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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复习提纲

《环境影响评价》课程复习重点

第一章绪论

1、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

是指对规划与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与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2、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几级?

各单项环境要素评价划分为三个工作等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评价最详细,二级次之,三级较简略。

确定评价工作等级的目的?

确定评价工作的深度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3项)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气、水、噪声、生态与土壤等)

工程分析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气、水、噪声、生态与土壤、固废等)

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6、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体系组成有哪些?

(7个组成部分)

1.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

2.环境保护法中的规定(1979.9.13试行;1989颁布,现行)

3.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颁布,2003.9.1实施)

4.环境保护单行法

5.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国务院颁布)

6.环境保护部门规章

7.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

7、环境标准体系组成有哪些?

(三级五类两种执行规定)。

国家环境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

地方环境标准: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部标准:

两种执行规定:

强制性、推荐性

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执行,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8、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8项)

9、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原则与要求有哪些?

(4条)

符合法律、法规与政策:

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与环保法律法规

符合各类规划:

污染防治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区域流域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开发区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各类保护区规划等。

与规划环评相符:

如未开展规划环评,需进行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

符合“一控双达标”的要求:

总量控制达标、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环境功能区(空气、水、噪声)环境质量达标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管理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系组成及其特点(7个特点)

1.规定对建设项目及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具有法律强制性

3.纳入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与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过程

4.分类管理评价

5.资质审查与持证评价制度

6.公众参与制度

7.跟踪评价(规划)与后评价(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

3、环境敏感区的具体范畴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与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项目:

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

目的:

(1)对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2)对项目建设中或运行后发现或产生的新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补救或改进方案

组织者:

建设单位。

可在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要求下组织,也可自主组织。

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类别(综合性规划与10个专项规划,各自的具体内容)

一地三域(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篇章或说明。

(十个)专项规划(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指导性专项规划——篇章或说明;非指导性专项规划——报告书

6、各规划类别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成果(环境影响报告书、篇章与说明)及评价要求(二条、三条)

篇章或说明:

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与评估;

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环境影响报告书:

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与评估;

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7、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跟踪评价项目:

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

目的:

(1)有助于及时发现规划实施后出现的环境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

(2)有利于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制订的环保措施得到更好的实施。

(3)有利于总结与积累经验,进一步完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与制度。

组织者:

规划编制机关

8、对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9、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资质等级:

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评价范围:

取得甲级评价资质的环评机构,可承担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与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取得乙级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可承担省级以下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但是都必须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评价范围之内开展工作,不允许超出评价范围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乙级评价资质中,有一类评价范围限定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资质

10、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登记类别登记类别

1.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9.交通运输类环境影响评价

2.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0.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

3.轻工纺织化纤类环境影响评价11.海洋工程类环境影响评价

4.化工石化医药类环境影响评价12.输变电及广电通讯

5.冶金机电类环境影响评价13.核工业类环境影响评价

6.建材火电类环境影响评价14.环境影响技术评估

7.农林水利类环境影响评价15.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8.采掘类环境影响评价16.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第三章工程分析

1、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三种)

1物料平衡法

物料投入量T,等于产品中所含这种物料的量P与物料流失量Q之与。

T=P+Q

2排污系数法Q=KW

3实测法Q=kCL

Q——废气或废水中某污染物的单位时间排放量,t/h;

C——实测的污染物算术平均浓度,废水mg/L或废气mg/m3,现场测定;

L——烟气或废水的流量,m3/h,现场测定;

k——单位换算系数,对于废气为10-9;对于废水为10-6。

2、燃煤、燃油SO2排放量的计算,燃煤烟尘排放量的估算

燃煤SO2排放量G=B×S×80%×2×(1-η)=1.6BS(1-η)kg/h

B——燃煤量,kg/h;S——煤的含硫量,%;

η——脱硫设施的SO2去除率

燃油SO2排放量G=2BS(1-η)(kg/h)

燃煤烟尘排放量的估算Y=B×A×D×(1-η)

Y——烟尘排放量,kg/h;B——燃煤量,kg/h

A——煤的灰分含量,%;

D——烟气中烟尘占灰分的百分数,%;其值与燃烧方式有关

3、工程分析的目的:

是了解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查清楚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包括污染物种类、数量、处理或处置方法、排放方式与排放种类),定量地给出污染物的排放量,估计其环境影响,提出减少其环境污染的措施。

