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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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报告

2008—2009年中国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报告

作者:

陈迎郑艳陈洪波来源:

中国网2009-12-1710:

11:

25|字号:

大中小

自2007年12月在巴厘岛召开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以来,气候变化问题不断升温,中国面临日益强大的减排压力。

中国温室气体排放具有总量大、增长快但人均排放水平相对较低的特点。

发达国家不断向中国施压,要求中国承诺减排义务。

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等措施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途径,中国通过节能减排为全球减缓气候变化作出了积极贡献,向国际社会展现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一、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减缓与适应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个主要领域。

目前,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提升时期,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升带来的能源需求日益增加,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中国面临着不断加大的减排压力。

中国是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加之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也迅速增长。

根据美国能源信息署(EIA)的数据,中国在199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23亿吨,占全球总量的10.7%;到2005年,排放总量已达到56亿吨,占全球总量19.7%。

然而,中国目前依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中期,总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

2008年中国的城镇化水平只有45.7%,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2008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3300美元左右,属于中等偏低收入水平;世界银行2009年4月发布的一份《中国贫困评估报告》指出,中国目前有2.54亿人口处于国际贫困线以下,需要新增投资1546亿元以推进扶贫体系建设。

由于中国经济发展还将处于持续扩张的状态,消费水平还需要不断提升,减少贫困的压力依然巨大,预计到2050年之后,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才可能开始下降。

目前,中国人均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仍然较低,2006年人均4.3吨,约为美国人均排放的1/4,与全球平均水平持平。

对中国而言,如何既满足以发展为目的的基本排放需求,又能合理适度地进行减排,将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需要面临的挑战之一。

与此同时,中国也遭受了气候变化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迫切需要提升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能力。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指出,近百年来,中国年平均气温升高了0.5℃~0.8℃,略高于同期全球增温平均值,近50年变暖尤其明显。

近50年来,中国沿海海平面年平均上升速率为2.5毫米,略高于全球平均水平。

气候变化加剧了中国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增加了自然灾害发生的频次和强度,给中国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带来了严重影响。

首先,气候变化影响了中国的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

气候变化引起的高温、干旱、虫害等因素已经在局部导致农业减产,按照目前的趋势,到2020年和2030年,中国平均气温会增暖0.5℃~4.2℃,将使中国农业减产5%~10%。

其次,气候变化加剧了水资源时空分布的不平衡,加剧了中国水资源的供需矛盾。

近20年来,北方黄河、淮河、海河、辽河水资源总量明显减少,水资源总量大约减少12%。

再次,气候变化导致中国的酷热、干旱、暴雨、冰雹、台风等极端天气发生的频次和强度明显增加。

据统计,2001~2008年,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到中国GDP的2.8%。

据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汇总的2008年全国10大自然灾害中,有8项都是由于洪涝、干旱、台风等气象灾害引起的;根据《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08年气象灾害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达3100多亿元,超过了20世纪90年代年以来的平均水平,其中2008年初南方地区遭受的冰冻雨雪灾害,造成21个省市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500多亿元。

最后,气候变化导致海平面上升和海岸带生态发生变化。

近30年来,中国海平面上升趋势加剧,进而引发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海岸侵蚀,降低了海岸带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导致海洋渔业资源和生物资源衰退。

此外,气候变化导致的高温、干旱、水资源短缺等还会威胁人体健康,引发疫病流行。

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从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的需求出发,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和国内政策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在国际层面,中国于1992年批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002年批准《京都议定书》,为发展中国家作出了表率。

为切实履行对《公约》的承诺,我国1998年建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2004年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2007年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由国务院总理担任组长,大大提升了《公约》协调机构的地位,2008年的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了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领导,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8个扩大到20个,并成立了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以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决策的科学性。

目前中国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体系。

2007年6月中国政府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全面阐述了中国在2010年前应对气候变化的对策,这不仅是中国第一部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政策性文件,也是发展中国家在该领域的第一部国家方案。

2008年10月,又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全面介绍了气候变化对中国的影响、中国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以及中国对此进行的体制机制建设,成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纲领性文件。

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与目标

《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明确指出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思想、指导原则与基本目标,其核心在于从中国国情出发,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

(一)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保障经济发展为核心,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节约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为重点,以科学技术进步为支撑,增进国际合作,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为保护全球气候作出新的贡献。

在这一指导思想下,我国将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从国情出发,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目标,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转让,加强全民参与,扩大国际合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

