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施工现场文明建设试行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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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施工现场文明建设试行标准
施工现场文明建设试行标准
一、总则:
1.为了深入贯彻市建委建监安字(2014)22号《关于重新修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制度>的通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凡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新建、扩建、改建施工项目,均应执行本标准。
3.本标准与单行本《企业形象-视觉识别规范手册-施工现场分册》配套使用。
二、场容场貌:
1.项目经理部组建后,应会同质量安全监督部、工程部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的实地考察,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绘制施工平面布置草图,经公司质量安全监督部及工程部审核后,组织实施。
2.施工现场设围墙全隔离施工,围墙高度不低于2.2m,且要抹灰刷白。
在业主院内或无法砌围墙的地方施工,现场与人行通道用钢管做围护栏并在围护栏上绑层板,围墙上应写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名称,以及文明施工标语,如“爱我,美化城市”。
3.现场出入口设大门,大门的门框或门柱必须牢固,门柱上应有标语,如“创文明工地,做优质工程”;“创精品工程,树集团形象”等,及“闲人免进”的职业健康安全标语牌;大门按统一标准即4.5m宽,2m高,中间饰有“集团及企业标志”(白底蓝字)字样。
4.大门旁十米内的围墙应预留挂“五牌一图”的位置,“五牌”即:
①工程概况及监督电话牌;②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牌;③文明施工牌牌;④消防保卫牌;⑤工程管理人员牌;⑥施工平面布置图。
5.施工现场人员在施工现场应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6.施工现场按平面布置图布置,每一个项目(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的)必须建一会议室面积不少于20m2,室内应有会议桌,有条件的可配备音响、电视;会议室内墙壁上应悬挂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牌、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图、劳资纠纷处理程序图、职业健康安全消防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成员牌、项目组织机构图、质量保证体系图、企业质量方针及目标牌、企业精神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倒记时牌、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成员牌。
会议室内应保持卫生整洁、桌椅整齐,可设置花等装饰物。
人力资源部应采用活动房,人力资源部内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环境要保持清洁,无污物和污水。
人力资源部内可设置电开水炉及茶杯。
7.施工区与生活区域必须严格隔离措施,在宿舍区应挂设《工地临时住宿管理规定》、《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奖罚暂行规定》牌,并设有面积不少于3m2的宣传栏,宣传栏内应设专门的违章曝光台(如通报、违章照片展览等),施工区内应按要求挂设职业健康安全警语牌,操作规程牌及大型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标语和宣传画。
宿舍区及人力资源部应刷白,并作成“蓝底蓝头(宽度=250-400CM)”。
门、窗框边刷15-20CM蓝色涂料。
每个宿舍门口应挂设40X40CM白底蓝边蓝字的标识牌,牌上应注明班组名称、班组住宿成员名单、治安消防卫生责任人。
8.从大门口到人力资源部的道路应采用C10以上砼(视道路使用性质定)浇筑,厚度不少于10cm,宽度不少于3.0m,有条件的可在路旁种树、花草及树立路标、设置市“文明公约”和“十不准”规范牌等。
9.施工现场道路平整,不得用模板、木板垫路。
搅拌机、砂浆机周围2m以内必须是硬地坪,搅拌机、砂浆机到垂直运输设备处必须铺设砼路面,厚度10cm 以上,砼标号C15以上,宽度2.5m以上。
10.施工项目必须开工前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生活)废水的排放施工组织设计,整个施工现场排水沟畅通,无任何积水和临时给水管线滴漏及长流水现象。
施工污水、泥浆不得溢流,也不得将有沉淀物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11.在大门内侧应按要求设置洗车台和三级沉淀池,并在开工前办理文明施工监督委托手续以及施工废水排放许可证。
12.操作面及楼层的落地灰、砖渣废料必须做到落手清,随做随清,物尽其用,应有防止泥浆洒漏、尘土飞扬等措施。
也不得堆放物料影响施工,严禁楼层超载乱堆物料。
建筑物外四周(包括脚手架下面)做到每天工完场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清运。
三、场具、料具管理
1.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的堆放位置应与施工平面图相符。
2.现场的砂、砾石、碎石应分类,砌240×600mm围墙隔断堆放。
其它管材、竹杆、树干、架板、模板、石料、红砖、散材等分类码堆。
3.水泥库内挂有(l×h=300×200)产品标识牌,内容包括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产地、使用性能、出厂日期、材质合格证号、检验状态。
