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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实验室管理程序》

《输血实验室管理程序》

1.目的

为规范输血科(血库)实验室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保障临床输血安全,依据《质量手册》7.5.1(4)条款的要求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输血科(血库)实验室的常规工作及其影响因素的管理。

3.职责

3.1输血科(血库)主任或负责人

3.1.1确定检测项目、方法和检测系统。

3.1.2组织编写实验室体系文件。

3.1.3组织实施对检测方法和程序的确认。

3.1.4合理安排人员、设备开展血液检测工作。

3.1.5负责实验室的质量监督、管理。

3.1.6制定和落实于实验室工作相关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3.2输血科(血库)技术人员

3.2.1负责受血者血标本的审核、接受、检测、保存和销毁。

3.2.2负责abo和rhd血型鉴定、红细胞不规则抗体筛选、交叉配血等常规工作以及疑难血标本的送检。

3.2.3负责实验后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检测后血标本的保存、销毁以及检测结果的解释与咨询服务等工作。

3.2.4负责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

3.2.5负责实验室试剂管理。

3.2.6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3.2.7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

3.2.8负责实验室原始资料的保存、统计和定期归档。

4.管理程序

4.1实验前管理

4.1.1环境。

实验室的温度和湿度等环境要求符合有关规定。

4.1.2人员。

具有国家认定的卫生技术职称,须接受输血检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1.3检验仪器。

仪器的生产商和(或)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三证齐全(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仪器设备应定期维护、校准,关键仪器设备在新进或大修后应进行确认。

计量器具应符合检定要求,有检定合格标识,执行《仪器设备的确认、维护和校准管理程序》。

仪器设备档案应有专人管理,有使用、维护和校准记录,日常使用、保养填写《输血科(血库)仪器设备使用、保养记录》。

4.1.4试剂。

试剂的生产商和(或)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三证齐全(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其中abo血型鉴定单(多)克隆试剂要通过批批检,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前进行质控,并做相应记录。

4.1.5血标本。

执行《血标本管理程序》。

4.1.6检测项目、方法的选择。

输血检测项目、方法必须符合《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等法规要求,新的或有变化的检测项目和方法使用前必须经过确认,保证符合预期的实验要求。

4.1.7输血前检测项目

(1)abo和rhd血型鉴定。

执行《试管法鉴定abo和rhd血型标准操作规程》、《abo疑难血型鉴定标准操作规程》、《rh血型c、e、c、e抗原鉴定标准操作规程》、《弱d抗原鉴定标准操作规程》。

(2)交叉配血试验。

执行《交叉配血试验标准操作规程》、《疑难交叉配血试验标准操作规程》和《紧急非同型交叉配血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3)交叉配血试验相合后需在血袋上贴上《交叉配血相容性标签》,内容包括受血者姓名、床号、病案号、abo血型、rhd血型、交叉配血实验结果、配血者及配血日期。

目的是防止输错血,尤其是换血时将血拿错。

4.1.8输血前检测试验方法

(1)检测igg抗体的方法。

执行《凝聚胺实验标准操作规程》、《抗球蛋白实验标准操作规程》、《微主凝胶实验标准操作规程》。

(2)疑难血型及红细胞不规则抗体辅助检测方法。

执行《吸收实验标准操作规程》、《放散实验标准操作规程》。

4.1.9输血相关试验检测项目

(1)新生儿溶血病检测试验。

执行《新生儿溶血病血型血清学检测标准操作规程》和《新生儿溶血病产前血型血清学检测标准操作规程》。

(2)红细胞血型物质测定试验。

执行《abh血型物质检测标准操作规程》。

(3)红细胞血型抗体检测试验。

执行《红细胞不规则抗体筛选及鉴定标准操作规程》、《红细胞血型抗体效价测定标准操作规程》和《冷凝集素实验标准操作规程》。

(4)血小板抗体筛选试验:

执行《血小板抗体(固相凝集法)检测便准操作规程》。

(5)免疫性溶血性输血不良反应查因试验:

执行《免疫溶血性输血反应检测标准操作规程》。

(6)试剂红细胞制备:

执行《a、b、o型试剂红细胞制备标准操作规程》。

4.1.10输血不良反应需要做进一步查因试验。

执行《hla-i/Ⅱ类血清学分类标准操作规程》、《hla抗体(elisa法)检测标准操作规程》及《hla抗体(淋巴细胞毒试验法)检测标准操作规程》。

4.2实验检测4.2.1试验检测

(1)根据试验目的选择适宜的检测项目和方法。

(2)检测仪器设备。

应用仪器设备执行《血型血清学专用离心机(kubotaka-2200型)标准操作规程》、《水浴震荡仪标准操作规程》、《生物安全柜标准操作规程》等。

(3)按项目操作规程要求准备试剂。

4.2.2检测过程

(1)输血科(血库)技术人员按项目操作规程对血标本进行检测。

(2)常规输注血液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容性检测。

(3)择期输血的患者应进行abo、rhd血型检测,输血前应复查血型。

(4)交叉配血前可进行红细胞不规则抗体筛选试验,当受血者、献血者血标本红细胞不规则抗体筛选为阴性时,可仅采用盐水交叉配血方法。

(5)若未进行献血者或受血者红细胞不规则抗体筛选检测,交叉配血试验必须采用能检出igg不完全抗体的方法。

(6)若输血科(血库)血型复核检测与申请血型不符时,应重新采集血标本复核,执行《血标本管理程序》。

(7)凡遇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红细胞不规则抗体筛选试验,执行《红细胞不规则抗体筛选及鉴定标准操作规程》。

(8)献血者的血液在输血前需再次进行abo、rhd血型复核,确保献血者血型准确无误。

(9)按要求对每批实验开展室内质量控制,执行《室内指控标准操作规程》。

(10)按要求参加国家卫生部和(或)省临检中心组织开展的室间质评活动,执行《室间质评标准操作规程》。

4.2.3实验有效性判断。

输血科(血库)技术人员按《室内质控标准操作规程》和各自检测项目操作规程中“指控要求”对实验的有效性进行判断。

4.2.4结果判断。

输血科(血库)技术人员按照各项目操作规程“结果判断”的内容执行。

4.2.5检测结果的数据传输和处理。

完整、准确地对检测结果的数据进行传输和处理,执行《输血管理信息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4.2.6疑难血标本的送检。

对于abo正反定型不一致、交叉配血不合等本实验室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需送检有条件的实验室检测。

4.2.7纠正措施

(1)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检测过程中未能按预定程序完成,输血科(血库)主任或负责人应对该批饰演的结果进行充分评估,以防止不合格报告发放。

(2)当检测过程出现质量问题时,输血科(血库)主任或负责人应进行全面调查和原因分析,采取纠正措施,保证检测的准确性。

(3)输血科(血库)技术人员如遇到本人不能确定的结果时,应请示资深技术人员,必要时应重复进行试验。

(4)疑难实验项目可有输血科(血库)主任或负责人组织本实验室专业人员对检测结果进行讨论分析。

(5)发现检测结果有疑问时,应通知申请科室重新送检血标本,不得将有疑问的报告发往临床科室。

4.3实验后管理

4.3.1检测报告内容:

报告应格式规范,文字表述正确,清晰易懂,应当使用中文或国际通用的、规范的缩写。

报告中应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实验室名称、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献血者血液信息。

(2)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和单位、参考范围、检测结论、异常结果提示。

(3)操作者、审核者、标本接收时间、报告时间。

(4)其他需要注释的内容。

4.3.2报告的审核、签发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必须坚持复核制度。

两个或两个以上值班时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

最好加盖“已复核”印章,签名后方可发出报告。

(2)签发报告人员需要授权,实习人员及进修人员无权签发报告。

(3)实验室确保检验报告在约定时间内送达临床科室。

4.3.3报告的更改

(1)输血科(血库)技术人员在审核、签发检验报告时要认真、仔细,检验报告一旦发出不得随意更改。

(2)未发出的检验报告需要进行补充或更改时,须由原检验者进行,并经原签发报告者核查和批准,报告更改执行《记录管理程序》。

(3)检验报告发出后确需修改时,必须由输血科(血库)主任或负责人授权修改,XX的人员不得更改检验报告。

(4)已发出的检验报告需要进行补充或更改时,应将原报告收回、注销,重新发出一份新的检验报告,新报告的编号与原报告一致,经原检验者、原审核者核查和同意后方可发出报告。

(5)《交叉配血报告单》发出后,输血科(血库)技术人员发现报告单有错误,但该血液或相关成分已发至临床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临床科室暂缓输血,并立即报告主任或负责人,由主任或负责人与临床联系。

若血液尚未输注,立即告知临床停用,并派专人到临床收回该血液及相关成分,若临床正在输注应立即叫停,密切观察患者的反映,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若已经输注完毕,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反映,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3.4报告的保存

