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建设法规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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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建设法规教案
教案
课程名称:
建筑法规
课程类型:
理论课□理论、实践课□实践课
学时:
32
学分:
2
授课教师:
杨鑫
授课班级:
12级建管1、2班
授课学期:
2012至2013学年第二学期
教材名称:
建筑法规
参考资料:
1.合同与合同管理
2.工程造价典型案例分析
3.
2013年3月1日
附:
教案首页格式(背面)
教案编制说明
一、教师上课前必须写出所授课程的教案,不能无教案或借他人教案进行授课;授课教案应根据专业技术领域发展、教学要求变化、学生实际水平,以及教师以往教学的课后小结、批注等进行补充、修改或重写,以保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不得使用未经任何补充、修改的陈旧教案进行授课。
二、实践教学的教案与理论教学的教案分开编写;对于公共课,难课、新课,提倡由教研室组织进行集体备课;公共课教案主体(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进度,重点难点内容,教学内容及过程等)应相同。
三、教案编写要求内容简明、条理清楚、教学目的明确、教学内容设置合理、重点难点清晰。
四、教案应采用统一格式书写或打印(建议使用A4纸),不同专业的授课教案可有自己的特色,但应包含教案基本内容。
教案必须含首页,与各单元教案形成一个整体。
参考格式见附件。
五、提倡教师利用计算机进行教案编写,与教学过程中的手写批注相结合,形成不同时期,不同版本(注意分别存盘和存档)的教案。
六、妥善保存各阶段的教案,并配合好学院的教学检查和归档等工作。
建设法规课程教案
授课题目:
第一章绪论
教学时数:
4
授课类型:
理论课□实践课
教学目的、要求:
了解建筑与建设、建筑活动与建设活动等基本概念的区分,我国建筑法规的立法概况;掌握建筑法规的具体表现形式、作用、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建筑法规所确立的基本制度,以及建筑法律关系的特征和构成要素;熟悉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基本法则。
教学重点:
建筑法规的具体表现形式、作用、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建筑法规所确立的基本制度,以及建筑法律关系的特征和构成要素
教学难点:
建筑法规的具体表现形式、作用,建筑法规所确立的基本制度
建筑法律关系
教学方法和手段:
1.PPT教学模式
2.引入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针对该案例进行思考及讨论。
教学条件:
多媒体教室
教学内容及过程
旁批
教学引入:
合同价款之争(《工程造价典型案例分析》)
教学内容与教学设计:
第一节概述
一、建筑与建筑活动
1.建筑:
建设过程中的建设营造阶段
2.建筑活动:
各种专业建筑工程及与其配套的各种安装活动
3.建设:
外延和内涵比建筑更宽泛
二、建筑法规立法概况
三、建筑法规表现形式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国际条约
四、建筑法规的作用
1.规范指导建筑行为
2.保护合法建筑行为
3.处罚违法建筑行为
五、建筑法规的调整范围
1.我国《建筑法》适用群体
2.我国《建筑法》对建筑活动的范围界定
3.《建筑法》调整范围不包括的内容
六、建筑法规确立的基本制度
1.建筑许可制度
2.建筑工程发包承包制度
3.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第二节建筑法律关系
一、建筑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1.建筑法律关系的概念
2.建筑法律关系的特征
二、建筑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主体:
建筑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如国家权利机关、社会组织、自然人
客体:
参加建筑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如货币、行为、物
内容:
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三、建筑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终止
1、建筑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及终止的含义
2、法律事实的存在以及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及终止的关系
第三节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立项决策阶段→项目前期准备阶段→项目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课后小结:
一开始引入工程管理相关的教学案例,作为大一建管专业的学生较为熟悉,很容易针对提问形成思考,进入主题较快,效果较好。
在充分思考及有效讨论的基础上,开始讲述法律的概念、特点,学生接受程度较高。
在讲述建筑法律关系的时候,引入适当的容易理解的与日常生活相关的例子,使学生对主体、客体及关系内容的含义更易理解。
建设法规课程教案
授课题目:
第二章建筑许可法规
教学时数:
4
授课类型:
理论课□实践课
教学目的、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行政许可的一般原理、建筑许可的基本含义;掌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施工许可证的申领要求和时间效力;熟悉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等级制度,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从业条件和资质分类,建筑工程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的法律规定
教学重点:
了解行政许可的一般原理、建筑许可的基本含义;掌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施工许可证的申领要求和时间效力
教学难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施工许可证的申领要求和时间效力
教学方法和手段:
PPT教学模式
教学内容及过程
旁批
教学内容与教学设计:
第一节建筑许可概述
一、行政许可
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
2.行政许可是管理性的行为
3.行政许可是外部行为
4.行政许可是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建筑许可(结合教学案例进行分析P55)
1.建筑许可的概念
2.建筑许可的特点
1)建筑工程许可制度的性质
2)建筑许可制度实施的目的
3)建筑许可制度的强制性
4)建筑许可制度实施的被动性
5)建筑许可制度是事前控制制度
3.建筑工程许可的作用
第二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一、施工许可证的申领范围
二、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时间和条件
1.获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2.已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设计文件并已通过审查
6.有施工组织
7.资金已落实到位
8.已委托监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案例分析教材P55
三、时间效力——3个月
四、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报告制度
第三节建筑活动从业资格许可
一、从业单位的条件
1.建筑工程从业资格许可的法律依据
2.建筑工程从业许可的内容
3.建筑工程从业许可的条件
二、从业单位的资质
1.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
2.勘察、设计单位资质
3.工程监理单位资质