《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提出了到201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目标,即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不断增强,气候变化相关研究水平不断提高,气候变化科学研究取得新的进展,公众的气候变化意识得到较大提高,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

1.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1)通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依法实施节能管理的力度,加快节能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充分发挥以市场为基础的节能新机制,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努力减缓温室气体排放。

到2010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相应减缓二氧化碳排放。

(2)通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核电建设,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等措施,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到2010年,力争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包括大水电)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提高到10%左右,煤层气抽采量达到100亿立方米。

(3)通过强化冶金、建材、化工等产业政策,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氧化亚氮排放治理等措施,控制工业生产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

到2010年,力争使工业生产过程的氧化亚氮排放稳定在2005年的水平。

(4)通过继续推广低排放的高产水稻品种和半旱式栽培技术,采用科学灌溉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研究开发优良反刍动物品种技术和规模化饲养管理技术等措施,加强对动物粪便、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加大沼气利用力度,努力控制甲烷排放。

(5)通过继续实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农田基本建设等重点工程和政策措施,到2010年,力争森林覆盖率达到20%,实现年碳汇数量比2005年增加约0.5亿吨二氧化碳。

2.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1)通过完善多灾种的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多部门参与的决策协调机制、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行动机制,加强极端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建设。

到2010年,建成一批对经济社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作用的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提高应对极端气象灾害的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抵御能力和减灾能力。

(2)通过加强农田基本建设、调整种植制度、选育抗逆品种、开发生物技术等适应性措施,到2010年,力争新增改良草地2400万公顷,治理退化、沙化和碱化草地5200万公顷,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

(3)通过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和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管,继续开展生态保护重点工程建设,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促进自然生态恢复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实现90%左右的典型森林生态系统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比重达到16%左右,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万平方公里,实施生态修复面积30万平方公里,治理荒漠化土地面积2200万公顷。

(4)通过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水资源、完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强化节水和加强水文监测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减少水资源系统对气候变化的脆弱性,节水型社会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基本建成大江大河综合防洪除涝减灾体系,全面提高农田抗旱标准。

(5)通过加强对海平面变化趋势的科学监测以及对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监管,合理利用海岸线,保护滨海湿地,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不断加强红树林保护和恢复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实现全面恢复红树林区,提高沿海地区抵御海洋灾害的能力。

3.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1)通过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的基础研究,进一步开发和完善研究分析方法,加强对相关专业与管理人才的培养等措施,到2010年使气候变化研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有效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和政策,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提供科学依据。

(2)通过加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进国际合作与技术转让等措施,到2010年在能源开发、节能和清洁能源技术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加快先进技术产业化步伐,提高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适应气候变化的技术水平,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4.增强公众意识与管理水平

(1)通过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和手段,加强气候变化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鼓励公众参与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在全社会基本普及气候变化方面的相关知识,提高全民保护气候的意识,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通过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决策协调机制,建立企业、公众广泛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机制等措施,逐步形成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相适应的、高效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三、中国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

为了促进可持续发展、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同时也为了应对气候变化,近年来,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规划和标准,包括节能减排、发展可再生能源、造林工程、生态保护、增强公众意识与国际合作等,这些政策措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一)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进展及其效果

节约能源是中国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十一五”规划将“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节能力度”作为基本目标之一,为此提出了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的约束性指标。

这是中国首次将该目标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标志着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一个重要突破。

从实施途径看,规划强调三个方面:

一是通过优化产业结构特别是降低高耗能产业比重,实现结构节能;二是通过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实现技术节能;三是通过加强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实现管理节能。

从重点行业看,规划要求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和耗能大户的节能工作。

加大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实施力度,加快淘汰老旧运输设备。

制定替代液体燃料标准,积极发展石油替代产品。

鼓励生产使用高效节能产品。

从实施主体看,规划力图调动全社会力量,使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大企业、社会公众都能发挥各自的作用。

中央政府主导制定国家目标,随后分解到各省、市和自治区,中央与地方政府签订了“责任状”。

同时,将耗能大企业作为落实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鼓励全社会参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从政策行动上看,一是制定法律,明确节能减排的目的、强制性措施和激励与惩罚机制;二是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明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企业能耗及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实行严格的问责制;三是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包括建筑节能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推广节能产品等政策立法;四是制定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高耗能产品或产业,例如提高高耗能行业的市场准入标准,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调整出口退税、关税等措施,限制“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产品出口等政策措施。