(1)所有报告均以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存档保存。

登记信息应该包括标本的唯一性标识、患者信息、检测项目及结果等内容,以备快速检索。

(2)所有报告均应妥善保存。

4.3.5检验结果的解释与咨询服务

(1)输血科(血库)建立并实施《检验结果解释与咨询服务指南》,输血科(血库)技术人员有责任对检验结果接受咨询和进行解释。

(2)检出稀有血型、罕见红细胞血型不规则抗体等,应及时通知经治医师。

4.3.6检测后血标本的保存与销毁,执行《血标本管理程序》。

4.3.7检测后医疗废物处理和实验室清洁,执行《清洁与消毒管理规程》及《医疗废物管理规程》。

第二篇:

输血信息管理系统程序输血信息管理系统程序

近几年,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的输血技术发展迅速,卫生部相继出台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输血法规等,各地的医疗卫生机构也相继成立了独立的输血科。

与以往工作相比,独立后的输血科有更详细的工作流程和规范,管理上也更加细致。

在此基础上,一套成熟的输血科管理系统也成为各地医疗卫生机构急切盼望的软件系统。

以往的医院输血科与医院检验科在同一部门工作,所用软件大多是his服务商提供的lis系统,该系统针对输血科工作模式单一,工作原理简单,只能为输血科提供少量的信息化服务。

输血科在使用本系统过后,工作效率依然没有明显提高。

重庆图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历时5年左右,通过大量的调研和拜访,取得了第一手数据,并研发了国内输血领域领先的《top—1输血科安全输血质量管理智能化系统》,系统专业、高效的服务于输血科,为我国在输血领域的软件服务提升一个台阶。

一、系统概述

(一)系统目标

1.血液入库条码化

通过扫描血袋条码录入血袋信息。

2.血液申请电子化

通过和his的连接,可获取电子用血申请单信息。

3.配血报告电子化可将配血信息录入到系统中并产生电子化的配血报告并传回临床。

4.发血登记电子化

可将发血信息记录到系统中备查。

5.收费记帐并网化

涉及血液收费记账的操作可和his做联接。

6.统计操作电子化

每日、月、季、年的统计能通过简单的电脑操作进行。

7.上级接口无缝化

系统预留接口,方便以后扩展或与血站、卫生局进行无缝对接。

(二)应用价值

1、建立起输血科与各科室间“双向”沟通与服务的桥梁。

通过该系统建立起与输血科有业务往来的科室的信息连接,使各科室能够更好的协同工作,提高各科室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建立起医院与血站、血液中心无缝对接的通道。

系统预留接口,如果以后系统与血站、血液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连接,不用更改系统本身就能完成对接。

3、建立起良好的规范机制。

系统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工作流程,能制定出最科学、简化、安全的方案,在保证各种数据安全的前提下,规范工作流程。

4、提升科室整体业务水平

通过使用该系统,使科室整体业务水平得到提高,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中间环节,避免人为干预,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

5、加快医院数字化建设的进程

为建设数字化医院奠定基础,加快医院数字化建设进程。

二、系统功能

第三篇:

输血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程序输血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程序

1.采供血机构负责其服务区域内。

atmis的引进b数据备份及日常维护c医疗机构授权

dtmis的引进、医疗机构授权、数据备份及日常维护

2.医疗机构总务后勤部门负责tmis所需引荐设备的配置;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构建tmis运行环境。

atmis所需引荐设备的配置;tmis所需引荐设备的配置b构建tmis运行环境;构建tmis运行环境c构建tmis运行环境;tmis所需引荐设备的配置dtmis所需引荐设备的配置;构建tmis运行环境