水泥按不同种类和强度等到级分别堆放整齐,每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5包。
有防潮、防雨水处理措施。
水泥纸袋及时打捆归库。
4.钢材按规格分别搁放整齐,并挂设产品标识牌(标识牌内容同上),加工的半成品应分门别类搁置在物架上。
5.现场材料库应设货架,分类摆好,挂设标签,库内整洁,行走道路畅通。
6.施工机械进场安装好后,小型机具由项目自行组织验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由公司质量安全监督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留记录,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搅拌机、砂浆机、钢筋机械操作场,通道口、井架(龙门架)、操作点、进料口及其它按规范要求规定应搭设防护棚的,必须搭设防护棚,防护棚应稳固整洁(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应设置双层防护棚,间隔0.7m),每天使用后的机具应清洗干净,做好日常保养,闲置设备应立即保养送回基地。
8.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中需爆破作业的,应严格检查分承包方应办理的手续,施工现场严禁存放爆破器材。
环境卫生
1.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条例、细则的规定,开工前应向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办理噪音监测委托手续;在施工中,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按《关于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中的有关条款,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各楼层、操作层的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
严禁从高处向下
抛撒建筑垃圾;严禁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3.施工现场设临时水冲式男、女厕所,有化粪池。
蹲位与劳力使用高峰期人数比为1:
25~30,冲槽铺面砖、地面铺地砖、墙面贴1.5高面砖,其余部分刷白。
4.厕所卫生应设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冲刷清理、消毒,防止蚊鼠孽生。
5.高层建筑作业区应每隔二层设置便桶,落实专人定时挑运倒入规定处。
6.食堂内外墙壁、天棚刷白,地面铺地砖,安装纱门和纱窗及通风、排气排污水等设施。
食堂内应张挂《炊事人员岗位责任书》、《食堂管理组织机构图》、《食品卫生法》。
7.炉、灶台、案板、售饭(菜)台、洗菜池、洗涤池及其上部应贴瓷砖,高度不小于0.8m。
8.食堂应设贮藏间,贮藏间墙面、天棚应刷白,并有防鼠、防潮措施,严禁在贮藏间内住宿。
9.炊事用具应清洁卫生,食品贮藏柜(箱)和菜饭应生、熟分开并有标记。
10.炊事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应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做到“三白”(白衣、白帽、白口罩),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操作,不赤臂,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炊事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炊事和食堂管理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11.施工现场根据就餐人数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就餐场所和配置简易饭桌。
同时设有专用保温饮水桶,水桶加盖加锁并有标识。
必须配置垃圾桶(或垃圾篓子),严禁乱丢废物和剩余的饭菜。
12.食堂应距厕所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30m以外,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染沉积物。
生活区要定期喷(投)消毒、灭蚊蝇、灭鼠药物。
13.施工现场设临时淋浴室,喷头与人数比为1:
25,地面铺地砖,墙面贴1.5m高的面砖,其余刷白。
室内要有排水、排气设施。
照明要设防水灯头、防水开头和漏电保护装置,并设专人管理,定时冲刷,保持清洁卫生。
14.施工现场宿舍应采用活动房或砖混结构房,靠近危险(如在陡陂下,离在建物10m以内),应在屋顶搭设防护棚,房间的净高不得低于2.8m,进深不得小于5m,床铺应为1.8m 长0.85m宽规格的双层刷油漆的钢床,每一层床距地面0.5m。
第二层床距第一层床的距为1m,距天棚不低于1m。
第一个房间不得超过30人,禁止睡通铺。
生活区内地坪应硬化,应尽量种植花草树木,提高绿化率。
15.宿舍内要通风良好。
电源线、电灯、开头均符合用电标准,每间宿舍照明灯泡控制在每8个人用1个25瓦灯泡。
16.宿舍内日常用品要放置整齐有序,衣物被褥折叠整齐,鞋类摆好,室外设晾晒衣服架,不得在室内晾晒衣服。
17.未尽事宜按《工地临时住宿管理制度》执行。
五、综合治理
1.在规划平面布置图时,应规划设计值班室,值班室不得小于3m2,高度不得低于2.6m,值班室内应挂设门卫制度牌,工地按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管理,设立专职保安员。
项目经理部每年年初应与公司质量安全监督部签订《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劳务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2.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并在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