2008~2009年,为了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划、法规、政策和措施。

大致可分以下几类:

(1)能源立法和中长期能源规划。

节能和发展可再生能源是能源立法和制定中长期能源规划的重点。

继2007年先后颁布的《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与《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之后,2008年3月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2008年4月和2009年1月先后实施了《节约能源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为推动节能减排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根据可再生能源规划,201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达到10%,全国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要达到3亿吨标准煤,比2005年增长近1倍。

其中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9亿千瓦,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5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总容量达到30万千瓦。

此外,2010年,我国沼气年利用量将达到190亿立方米,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1.5亿平方米,增加非粮原料燃料乙醇年利用量200万吨,生物柴油年利用量达到20万吨。

(2)行业节能减排政策和相关立法。

“上大压小”的结构调整政策是中国推进节能减排的重点内容。

对于电力、钢铁、水泥、冶金等高耗能、高污染和高排放行业,各主管部门借助产业调整政策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章,优化了资源配置,有效控制了行业的盲目扩张。

根据《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2009年“上大压小”的目标是关停小火电机组1500万千瓦,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计,上半年已关停小火电机组1989万千瓦,提前一年半完成“十一五”计划关停任务。

为了推进行业减排,2008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建设部等部门先后制定了各项相关政策法规,例如规定可再生能源的上网电价,对太阳能建筑进行财政补贴,为风力发电设备产业提供专项资金支持,积极发展生物燃料及新燃料汽车,鼓励农村与城市开展可再生能源示范建设等。

中国在交通和建筑领域具有巨大的节能潜力。

以建筑节能为例,中国每年新增建筑面积高达18亿~20亿平方米,建筑能耗目前已经占全国能源消耗总量的27.5%。

2008年7月中国发布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该条例的实施使得“建筑能耗减少50%”成为建筑节能工作的硬性指标。

为了严格节能管理,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需在合同文件中标明能耗量、节能措施等信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设定的建筑节能目标,到2010年要实现建筑节能1.1亿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25%以上。

(3)重点高耗能企业的节能监管政策。

中国能源消费的突出特点之一是工业耗能占总能耗的70%左右,重点耗能行业中的高能耗企业又是工业能源消费的大户。

作为全国节能减排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发改委联合国资委等部门于2006年4月启动了“千家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行动,选择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煤炭、电力、造纸、纺织9个重点耗能行业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18万吨标准煤的998家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2006年,千家企业共计耗能8亿吨标准煤,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1/3,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一半左右。

通过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拟在“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1亿吨标准煤。

2007年千家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总投资达500多亿元,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8000多个,共有879家企业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占92%,合计节能3817万吨标准煤。

除了上述列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之外,其他许多政策也与节能减排有密切的关系。

例如,限制“三高一资”等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建立和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建设,加强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和预测工作,推进低碳技术与节能减排技术的科技创新等。

总之,节能减排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006~2008年,随着中国节能减排工作的扎实推进,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了10.1%,累计节能3亿吨左右标准煤,少排放二氧化碳约7.5亿吨,完成了“十一五”目标一半的任务,节能减排工作有望在“十一五”期末取得积极进展。

(二)生态环境建设与森林保护

农业、森林和其他自然生态系统也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领域,《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提出要加强农业环境保护与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的建设与保护,增加森林碳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在农业领域,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广农村新能源建设,鼓励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增强农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例如,农村秸秆、沼气发电是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的重要途径之一,具有成本低、使用方便、原料来源广泛、受环境限制小、建设周期短、综合热效率高的特点,既可实现农家废物的循环利用,也能够减小秸秆燃烧导致的排放和废弃物污染。

2007年,农业部发布了《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规划(2007~2015年)》,以加快生物质能源的产业化利用。

在森林保护领域,中国启动六大林业工程,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和生态保护,提高了我国森林面积和蓄积量,也吸收固定了大量的二氧化碳。

目前中国的森林面积位列世界第五位,森林蓄积位列世界第六位,人工林面积居世界首位。

根据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1999~2003年),全国森林面积17490.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8.2%。

据林业部门估算,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森林净吸收的二氧化碳相当于同期工业排放总量的8%。

200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建设现代林业,发展山区林特产品、生态旅游业和碳汇林业”,这是碳汇林业作为一个新的概念首次出现在中央文件中。

