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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重要规章制度

政协重要规章制度

篇一:

简析人民政协制度的地位和作用

简析人民政协制度的地位和作用

作者:

王志勇756发布时间:

20XX-12-27

摘要:

人民政协制度是我国现实中的一项基本制度。

但是,对此在我国宪法并未明确阐述。

因此,本文力图以历史的和现实的角度对此作了一个简单的佐证,同时对其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也作了一个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

政协制度地位作用

人民政协制度是我党在领导中国人民革命斗争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制度形式。

关于这种制度形式,宪法中只是把其界定为“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

(1)形式,并未明确指出它和我国政治制度的关系。

但是,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它的确是组成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的一环。

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人民政协制度的确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点可以从人民政协组织产生发展的历程和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得到佐证。

当代人民政协制度的诞生最初可以追溯到解放战争后期。

1948年初,随着人民解放战争战略反攻阶段的到来,建立全国性的人民政权随之也就成为我党当时所面临的重大任务之一。

为此,1948年4月30日,毛泽东在为《晋察冀日报》起草的“五一”口号中,明确倡议“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这是我党关于建立新人民政协制度的最早的表述。

次日,毛泽东同志在发给李济深、沈钧儒的电报中再一次重申和阐明了这一点,他指出“在目前形势下,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加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相互合作,并拟定民主联合政府的施政纲领,业已成为必要,时机亦已成熟。

?

?

但欲实现这一步骤,必须先邀集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开一个会议。

在这个会议上,讨论并决定上述问题。

此项会议似宜定名为政治协商会议。

(2)此后各民主党派纷纷致电表示赞同。

1949年2月,李济深、沈钧儒、马叙伦、郭沫若等56人辗转来到解放区和中国共产党共商建国大计,1949年9月21日—30日,旨在完成建立新中国、确立新中国的施政纲领和选举国家领导人等重大历史使命的第一届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胜利召开,该会议胜利召开标志着新人民政协制度的诞生。

由此可见,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从其诞生之日起,它就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建国后,在新中国的头几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实际上代行了全国最高权力机关的职能,政协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实际上也起到国家临时宪法的作用。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取代了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职能,《共同纲领》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代替。

但是人民政协组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仍然发挥了其重大的作用:

首先,它仍然具有“协商国家民主法律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重要方针政策及重要部署,政府工作报告,国家财政预算,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重要事项,国家的重要法律,草案,?

?

外交方面的重要问题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3);监督“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共中央与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遵守法纪,为政清廉等方面情况”(4)以及参政议政等三大职能。

其次,它仍然实际上直接参与了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立法和决策过程。

自1959年政协三届一次会议以后,作为政协组织履行职能的最重要形式的每年一次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都是和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履行其职能的最重要形式的每一年一次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同时召开。

在“两会”同时召开期间,双方代表彼此参加和列席对方的会议,共同审议和协商对方会议的议题。

两会代表彼此参加和列席对方的会议、共同审议和协商对方会议的会议议题,尤其是全国政协

委员参与全国人大所作的相关决策、动议和法律草案的商讨和审议工作意义重大!

它表明人民政协组织事实上直接参与了国家的决策和立法工作。

因为“在当代中国法案的表决通过一般是形式的,规划和审议的过程往往更具有实质的意义”(5),正像周恩来所说“新民主主义的议事精神不在于最后的表决,主要是在于事前的协商和反复的讨论”。

(6)总而言之,还是那句话,1954年9月以后人民政协组织在我国政治生活中仍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人民政协制度仍然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政协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事实影响深远:

首先它扩大了我国现实政治生活中直接参与政治过程的群体构成。

我国是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7)的中国共产党来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因此,在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主要成员中中共党员一般占有相当的多数,以全国人大为例,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员分别占有66.8%和68.4%,(8)七届和八届人大常委中中共党员分别占69%和69.7%,(9)这种情况在作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前苏联的苏维埃体制中同样存在,1919年在俄共八大上列宁坦率地承认“苏维埃虽然按党纲规定是通过劳动者来实行管理的机关,而实际上却是通过无产阶级先进阶层来为劳动者实行管理而不是通过劳动群众来实行管理的机关”(10)。

因此在苏联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主要成员中苏共党员同样占有明显的多数。

据一位法国学者的统计,在苏联最高苏维埃中苏共党员占75%,就连级别最低的行政管理者集体农庄主席中苏共党员也占了94%。

(11)无产阶级政党在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成员中占多数,这种现象实事上表明了无产阶级对国家政权的绝对领导,也表明国家政权的社会主义性质,在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必须的!