分类:

污染型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作用:

项目环境决策的重要依据,为各专题预测评价提供基础数据,为生产工艺与环保设计提供优化建议,为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建议指标与科学数据。

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方法(5种。

采用类比分析法时,注意分析对象与类比对象之间的三个相似性)类比分析法,实测法,实验法,物料平衡法,查阅资料法

类比分析法:

工程一般特征的相似性,染物排放特征的相似性,环境特征的相似性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重点:

以工艺过程为重点

生态影响型项目工程分析的重点:

主要造成生态环境影响的工程作为重点分析对象

6、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内容(9项)

(1)工程基本数据

(2)污染影响因素分析(3)生态影响因素分析(4)原辅材料、产品废物的储运(5)交通运输(6)公用工程(7)非正常工况分析(8)环境保护措施与设施(9)污染物排放统计汇总

7、清楚“三本帐”:

改扩建后最终排放量、现有工程排放量、扩建工程排放量,掌握“三本帐”之间的关系:

改扩建后最终排放量=现有工程排放量(技改前排放量-“以新带老”削减量)+扩建工程排放量

8、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时段(三个):

建设期,生产运营期,服务期满后

生态影响型项目工程分析的时段(四个):

选址线期、设计方案期、建设期、运营期与运营后期

第四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污染源调查与评价目的(确定主要污染物与主要污染源)

2、污染源评价方法——等标污染负荷法

3、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大气环境现状调查内容

一级评价项目调查内容:

(1)污染源排污概况调查2)点源调查内容(重点)(3)线源调查内容(4)面源调查内容(5)体源调查内容(6)其他须调查内容:

建筑物下洗(7)颗粒物的分布。

对于颗粒物污染源,还应调查其密度及粒径分布

二级评价项目调查内容可适当从简;三级评价项目可只调查污染源排污情况。

(2)现状监测:

监测因子筛选(6条)

拟建项目排放的特征物属于常规污染物的;

拟建项目排放的特征物有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或者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规定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对于没有环境质量标准的污染物,且属于毒性较大的,应按照实际情况,选取有代表性的污染因子作为监测因子(应给出参考标准值与出处)

选择等标排放量较大的污染因子

在评价区已造成严重污染的污染因子

列入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物

监测制度:

一级评价项目应进行二期(冬季、夏季)监测;

二级评价项目可取一期不利季节进行监测,必要时应作二期监测;

三级评价项目必要时可作一期监测。

监测布点:

一级评价不少于10个;二级评价不少于6个;三级评价可布置2-4个,如果评价区内已有例行监测点,或有近3年监测资料可不再布点监测。

监测点位:

极坐标布点法

(3)所依据的现行标准:

名称、标准号、级别、功能区划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划分为三类功能区:

一类区: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与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区:

城镇规划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与农村地区

三类区:

特定工业区

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将(GB3095-1996)中的三类区并入二类区;增设了PM2.5浓度限值与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调整了PM10、二氧化氮、铅、苯并[a]芘等的浓度限值。

包含常规污染物6种(SO2、NO2、CO、O3、PM10、PM2.5),其他污染物4种(TSP、NOx、Pb、BaP)。

(4)评价方法有哪几种?

环境质量指数法(单因子指数,综合指数)

4、如何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确定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级别与类别(日报、实时报),首要污染物、超标污染物如何确定?

3、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评价因子筛选类别(常规因子、特征因子、其他因子)

(2)评价因子筛选原则:

①按等标污染负荷值大小排序,选择排位在前的因子,但对那些毒害性大、持久性的污染物如重金属、苯并[a]芘等应慎重研究再决定取舍;

②受项目影响的水体中已造成严重污染的污染物或已无负荷容量的污染物;

③经环境调查已经超标或接近超标的污染物;

④地方环保部门要求预测的敏感污染物。

(3)现行标准:

名称、标准号、级别、功能区划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9—93)。

同时掌握:

排放到GB3838-2002Ⅲ类水体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排放到GB3838-2002Ⅴ、Ⅳ类水体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排放到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4)不同评价等级一般情况现状调查的时期

(5)现状评价方法(单因子指数法)

4、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现行标准:

名称、标准号、级别、功能区划分。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9-93)分为5类,含有39项指标

(2)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特征,建设项目分为哪三类?