碳汇林业是指通过植树造林和森林保护等措施吸收固定二氧化碳,其成本要远低于工业减排。

碳汇林业的发展,不仅能够促进减排,而且还能够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增强生态系统的整体服务功能,有助于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保护和社区发展。

根据“十一五”规划,中国在2010年森林覆盖率将达到20%,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

届时,中国森林生态系统对于减排的贡献将进一步提高。

在水资源领域,积极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增强对水旱灾害的防范和预警能力成为各级政府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

1998年长江水灾以来,中央和地方开展了大规模的防洪工程建设,重点实施了大江大河防洪治理和骨干防洪工程建设,截至2007年底,全国已建成江河堤防28.38万公里,保护人口5.6亿。

200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初步建立了国家和地方层面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

2007年8月通过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建立了4级灾害响应机制,提出要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加快应用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所需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市编制了《2008奥运会城市防汛应急系统纲要》,以加强汛期的防汛安全工作。

2009年3月,国务院批复了《淮河流域防洪规划》,完成了七大流域防洪规划中的最后一个战略性文件,标志着我国防洪减灾体系建设与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有利于提高中国江河流域的总体防洪减灾能力。

气象、水利等部门加强了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及网络技术等高新技术在防灾减灾领域的应用,目前正在积极建设覆盖七大江河重点地区的全国防汛决策指挥系统。

(三)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取得明显进展

中国本着“互利共赢、务实有效”的原则积极参加和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对于促进形成公平、有效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机制发挥着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近年来,中国国家主席和国务院总理分别在八国集团同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对话会议、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东亚峰会、博鳌亚洲论坛等多边场合以及双边交往中,阐述了中国对于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立场,积极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

在多边合作方面,中国是“碳收集领导人论坛”、“甲烷市场化伙伴计划”、“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伙伴计划”的正式成员,是八国集团和五个主要发展中国家气候变化对话以及主要经济体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会议的参与者。

2007年9月,在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上,中国提出了“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倡议,显示了中国对应对气候变化、深化APEC合作的高度重视。

2008年5月,科技部牵头举办了“气候变化与科技创新国际论坛”,这是中国迄今为止举办的规模最大的气候变化论坛,通过沟通和学术交流,明确了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的关键作用,探讨了推动气候友好技术转让的国际机制,表明了中国推动气候变化技术交流的愿望和努力,同时也提高了公众的气候保护意识。

2009年7月,李肇星出席了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全球经济危机与气候变化:

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严峻挑战”国际研讨会,呼吁发展中国家加强团结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金融危机。

在双边方面,中国与欧盟、印度、巴西、南非、日本、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气候变化对话与合作机制,并将气候变化作为双方合作的重要内容。

中国一直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非洲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2006年1月发表的《中国对非洲政策文件》明确提出,积极推动中非在气候变化等领域的合作。

截至2008年底,我国已为非洲国家培训了11000多名各类人员,援建医院、疟疾防治中心、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和农村学校,启动了中非发展基金等援助项目。

为了提高这些国家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能力,中国政府分别举办了两期针对非洲和亚洲发展中国家政府官员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研修班。

这些举措有助于加强非洲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

中国积极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国外研究机构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研究,参与相关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如地球科学系统联盟(ESSP)框架下的世界气候研究计划(WCRP)、国际地圈—生物圈计划(IGBP)、国际全球变化人文因素计划(IHDP)、全球对地观测政府间协调组织(GEO)、全球气候系统观测计划(GCOS)、全球海洋观测系统(GOOS)、国际地转海洋学实时观测阵计划(ARGO)、国际极地年计划等,并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的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

国际碳市场及清洁发展机制是一种比较有效和成功的合作减排机制,通过开展清洁发展机制的国际合作,有效促进了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推动了能源效率的提高,极大加强了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组织和个人的气候变化意识。

到2009年7月1日,中国在联合国已经成功注册的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达到579个,这些项目预期的年减排量为1.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有助于推动减排目标的实现。

为了推动国内减排的市场化机制建设,2008年8~9月,北京、上海和天津先后成立了三家环境与排放权交易所,开展国内排污权等环境与能源产品的交易。

其中,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由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和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三方出资设立,分别持有总股份的53%、22%和25%。

作为全球第一家从事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的专业机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介入,有助于帮助中国利用先进的国际经验,推动中国国内排放贸易的政策制定,提高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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