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赤峰热电厂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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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赤峰热电厂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XX电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XX电规章〔2016〕第53号
《XX电厂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已经于2016年3月28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
2016年3月28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XX电厂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
CPIMDCFRD-04-15-2016-03
版本
签发日期
下次评估时间
起草人
部门审核
分管领导审核
签发人
是否修订
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
按照《XX电厂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有关规定,重新进行了修订。
解释
部门
安环部
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安环部安全监察专责
XX电厂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文明生产水平,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的标准化管理,结合XX电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是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通过此项工作,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XX电厂所属各单位及外委施工队伍的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安环部是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落实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的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
对标准化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是标准化作业工作具体管理部门,设立标准化作业专业负责人,即各专业专工,负责本专业标准化作业日常管理工作,有指导、检查、考核权力,对本专业标准化作业日常管理工作开展不力,负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是标准化作业工作实施部门,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单位标准化作业日常管理工作,对于管理不善,负直接领导责任。
单位内部标准化作业专业负责人,负责标准化作业工作日常指导、检查、考核,对本专业标准化作业管理不善,负管理责任。
第八条各班组负责具体实施标准化作业工作,安全第一责任者及技术员负责本班组标准化作业工作的落实,对于落实不力,负直接管理责任。
作业组组长、工作负责人或运行班组的值班员是标准化作业具体组织者,对于不能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而导致的后果,负主要责任。
作业人员是标准化作业执行者,对于不能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而导致的后果,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内容、要求与程序
第九条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标准化作业项目。
在所属检修分场内执行,使用《检修文件包》。
(二)标准化巡检项目。
执行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规定的项目。
(三)标准化操作项目。
电气专业执行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和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规定的项目。
(四)员工行为及办公场所标准项目。
第十条标准化作业工作程序
(一)标准化操作
按照标准化操作项目,使用工作票、操作票,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
(二)标准化检修
1.各检修单位按照标准化作业项目,逐项编制《检修文件包》,符合有关规定。
2.各检修班组在标准化作业项目计划、准备、组织、施工时,必须使用《检修文件包》,严格按照《检修文件包》规定程序执行。
3.各级标准化作业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管理》规定,做好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和文明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对过程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危险点(S点)进行检验,并且履行签字手续。
