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行业防雷装置检测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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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行业防雷装置检测规程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发布
石油天然气行业防雷工程检测规程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检测项目1
5基本要求1
6检测方法1
6.1建、构筑物防雷装置1
6.2钻井队防雷装置2
6.3采气(油)站防雷装置2
6.4输气站防雷装置3
6.5输油站防雷装置3
6.6油库防雷装置3
6.7石油天然气化工防雷装置4
6.8电气设备防雷装置5
附录A(资料性附录)防雷装置检测表6
1前言
我院组织研究的《石油天然气行业防雷工程检测规程》科研项目,经四川省气象局、德阳市气象局有关专家的审核,具备开展石油天然气行业防雷工程的检测能力后编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本企业开展防雷工程检测的依据,可供其它石油天然气等有关单位开展防雷工程检测参考。
本规程是参照GB/T21431-2008《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并结合石油天然气行业的特点而确定的。
本规程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
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进行编写与表述。
本规程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由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环保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提出。
本规程由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环保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环保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徐冀林、王声铭、许星、龚琳惠、刘福全、王刚、魏鲡瑶。
石油天然气行业防雷工程检测规程
1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本企业防雷工程检测的术语和定义、检测项目、基本要求和检测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本企业建、构筑物、钻井井场、采气站、输气站、采油站、输油站、油库、石油天然气化工、石油天然气用电气设备等防雷装置的检测。
其他企业可参照本规程进行防雷工程的检测。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
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150-2006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15599-1995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T21431-2008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Q/SYCQZ037-2008石油天然气井场防雷技术规范
13 术语和定义
本规程采用GB/T21431-2008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
14 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接闪器(检测表格式见附录A);
b)引下线(检测表格式见附录A);
c)接地装置(检测表格式见附录A);
d)等电位连接(检测表格式见附录A);
e)电涌保护器(SPD)(检测表格式见附录A)。
15 基本要求
15.1 每年在雷雨季节前至少检测一次防雷装置是否正常。
15.2 防雷装置的外观形貌、连接程度,如发现断裂、损坏、松动应及时修复。
15.3 测试绝缘不良,并进行维护,及时排除故障。
15.4 检测防雷设备接地电阻值,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复。
16 检测方法
16.1 建、构筑物防雷装置
16.1.1 分类
按GB50057中第2章的规定进行石油天然气行业用建、构筑物的防雷分类。
16.1.2 外部防雷装置
16.1.2.1 接闪器
16.1.2.1.1 接闪器应符合GB50057第四章第一节的要求。
16.1.2.1.2 接闪器保护范围按GB50057附录四计算。
16.1.2.1.3 接闪器(包括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避雷线及金属构件等)不应有明显的断裂或1/3以上的锈蚀。
接闪器与建、构筑物顶部外露的其它金属物和引下线均应可靠电气连通,应逐根检测,每次检测各不少于一个检测点。
16.1.2.1.4 接闪器及其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附着的照明灯电源线等,必须采用直埋于土壤中的带金属保护层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的导线。