Ⅰ类:

项目建设、生产运行与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建设项目;

Ⅱ类:

项目建设、生产运行与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并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建设项目;

Ⅲ类:

同时具备I类与Ⅱ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征的建设项目。

(3)评价方法:

标准指数法,污染指数法。

5、环境噪声现状调查与评价

(1)调查方法:

收集资料法、现场调查法、现场测量法

内容:

影响声传播的环境要素:

主要气象特征、地形、地貌;声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现状;敏感目标;现状声源:

评价范围内现有的噪声源种类、数量及相应的噪声级,边界噪声超标状况及受影响人口分布与敏感目标超标情况。

有厂界(或场界、边界)噪声的改扩建项目,应说明现有厂界噪声的超标、达标情况及超标原因。

监测布点原则:

布点应覆盖整个范围,包括厂界与敏感目标,当敏感目标高于三层建筑时,还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不同楼层设置测点。

评价范围内没有明显声源,且声源较低时,可选择有代表性的区域布点

评价范围内有明显声源,并对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有影响,或建设项目为改、扩建工程,应根据声源种类采取不同的布点原则。

(2)现行标准:

名称、标准号、级别、功能区划分。

(质量标准)

声环境质量监测执行GB3096-2008

0类标准适用于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标准适用于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标准适用于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与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第五章环境质量综合评价

1、环境影响综合评价一般方法:

列表清单法、矩阵法、图形叠置法、网络法、综合指数法、专家评价法

2、环境影响综合评价模糊数学法(如何确定环境质量级别)

3、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的灰色关联法(如何确定环境质量级别)

4、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的灰色聚类法(如何确定环境质量级别)

2、3、4方法至少掌握一种。

5、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的层次分析法(如何确定各项指标权重,方根法、与积法至少掌握一种方法)

第六章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方法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模型选用的一般步骤:

⑴确定预测因子⑵确定预测范围及计算点

⑶确定污染源参数,列出污染源计算清单⑷落实污染气象参数⑸确定地形复杂程度⑹设定预测情景

(2)预测因子:

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评价因子作为预测因子;建设项目的特征污染物与预测区域内污染严重的因子;数量不要太多,3~5个,但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种类较多的项目,可适当增加。

预测范围:

应覆盖评价范围,考虑排放源高度,主导风向,地形,环境敏感区

计算点(环境空气敏感区、预测范围内的网格点、区域最大地面浓度点)、地形复杂程度(简单地形:

距离污染源中心点5km内的地形高度(不含建筑物)低于排气筒高度的地形与复杂地形:

距离污染源中心点5km内的地形高度(不含建筑物)等于或超过排气筒高度地形。

)、预测情形(污染源类别、排放方案、预测因子、预测计算点、常规预测内容)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内容(与评价等级有关,包括预测计算点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最大地面日浓度、最大地面年浓度、非正常排放、施工期):

对于一、二级评价,应当包括:

①全年逐时或逐次小时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处的地面浓度;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

②全年逐日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处的地面浓度;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地面日平均浓度。

③长期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处的地面浓度;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地面年平均浓度。

长期气象条件:

长期气象条件一级评价项目为近五年内至少连续三年的逐日、逐次气象条件;二级评价项目为近三年内至少连续一年的逐日、逐次气象条件。

3、

大气污染物扩散模式(重点是点源扩散模式)

无界高斯烟羽扩散模式:

4、卫生防护距离与大气卫生防护距离的概念、适用范围与确定方法,当二者涵盖范围不一致时,如何确定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

5、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名称、标准号)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2)评价等级确定的依据:

⑴多个污染源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分别确定其评价等级,并取其评价级别最高者;

⑵高耗能行业的多源项目,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⑶建成后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都有明显减少的改、扩建项目,评价等级可低于一级;

⑷评价范围内包含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或主要评价因子的浓度已接近或超过环境质量标准、或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有严重危害,评价等级一般不低于二级;

⑸以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城市道路为主的新建、扩建项目,应考虑交通线源对道路两侧的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⑹对于公路、铁路等项目,应分别按项目沿线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等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计算其评价等级。

(3)

评价等级确定的方法及等级的调整:

⑴选择1~3种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

⑵确定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

⑶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4)评价范围的确定(包括点源与线源评价范围,以及最大评价范围与最小评价范围的限定)根据项目排放污染物的最远影响范围确定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点源:

以排放源为中心点,以D10%为半径的圆或2×D10%为边长的矩形作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当最远距离超过25km时,确定评价范围为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或边长50km矩形区域,

评价范围的直径或边长一般最小不应小于5km。

对于以线源为主的城市道路等项目,评价范围可设定为线源中心两侧各200m的范围。

(5)环境空气敏感区:

一类功能区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与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功能区中的居民区、文化区等人群较集中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对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敏感的区域。

(6)评价因子(结合预测因子综合考虑)

应选择该项目地面浓度占标率较大的污染物为主要污染因子;

应考虑在评价区已造成严重污染的污染物;

列入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物,亦应作为评价因子。

评价因子数一般不宜多于5个。

对某些排放大气污染物数目较多的企业,如纲铁企业,其污染因子数可适当增加

4、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对策(建设期对策、运行期对策、环境规划与管理措施)

1.防治施工场地(及辅助设施)扬尘常用对策

⑴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并使单位时间内施工场地最小化;

⑵场地施工面适当喷水保持湿润;

⑶及时在裸土上进行覆盖,常采用植被、砂、石等,小面积的可用毡布等覆材遮盖;

⑷采用建材合理放置或移种树木、设人工围栏等措施减小施工场地风速

⑸对于大面积的施工场地,还可以采用化学稳定剂固化表土;

2.施工机械与运输车与燃料废气排放防治对策

⑴施工前做好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使用规划,减少施工机械使用时间与运输车次;

⑵合理安排运输车辆频次、密度,降低单位时间燃料废气排放量

⑴污染源头控制。

⑵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⑶合理利用能源。

通常采取的措施包括:

①节约能源、余热利用。

②调整能源结构与用能方式。

使用高热值、低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燃料将有助于减轻大气污染;不提倡厂内自备的小锅炉。

③采用先进的清洁煤技术。

主要包括燃烧前的选煤、型煤、气化、液化、水煤浆等技术;燃烧中的循环流化床脱硫、低氮燃烧、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与热电联产等技术;燃烧后的烟气除尘、脱硫、脱氮与其他各种废气净化技术。

⑷利用工程技术控制废气排放。

主要的工程治理技术有:

①提出设备设计标准。

②安装除尘净化装置。

③选择有利污染物扩散的排放方式。

较常采用的是高烟囱排放与集束烟囱排放。

⑴评价区污染物控制规划

①调整区域产业政策,淘汰高污染、低产值企业。

②合理规划区域工业布局,减小对局域的污染影响。

③提出评价区内主要污染源的污染物共同削减方案。

⑵提出厂址及总图布置的合理化建议。

①拟建项目尽量避开在敏感目标上风向选址。

②拟建项目的生活区不应设置在生产区主导风向、次主导风向下风向区域。

⑶根据当地污染现状与环境容量,对拟建项目提出合理的发展规模要求。

⑷加强环境管理。

①提出对拟建项目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要求,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职责。

②提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的具体要求。

③提出拟建项目大气污染监测机构的设置、设备要求,以及对监测项目、频次、布点、监测数据保管、提交等的要求。

④提出后评估的阶段要求。

⑸对一些敏感区域还应当提出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大气环境监测规划。

⑹进行总量控制

第七章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技术环节

(1)污染物分类:

根据污染物在水环境中的输移、衰减特点,分为四类(持久性污染物、非持久性污染物、酸碱污染物、废热)

(2)污染物的迁移、转化与降解

各自的作用大小:

推流迁移与分散稀释的作用,前者的作用比后者大得多

 

(3)预测条件:

预测范围(预测河段分为充分混合段、混合过程段与上游河段)、预测点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目标:

环境现状监测点;水文特征突然变化与水质突然变化处的上、下游;重要水工建筑物附近及水文站附近等;对于虽在预测范围以外,但估计有可能受到影响的重要用水地点,也应设立预测点、预测时期一、二级评价项目应分别预测建设项目在水体自净能力最小(通常在枯水期)与一般(通常在平水期)两个时段的环境影响

冰封期较长的水域,当其水体功能为生活饮用水、食品工业用水水源或渔业用时,还应预测此时段的环境影响;三级评价项目或评价时间较短时的二级评价项目可只预测自净能力最小时段的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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