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医第一临床医学院临床实践教学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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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医第一临床医学院临床实践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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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医第一临床医学院临床实践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实践教学包括医学生的临床见习、临床毕业实习及毕业生试用期的临床实践活动。

医学生毕业实习是医学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综合训练医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阶段,又是达到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实习质量,昆明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依据卫生部、教育部制定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特制订本院临床实践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床医学、麻醉学、影像学、眼视光学等有临床实践教学的专业。

一、医院实践教学管理职责

1、医院要把实习带教工作列入本院常规工作,确定各科室相对稳定的带教老师,安排好学生的实习轮转,把实习生工作纳入科室工作的一部分,按实习要求对实习生进行相应的教育、管理和培养。

2、定期召开医院的实践教学工作会议,检查实践教学工作,了解实习计划执行情况,改善实习条件,不断总结带教经验,注重培养学生临床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提高老师带教水平,确保实习任务顺利完成。

3、学生进入医院后,要组织岗前培训,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及要求,学习医疗安全及自我防范等知识,介绍医院概况,签署《昆医附一院实习生实习要求及安全责任告知书》等,同时要求各科室开展入科教育及业务讲座。

按计划安排实习生技能培训,并从实习生技能评审专家库中抽调专家组织出科考试。

4、组织评定实习成绩,学生该科实习成绩为出科技能考试成绩加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根据学生基本知识、基本操作、人文素质、组织纪律等评定。

其中组织纪律以节假日查房,参加学术讲座、教学查房、病案讨论考勤及完成老师布置工作情况等作为重要评分依据。

请事假1天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缺勤一天扣5分,不按老师要求完成任务一次扣5分;该项可在平时成绩总分内扣减40分。

5、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实践教学信息,及时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实习结束组织全体实习生对实习科室带教质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纳入科室主任责任目标考核。

6、严格考勤制度。

实习期间由各临床实习科室负责老师对实习生进行考勤,每月30号由各教研室教学秘书汇总、审核、签字后报实践教学科。

学生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事假,情况特殊者需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后补假无效,按旷课处理。

病假2周或事假1周以上需按病事假时间补实习方可给予出科成绩。

学生请假手续程序:

A、请假半天:

实习组长同意、签字→带教教师批准;

B、请假一天:

带教教师同意、签字→科室主任审批;

C、请假两天:

带教教师同意、签字→教研室主任审批;

D、请假三天:

带教老师同意、签字→教研室主任同意、签字→实践教学科审核后报临床教学管理部主任审批;

E、请假三天以上:

带教老师同意、签字→教研室主任同意、签字→实践教学科及年级办审核后报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学院教务处审批,学生处备案。

请假期满仍不能参加实习的,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每旷工3天补该科实习1周,并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以纪律处分。

F、病假:

凭医院病情证明,由带教老师、年级办老师签字→科主任签字→实践教学科审批;超过1周需教学管理部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

G、考研假、就业面试假:

统一执行学校规定,根据学生本人和科室实际情况,在事前可分别给予1周休假,但需提前1周提出申请,以利科室安排工作;考研假原则上安排在考研前1周,面试假原则上根据面试通知要求安排。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和考研证明、面试通知→年级主任审核签字→带教老师和科主任同意→实践教学科备案。

7、实习学生违规处理

实习科室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科室主任签字→教研室核实情况,教研室主任处理意见→实践教学科审核报后教学管理部主任签署意见→主管教学院领导批示→报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审批。

因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违规违纪等情况涉及学籍处理,按昆明医学院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旷工一天按8学时记。

8、由实践教学科负责实习生轮转安排、落实责任导师、组织学术讲座、组织技能培训及出科考核、审核实习生鉴定意见、实习成绩报送等;实践教学科协同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实习生日常管理、进院教育、平时思想教育、实习纪律督查、实习生座谈会、实习评教意见收集、与年级老师及学生家长沟通学生情况等。

二、实习科室职责

实习科室是科主任负责制,要认真落实下列工作职责。

1、根据临床教学管理部下达的实习带教任务及教研室安排,认真布置完成实习带教任务。

实习科室不得擅自变更实习计划、实习内容及实习轮转安排,不得擅自接受实习学生。

2、实习科室安排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医师带教,医学生要在临床带教教师指导下参与临床诊疗活动,实现学习目的。

3、实习科室负责组织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实践活动,为实施临床教学实践活动和完成教学任务提供必要的条件,维护临床教学实践过程中相关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4、实习科室有责任保证医学教育临床实践过程中患者的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并通过多种形式告知相关患者以配合临床实践教学活动。

5、临床实习科室要从责任导师中指派一名老师负责科室实习生的排班、考勤等日常管理。

加强对医学生的医德医风及职业素质教育,关心实习生的学习和生活,严格实习生考勤,对实习生发生意外,如医疗安全、患病、事假、旷工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实践教学科及学生管理办公室。

6、实习科室每个实习生至少有2份经指导教师修改的全病历存档,同时作为实习生平时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