4.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
引入案例:
不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挂靠施工引起的不良后果
三、从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
1.注册建筑师
2.注册监理工程师
3.注册结构工程师
4.注册城市规划师
5.注册造价工程师
6.注册建筑师
课后作业:
案例分析:
教材案例1、2;P60
课后小结:
对行政许可、建筑许可的一般原理进行讲解。
在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概念上,着重讲解施工许可证的程序及程序,并联系教学案例进行教学,学生接受程度更高。
建设法规课程教案
授课题目:
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承包法规
教学时数:
4
授课类型:
理论课□实践课
教学目的、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承包方法,招标投标法的适用对象与活动原则;掌握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具体行为规范,强制招标的范围和标准,招标投标的程序及招标、投标、开标和中标的法律规定。
熟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发包承包管理的基本原则。
教学重点:
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承包方法,招标投标法的适用对象与活动原则;掌握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具体行为规范,强制招标的范围和标准,招标投标的程序及招标、投标、开标和中标的法律规定
教学难点:
招标投标法的适用对象与活动原则;掌握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具体行为规范,强制招标的范围和标准,招标投标的程序及招标、投标、开标和中标的法律规定
教学方法和手段:
PPT教学模式
课堂模拟招投标过程
教学内容及过程
旁批
教学内容与教学设计:
第一节建筑工程发包承包概述
一、建筑工程发包承包概念与发展阶段
1.概念:
是一种经营方式,按一定价格取得相应报酬的交易行为
2.关系
发包人:
委托人并支付报酬,如建设单位
承包人:
按一定要求完成任务并取得报酬
3.方式
自营方式:
农民自建房
承包方式:
指定承包、协议承包、招标承包
4.发展阶段
5.承发包在各个阶段的主要内容
二、承发包的主体
1.主体:
业主、承包商、咨询公司等
2.客体:
有形建筑产品、无形建筑产品
三、建筑工程发包
1.直接发包
2.招标发包:
体现公平发包
3.建筑工程发包行为规范
四、建筑工程承包
1.承包方式:
不同角度的承包方式分裂
2.建筑工程承包行为规范:
“三禁止”
第二节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
一、概念与原则
1.概念:
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范
2.基本原则
1)公开:
信息、开标时间地点、过程、中标结果
2)公平:
机会、程序、地位、意愿
3)公正:
招标行为、评标过程
4)诚实守信:
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
二、政府的监督管理
1.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
1)核查必须采用招标方式的建设项目
2)对招标项目的监督
3)对招标文件的核查
4)对开标、评标、定标的监督
5)查处违法行为
案例引入:
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行为
2.对招标范围的界定
1)基础设施、公用事业
2)使用国有资金项目
3)适用国外资金项目
三、建筑工程招标
1.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优、缺点)
2)邀请招标(优、缺点)
2.招标程序
招标准备阶段→招标阶段→决标成交阶段
四、建筑工程投标
1.投标人
2.投标程序
3.投标程序
4.投标要求
五、开标、评标、中标
1.开标
2.评标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评标程序:
初评→详评
3.中标
1)中标条件
2)中标条件:
确定中标→发中标通知书→签书面合同→依法备案
六、招投标中的法律责任
1.应招标而未招标的建设项目
2.招标代理的法律责任
3.招标人的法律责任
4.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5.评标委员会的法律责任
6.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7.行政监督机关的法律责任
8.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
9.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课后作业:
案例分析:
教材案例1——8分组进行
课后小结:
通过教学讲解及课堂模拟,包括教学案例的分析,让学生参与案例讨论,明确工程承发包、招投标程序等概念,使枯燥的法律法规容易理解并记忆深刻。
本章教学内容对造价专业学生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也有极大帮助。
单项工程: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在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效益或生产能力的独立工程。
单位工程:
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但有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图纸的工程。
分部工程:
按工程的种类或主要部位将单位工程划分为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构造及规格将分部工程划分为分项工程。
总价合同由承包商承担全部风险
单价合同有发包单位与承包商共同承担风险
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发包单位承担全部风险
基础设施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是用于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
主要指:
公路、铁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等公共设施。
建设法规课程教案
授课题目: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
教学时数:
4
授课类型:
理论课□实践课
教学目的、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概念、种类和法律特征;掌握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程序、形式、内容的法律规定;掌握合同有效的法律条件、无效合同、可变更与可撤销合同的概念,掌握合同的履行原则,合同变更、转让、终止的法律规定,掌握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
教学重点:
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概念、种类和法律特征;掌握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程序、形式、内容的法律规定;掌握合同有效的法律条件、无效合同、可变更与可撤销合同的概念,掌握合同的履行原则,合同变更、转让、终止的法律规定
教学难点:
掌握合同有效的法律条件、无效合同、可变更与可撤销合同的概念,掌握合同的履行原则,合同变更、转让、终止的法律规定
教学内容及过程
旁批
教学内容与教学设计:
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一、合同概念
1.含义:
广义、狭义
2.法律特征:
1)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3)是以发生法律关系为目的的协议
4)是当事人的合法行为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1.建筑工程合同的概念:
依据《合同法》
2.建筑工程合同的分类
1)按建设工程不同阶段标准分类
2)按建设工程承包方式标准分类
