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伤亡事故处置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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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火灾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CHDOC对各种火灾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快速、有效的抢险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厂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置方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44号)
《xx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电监会《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CHDOC发生的达到2级及以上响应的火灾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在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中,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3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可能发生的火灾事件包括:
3.1.1电气方面火灾
3.1.1.1发电机火灾;
3.1.1.2配电室火灾;
3.1.1.3主变火灾;
3.1.1.4继保室火灾;
3.1.1.5电缆层火灾;
3.1.1.6集控楼电缆层火灾;
3.1.1.7蓄电池室火灾;
3.1.1.8通信机房火灾;
3.1.1.9电梯火灾;
3.1.1.10开关室火灾。
3.1.2其它方面火灾
3.1.2.1油库火灾、燃油系统火灾。
3.1.2.2设备备品仓库火灾。
3.2燃煤系统火灾
3.2.1输煤系统火灾。
3.2.2制粉系统火灾
3.3火灾危害程度分析
3.3.1造成人员伤亡;
3.3.2生产设备损坏;
3.3.3给企业生产带来影响.
4事件分级
xx项目部火灾事件分为1级、2级和3级。
4.1I级是指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超出项目部应急处置能力,需要上级部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协助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火灾事件.
4.2II级是指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发生火灾,超出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厂组织应急处置的火灾突发事件。
4.3III级是指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形:
生产现场或厂区建筑发生初起火灾;
5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应急指挥机构
5.1.1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
组长:
项目部经理
副组长:
项目部副经理总工程师
组员:
各部门主任
5.1.2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二个工作组
抢救组:
组长:
项目部副经理
副组长:
电厂各部门主任、副主任、值长及专工
组员:
各部门专业工程师
善后组:
组长:
检修维护部主任
副组长:
检修维护部副主任、运行部
5.1.3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要求
5.2各部门应急指挥职责
5.2.1运行部的应急职责:
5.2.1.1负责生产现场火灾事故整个过程的应急指挥和处理
5.2.1.2负责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
5.2.1.3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火灾事故现场的警戒,人员、物资、疏散工作。
5.2.2健康安全环保部的应急职责:
5.2.2.1负责火灾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分析;
5.2.2.2及时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上级公司报告事故情况;
5.2.2.3负责监督协调其他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应急工作;
5.2.2.4负责火灾事故应急知识和灭火、伤员救助技能的教育培训、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5.2.2.5负责牵头对火灾事故事故应急预案的年度评审工作。
5.2.3办公室的职责:
5.2.3.1负责事故应急信息的编辑;
5.2.3.2负责事故应急信息发布;
5.2.3.3负责接受公众对事故情况的咨询。
5.2.3.4负责生活区火灾事故事故整个过程的应急指挥和处理;
5.2.3.5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
5.2.4检修维护部的职责:
5.2.4.1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的协调工作;
5.2.4.2负责火灾事故应急中的设备调用工作;
5.2.4.3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后设备的恢复工作。
5.2.5行政管理部的职责:
5.2.5.1负责做好火灾事故所需的应急物资的准备;
5.2.5.2负责应急工作所需资金拔付。
6预防与预警
本预案不发生预警行为。
7信息报告
7.1应急值班电话:
7.1.1集控室值长电话:
7.1.2厂内火警电话:
7.1.3消防车电话:
7.2向上级报告程序
当火灾事故发生后,由项目部经理组织在1小时之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8应急响应
8.1响应分级
根据火灾事故的分级标准,应急响应分为I级、II级、III级。
8.2响应程序
8.2.1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III级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当达到II级及以上响应级别时,启动本预案
8.2.2响应启动
启动本预案时,应由项目部经理宣布。
8.2.3响应行动