7、按教学管理部要求,积极配合抽调老师参与实习生临床技能培训及考试,参加此项工作的老师一年内相对固定以保证培训及考试的规范性。

三、实习生责任导师的遴选及其工作职责

为加强实习环节管理,提高实习质量,我院实行本科实习生责任导师制,其中实习生的临床技能培训明确为责任导师首带负责制。

责任导师的遴选,在本人报名的基础上,根据带习任务的需要,经教研室推荐并按要求提前上报教学管理部审批、备案。

责任导师必须由热爱教学工作、有良好医风医德、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本院在职医师担任,原则上要求在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或有硕士学位工作三年以上的医师中遴选。

1、责任导师负责指导医学生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确定从事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审签医学生书写的医疗文件。

2、责任导师应牢固确立教学意识,增强医患沟通观念,积极说服相关患者配合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在安排和指导临床实践活动之前,应尽到告知义务并得到相关患者的同意。

在临床教学实践中要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和合法权益。

实习生进行有创操作时带习教师应现场指导。

3、医学生在责任导师指导下参与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不承担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责任,因临床带教教师指导不当而导致的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临床带教教师承担相应责任。

4、责任导师应具有较强的教学意识和责任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切实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和业务指导,关心学生的学习、工作及生活,从严要求,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保证实习计划的顺利完成,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5、责任导师是学生实习期间临床思维能力和操作技能培训的第一责任人,根据所带实习生的工作情况、学习态度及考勤等,在实习生出科时给予实事求是的实习鉴定和平时成绩;对实习生违规违纪的情况要及时批评教育,严重者及时报告科主任。

四、对实习生的工作要求

1、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必须努力学习,尊重老师,关爱病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和实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所在实习单位的政治和学术活动,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倡导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完成实习计划。

按签署的《昆医附一院实习生实习要求及安全责任告知书》规范自己的言行。

2、实习生按要求在导师指导下,参加医疗工作,可以接触观察患者、询问患者病史、检查患者体征、查阅患者有关资料、参与分析讨论患者病情、认真书写病历及住院患者病程记录、填写各类检查和处置单、医嘱和处方,对患者实施有关诊疗操作、参加有关的手术。

按要求积极参加教学查房、病案讨论、学术讲座、技能培训和出科考核等活动。

3、医学生参与医学教育临床诊疗活动必须由临床带教教师监督、指导,不得独自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

临床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诊疗的文字材料必须经临床带教教师审核签名后才能作为正式医疗文件。

4、医学生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中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关爱病人,不得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

5、实习学生必须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学习,培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勤奋刻苦的优良学风。

在每个科室书写全病历不少于两份,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除值班及参加手术外,需按时参加学术讲座、教学查房、病案讨论等活动。

6、实习学生在医疗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上级医师的指示,不得擅自开处方、单独处理病人及签署会诊单、手术通知单和各种证明文书。

未经上级医师批准,不得擅自动用贵重仪器、医疗设备。

对病人和家属解释病情时,需征得上级医师同意。

男性实习医师不能单独检查女性病人。

五、奖惩制度

为强化教学意识,突出附属医院的教学职能,不断提高临床教学质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质量管理,确保本科生实习质量及实习安全,特完善相关奖惩制度。

1、医院每年对带教成绩优秀的导师和实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院级表彰,并以此作为每年优秀教研室主任、优秀教学秘书评选的重要依据。

连续二年评为先进个人者第三年不再参与评选。

2、对品学兼优的实习生,根据其内外妇儿临床技能出科考核综合成绩排序,对前20%的实习生发给“临床技能综合考核成绩优秀”证书并给予院级表彰和奖励。

有违规违纪者不得推荐表彰。

3、每年按照教研室正式上报、审批的责任导师人数的10%推荐“本科实习生优秀责任导师”。

根据责任导师首带负责制的要求,由实习生的该科临床技能出科考核成绩排序所对应的责任导师及其带教情况推荐表彰人选,报院领导审批后发给证书并给予院级表彰和奖励。

有学生投诉,经查实者不得推荐表彰。

4、对承担实习带教任务的临床科室,根据带教任务完成情况,专家督查结果及学生评教情况,纳入科主任责任目标考核。

评价成绩前三名的科室,责任目标考核教学项目有激励性加分,并作为先进教研室推荐、表彰的重要依据。

5、实习生平时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出科考试,出科考试不及格者该科实习重修,学生技能培训次数不够者,不得参加出科考试(其中,参加内科、外科技能培训次数各不少于3次,妇产科、儿科技能培训次数各不少于2次)。

每旷工3天补该科实习1周,并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以纪律处分。

6、学生在实习期间不遵守组织纪律,不按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发生违规违纪情况等,后果严重或经教育不思改进者,终止其在本院的实习资格。

7、对专家、同行或学生教学质量评价低于80分的教师,则暂停该教师的上课及带教资格;科室带习质量评价低于80分,取消该科带习资格,不再安排学生到该科实习。

经整改后申请专家组评估,评估通过方能恢复教学资格。

8、在实习工作和带教工作中,如实习生和带教老师违反学校实习管理规定及本院临床实践教学管理实施细则,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按学校、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实习经费管理

学校划拨实习经费及外院校学生实习经费严格按财务管理要求,统一由医院财务专项管理,按财务制度审批使用。

60%划拨带习教研室,用于发放教师带习劳务费;40%作为实习管理费,用于实习管理、学生临床技能培训、出科考核、学术讲座、座谈会、技能比赛、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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