3)按合同价款计价方式标准分类
第二节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
一、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方式
1.书面形式:
最主要的方式
2.口头形式
二、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程序
1.要约
1)概念和条件
2)要约的生效:
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注意区别
2.承诺
1)承诺的概念和条件
2)承诺的期限:
受要约人资格的存续期间
3)逾期承诺和承诺的逾期到达:
注意区别
3.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程序
1)直接发包
2)招标发包
三、建设工程合同的条款
1.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和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2.勘察、设计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
3.施工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
第三节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
1.合同生效的概念: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合同生效的条件
1)合同主体具备法定资格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二、无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1.种类:
五种情况
案例:
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属无效合同举例
2.特殊的无效建设工程合同:
五种特殊原因
三、效力待定的建设工程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表见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
5.无权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案例:
效力待定的建设工程合同举例
四、可变更、可撤销的建设工程合同
1.法定条件
1)重大误解
2)显示公平
3)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违背对方真实意图
2.撤销权的消灭
五、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效力及其法律后果
1.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效力
2.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
1)勘察设计合同
2)施工合同:
注意四种处理方法,举例说明
第四节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
一、履行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
举例说明
2.诚实信用原则:
通知、协助、保密
二、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
如乙方拖延施工工期
3.不安抗辩权:
如甲方未做好征地工作导致乙方拖延工期
1)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
2)形式不安抗辩权应履行的义务和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建设工程合同的保全
1.代位权
举例:
甲欠乙200万,债务到期,甲未还款,且甲无其他财产偿还。
丙欠甲200万,债务也将到期,甲未向丙追债,此时乙有代位权,向丙索要其欠甲的债务。
1)构成要件
2)代位权的行使
2.撤销权
1)构成要件
2)行使
3)除斥期间
第五节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转让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
1.建设工程合同变更的概念:
广义、狭义
2.条件
1)合同关系已依法成立
2)对原合同部分内容的修改
3)变更部分的内容应当约定明确
4)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和方式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转让
1.合同权利的转让
1)合同权利转让的限制
2)合同权利转让中债权人的义务
3)合同权利转让中债务人的权利
2.建设工程合同义务的转让:
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的义务一般不得转让
3.建设工程合同权利义务全部转让
三、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合并或分立
1.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合并时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承担
2.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分立时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承担
第六节建设工程合同权利义务的中止
一、七种可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况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消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
1.形式
1)协议解除
2)法定解除
2.程序
1)一般程序
2)特别程序
3.解除合同后的法律后果
第七节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概述
1.表现形式
1)不履行合同义务
2)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3)履行合同义务不适当
4)预期违约
分别举例说明
2.承担违约责任的主体
1)单方责任与混合责任
2)因第三人原因违约时的违约责任
3.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
不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4.建设工程合同的免责事由
二、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责任形式
1.继续履行
1)金钱债务的继续履行
2)非金钱债务的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支付违约金
5.定金罚则
三、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定免除
教学案例:
P154
建设法规课程教案
授课题目:
第五章建筑工程监理法规
教学时数:
4
授课类型:
理论课□实践课
教学目的、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与管理,项目监理组织的建立和规划;掌握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概念,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实际运作方法;熟悉工程建设监理的组织与规划。
教学重点:
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与管理,项目监理组织的建立和规划;掌握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概念,建立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实际运作方法
教学难点:
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与管理,项目监理组织的建立和规划;掌握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概念,建立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实际运作方法