响应行动前,由项目部经理召集召开应急会议,由健康安全环保部主任担任前线指挥员,组建现场工作组。
8.2.4各部门按响应级别及其应急职责开展应急行动。
8.2.5事故应急结束后,在48小时内将事故应急工作情况总结后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报告
8.3应急处置
8.3.1先期处置
当火灾事故发生后,本处置方案的主要任务是消除火灾、抢救人员和贵重设施为主,使受困、受伤人员和贵重设施得到及时的抢救。
8.3.1.1疏散人员。
在疏散时,使受困人员有秩序地撤离火场。
8.3.1.2寻找人员的方法和地点:
8.3.1.2.1进入室内主动呼喊,观察动静,注意倾听辨别哪里有呼救声喘息声和呻吟声,要注意搜寻出口(如门窗、走廊等处);
8.3.1.2.2在车间、实验室寻人时,注意机器和设备的附近。
8.3.1.3救人的方法:
8.3.1.3.1对于神志清醒,但在烟雾中辨不清方向或找不到出口的人员,可指明通道,让其自行脱险,也可直接带领他们撤出;
8.3.1.3.2当救人通道被切断时,应当借助消防梯、安全绳等设施将人救出;
8.3.1.3.3遇有烟火将人员围困在建筑物内时,应借助消防水枪开辟出救人的通道,并做好掩护,抢救人员也可以用浸湿的衣服、被褥等将被救者和自己的外露部分遮盖起来,防止被火焰灼伤。
8.3.2应急处置
8.3.2.1受到火势威胁的物资应转移;妨碍灭火救人的物资,如妨碍和影响火情侦察、灭火、抢救人员等战斗行动的物资,应予以转移;
8.3.2.2超过建筑物承重的物资,用水扑救会使建筑物内单位面积上的重力猛增,有引起楼板变形、蹋落的危险时,应将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
8.3.2.3有些物资因体积大、分量重或因数量多、火势迅猛而来不及转移时,可采用阻燃、防火材料遮盖或用水枪冷却等方法进行保护。
8.3.3扩大应急响应
当救火不成功,事件升级,则应按I级响应启动综合预案。
8.4应急结束
8.4.1应急结束条件
在火灾事故抢险工作结束后,对参与火灾事故救援的人员进行清点,使用的抢险物资与装备安排专人进行清点和回收。
8.4.2应急响应结束程序
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经火灾事故指挥部批准,由现场指挥人员宣布应急结束。
9后期处置
9.1后期处置、现场恢复的原则和内容
9.1.1在火灾事故抢险工作结束后,对参与火灾事故救援的人员进行清点,使用的抢险物资与装备安排专人进行清点和回收
9.1.2现场恢复时不能再发生次生伤害。
9.2事故(事件)调查
由健康安全环保部牵头,成立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9.3应急总结、评价、改进
应急结束后,由健康安全环保部组织对本次应急工作进行总结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10应急保障
10.1应急队伍
xx项目部全体员工。
10.2应急物资与装备
本预案应急处置所需的主要物资有灭火设施、检测仪器、通信装备、交通工具、移动式起重机械、抢险车辆、维修工器具、照明装置、防护装备、救护装备、急救药品。
各部门应掌握以上物资的数量、性能和位置,保证使用时能快速有效地调用。
10.3通信与信息
事故发生后,现场处置人员应利用已有的调度电话、程控电话、系统电话、对讲机、手机等进行现场事故汇报和指挥应急处理。
10.4经费
本预案所需经费在安全基金里列支专项管理。
10.5其他
10.5.1交通运输保障
物料管理部负责安排车辆作为接送人或运送与应急有关的物资,确保随调随用。
10.5.2安全保障
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危险性很大,必须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防止被火烧伤,气体中毒、窒息,保证应急人员免受火灾事故的伤害。
电气设备灭火时还应防止触电。
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中,应对疏散的紧急情况和决策、预防性疏散准备、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做出细致的规定和准备,应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所需要的时间和可利用的时间、环境变化等问题,对已实施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安置。
10.5.3治安保障
由健康安全环保部在火灾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现场通道封闭,维护火灾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火灾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员疏散等通道的畅通。
10.5.4医疗卫生
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发生人生伤亡事故,使用相应的人身伤亡事故预案。
11培训和演练
11.1每年由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预防和扑救火灾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
包括:
如何报警、如何使用灭火器、火场逃生、烧伤烫伤处理、外伤止血包扎等。
11.2本预案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演练,每年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
演习结束后,应对演习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本预案在演习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修订完善。
12附则
12.1术语和定义
12.2预案备案
本预案由站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备案。
12.3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修改、更新,由站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并提出修改意见。
12.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12.5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3附件
13.1有关应急机构及人员联系方式:
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应急委主任
项目经理
应急委副主任
项目副经理
总工
应急委委员
项目行政综合管理部主任
运行部副主任
部门
职务
健康安全环保部
检修维护部
主任
行政管理部
主任
生产技术部
主任
运行部
副主任
救护车司机
消防车电话
电厂消防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