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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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应急预案
防雷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引言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销售公司永坪销售处下设杨山成品油中转站和液化气供应站两个库站,主要担负着成品油存储、铁路装车业务、液化气内供业务,主要经营的产品有:
90#高清洁汽油,0#、+5#、-5#、-10#轻柴油,液化气,1#、2#渣油等。
这些产品在存储、销售时都存在雷电火灾爆炸危险源。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各油气存储罐都属于重大危险源,并且是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其气体(蒸气)可能与遇到雷电着火,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和规范我处防雷安全管理,预防雷电和减少雷电危害,确保我处生产、物资、设施和人身安全,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制定本《防雷应急预案》
1.2指导思想
以讲安全、保稳定、促发展为指导,从“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来做好防雷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把雷电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从维护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实现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造“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雷安全应急体系。
1.3目的
制定防雷应急预案,是为了在我处发生雷击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使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达到迅速控制雷击引起的火灾,抢救受害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1.4基本原则
防雷应急救援以单位自救、社会支援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防雷抢险组织机构
2.1.1总指挥:
张茂才;副总指挥:
薛鹏
2.1.2永坪销售处机关抢险队
队长:
薛鹏;副队长:
董少廷
队员:
处机关全体人员
疏散指挥:
白世红、刘永成
2.1.3杨山成品油中转站抢险队
队长:
李绍东
副队长:
李新民、陈建国、刘毅林、樊建军
队员:
杨山成品油中转站全体职工
疏散指挥:
白红林、张海侠、王军
2.1.4液化气供应站抢险队
队长:
高思平
副队长;刘永林
队员:
液化气供应站全体职工
疏散指挥:
李永坪、黄成伟
职责:
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各抢险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各队队员要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展开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冷却、喷水隔爆、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负责引导现场及周围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
负责组织抢险物和工、器具和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
负责联系环保机构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区域范围和危险物质的成份及浓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正确评估,为指挥人员决策和消除事故污染提供依据。
负责对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
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三、罐区防火重点部位及消防设施
3.11号储罐区
3.1.1柴油储罐区
该区共有3座5000m3钢质拱顶式储罐,罐高为15.38m,罐体直径为23.76m。
储罐上设有消防泡沫系统和水冷却系统,每个罐设有两处,左右分布,冷却水上水管线直径为16.3cm,泡沫上水管线直径为9.3cm,空气泡沫发生器在罐顶共设4个,规格为PC16型。
防火堤高为1.4m,消防车道宽3.9m
3.1.2汽油储罐区
该区共有2座5000m3钢质内浮顶式储罐,罐高为15.38m,罐体直径为23.76m。
储罐上设有消防泡沫系统和水冷却系统,每个罐设有两处,左右分布,冷却水上水管线直径为16.3cm,泡沫上水管线直径为9.3cm,空气泡沫发生器在罐顶共设3个,规格为PC16型。
防火堤高为1.4m,消防车道宽3.9m
3.22号储罐区
3.2.1柴油储罐区
该区共有2座10000m3钢质拱顶式储罐,罐高为18.82m,罐体直径为27.5m。
储罐上设有消防泡沫系统和水冷却系统,每个罐设有两处,左右分布,冷却水上水管线直径为16.3cm,泡沫上水管线直径为10.0cm,空气泡沫发生器在罐顶共设4个,规格为PC16型。
防火堤高为2.0m,消防车道宽4.0m
3.2.2汽油储罐区
该区共有2座10000m3钢质内浮顶式储罐,罐高为18.82m,罐体直径为27.5m。
储罐上设有消防泡沫系统和水冷却系统,每个罐设有两处,左右分布,冷却水上水管线直径为16.3cm,泡沫上水管线直径为10.0cm,空气泡沫发生器在罐顶共设4个,规格为PC16型。
防火堤高为2.0m,消防车道宽4.0m
3.3栈桥区
该区位于集输站西边,主要供成品油铁路外输使用,栈桥长312m,装车鹤管104个,可以同时停靠车皮52节,有专用铁路1.472公里。
该处消防通道为面向火车出站口,进出站有两处大门,左边门宽4.7m,右大门宽4.15m。
3.5供应处
库房发生火灾时,集输站负责配合消防队,供应处等开展灭火救护工作。
四、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器材配备
4.1消防水罐
有容量为2000m3的高位水罐2个,地面标高为1016m,属地上式金属罐,罐体平均直径为14m,罐体高为11m,消防水源为自来水,辅助消防供水井直径5m,深10m,低于河床8m,补水量140-180m3/天。
4.2灭火器
①储罐区有手提式8kg干粉灭火器37个,5kg干粉灭火器20个,5kg二氧化碳灭火器4个,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4个。
②栈桥区有手提式8kg干粉灭火器80个,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8个。
4.3消火栓、沙棚
①储罐区:
地上式SS100型泡沫栓8个,地下消火栓4个,地上消火栓8个,室内消火栓50个,水袋28盘,沙棚1座。
②栈桥区:
地上式SS100型泡沫栓6个,蒸气消火栓4个,消棚2座。
4.4泡沫罐
型号为MPG10000V=10000L,配柔性等压置换式比例混合器PHY64,安装于站内消防指挥中心,进入泡沫储罐的压力为0.7Mpa,泡沫混合液的出水压力为0.65Mpa,泡沫灭火剂采用氟蛋白泡沫液。
五、消防重点部位出现重大火灾的应急措施
5.1发生重大火灾,必须按照“救人重于灭火,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
积极组织力量,快速实施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行动
5.2突发火情
A、储罐区:
1、立即切断动力电源,关闭所有进出阀门,控制火势蔓延和扩大。
2、若着火油罐为进柴油罐时,在关闭出阀门的同时,通知管道公司停止输油,并做好卸压准备工作。
①进1#罐时,如果2#号罐为满罐,则只关闭输出阀;如果2#罐不满,则进行倒罐,关闭进出阀门。
②石脑油罐为单罐,只关闭输出阀,做好防护措施。
③打开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关闭通向栈桥的泡沫总阀门,同时打开所有着火储罐的泡沫发生器管路。
④突击歼灭,当储油罐发生爆炸时,立即进行伤员救治,现场进行全面警戒。
⑤当储油罐着火,未发生爆炸,形成稳定燃烧时,可采取窒息法,用棉被浇湿堵排空口,卸油口,形成真空,达到火焰熄灭。
⑥在火势猛烈的情况下,起用喷淋设施对相邻罐体进行冷却,发生喷、溅、沸、溢时,利用地上泡沫栓进行扑救,用先控制,后灭火的原则直到火灾扑灭。
⑦罐体发生破裂或油品溢流时,应及时关闭防污处理池总阀。
⑧组织对50米以内易燃易爆设备、物品及车辆、人员进行疏散。
B、栈桥区
①立即切断动力电源,关闭鹤管泄油口阀门,用栈桥配备的灭火器将火车罐口初起火灾扑灭,强行移开鹤管,将火车罐盖封死,防止火车储油罐大面积着火。
②立即与火车北站协调,强行将未着火油罐拖离火灾现场。
③在火势猛烈或起火处多的情况下,起用栈桥地下消防栓对火车罐体进行冷却降温,发生沸、溢、溅时,利用地上泡沫消防栓进行灭火。
④打开蒸汽灭火装置,进行辅助灭火。
⑤通知储罐区关闭输油总阀,做好应急准备。
⑥鹤管发生漏油时,立即关闭总阀,控制地面油品流向,封锁现场,有条件的将泄漏油品回收、放置安全地面。
5.3当确认火已熄灭,立即排烟、抽水、彻底扑灭余火,布置人员值守,严防余火复燃,在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许可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现场。
5.4详细记录火警发生时间、地点、火警发现者、火灾种类,施救情况等。
六、火灾事故处置一般程序
6.1报警:
任何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公司值班人员和单位安保部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拨打“119”报火警。
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危险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等。
6.2接警:
安全环保科、值班人员接警后,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部报告,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
6.3救援程序
6.3.1接到报告或报警后,迅速向领导小组成员汇报,指派应急部指挥,调集车辆和各专业队伍、设施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6.3.2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6.3.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6.3.4专家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防范措施;
6.3.5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6.3.6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组成员和环保部门指导进行现场洗消工作。
划定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和救援工作。
6.4清点:
处置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6.5要求:
6.5.1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6.5.2车辆应服从应急指挥部的安排行驶和停放;
6.5.3救援现场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服、手机关闭;
6.5.4对具有有毒物质的泄漏,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于对皮肤有危害的物质,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6.5.5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七、事故处理注意事项及有关说明
7.1在突发火情时
7.1.1一旦发生事故,由总指挥联系外援,各库站领导(抢险队队长)现场统一指挥,迅速、果断、准确地判断事故的原因及处理方法。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杜绝多头指挥。
7.1.2立即关闭所有相邻罐区的阀门,以免火灾蔓延。
7.1.3消防中心立即打开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关闭通向栈桥的泡沫总阀,同时打开所有着火存油大罐泡沫出口阀。
7.1.4义务消防队员打开未着火大罐喷淋系统进行冷却,罐区操作人员关闭防污处理总阀。
7.1.5在火势猛烈或起火大罐多的情况下,起用罐区地下消防栓直接进行冷却,发生沸、溢、喷、溅时,利用地面泡沫消防栓进行扑救,用先控制,后灭火的原则,直至火灾熄灭。
7.2在火情扑救无效时
立即组织危险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撤离,条件允许,组织安排人员搬出贵重物品和重要的文档资料,远离危险地带。
撤离路线,全部工作人员经过石梯,到达卸油台向后山撤离。
7.3带电灭火时不能直接用导电的灭火剂进行喷射,如消防水、泡沫灭火剂。
7.4灭火后,要对着火罐、着火点继续冷却降温4—6小时,防止复燃。
八、善后工作
事故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其工作任务是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企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安全生产秩序。
九、责任追究
对发生雷电火灾事故、损失严重的单位(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处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