4.当设置的过程见证点、停工待检点、危险点在检验中存在不合格项时,要启动《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属于严重不合格者,立即停工整改。
5.已执行的《检修文件包》按照规定进行保管。
第十一条标准化作业组织措施
(一)机组A级检修组织措施
1.机组A级检修前适时(时间根据项目情况而定)组建机组A级检修指挥部,生产技术部出台A级检修准备工作安排并下发执行,按照安排要求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解决存在的问题。
2.机组A级检修开工前一个月,各单位将标准项目及非标准项目的施工安全措施报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经审批后下发到各班组组织员工学习,并且考试,成绩100分为合格,补考不合格者,不准参加检修。
3.机组A级检修开工前20天,厂部要组建安全监督、质量监督、文明生产领导机构,分场、班组要相应成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为首的相应的组织机构。
4.组建由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党委工作部、工会联合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检查组,及时对文明生产差、违章作业现象曝光,及时表扬好人好事。
党委工作部利用传媒手段进行广泛宣传。
5.由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牵头、各分场参加组建防火检查组。
6.机组A级检修开工前一周召开全厂动员会,明确安全、质量目标和责任,宣布竞赛方案。
参修分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主持召开本单位动员大会,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交底要全面、清楚,安全和质量目标实行分级控制,责任要落实,考核方案要公开。
动员会必须有讲稿。
7.机组A级检修期间,由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每日召开一次A级检修平衡会,协调解决进程中存在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等问题。
8.机组A级检修开工后各级生产管理人员、保卫值勤、消防监督人员等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真正做到上岗到位。
9.A级检修指挥部根据进度等情况召开一次阶段性总结大会,解决检修中的安全、质量、工期等问题。
(二)机组C级检修以及日常维护按照正常组织程序执行,C检期间每间隔一天由生产技术部牵头召开一次平衡会,协调安全、质量、工期等问题。
(三)涉及外包工程的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第十二条标准化作业安全措施
(一)临时电源
1.检修动力盘只接电焊机、卷扬机、临时电源箱,统一由电气专业人员负责。
2.设立的由本单位制作的临时电源箱颜色原则刷灰色,购置的标准电源箱颜色保持原有颜色。
只有电源箱有编号、单位名称及负责人时,电气人员方可连接电源。
3.穿过临时电源箱孔洞的导线部分,必须加套管或用绝缘布包扎牢固。
使用的临时电源线必须是软皮电缆线,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线。
4.检修动力盘接至电焊机、卷扬机电源线的一次导线由刀闸至设备长度为2-3米。
5.临时电源必须装设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6.临时电源线必须远离电、火焊作业区和热体;电源线通过步梯、平台不准阻碍正常通行。
不准拖至地面;横过道路部分应装设在硬质套管中;架空线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5米,跨越道路时不低6米。
7.在容器、水箱、烟风道等金属内及潮湿场所作业,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安全行灯。
8.临时电源线不准用勾挂、缠绕等方法连接,应装设插座、插头或刀闸。
(二)起重作业
1.每台卷扬机必须就地装设刀闸,吊装孔装设公共使用的卷扬机刀闸应装入铁箱内并加锁。
谁装的卷扬机,谁负责一切安全责任。
2.锅炉侧九米平台吊装孔吊大件或特殊构件需要挪动吊装孔护栏时,必须向生产技术部申请,安全监督部批准,否则按规定考核。
3.进行起吊作业时,监护人未到达监护地点不准起吊。
监护人必须自始至终起到监护作用。
发生意外,追究监护人责任。
4.炉膛内吊盘使用严格执行“吊盘组装运行及拆除安全标准”。
使用前必须履行三级验收制度;每天进入吊盘作业,施工负责人先检查无误后再开始作业;作业组更换,由更换的作业负责人负责全面检查。
5.现场所有的卷扬机、电动葫芦、各类型吊车的刀闸必须加锁。
电动起吊器具借出,必须向借用人说明设备特性。
6.吊车、卷扬机、电动葫芦、导链、吊环、绳索、纤维绳(麻绳、棕绳)必须按照规定检查合格,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安全工器具台帐》中,否则不准使用。
7.起吊重物必须按照起重规定起吊,明确一人指挥。
特别注意检查钢丝绳有无与电源线相接触、导向轮绳索是否跑脱等情况。
8.起吊信号为哨势(口哨)、旗势(红绿色旗子)、手势。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第666条规定,同一作业地点多组起重作业必须使用旗势。
或使用对讲机联系。
9.炉膛内吊盘起吊作业必须有两套完好的通讯设备(对讲机、电话等)。
10.重量或体积大的物件起吊,要有起吊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组织作业人员学习。
11.禁止用8号铁线捆绑起吊,禁止利用任何管道起吊悬挂重物和起重滑车,利用构架起吊悬挂重物和起重滑车必须核算强度,报生产技术部批准。
