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总包部管理制度及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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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总包部管理制度及方案

 

PPP项目总包部

管理制度及方案

 

目录2

第一部分工作职责3

第二部分管理制度9

一、生产经营管理制度10

(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0

(二)工程进度管理办法13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8

(四)工程计量、支付与资金监督办法24

(五)合同管理办法29

(六)财务会计管理办法(试行)40

(七)关于“管理费用”开支标准和核销程序的管理办法49

(八)开发公司管理人员借款管理办法57

二、行政管理制度60

(一)、会议管理规定60

(二)、公文管理办法66

(三)、档案管理制度72

(四)、保密管理规定74

(五)、印章使用管理办法77

(六)、办公用品管理办法78

(七)、招待性烟酒使用管理规定81

(八)、车辆管理规定82

(九)、员工考勤管理制度85

(十)、员工休假管理及待遇制度87

(十一)、员工岗薪标准93

(十二)、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94

三、思想政治工作制度100

(一)、党建及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办法100

(二)、廉政建设制度103

(三)、工会委员会工作规则105

 

第一部分工作职责

 

一、公司组织机构及管理

 

 

1.1岗位设置与职能分工一览表

序号

部门

岗位

人员

职能分工

1

项目领导层

项目负责人

全面负责项目部的管理工作

技术负责人

方案策划/技术管理/工程质量/信息化管理/创优策划

生产副经理

施工计划编制,现场施工班组协调,施工任务安排等

安全总监

安全监督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的资料整理等

商务经理

负责成本/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索赔管理、预结算等

质量总监

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创优计划的编制,落实项目创优计划,保障项目创优工作的全面实施和实现

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安全总监

安全监督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的资料整理等

安全员

安全监督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检查

3

综合办公室

主任

行政事务管理/生活管理/宿舍管理/CI管理/对外关系协调/协助项目书记工作

4

工程管理部

部门经理

负责生产安排/技术方案的落实/进场材料验收/协调其他部门工作

施工员

负责本工程生产安排及具体实施工作,协调各项目部工作。

测量工程师

负责工程测量/放样。

5

物资设备部

部门经理

负责材料设备部的材料/设备内业资料/材料进场验收

材料员

材料采购/入库

仓库保管员

负责材料发放工作

序号

部门

岗位

人员

职能分工

6

技术质量部

部门经理

配合总工编制施工方案,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时解决工程施工技术问题

技术员

负责各项技术方案指标的落实以及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审查施工图纸

质量员

检查现场质量问题,落实创优方案

资料员

负责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图纸发放/标准图集/参考书籍等的管理

7

商务合约部

部门经理

负责成本/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索赔管理、预结算等

1.2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岗位职责

主要岗位名称

职责

项目经理

全权代表本单位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及投标承诺;协调各方关系;负责施工所需人、财、物的组织管理与控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以及资金使用等负责,是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的第一责任人。

生产

副经理

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消防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的生产安排、进度管理及各种资源管理;负责协调各专业之间的交叉施工管理;是工程工期、施工协调、现场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质量管理、深化和优化设计管理、变更洽商管理、工程资料管理及科技推广应用管理,是施工技术、质量、方案、设计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商务管理负责人

分管商务合约管理部,负责预结算管理,组织工程预结算工作,及时向业主提供预结算资料;负责向业主、监理单位申报清款单及分包付款单工作。

监督、检查计划和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

工程管理负责人

及时全面掌握施工进度及质量、安全情况,协调各分包队伍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处理各种矛盾,克服薄弱环节,促进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减少施工中出现责任模糊、推诿、扯皮现象,严格按合同条款来检查落实各分包单位的责任。

土建工程师

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组织结构部分图纸会审;对所管结构部位的质量负直接责任;负责对分包商进行技术交底,加强对各分包单位的技术性指导。

施工设计工程师

负责深化、协调设计与技术管理工作;对本工程钢结构、预应力等部分的优化设计负责。

土建施工技术员

负责现场主承建土建工程的施工与指导,执行技术方案、组织样板施工,指导现场施工,督促劳务队伍遵守规范、规程和按图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安装施工技术员