底的同时进行文明施工内容的教育,且有记录资料可查。
3.项目经理部应组织本项目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不得寻衅闹事,打架斗殴,严禁采取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杜绝刑事犯罪和违法乱纪行为。
4.严格执行厦建字(1997)081号文文件精神内容及公司《工程分包管理程序》中的有关内容搞好劳务管理工作。
5.项目经理部要主动与工地周边有关社区单位搞好合作,积极开展共建文明活动,发挥文明窗口的作用,树立良好的建筑企业形象。
6.项目经理部要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成品保护规章制度。
消防
1.项目经理部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明确专人消防管理工作开展消防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和消防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和培训义务消防队员,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建立消防档案(领导机构、义务消防队名单、义务消防队培训和训练计划、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结合本制度中的《消防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火灾事故记录等)。
2.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消防职业健康安全标语、标识牌,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
用火作业区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之间距离不小于25m;距生活区不小于15m。
材料堆场和仓库区与在建工程之间和其他区域之间距离不小于20m。
临时宿舍距易燃烧易爆物品仓库不小于30m,距离高压架空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m;乙炔发生器与一切明火距离不小于10m,距离气瓶不小于5m,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枪均应分开,不得放在一个室内。
3.宿舍、木工作业场所、厨房、仓库、楼层(每隔二层、主要防止外架失火)。
分别要设两台以上灭火器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剂,项目部还应配备灭火砂袋3~5袋及消防水池,蓄水量2.4~6m3。
严禁竹、木制品仓库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灯具。
高(多)层建筑装饰(璜)、焊接作业点必须配备二台以上的灭火器。
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易取的地方,一般放置高度不高于1.5M,座地式高
度不少于15CM,保持设置点通道畅通。
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保养(注:
泡沫灭火器有效期为一年;1211灭火器总重量不少于瓶体标明总重量的十分之一或观察压力表,指针位于红区底部即表示该灭火器已失效)。
6.食堂面积在100M2以上,配备干粉灭火器1个,泡沫灭火器2个,每增50M2增设一个泡沫灭火器;仓库面积在50 M2以上,配备干粉灭火器1个,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M2增设一个泡沫灭火器(若仓库存放可燃物数量多,要相应增加);人力资源部、水泥仓库面积在100M2以内,配备干粉灭火器1个,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M2增设一个泡沫灭火器;可燃物堆放场所面积50 M2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M2增设2个泡沫灭火器;电工房、机修房、配电房配备干粉灭火器1个;施工电梯、塔吊驾驶室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个;木工场面积50 M2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M2增设2个泡沫灭火器;保安室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4个,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集体宿舍每50 M2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M2增设1个泡沫灭火器,每100—150M2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个;在建建筑物施工电梯口、通道口、楼梯口每栋配备不少于5个泡沫灭火器(多层住宅、厂房),高层建筑配备不少于5个泡沫灭火器及不少于2个干粉灭火器;可燃物较多的地方应视具体情况配备灭火器材和水源、消防砂等。
7.采购与易燃易爆有关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材料出厂手续齐全,并应随货同行由材料采购员提交存档。
8.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炉”,乱接、乱绑电线及电器开关等。
9.凡施工现场有可能产生火源的工种操作完毕后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杜绝起火的隐患,严禁在生活区、生产区及楼地面乱生火堆。
10.未尽事宜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
其他
1.项目经理部应设医疗保健箱,配备普通医疗、急救药品。
2.项目经理部根据情况应设置不少于30M2活动娱乐室,提供休息娱乐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