12.凡固定在水泥柱、钢梁上的钢丝绳、卷扬机、导向滑轮,其棱角必须敷设半圆钢管或胶皮,禁止用木板、破布、铁皮包扎。
13.起重机械的传动齿轮必须装设牢固的防护罩。
14.人工搬运重量限度
(1)女工单人搬运重量不应超过20公斤。
(2)男工单人搬运重量不应超过30公斤。
(3)物件重量超过30公斤以上的搬运,应组织多人用工具抬运或用吊运机械搬运。
(4)人力搬抬,应设一人指挥,轻拿、轻放,不准往下扔。
(三)脚手架
1.严格执行《脚手架使用单》,脚手架使用单位负责人与起重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工作途中如改变脚手架结构需经过起重班长同意。
2.搭设的脚手架标准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平台、护栏牢固,不准有探头跳板,绑杆的8号铁线头朝下,不准冲向安全通道。
3.因起吊物平移需拆下脚手架平台上的护栏,吊完后必须及时恢复牢固。
4.搭设超过3米的脚手架,应有作业人员上、下的梯子或通道,在梯子或通道上悬挂“由此上下”牌。
5.脚手架的拉杆、支杆或跳板一般不准固定在栏杆上或较细的管子上,特殊情况需加杆补强。
6.搭设脚手架的拉杆、横杆、立杆不准占用楼梯、平台、步道,特殊情况需要办理占用手续,悬挂“安全通道、临时占用”标示牌。
7.楼梯、步道、平台不准存放脚手杆和跳板。
8.拆除脚手架跳板前,必须清理上面杂物,以防落物伤人。
9.搭设或拆除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及监护人。
(四)高处作业
1.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围栏的脚手架上作业,凡距坠落基准面高度超过1.5米及以上者,必须使用安全带,其余事项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十三章高处作业规定。
2.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的构架上,不准系拴在构件原始遗留的钢筋头或8号线上。
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不低于腰部。
3.脚手架工作层,必须装设双层栏杆或设置安全网。
4.起重人员搭设脚手架高度达到规程规定1.5米时,必须系安全带。
5.各级生产管理人员上炉膛吊盘、脚手架检查工作,必须系好安全带。
6.高处作业人员每天收工前,将作业面上的边角余料必须清理干净。
7.高处焊割作业火星溅落,下边应设屏障或监护人,防烧伤他人或火灾发生。
8.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必须交叉作业时,应由高处作业者采取防护隔离措施。
(五)平台、井孔洞、楼梯、围栏、警示灯等安全设施
1.厂房各层面载荷(见表1),所有平台打孔以及改变原有结构,必须经过生产技术部审核,安全监督部批准。
表1作业层面允许载荷(B厂)Kg/M2
部位
最大允许荷载
汽机、锅炉厂房0米地面
一般区域1000、检修区域2000
汽机厂房4.5米平台
400
汽机厂房9米平台
一般区域800—1000
检修区域1500—2000
汽机厂房17米除氧器平台
400
锅炉厂房9米平台
800
锅炉厂房9米等钢制栅格平台、通道
250
锅炉45米汽包平台(钢板)
250
锅炉本体楼梯
250
锅炉厂房电梯通道
联络平台2000通道内查资料
燃料各段地面及燃料输煤栈桥地面、碎煤机、给料器平台
一般区域400—1000
检修区域1000—2000
2.孔洞、地沟盖板揭开后,必须设置标准移动围栏,并挂警告牌,属于人行通道者夜间必须挂红色警示灯。
3.平台栏杆、楼梯扶手等安全设施严禁随意拆除。
因工作需要拆除时,必须先向安全监督部申请,办理《临时拆除安全设施申请单》,并采取可靠的防止摔跌、坠落等安全防护措施,同时,悬挂“安全设施、临时拆除”牌。
4.警示灯是在锅炉厂房内0m、9m作业层使用,作业时放在作业人员处,是防止上部作业人员高空落物设置的安全警示灯。
5.移动式围栏
检修现场将作业面和非作业面隔开,必须设置高1.1米、长2米、涂有红、白相间的标准移动式围栏,在围栏的外侧均布一定数量的安全警示牌,在围栏入口处悬挂“由此进入”提示牌。
(1)机组A级检修,汽机、锅炉厂房0m、9m通道与作业区隔开,设置标准围栏。
(2)高处作业区的落物范围,设置标准围栏。
地面孔洞、揭开盖板的地沟设置标准围栏。
(3)起吊重物作业区,设置标准围栏。
标准围栏应设置安全通道,并挂警告牌。
(六)设备仪器、工器具、材料备品备件
1.所有检修用的仪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按规定时间进行检验,有台帐(检验日期、检验人、保管人)必须贴有合格证,不符合要求严禁使用。
2.检修作业中每日开工及收工要清点工器具、重要材料和备品备件,防止丢失。
3.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放射性等对设备或人身安全有影响物品的管理,要履行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4.使用所有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使用者必须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和“电气工具和用具”章节。
5.各种电焊机存放要有固定地点,焊机上印有单位、编号、负责人。
同一台焊机严禁装两把焊钳。
电焊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中各项规定,并经安规考试合格。
6.电、火焊作业结束,认真检查是否遗留火种,避免火灾发生。
(七)电气作业
1.从事电气作业(含热工作业人员)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并戴线手套。
2.电动机作业,三相电源线应短路接地;二次回路作业,拆开的线头必须包扎。
3.电气作业没有设备标志或标志不清,不准作业。
4.电气、热工作业人员,必须携带验电笔、近电报警器,使用工具应绝缘良好,特别是验电笔、螺丝刀等工作部位金属裸露不准过长,防止作业中造成线路短路。