负责机电安装工程等专业的施工、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总包管理对机电安装分包提供的现场水电、办公、库房场地等各项服务;做好机电安装工程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质检工程师

贯彻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范、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全面开展现场质量跟踪检查等工作;负责分解质量目标,制定质量创优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工程质量资料的搜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协助总包部总工程师组织参与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和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安全管理员

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推动项目安全组织体系的正常运行;组织各分包队伍安全专兼职人员开展安全监督和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指令及施工组织设计中所规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有权责令整改或停工。

机械设备管理员

做好机具设备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定期进行机具设备的检查和维修;确保机具设备的完好率,使机械做到正常运转,保证工程不间断施工。

材料员

按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申报材料分阶段使用计划,落实材料、半成品的外加工、订货的质量和供应时间。

按现场材料计量要求,对进场材料的规格、质量、数量把好验收关,负责监督、检查工程部位和材料耗用情况。

预算合约管理员

负责现场合同管理及预决算、索赔等工作,提供工程量完成情况报表,按施工进度进行各阶段完成工程量的审核工作,按总包合同的要求办理竣工、结算和审查各专业分包的结算。

成本核算员

负责项目成本的核算与控制,统计项目各项开出情况,并就项目成本管理向项目领导提出建议。

测量工程师

按照规划及总平面图要求,进行施工现场控制测量,设置永久性测量控制桩;以控制网为依据进行各局部建筑物定位放线和标高测设、传递。

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抄平、放线等测量工作;进行沉降观测点的埋设及各阶段的观测工作,并做好记录。

 

试验工程师

依据工程需要进行现场各项材料取样送检和取回试验报告,分送有关人员掌握钢筋原材料质量情况及混凝土坍落度情况,及时调整混凝土配合比。

按照规范要求,负责制作和养护混凝土及砂浆等试块,做好制作和养护记录,并将不同龄期的试块及时送检。

建立委托登记和试验报告分发登记台帐,及时向项目总工程师提交试验结果的估计分析报告。

环境管理员

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定期组织对项目部全体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环保意识。

负责对施工现场道路的洒水降尘工作,杜绝尘土飞扬;

负责对施工现场作业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和其它颗粒物的控制,减少环境污染。

负责对项目部办公区域和食堂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工作,安排专人清扫,定期清运,减少办公区域的环境污染。

资料员

负责上级文件及内部文件的收、发、管工作;参加图纸会审、负责图纸、设计变更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发放、借阅;参加有关会议,进行记录打印、发放。

 

第二部分管理制度

 

一、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建立质量责任制

项目部要根据工程实际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从每一道施工工序抓起,体现从材料设备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到单位工程质量的全程管理控制。

监理单位应注重过程控制,不能事后检查,采取有效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制定严密、合理、操作性强的监理制度和监理程序。

2、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开工前,设计单位向参建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使参建单位掌握本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标准和要点;熟悉对材料与工艺的要求,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对施工安全、环保工作的要求等;交底前相关技术人员应认真熟悉设计文件,对发现的设计问题,应书面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要组织工程技术、质量、安全人员对所施工项目进行技术交底,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理人员要组织相关人员现场交底和安排。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承包人应及时提交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监理单位对工程的概况,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质量保证、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措施,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指标及试验检测项目、频率和方法,施工组织、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配备,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等进场情况,测量放线成果等进行审查,视其是否具备开工条件,以确定是否批复其开工申请,审查通过后批复后才可开工。

4、材料、构件检验制度

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对原材料进行料源调查,一是调查质量,二是调查供应能力。

材料进场后,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

监理工程师要审阅进场材料、构件的出厂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质、构件检验合格证,对于主要材料进行抽样检验,严禁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成品、半成品。

对砼配比,监理单位应做平行试验进行复核。

5、工程检查制度

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不定期对施工质量和监理行为进行检查,定期组织监理、承包人的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质量大检查,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对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到位。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承包人的自检体系要认真运行,对关键工序要安排专人指导、监督。