3.输血科主任或负责人负责。

atmis的系统管理和数据维护btmis参数的设置及权限分配ctmis操作者的培训及业务指导

dtmis的系统管理和数据维护;tmis参数的设置及权限分配;tmis操作者的培训及业务指导

4.tmis的管理模块包括血液出入库、血液贮存、血液发放、临床输血申请、血标本接收、血液相容性检测、自体输血、统计、质量控制和输血不良反应调查与追踪等。

a血液出入库、血液贮存、血液发放、临床输血申请b血液出入库、血液贮存、血液发放、统计、质量控制

c血液出入库、血液贮存、血液发放、血标本接收、血液相容性检测

d血液出入库、血液贮存、血液发放、临床输血申请、血标本接收、血液相容性检测、自体输血、统计、质量控制和输血不良反应调查与追踪

5.定期备份tmis数据库,实行异地或光盘数据备份。

建立,保证输血信息的完整性、安全性及保密性。

atmis瘫痪时应急预案b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处理方案c数据备份方案

dtmis瘫痪时应急预案和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处理方案

6.医疗机构总务后勤部门和信息管理部门应为输血科及临床科室使用tmis提供技术支持,包括,达到信息共享,并保证数据的准确传递。

a网络接入b软硬件安装及

c医疗机构信息系统(his)进行衔接

d网络接入、软硬件安装及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his)进行衔接

7.为tmis的最高管理者,可授予系统全部功能的使用权限。

a医院院长b医务科科长c输血科工作人员

d医疗机构tmis系统管理员

8.输血科技术人员应授予的权限。

a血液预约、血液入库、血液出库

b血液预约、血液入库、血液出库、质量管理c血液预约、血液入库、血液出库、临床输血相关工作

d血液预约、血液入库、血液出库、质量管理、输血前相容性检测结果录入等与临床输血相关工作

9.临床医师可授予。

a临床用血申请b自体输血c输血不良反应报告

d临床用血申请、自体输血、输血不良反应报告

二、简述临床输血信息收集的重要性

三、简述信息收集的方法

1、可以反映医院临床输血技术及学术水平,以及成分血的百分率;

2、可为研究发展医学提供可靠的临床依据

3、可以及时发现血液质量状况,并向供血单位反馈

1、卡片跟踪法对每袋发出的血液或成分附一张小卡片,待临床用血完毕后,将患者反应的主要情况填写入卡片,返回输血科(血库),最后统计上报或反馈给血站。

2、表格统计法由输血科(血库)按规定要求制作输血反应调查登记表,每个患者输血前后均由经治医生详细填写登记,然后返回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

3、计算机网络法由输血科(血库)将全院输血治疗患者的反应收集输入计算机,按用血科室编制软件统一管理,上报医院领导

第四篇:

实验室样品管理程序样品管理程序

1目的

检测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对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以及样品的识别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

应根据客户要求做好样品的保密与安全工作。

2范围

本程序用于本实验室各类检测业务中检测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识别等项的管理。

3职责

检测科样品管理员负责记录接收的样品状态,做好样品的标识以及样品贮存、流转、处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检验科检验人员应对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的样品加以防护。

(1)收样室在受理客户委托检验时,负责对送检样品的完整性和对应于检测要求的适应性进行验收,记录接收样品状态,并负责将样品及其资料传递到检验室。

(2)实验室样品管理员负责对各检验室样品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并配合检测管理室对样品管理要素进行审核。

4步骤和要求4.1样品的接收

4.1.1委托样品的接收

a)收样员在接收客户送检样品时,应根据客户的检测需求,查看样品状况(包装、外观、数量、型号、规格、等级等),并清点样品,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配件、资料的完整性,检查样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适宜于进行要求的检测,有些样品还应检查采用的包装或容器是否可能造成样品的特性变异,并在《见证取样送样委托单》和《样品核查单》上登记说明。

同时(特殊样品)应与客户商定有关样品准备的要求和试毕样品处理方式。

收样员应及时将样品及其资料、流转单传递到检验科。

b)客户寄来的样品由收样员按a)条办理委托手续。

收件人应负责与客户联络,并交一份委托单给客户。

c)样品传递到检验科后,样品管理员与检验员应进行交接验收,查看样品状况是否与流转单填写内容相符,对以封装方式送达的样品,应检查封签是否完整有效以及运输过程有无损坏。

4.1.2抽样样品管理

①抽样人随身带回或亲自押交样品:

a)抽样人员到客户指定地点抽样或到生产企业、商业企业抽样前应领委托单或监督抽样单,抽样后将委托单或监督抽样单第三联给被抽检单位,作为领回样品凭证,第四联给见证单位,带回第一联、第二联作为抽检及信息采集凭证。

b)抽样人应对样品在运输途中的防护负责,保证样品的完整性。

抽样人员回实验室后立即将随身带回的样品及委托单或监督抽样单交给收样员,收样员凭抽样单验收样品。

②被抽检单位寄运来的样品由检验科领回后,由收样员及样品管理员进行验收登记,验收时应对照抽样单检查样品及封条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运输过程有无损坏。

必要时应会同抽样人员进行验收。

③检验科样品管理员在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状态,并登记入帐。

④检验科在对接收的样品是否适合于检测有任何疑问,或对客户的检测要求不明确,或认为样品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有异常情况时(包括包装和封签)

检验科应与客户联系,取得进一步说明和认可后再进行检测。

4.2样品的识别

①样品的识别包括不同样品的区分识别和样品不同试验状态的识别。

②样品区分识别号可贴在样品上或贴(写)在样品袋(器皿)上。

识别号为报告编号,由收样员统一编排。

③样品所处的试验状态,统一放置在“检验完毕”标识区。

④样品在不同的试验状态,或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等阶段,应根据样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要求,如样品的物理状态、样品的备样要求(如分样或混样)、复检样要求、样品形状的大小、样品制备、样品的包装状态(如裸状样品、器皿盛装样品)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样品,根据检测活动的具体情况,做好标识的转移工作,以保持清晰的样品识别号,保证各检验科内样品编号方式的唯一性和必要时可追溯。