5.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清楚带电与不带电区域,严禁移动或越过遮栏和随意扩大工作范围。
6.在临近电源处搬动梯子、管子等金属长物,应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7.金属容器内(水箱、烟风道、加热器内及潮湿场所)焊接作业,焊工除穿绝缘鞋外,脚下必须垫干燥木板或胶皮,设有专人监护,并且有可靠的断电措施。
(八)一般常用工具使用
1.大锤、手锤必须安装十分牢固,没有楔栓固定的大锤、手锤不准使用。
2.使用风镐、砂轮机、角磨机、无齿锯、坡口机、凿子等工具必须戴眼镜。
3.使用角磨机、无齿锯、砂轮机前,检查砂轮片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裂纹等缺陷。
角磨机使用时火星飞出方向不准冲人或安全通道,在狭窄区作业,注意角磨机使用角度,以防弹出伤人。
(九)作业中安全防护
1.严格“两票”的管理,杜绝无票作业、无票操作和一票多用。
转动机械设备试转、设备送电时,设备所属单位必须会同运行方共同到位检查,确认无误。
2.对公用系统必须采取可靠隔离措施,对热力系统阀门挂警告牌并加锁;对电气系统开工前,运行与检修设备隔离标志清晰醒目,调试阶段押回全部工作票,拆除全部措施。
设备所属单位负责核实工作。
3.所有容器内作业,在容器入口处悬挂“容器内作业”警示牌,进入容器内检查、验收等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工作负责人检查、核对确无人员在内时,方可关闭容器入口门。
4.使用X、γ射线等进行金属检验作业,由生产技术部金属监督专责负责,将检验范围、详细检验时间段提前通知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必须通知到作业人员和接近检验区域人员。
检验前,在安全界限内的所有通道口悬挂警告牌,警告牌内容包括:
金属检验作业地点、作业时间段。
作业结束后,及时拆除警告牌,妥善保管X、γ射线检验设备。
5.凡是接触有毒有害物的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其毒害性,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同时,使用对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作业环境周围要布控可靠措施,包括人员疏散、通风等。
6.接触粉尘性(特别是具有人体致癌性的石棉尘)的作业,必须采取封闭、隔离等措施,控制作业现场粉尘浓度不超标,同时,按照规定佩带防尘口罩。
7.在存在噪声的场所作业,按照《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规定(见表2)执行,同时佩带防噪声耳塞。
表2新建、扩建、改建企业标准(分贝)
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h)
允许标准
8
85
4
88
2
91
1
94
最高不得超过115
(十)手持电动工具(手枪电钻、电动剪刀、角向砂轮、无齿剧、曲线锯、手提切割机、冲击电锤等)使用
1.各单位及班组均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账》,将手持电动工具登记在《安全工器具台账》内,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进行编号,应做到帐、物、卡相符,试验报告齐全,
2.手持电动工具应设专人保管,每六个月应进行检查检验(电气部分检验由电热分场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导链、绳扣、安全带等器具由锅炉分场负责),即春季安全大检查和秋季安全大检查各进行一次,检查试验结果,应记入《安全工器具台账》。
不合格的就地封存;合格的要粘贴合格证;新领用的手持电动工具也要进行检查试验,合格的粘贴合格证,并做好登记。
3.手持电动工具应完整无缺,不应存在隐患和缺陷。
不得随意更换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和插头(包括将原电源线剪断,重新接一段电源线等)。
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不熟悉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禁止使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坏的或绝缘不良的以及无合格证的应禁止使用。
5.在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应每月定期检查二次,使用前进行检查。
检查要有记载。
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要求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使用手枪电钻、角向砂轮、无齿剧、曲线锯、手提切割机、冲击电锤等,必须戴防护眼镜等。
另外,使用角向砂轮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砂轮片认真检查,无合格证的砂轮片禁止使用。
7.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要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分。
(十一)地下设备设施防护
1.所有施工单位(包括外来施工队伍),在进行涉及地下设施(包括地下设备设施、地上建筑和道路等)施工前,必须与生产技术部联系,编制施工方案和图纸,核实明确施工区域地下设备设施分布情况,办理相关书面审批手续,方可组织施工。
2.在进行施工时,项目及作业范围相关的单位必须设专门的负责人负责协调核实施工区域地下设备设施分布情况,并按照已经核实的结果做好施工监护工作。