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凡属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均须提前24小时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并在施工单位根据规范和标准进行自检合格、备齐填报表格的基础上,进行监理、查验、签证,合格后方许隐蔽。

未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的,施工单位不得擅自隐蔽,否则应进行剥露、或钻孔检查,直到现场监理工程师认为满意为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7.1、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7.2、当发生质量缺陷、质量隐患时,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暂时停工指令,并要求其立即书面报告质量缺陷、质量隐患的发生时间、部位、原因及已采取的措施和进一步处理方案。

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补救措施或处理方案进行审查后,报建设单位批准。

处理完毕后,由监理单位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向施工单位发出书面复工指令。

7.3、当发生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速报有关部门。

监理机构应和施工等单位一起,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积极配合调查。

在事故原因查明后,政府主管部门、项目公司、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共同商量补救处理方案,并上报有关部门,待批复后才可进行下理。

7.4、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计量计价,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补办计量计价。

 

(二)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第一节进度的工作内容

1.1审核承包人按合同要求编制的所有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总计划、年度计划、季计划、月计划及关键工程项目的施工计划)。

1.2确定工程开工时间(总体开工、单位及分项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

1.3检查落实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如经批准的计划承包人未能实现,应督促承包人修改调整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合同工期。

第二节进度计划的内容及编制

2.1总体进度计划的内容

2.1.1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

2.1.2完成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应注明各关键工程名称)所需的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时间;

2.1.3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程量及资金需求估算值;

2.1.4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配备的人力和机械数量;

2.1.5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等;

2.1.6合同期内各季度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及其工程形象。

2.2年度(或阶段性)进度计划的内容

2.2.1本年(或阶段性)计划完成的单位工程、分项工程的时间安排,以及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的内容、工程数量及投资指标;

2.2.2施工队伍和主要施工设备的数量及调配顺序;

2.2.3在总体计划控制下对各单位工程或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

2.2.4本年(阶段)应达到的工程形象。

2.3月(季)度进度计划的内容

2.3.1本月(季)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

2.3.2完成本月(季)各分项的工程数量及投资额;

2.3.3完成各分项工程的主要措施,人力和主要设备的配置;

2.3.4在年度计划控制下对各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

2.3.5本月(季)应达到的工程形象。

2.4周作业计划

2.4.1本周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数量及顺序安排;

2.4.2完成以上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力及设备配置;

2.4.3对进度计划的影响。

2.5关键工程进度计划的内容

2.5.1具体施工方案及方法;

2.5.2各道工序的控制日期;

2.5.3资金需求估算;

2.5.4各施工工序的人力配置及设备安排;

2.5.5施工准备及结束清场的时间安排;

2.5.6对总体计划及其它相关工程的控制、依赖关系和说明。

2.6进度计划的编制

2.6.1工程概述

包括本进度计划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条件和时间)、施工方法五个方面。

编制依据:

2.6.2.1合同文件规定的合同工期;

2.6.2.1投标书中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法;

2.6.2.3工程现场的特殊环境及气候条件;

2.6.2.4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

2.6.2.5上期计划完成情况和计划的调整情况等。

2.6.3计划目标及分解

2.6.3.1描述计划编制的思路及整体计划的要求;

2.6.3.2有利和不利因素分析及措施;

2.6.3.3要充分考虑到工程质量的特殊要求、采用的设备、季节、地质及相关单位的干扰等对进度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

2.6.3.4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提出本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

2.6.3.5进度计划的表示方式

总体进度计划及关键项目的工程进度计划,一般可采用横道图、进度曲线图、网络图表示;年度、月(季)度进度计划采用横道图、进度曲线及有关进度计划表表示。

第三节进度计划的检查、落实与调整

3.1每日进度检查记录

监理单位每日检查承包人的进度执行情况,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监理日报》,并上报项目公司作为掌握进度和进行决策的依据,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应按项目公司和城投公司规定的日报制度报送相关资料。