⑤各检验科应根据专业要求对样品标识转移方式和如何保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和有效性做出明确规定。

4.3样品流转

①样品按检验工作流程图流转,在样品登记委托单上交接签署时,应核查样品状况。

②收样员接收的所有委托送样样品应在样品或其包装上贴上“报告序号”标签、同时附有的样品流转单上应填写样品识别号(报告编号),由样品管理员在样品流转单签字、样品传递到检验科时由检验人员在样品流转单上签收认可。

③抽样样品送达后由收样员及样品管理员对样品贴上“报告编号”标签。

④抽样样品、送检样品传递或送达后均由样品管理员按样品登记表的内容统一登帐,待检样品应分类堆放整齐。

⑤样品传递时,样品(报告)编号不得改变。

⑥样品在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应加以防护,应严格遵守有关样品的使用说明,避免受到非检验性损坏,并防止丢失。

样品中遇意外损坏或丢失,应在原始记录中说明,并向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应立即与客户联系。

⑦检验人员在样品试验后,应交样品管理员入样品库保管,包括有分析意义的已失效或损坏的试验样品。

样品管理员应把试验样品统一放置在有“检验完毕”标识的区域。

4.4样品的贮存

①检验科应有专门化且适宜的样品贮存场所,配备样品间及样品柜(架)。

样品间由样品管理员专人负责,限制出入。

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做到帐物一致。

样品贮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干燥且通风良好。

②对要求在特定环境条件下贮存的样品,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环境条件应定期加以记录。

③样品管理员负责保管样品的完好性、完整性。

应在文件中按样品性质和其专业要求的不同对保管条件作出规定。

4.5样品的处置

①试验样品留样期不得少于报告申诉期,留样期一般不超过60天,特殊样品根据要求另行商定;

②试验样品处置,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有关协议书要求,分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a)客户要求领回样品(包括客户委托处理样品);b)客户不要求领回,但有利用价值的样品;c)报废、报损的样品;

d)会造成公害,必须监护处理的样品。

e)客户要求领回的样品,在留样期满后,样品管理员应通知客户及时领回。

客户领回样品时,领样人员需带单位价绍信或抽样单(第三联)(未交检验费的暂时不退还样品),由样品管理员办理退样手续。

客户或供样单位需提前(在留样期内)领回样品时,应签注“对本检验报告无异议”之后,方可由样品管理员办理退样手续。

f)留样期已过的客户委托处理样品,各检验科应按与客户签订的委托检验协议书要求处理,处理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取得客户认可。

g)留样期已过的客户不要求领回的有利用价值的样品(包括部分报损样品),样品管理员应分类填写样品处理申请表,说明处理方式,由科长审核,报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

必须监护处理的样品,科样品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办法监护处理。

h)客户暂不领回的已过留样期的样品,各检验科应分类造册,移交检测管理室统一处理。

4.6室外检测样品的管理

对于根据检测工作需要在实验室外检测的样品,各检验室应有保护样品完整性的措施,做好样品的标识,保证试毕样品在合适的地点存放,根据本科专业要求做好实验室检测样品的管理工作。

4.7样品的保密与安全

a)本实验室严格按与客户签订的协议或有关规定进行样品的检测、贮存和处置,严格执行《保密程序》,对客户的样品、附件及有关信息负保密责任。

留样期内的样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b)要求担保的样品,应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作出相应安排,包括样品接收、流转、贮存、处置及附件资料的管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样品的完好性和机密性。

5、相关记录

《样品登记表》、《样品核查表》、《样品流转单》《报告发放登记表》

第五篇:

输血核对程序输血核对程序

1.受血者血样采集、送检的核对

(1)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单、真空采血管,当面核对(唱读)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2)由医护人员或医院专职接送标本的工作人员将受血者血样、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单送到输血科,与输血科工作人员核对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单、受血者标本管上信息是否准确一致。

(3)受血者标本管标签字迹清楚;标本无溶血、无凝块、量足。

2.交叉配血核对

(1)核对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是否是输血前三天之内的。

(2)交叉配血前要做好对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单、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标本管信息核对,准确一致后才进行交叉配血。

核对内容如下:

a.输血申请单信息填写是否完整;

b.受血者标本管标签信息与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单上的信息是否一致;

c.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是否按要求接受、登记,未按要求进行接受、登记的标本不能用于交叉配血;

(3).交叉配血前必需复查受血者、供血者abo、rh(d)血型(正反定型),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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