电缆的金属护层或金属管必须接地,埋入土壤中的长度在10m以上,才能与其它配电设施与其配电设施及其接地相连。
16.1.2.2 引下线
16.1.2.2.1 引下线应符合GB50057第四章第二节的要求。
16.1.2.2.2 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间隔应≤18m,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对称布置。
16.1.2.2.3 可利用建筑物外墙结构柱主钢筋做防直击雷的引下线。
其引下线的直径明敷≥8mm、暗敷≥10mm。
明敷引下线上如附着有其它电气线路,应按6.1.2.1.4检查。
明敷引下线与附近其它电气线路的距离应≥1m。
16.1.2.2.4 明敷引下线的断接卡应接触良好,其接触电阻<0.03Ω。
每个断接卡应至少检测一次。
16.1.2.2.5 引下线与被保护物的安全距离应≥3m,每根引下线应至少检测一个点,其接地电阻应≤10Ω。
16.1.2.2.6 各类建筑物配电房、变压器等配电设施应测试接地电阻,其接地电阻值应≤4Ω。
16.1.2.3 接地装置
16.1.2.3.1 引下线应与接地装置连接可靠。
每根引下线与接地装置应检测一次接地电阻。
16.1.2.3.2 接地装置的检测按GB/T21413-2008中5.4.2的规定进行。
16.1.3 防雷电感应装置
16.1.3.1 等电位连接
按GB/T21413-2008中5.7.2的规定进行。
16.1.3.2 电涌保护器
按GB50343-2004中6.5的规定进行。
16.2 钻井队防雷装置
按Q/SYCOZ037-2008中3的规定进行。
16.3 采气(油)站防雷装置
16.3.1 接闪器
16.3.1.1 接闪器及其引下线和接地装置距地上、地下各类管线应≥3m。
16.3.1.2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6.1.2.1的规定进行。
16.3.2 引下线
按本规程6.1.2.2的规定进行。
16.3.3 接地装置
16.3.3.1 所有法兰、阀门的连接处的接触电阻当>0.03Ω时应增设金属跨接线。
当法兰用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时,在非腐蚀情况下可不用金属线跨接。
16.3.3.2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6.1.2.3的规定进行。
16.3.4 等电位连接
按本规程6.1.3.1的规定进行。
16.3.5 电涌保护器
按本规程6.1.3.3的规定进行。
16.4 输气站防雷装置
16.4.1 接闪器
16.4.1.1 接闪器及其引下线和接地装置距地上、地下各类管线距离应≥3m。
16.4.1.2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6.1.2.1的规定进行。
16.4.2 引下线
按本规程6.1.2.2的规定进行。
16.4.3 接地装置
16.4.3.1 所有输气干线、气体计量装置、清管器以及清管器上的收发筒和快开盲板等所有金属件必须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4Ω。
16.4.3.2 放空管(包括固定绳)应设集中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10Ω。
16.4.3.3 输气干线,包括进气、分输气、配气管线、站场自耗气管线,如用自身做接闪器,其法兰、阀门的连接处应设金属跨接线,且跨接线截面用铜线应≥6mm
。
当法兰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两法兰之间的接触电阻<0.03Ω。
16.4.3.4 压气站、压缩机房中的压缩机组应可靠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10Ω。
16.4.3.5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6.1.2.3的规定进行。
16.4.4 等电位连接
按本规程6.1.3.1的规定进行。
16.4.5 电涌保护器
按本规程6.1.3.3的规定进行。
16.5 输油站防雷装置
16.5.1 接闪器
16.5.1.1 接闪器及其引下线和接地装置距地上、地下各类管线距离应≥3m。
16.5.1.2 接闪器的检测方法按本规程6.1.2.1的规定进行。
16.5.2 引下线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6.1.2.2的规定进行。
16.5.3 接地装置
16.5.3.1 输油管路如用其自身做接闪器,其法兰、阀门的连接处,应装设金属跨接线。
当法兰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两法兰之间的接触电阻应<0.03Ω。
16.5.3.2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6.1.2.3的规定进行。
16.5.4 等电位连接
按本规程6.1.3.1的规定进行。
16.5.5 电涌保护器
按本规程6.1.3.3的规定进行。
16.6 油库防雷装置
16.6.1 接闪器
16.6.1.1 当贮存易燃、可燃油品的金属油罐,其顶板厚度≤4mm时,应装设防直击雷设备。
16.6.1.2 贮存易燃、可燃油品的非金属油罐应装设独立避雷针(网),且与被保护物的水平距离应≥3m。
避雷网应用直径≥8mm的圆钢或截面≥24×4mm的扁钢制成,网格<6×6m。
16.6.1.3 人工洞石油库油罐的金属呼吸管和金属通风管的露出洞外部分,应装设独立的避雷针,其尖端应在爆炸危险区外。
16.6.1.4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6.1.2.1的规定进行。