3.2每月工程进度报告。

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掌握的当月进度情况及《监理日报》进行分析、整理,每月向项目公司提交每月工程进度报告。

对当月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显示关键线路上工程进展情况和图片等方面的资料。

3.3进度计划的调整

监理单位应根据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各方面原因,督促承包人及时调整修订关键线路上的进度计划,以确保合同工期。

3.3.1月进度计划的调整:

当周进度计划落后时,监理单位应以监理通知的形式通知承包人进行调整,建议加快工程进度;当月进度计划落后时,监理单位以监理文件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在下月进度计划中进行切实可行的弥补措施,同时上报工作站。

3.3.2当工程实际进度严重滞后,难以在短期内弥补时,监理单位要以文件形式通知承包人调整季度、年度或总进度计划,同时上报政府责任部门批准。

承包人不得以此提出额外费用的要求。

3.3.3在进度严重滞后时,若承包人经监理单位和政府责任部门、项目公司协调后仍拒不执行监理指令或严重不能履行合同总工期要求时,监理单位可建议项目公司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强行分包、解除合同)。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基本要求

1.1.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把项目建设成优质工程、廉政工程和安全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安监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制定出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建立安全保障体系。

1.2.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监理、施工单位要积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正确处理安全与工期、质量、效益等方面的关系,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

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

1.3.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1.4.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控告。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落实体系。

从项目部到各施工队和班组,都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专职安全员应根据现场要求配备到位。

监理单位要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理范围,要经常检查、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安全生产。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1.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3.2.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环境和劳动保护用品。

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凡未经国家劳动监察部门检验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购置和使用。

3.3.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电气产品、架设机具、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4.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生产)组织设计和施工(生产)方案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编制施工安全紧急处理预案,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要以国家和建筑行业颁布的“安全操作规程”为准则,报经监理批准后逐条落实。

  

3.5.下达施工(生产)任务时,必须实行安全交底制度。

下达方与接受方须履行交接手续,以签字为准,在交接手续不清的情况下开工,发生问题,应追究指挥者的责任。

3.6.施工现场的基础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和起重吊装作业、垂直运输作业、高空作业及临时用电等,必须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

对脚手架、排架(便桥)、安全网、围堰等临时设施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监理组织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验收情况要有记录。

3.7.施工单位应建立防火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加强对防火器材的管理工作,并使其保持完好的状态。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消防安全措施。

3.8.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要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设置安全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9.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规范,杜绝“三违”现象。

3.10.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管理的范围内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3.11.要不断进行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3.12.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制度

4.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证。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与培训工作;

4.2.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全体施工人员特别是一线操作民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懂得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知识、作业场所及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与事故应急措施。

4.3.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

安全教育要有教材。

要让每一个管理人员、每一个民工对安全管理、对所从事的工种的安全规程做到应知应会,要讲得出,做得到。

4.4.对新进场的民工或从事新工种的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少于10小时,以后每月不少于5小时。

安全教育要有记录,要认真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

4.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施工人员及劳务队民工不得上岗作业。

4.6.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当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4.7.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4.8.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及培训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尤其对新上岗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改变工种人员、采用新技术的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9.要经常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如何搞好安全生产,以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要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并结合施工实际,搞好安全生产宣传。

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标语,安全纪律牌、操作规程牌和安全标志。

4.10.监理和施工单位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

每月不得少于1次;各工区(队)每月不少于2次。

安全会议必须保证质量,不要流于形式走过场,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5、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5.1.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同时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5.2.要及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全面分析。

并写出调查报告报相关部门。

事故调查处理要按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处理意见,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5.3.事故的处理务必坚持事故责任不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受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要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4.事故处理后要按有关规定将《企业职工伤亡调查报告书》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填好报相关部门。

5.5.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要追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是实施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档案资料进行立卷管理。

安全档案有:

6.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档案;

6.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档案;

6.3.安全隐患备案整改档案;

6.4.事故处理档案;

6.5.会议记录档案;

6.6.安全生产应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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