3.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没有核实清楚施工区域地下设备设施分布情况时,禁止组织大型机械进行破土施工。
大型机械驾驶员不准违反负责人的指挥和监护人的监督擅自突破已界定范围进行作业。
4.在现有手段条件下,经过认真核实,确实不能够探明施工区域地下设备设施分布情况者,则必须采取人力破土施工法进行作业,同时,注意土中异物情况,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
(十二)静电除尘器作业
1.从事静电除尘器检修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教育,熟悉静电除尘器原理、带电部位,掌握电气设备的基本知识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并且经过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从事本专业工作。
2.静电除尘器运行时,本体人孔门及保温箱门,整流变高压侧刀闸箱门应闭锁可靠,同时安全连锁装置必须正常投入;整流变高压侧刀闸箱上盖关闭上锁。
检修、试验时不许打开与作业无关的箱门和人孔门。
3.严禁在除尘器运行时打开人孔门、阴极振打绝缘传动杆人孔门、大梁悬吊瓷套上盖。
严禁打开整流变高压侧刀闸箱门盖和高压瓷瓶箱盖。
4.需对检修设备施加工作电压时必须联系运行人员操作。
加压后检修人员需重新作业时必须履行许可手续。
需加工作电压才能进行的测量、试验等工作,检修人员必须有书面的方案,并经分场及以上领导批准。
作业中的停送电,布置和拆除安全措施等操作联系运行人员进行,检修人员不得擅自将任何设备投入或退出运行。
但需对电场验电挂临时地线的由检修人员操作。
5.静电除尘器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不允许无票作业。
设备试运时,要将有关工作票全部押回,再次开工时,要重新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
6.停电措施的执行
(1)进入静电除尘器内部作业前,将各个高压整流变低压侧开关拉至检修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告牌,所有电场必须全部停电,在阴极入口刀闸与高压瓷瓶连线处使用合格的验电器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将高压侧出口刀闸拉开接地、阴极入口刀闸拉开接地。
以上工作由运行人员进行。
同时,检修人员与运行人员一同到现场亲自查看,运行人员用手触试验电部位,确认无电压后,用合格验电器在靠近人孔门的第一组阴极上进行验电,安装临时专用接地线,安装接地线时必须先接人孔门外的接地端,然后用接地线的带绝缘棒线夹触击阴极之后挂在阴极板上,且必须接触良好。
由运行人员关闭隔离刀闸箱门,上锁,悬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警告牌。
在静电除尘器内部作业时,必须在人孔门处设专人进行监护,内部作业时任何情况不少于两人。
同时在人孔门外设立“容器内作业”警示牌。
(2)将振打电机电源停电;将阴极瓷轴加热器电源停电。
(3)在工作票发出后,检修人员进入静电除尘器内部前,应做好防止高空坠落的措施后,方可开始除尘器内部检修作业。
(4)除尘段各开关柜门钥匙应专门保管,借出要登记。
(5)机组A、C级检修时,一份工作票的作业范围,以一个除尘段所属设备为限。
(6)当一台炉除尘段全部停电时,则一台炉除尘段的同类型设备可以发给一份工作票。
(7)除尘段运行时,一份工作票的作业范围,以一台整流变所属设备系统为限。
(8)整流变直流部分及电场按100千伏考虑安全距离。
(9)低压部分及二次回路作业必须先验电,并做好防止其它设备误动、拒动的安全技术措施。
(10)需要将设备引线断开试验时,其断开的距离必须符合其相应电压的安全距离。
7.电除尘器全部停运状态,可采用对应除尘段母线停电的方式,此方式下,为防止残余电荷,整流变直流侧与极板还应使用刀闸和地线接地。
8.运行中进行故障排除,如:
落灰管、灰斗堵灰处理;出入口烟道消缺;料位计、浊度仪等外部设备消缺,杜绝向内部冲水或向内部伸入物件。
9.任何人不允许在未办理工作票的情况下打开各箱柜的门、窥视孔和刀闸箱门。
10.静电除尘器内部作业完毕后,检修人员必须拆除自行装设的临时接地线,彻底清理施工现场,不许有杂物存在,以防止静电除尘器投运时发生短路事故。
工作结束前由生产技术部、锅炉分场管理人员和运行人员一起进行验收,经工作负责人清点人数和所使用的相关工器具齐全,无问题后封门,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
11.外来人员在没有工作票及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不能进入电控楼及电除尘器的任何部位。
12.其他方面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静电除尘器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
(十三)现场重点部位无线通信设备使用
1.凡进入因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屏蔽不良,受到手机电磁辐射可能引起误动作的场所的人员要关闭和禁止使用无线通信设备:
如单元控制室、工程师站、电子间、UPS间、燃料集控室、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等。
2.凡进入易燃易爆场所的人员必须关闭和禁止使用无线通信设备,禁止照相和摄像,并不得进行所带器材电池的装、卸和电池充电操作。
3.在设有“禁止使用无线通讯设备”警示标志的场所,要自觉关闭和禁止使用无线通信设备。
特殊情况下,需进行照相、摄像时,应经安全监督部批准,属于易燃易爆场所还应经检测化验确认无可燃气体时方可照相、摄像。
(十四)人员着装
1.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着装。
2.安全帽的使用
(1)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