但是过份强调和重视这一点则可能导致非无产阶级群众和阶层在国家权力运行过程中呈现出边缘化的趋向,极端情况下,这种权力边缘化的现象甚至会导致这些阶层和群体与国家权力系统相疏离,使国家权力系统在这些群体中出现合法化危机,从而给国家增添不稳定的因素。

对于这种可能出现的潜在危机,应该说,前苏联苏维埃体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也采取了某些补救措施,但缺乏制度层面上的疏导途径。

相比较,在这方面我国拥有两类制度层面上的疏通渠道,一类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这一点非本文论述范围,在此就不必赘述。

另一类是人民政协制度。

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侧重点不同,我国的人民政协制度更侧重于面向社会上的非中共党员的中上层,用一位全国政协前副秘书长的话来说“包括政协委员的构成及其所表现的政见,相对来说政协层次比较高”(12)。

因此,它能更多地吸纳非中共党员的社会上各界精英。

比如说,六届全国政协委员会委员中非中共党员的委员就占60%以上,其中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约占1/3。

(13)在第七届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民主党派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在七届全国政协委员中民主党派成员比六届时增加了65人,占委员总数的33.7%,副主席人选中,中共党员13人,非中共党员15人。

(14)全国政协如此,地方政协亦然,据资料统计上海市政协一至七届政协委员会政协委员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一直占有60%以上,其中最高的一届非中共政协委员竟占75.6%。

(15)这样,由于各级人民政协组织能够吸纳更多的非中共党员的社会各界精英,从而事实上扩大了我国政权体系中直接参与政治事务的群体构成,并从制度上避免了非无产阶级的群体和阶层在国家权力结构中呈现边缘化的趋向,同时也保证了这些阶层及其精英人物与国家权力主体的认同,至少在他们尚有机会通过正规渠道传达他们的声音时,他们将有兴趣维持对国家政治框架和基本原则的忠诚,由此国家政权体系的社会基础也就随之得到扩大。

其次,人民政协制度能够为吸纳、同化社会上随着生产力发展而产生的新的社会阶层以及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更强烈参与意识的原有决策圈外的集团参与国家的政治决策活动提供“与现存制度继续存在相和谐的方式”。

(16)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比较,人民政协制度有两个明显的特征:

1、各级人民政协组织的成员不象各级人大代表那样主要以区域

为组织单位,而是以界别为主要组织单位,比如:

科学技术界、农林界等等。

以全国政协委员会为例,每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会都是由若干党派,若干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社会界别和若干社会特邀人士组成,2、各级政协组织的参予单位和成员也不象各级人大代表一样由选举产生,而是通过协商产生。

具体说,根据1982年12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每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参与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由上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每一届全国委员会任期内,有必要增加或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决定人选时,由本届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17)每一届地方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由上届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商决定,每届地方委员会任期内,如有必要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决定人选,由本届地方委员会常务会协商决定”。

(18)按照这一原则,国家政权系统实际上于就可以根据其自身对社会结构变动情况,原有社会各阶层的互动情形以及某些特定个体在社会上所具有的影响力等等因素的基本认识,再或者在一届政协委员会任期之前直接通过各级政协组织的上一届常委会常委们的协商方式、或者在其任期之内直接通过各级政协组织的本届常委会的常委们的协商方式,采用增加政协组织新的参与单位、调整原有界别的名额、聘请为特邀人士等手段,就可以把那些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动,国际间交往和社会科技生产的发展以及各种体制改革不断推进而新产生的在社会结构中具有重要影响社会阶层及其代表、在新时期较从前发挥更大作用并且具有更强烈参政意识的原有社会阶层中的更多的代表以及某些在特定时期在特定领域中具有特定影响的而在此前并没有相应政治地位的个体成员吸纳进入各级政协组织。

不但如此,同时鉴于“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全体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19)“地方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0)因此,从人民政协制度设计的理想模式来说,各级人民政协组织能够在上述阶层及其代表以及个人在社会生活中产生了重要影响以后的一年或更短的时间内把他们吸纳进入各级政协组织,使他们融入国家权力系统,在现有的社会政治框架内表达他们的意愿、要求和相应的主张。

在人民政协发展史上,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

比如说,1983年中共中央就根据解决港澳台问题时机已趋成熟,港澳两地在可预见的未来即可回归祖国,海峡两岸长期军事对峙状况也出现明显缓和这一新情况,适时地在六届全国政协委员会中增加了台胞联谊会和港澳同胞两个新的参与单位,(21)从而为港澳台同胞在国家现有的政治体系中发挥影响提供了制度途径。

又比如,1993年,中共中央又根据全国有14万和营企业,1600万个体工商户,私营新富阶层参政问题日渐突出这一实事,又适时地推荐了20名私营企业老板作为八届全国人民政协委员会政协委员,

(22)使他们及其所代表的私营新富阶层由此融入国家权力体系,而不致于与国家权力系统相疏离。

这样,由于人民政协组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发挥的巨大整合作用,我国政治制度也就进一步地凸现出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所不曾具有的灵活性和包容性。

人民政协制度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了巨大的政治整合作用。

但是,就目前而言,它还不太完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

“目前,不少同志反映,政协实行民主监督有困难。

?