教学内容及过程
旁批
教学内容与教学设计:
第一节建筑工程监理概述
一、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建立
二、建筑工程监理的含义和性质
1.建筑工程监理的含义
2.建筑工程监理的性质
1)科学性
2)独立性
3)公正性
4)服务性
三、建筑工程监理的依据和范围
1.建筑工程监理的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
2)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3)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4)建设工程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
2.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四、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
1.建筑工程监理单位
2.监理工程师
第二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一、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内容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标准条件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
二、建设工程监理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1.业主与承包商的法律关系
2.业主与监理单位的法律关系
3.监理单位与承包商的法律关系
引入案例:
举例说明这几种法律关系
三、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监理单位的权利:
建议权、确定权、否定权、检验权、检查监督权
2.监理单位的义务:
依据法律规定
四、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建设单位的权利
2.建设单位的义务
第三节建筑工程监理的实施
一、建筑工程监理的内容:
“三控、两管、一协调”
二、建筑工程监理的程序
1.确定总监,建立组织
2.收集资料
3.编制监理规划
4.编制监理细则
5.进行建设监理
6.参与军工预验收,签署监理意见
7.提交监理档案资料
8.总结
教学案例:
P200
建设法规课程教案
授课题目:
第六章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教学时数:
4
授课类型:
理论课□实践课
教学目的、要求:
了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掌握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建筑活动主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筑工程事故处理制度的法律规定;熟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制。
教学重点: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掌握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建筑活动主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筑工程事故处理制度的法律规定
教学难点: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掌握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建筑活动主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筑工程事故处理制度的法律规定
教学内容及过程
旁批
教学内容与教学设计:
第一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
1.《建筑法》中规定的基本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群防群治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5)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6)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7)工伤保险制度
举例说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基本制度
1)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3)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6)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举例说明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基本制度
1)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备案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4)政府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5)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7)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8)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与专家论证制度
9)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0)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2)市场准入制度和施工许可制度
举例说明
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1.行政监督管理
2.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二节建筑活动主题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1.《建筑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勘察、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1.《建筑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监理的那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1.《建筑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举例具体说明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各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节建筑工程事故处理
一、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的含义和等级
1.含义
2.等级
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和现场保护
1.报告制度
2.现场处理与保护
1)应急救援体系
2)抢救行动的实施
3)现场保护
三、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1.事故调查处理原则
2.归口管理及调查组的成立
3.重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4.事故的具体处理
建设法规课程教案
授课题目:
第七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教学时数:
4
授课类型:
理论课□实践课
教学目的、要求:
了解我国现行的建筑质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