16.6.2 引下线
16.6.2.1 非金属油罐避雷网引下线不得少于2根,并沿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得大于18m,接地点不得少于两处。
16.6.2.2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6.1.2.2的规定进行。
16.6.3 接地装置
16.6.3.1 金属油罐必须作环型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其间弧形距离应≤30m。
接地体距罐壁的距离应>3m,当罐顶装有避雷针或利用罐体作接闪器时,每一接地点的冲击接地电阻应≤10Ω。
16.6.3.2 非金属油罐必须装设阻火器和呼吸阀。
油罐的阻火器、呼吸阀、量油孔、人孔、透光孔、法兰等金属附件必须严密并作接地。
它们必须在防直击雷装置的保护范围内。
16.6.3.3 非金属油罐的独立避雷针应有独立的接地电阻,其冲击接地电阻≤10Ω。
16.6.3.4 人工洞石油库进入洞内的金属管路,从洞口算起,当其洞外部分不埋地或埋地长度不足50m时,除在洞口处做1处接地外,还应在洞外作两处接地,接地点的间距≤50m,冲击接地电阻≤20Ω。
16.6.3.5 人工洞石油库的SPD、电缆外皮和绝缘子铁脚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10Ω。
16.6.3.6 铁路装卸油品设备(包括钢轨、管路、鹤管、栈桥等)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冲击接地电阻≤10Ω。
16.6.3.7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6.1.2.3的规定进行。
16.6.4 等电位连接
16.6.4.1 浮顶金属油罐应用两根截面≥25mm
的软铜复绞线将浮顶(盘)与罐体作电气连接。
其连接点不应小于两处,连接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应≤30m。
16.6.4.2 金属油罐的阻火器、呼吸阀、量油孔、人孔、透光孔等金属附件必须保持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16.6.4.3 石油库生产区的建筑物内400V/230V供配电设施和工艺管道、配电线路的金属外壳(保护层或屏蔽层)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16.6.4.4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6.1.3.1的规定进行。
16.6.5 SPD
16.6.5.1 石油库生产区的建筑物内400V/230V供配电系统的各被保护的设备处,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SPD。
16.6.5.2 人工洞石油库的动力、照明和通讯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埋地引入洞内,应由架空线转换为埋地电缆引入时,由进入点至转换处的距离不得小于50m,架空线与电缆的连接处应装设SPD。
16.6.5.3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6.1.3.2的规定进行。
16.7 石油天然气化工防雷装置
16.7.1 接闪器
16.7.1.1 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射管、呼吸阀、排风管等未装设阻火器者,应装设的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网作接闪器;当有管帽时,管帽以上的垂直高度为1m,管口处的水平距离为2m;当无管帽时,管口上方半径为5m的半球体空间均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之内。
16.7.1.2 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的放散管、烟囱和2区、11区爆炸危险环境中装有阻火器的排放爆炸危险物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为金属物体时可不装设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16.7.1.3 对高层金属构架,壁厚≥4mm的金属密封容器及管道,可不装设接闪器,但应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两接地点间距≤30m,冲击接地电阻≤30Ω。
16.7.2 引下线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6.1.2.2的规定进行。
16.7.3 接地装置
16.7.3.1 生产装置区内设置的等电位连接线应同保护接地、防雷及防静电接地等各种共用人工接地装置、自然接地体相连接构成等电位连接的接地网。
16.7.3.2 接地装置的检测按本规程6.1.2.3.3的规定进行。
不同用途的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16.7.3.3 如果使用TN型电源系统,在爆炸危险环境,中性线与保护线应单独设置,不应连在一起。
16.7.4 等电位连接
16.7.4.1 生产装置区内的各种输送管道和金属部件,如各种金属上下水管道,工艺金属物料管线、塔、罐、机泵的壳体及支架;屏、柜、盒的箱体;插座的保护线;集中采暖和空调系统的升压管;金属屋顶、门窗框架、楼梯金属件,平台、围栏,金属电缆桥架,基础、地面、梁柱、墙壁和天花板、楼板内的钢筋等各种可导电体必须作等电位连接。
