅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填写相应的内容。
二十、本申请书设置的栏目尺寸,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栏目尺寸,但不能改变表格外边距的尺寸;本申请书设置的栏目中表格数量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申请书的表格一致;申请单位在填写申请书时,申请书封面不编制页码,其他重新编制申请书的自然页码。
申请单位
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法定代表人
安全生产负责人
申请单位意见:
主要负责人:
(签字) (加盖公章处)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所在单位
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负责人
建设单位意见:
主要负责人:
(签字) (加盖公章处)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单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单位简介: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资质级别
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单位简介: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单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资质级别
经营范围
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单位简介: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单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资质级别
经营范围
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单位简介:
项目类型
建设地址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文号
总投资
安全投资
技术及来源简介:
工艺流程简介:
建设项目生产区周边状 况
内部
外部
建设项目储存区周边状 况
内部
外部
序号
项目
生
产
或
者
储
存
装
置
设
施
情
况
装置设施名称
拟设计
能 力
物 料
名 称
产 品
名 称
工艺技术简述及来源
主要设备名称及来源
备 注
序号
项目
辅助工程情况
工 程
名 称
拟设计能力或者负荷
介质或者物料
来 源
主要设备名称及来源
备 注
序号
项目
生
产
储
存
涉
及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基
本
理
化
性
能
指
标
品名
燃点
自燃点
闪点
爆炸
极限
毒性
物理
性质
化学
性质
数据
来源
备注
危险化学品储运技术要求
品名
包装要求
储存要求
运输要求
数据来源
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型
应急救援措施的对策与建议
管理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安全管理制度
名 称
主 要 内 容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情况
起止日期
备案日期
备案部门
试生产(使用)期间安全生产情况简介:
附件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书
(试行)
项目名称
许可事项
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
受理人
实施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样
填 写 说 明
一、本审查书由负责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简称实施部门)填写。
二、本审查书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四号字文本,所有“签字”处必须由本人用钢笔、签字笔签署姓名。
三、本审查书封面中,“项目名称”栏,填写申请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中的建设项目名称;“许可事项”栏,分别填写设立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受理编号”、“受理日期”和“受理人”栏,填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上载明的受理编号、签发日期和受理人;“实施部门”栏,填写实施部门的全称。
四、本审查书“申请单位”、“所在单位”、“项目类型”、“投资概算”和“安全设施投资额”栏,分别填写申请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中的“申请单位”、“建设项目所在单位”的全称、建设项目类型、总投资、安全投资。
五、本审查书“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文号”栏,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填写该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后实施部门向申请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的文件编号;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填写该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实施部门向申请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的文件编号。
六、本审查书“参加审查单位代表的意见”栏,填写参加审查的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单位、安全评价单位、安全设施设计单位、安全设施施工单位代表对专家组审查意见发表的意见,并由这些代表签字。
七、本审查书“专家组审查意见”,填写邀请专家的审查意见,并由推选的专家组组长签字。
八、本审查书“专家组组成人员”栏,填写邀请专家的简要情况,并由本人签字。
九、本审查书“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审查”栏目中,“审查人员”栏,填写参与审查人员的简要情况;“审查人员审查意见”栏,填写审查人员的意见和理由简要说明,并由组织审查的负责人签字;“承办审查的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内设机构意见”栏,填写承办审查的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内设机构的审查意见和简要说明,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安全许可实施部门意见”栏,填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审议的内容,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后,填写日期,并加盖公章。
十、本审查书“拟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编号”栏,填写拟对该建设项目出具本项安全许可意见书的编号。
十一、本审查书设置的栏目尺寸,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栏目尺寸,但不能改变表格外边距的尺寸;本审查书设置的栏目中的表格数量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审查书的表格一致;实施部门在填写审查书时,审查书封面不编制页码,其他重新编制审查书的自然页码。
申请单位
所在单位
项目类型
建设地址
总投资
安全投资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文号
建设项目技术、工艺流程、装置、设施简介:
参加审查单位代表的意见
审查时间
审查地点
参加审查的单位代表名单
单位
姓名
职务/职称
签字
专家组审查意见
审查时间
审查地点
专家组组长:
(签名)
年 月 日
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
姓名
职称
专业特长
单位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