?

一些委员行使监督职责往往受到打击报复”。

(23)再比如“目前,除了一年一次的政协全体会议以外,政协委员有组织的活动不多,不少委员想为政协办点事,但总感到有劲没处使了”。

(24)除此以外,政协组织还存在“在政协会议期间如何使每一个委员更有效地参政议政?

闭会期间如何加强联系,使他们能够更加方便地开展履行委员职责的活动?

如何帮助委员,特别是非驻地委员和基层单位委员兼职带来的某些局限性,增加对全局情况的了解,充分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

”(25)等等需要从理论上研究问题。

客观说,这些问题的确影响了政协制度的健康

发展,但是它们也毕竟只是涉及到组织内部的具体运行机制的某些具体规范和操作层面的具体问题,它不能否认人民政协制度在涉及国家体系基本框架这种一般性的层面上所发挥的巨大的政治整合作用!

正是由于这种情况,所以胡锦涛总

书记在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强调,我们“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6)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XX年12月版,第4页。

(2)《毛泽东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01—302页。

(3)(4)《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团结出版社,1990年版,第11页,第11页。

(5)(22)胡伟《政府过程》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53页,第106页。

(6)《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12月版第134页。

(7)《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XX年11月版,第57页。

(8)(9)蔡定剑《中国人大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197、209页。

(10)转引:

王长江,姜跃等著《现代政党执政方式比较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XX年12月版,第164页。

(11)[法]巴齐尔?

凯布莱《当代苏联社会》山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34页。

(12)(23)(24)(25)陈进玉《政协工作札记》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7月版第240页,第239页,第239—240页,第240页。

(13)(21)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编,《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时事出版社,1989年版,第60页,第59页。

(14)《人民政协1000题》西苑出版社,1998年版,第104页。

(15)上海人民政协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海人民政协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84页。

(16)(美)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127页。

(17)(18)(19)(20)《中国人民政协辞典》编委会编《中国人民政协辞典》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7月版,第25页、第26页、第25页、第26页。

(26)《政治学研究》20XX年第2期,第4页。

篇二:

镇政协工作制度

政协工作制度

为进—步加强政协工作,规范工作秩序,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政协工作制度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协工作全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接受镇党委在政治、思想、组织等方面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政协工作全过程。

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二、政治协商工作

l、提出协商议题。

镇政协根据镇党委年度工作重点提出政治协商议题,并报镇党委同意。

2、准备协商活动。

根据协商议题,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提出具体协商方案。

3、开展协商活动。

协商问题时,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议题和内容,安排相关负责人到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参加协商活动。

4、报送协商意见。

专题协商会议形成的建议案送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阅批,特别重要的意见和建议案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5、办理和反馈协商意见。

对协商形成的意见和建议,镇党政办应在一个月内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向镇政协作出书面反馈。

三、民主监督工作

l、在知情环节上,坚持重要情况适时通报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向政协做专题情况通报。

2、在沟通环节上,按照职责分工,定期沟通,交换意见。

3、在反馈环节上,坚持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的交办、督办机制和回复反馈机制;坚持党政办公室每年向政协通报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办理情况的制度。

四、参政议政工作

1、选择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2、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委员开展视察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3、运用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优势,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

4、积极开展政协组织之间纵向、横向交流与合作,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联合进行调研。

5、积极开展和兄弟乡镇政协的联谊活动。

政协委员学习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例会。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和现代科学知识,学习政协理论知识。

通过学习,帮助委员了解国内外形势,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求得共识,增进团结与合作。

三、学习活动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发扬畅所欲言、各抒已见的学风,力求使学习活动形式多样、生动活泼。

四、组织座谈会、研讨会、专题辅导会、报告会、参观学习等活动,帮助委员了解国情特别是县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加深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为委员知情出力、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五。

加强与党组保、各类社会组织的联系,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提高学习实效性。

六、及时反映委员在学习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改进。

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制度

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对于充分发挥政协优势,活跃和深化政协工作,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及党政部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具有重要作用。