16.7.4.2 平行管道净距<100mm时,应每隔20m加跨接线。
管道交叉且净距<100mm时亦应加跨接线。
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的金属法兰可不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且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16.7.4.3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6.1.3.1的规定进行。
16.7.5 SPD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6.1.3.2的规定进行。
16.8 电气设备防雷装置
16.8.1 接闪器
16.8.1.1 接闪器的保护范围按DL/T620-1997第5.2节计算。
16.8.1.2 接闪器应符合GB50057第四章第一节和本规程6.1.2.1.3和6.1.2.1.4的要求。
16.8.2 引下线
按本规程6.1.2.2.1和6.1.2.2.4的规定进行。
16.8.3 接地装置
16.8.3.1 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设独立接地装置,地上和地下部分与其它设施按GB50057第3.2.1条第五款要求应>3m。
其它防直击雷接地宜和防雷点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并宜与金属管道等各种金属构件相连。
16.8.3.2 变电所接地装置的型式和布置,应尽量降低接触电势和跨步电势。
变电所人工接地体应构成外缘闭合的接地网,且各角应成弧形。
16.8.3.3 检测方法按GB50150第26章的规定进行。
16.8.4 等电位连接
16.8.4.1 按本规程6.1.3.1的规定进行。
16.8.4.2 在需要防雷保护的空间内,当采用屏蔽电缆时,其屏蔽层应至少在两端并宜在防雷分区交界处作等电位连接,如系统要求只在一端做等电位连接时,应采用两层屏蔽,外层屏蔽按上述要求处理。
16.8.5 电涌保护器
16.8.5.1 10KV配电变压器应采用电涌保护器保护,配电变压器低压侧按GB50343第5.4.1条的规定应装设电涌保护器。
16.8.5.2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6.1.3.2的规定进行。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防雷装置检测表
A.1 外部雷防护装置检测表
表A.1外部防雷防护装置检测表
接闪器
形式(针、带、网)
架设高度和位置
材料
电气连接
安全距离
保护范围
引下线
形式(明、暗敷)
材料及规格尺寸
根数和间距
断接卡及保护措施
引下线各测试点接地电阻值
测试点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接地电阻
测试点编号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接地电阻
接地装置
测试点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冲击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
表A.1(续)
接地装置
测试编号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冲击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
法兰盘接触电阻
测试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接触电阻
测试编号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接触电阻
阀门接触电阻
测试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接触电阻
测试编号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接触电阻
外部防雷装置防护检测综述
检测员:
校核人
检测日期:
天气状况
A.2 等电位连接检测表
表A.2等电位连接检测表
大尺寸金属物连接
序号
连接物名称
外观检查
连接导体的材料和尺寸
连接过渡电阻值(Ω)
1
2
3
4
5
6
7
8
9
10
平行敷设长金属物连接
序号
长金属物连接名称和净距
跨接状况
跨接导体的材料和尺寸
跨接过渡电阻值(Ω)
1
2
3
4
5
6
7
8
9
10
长金属物的弯头连接
序号
检查对象的名称和位置
螺栓根数
跨接导体材料和尺寸
跨接过渡电阻值(Ω)
1
2
3
4
5
6
7
8
9
10
LPZ0与LPZ1连接
序号
连接物名称和位置
外观检测
连接导体的材料和尺寸
连接过渡电阻值(
Ω)
1
2
表A.2(续)
LPZ0与LPZ1连接
3
4
5
LPZ1与LPZ2连接
序号
连接物名称和位置
外观检测
连接导体的材料和尺寸
连接过渡电阻值(Ω)
1
2
3
4
5
检测综评
检测员:
校核人
检测日期:
天气状况
A.3 电涌保护器检测表
电涌保护器检测表
级别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编号
1
2
1
2
3
4
1
2
3
4
安装位置
产品型号
安装数量
U
标称值
I
漏电流
脱离器检查
U
测试值
状态指示器
引线长度
连线色标
连线截面(mm
)
过渡电阻(Ω)
表A.3(续)
过电流保护
检测综评
检测员:
校核人
检测日期:
天气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