一、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内容:

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界人士的看法、意见、建议;对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情况的反映;必须让党委政府及时掌握的社会动态、群众情绪;涉及县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要情况以及保障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反映社情民意要体现政协特色,抓住重点。

一是突出统战性。

遇到重大事件,要及时、系统地反映社会团体、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二是突出建设性。

不仅要反映问题,同时要出谋划策;三是突出警示性。

抓住社会生活和实际工作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提出有前瞻性和预示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收集渠道,广泛收集信息。

要注意从县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委员分组讨论中发现信息;从县政协和镇政协学习组组织的调研、视察、考察、座谈、协商议政等各种活动中挖掘信息;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委员约见活动”,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

力求做到既要了解多数人的意愿,又要了解少数人的呼声;既要了解苗头性的问题,又要了解带倾向性的问题;

既要听喜,又要听忧,如实反映群众意愿。

四、要把反映社情民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有研究、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有总结。

镇政协办公室每年至少要提供十条有价值的信息,每位委员每年至少反映一条社情民意。

联系委员工作制度

加强与委员联系能够突出体现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建立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体现人民政协内部合作共事、广交朋友和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为使联系委员工作制度化,进一步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要求

1、与委员联系要注意广泛性、普遍性和经常性。

提倡广交朋友,交诤友,交挚友。

联系交往要热情诚恳,说话办事要实事求是、谦逊有礼、肝胆相照。

2、每年至少走访1-2次委员,对参加活动较少的委员,要视情况多联系。

要深入委员家中或工作单位,多走访,多接触,真心实意地与委员交朋友,在政治上多关心,在生活上多帮助。

3、联系委员工作要有计划,走访委员要有记录、有反馈。

对委员反映的情况、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本着排忧解难、多办实事的精神,选择要点和重点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

凡有条件解决的,要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抓紧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耐心解释求得理解。

办理结果要及时转告委员本人。

二、联系内容

了解委员工作、生活近况,帮助委员排忧解难,加强沟通,密切感情;了解委员对县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社会、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了解委员反映的群众呼声,收集社情民意;听取委员对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委员对提案、社情民意办理工

篇三:

政协机关制度

各委室、各乡镇委员联络组:

《政协龙陵县七届委员会机关工作制度》,已经20XX年4月7日政协龙陵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四月七日

一、龙陵县政协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适应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县政协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素质、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交流思想,统一认识,制定本制度。

(一)组成人员

理论学习中心组由主席、副主席、各委室主任、副主任组成。

根据情况,可邀请民主党派有关人员参加。

主席任组长,常务副主席任副组长。

(二)学习时间

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特殊情况可临时组织。

(三)学习的组织

办公室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筹备安排。

办公室每年都要按照中共中央、省委、市委和国家、省、市政协的要求,结合县政协工作实际,拟制年度学习计划,经中心组审定后印发给中心组成员。

每次学习前,办公室要根据学习内容准备学习材料,确定中心发言人,于学习日一周前通知中心组成员。

(四)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政府的重要决定、重大决策。

3、新时期人民政协和统一战线的理论。

4、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代经济理论、现代科技等有关知识。

(五)学习形式

以自学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学习辅导,集中学习讨论。

(六)学习要求

1、高度重视。

每次学习,都要认真做好准备,写好发言提纲,安排好有关工作,按时参加学习。

2、注重学习原著,掌握精神实质。

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注重学习分析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学习和掌握基本观点。

3、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认识问题,指导工作实践,理清工作的思路和方向。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改造主观世界,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

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要撰写一至二篇有一定深度的理论文章。

二、政协机关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不断提高机关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必须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的原则,防止个人专断。

(二)议事要有充分准备,一般应在会前三天将议题通知班子成员准备意见,不得临时动议。

(三)议事时,要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主持会议的主席或负责人要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归纳集中。

(四)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必要时可进行表决。

(五)表决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六)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

若对重大问题发生意见分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讨

论决定,也可将意见分歧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三、政协机关首问主办责任制度

为大力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加强“三力”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努力提高政协机关的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

(1)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个接受外单位或群众通过电话、信件、来访等形式询问的机关干部职工。

(2)主要责任人是指机关的负责人。

2、基本要求

(1)凡是第一个接到办事人递交的办事手续或接受询问人询问的干部职工均应热情接待,及时对有关事项进行办理、答复,或将办事(询问)人介绍到相关部门或承办人员办公室,不让办事的同志受到冷遇,使办事(询问)人员满意。

(2)凡属首问责任人所负责的职责范围,应该办理或答复的事项,应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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