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规定.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002295 上传时间:2022-10-15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8.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教育培训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安全教育培训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安全教育培训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安全教育培训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安全教育培训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教育培训规定.docx

《安全教育培训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教育培训规定.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教育培训规定.docx

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职工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三不伤害”能力,减少职业危害,保护生态环境,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并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安全处负责制定、修订规定,负责员工安全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人事监督、检查培训工作执行情况。

  

第四条安全、人事处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教育大纲、教材和班组安全学习资料。

新入集团公司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分别由人事处(负责工人)、组织处(负责干部)组织、安全处实施。

  

第五条本集团公司员工的日常安全知识教育与安全技能培训由人事处、安全处会同基层单位共同组织进行。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复审由安全处组织进行。

  

第七条集团公司级的领导干部和安全处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处组织实施或统一送外培训。

  

第八条本集团公司各安全生产监督员的业务培训由安全处组织进行。

  

第九条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必须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教育管理制度,普及灌输安全基础知识。

  

第四章管理内容(见附录1)  

第十条安全教育的类型  

1、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2、三级安全教育;  

3、日常安全教育;  

4、特种安全培训;  

5、其他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评估确定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  

1、对以上各类型的安全教育,通过评估,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集团公司生产实际确定安全教育内容和实施要求,落实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全体职工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了解和握安全一般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三不伤害”能力,减少职业危害,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实现。

  

2、安全教育的内容祥见附录2。

  

第十二条实施要求  

1、集团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1)在职的正、副处级干部  

必须按规定参加上级考核合格取证。

新上岗的正、副处级干部必须通过由集团集团公司人教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2)、安全处负责人  

除参加政府的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外,还应参加集团集团公司的安全培训,执证上岗。

培训按集团集团公司安全处(处)长岗位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

  

(3)安全管理人员  

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安全处组织,可参加由上级主管单位举办或者参加由地市级以上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组织、认可的安全岗位培训班,考核合格。

  

(4)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由集团公司人事处、组织处会同安全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5)班组长的安全培训  

由安全处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2、三级安全教育  

(1)新入集团公司职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工、合同工、协议工、代培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实习生等)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按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

  

(2厂级安全教育  

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安全处会同人事处、组织处组织实施,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后再分配到基层单位。

(3)车间级安全教育  

由车间(队)负责人组织实施,新员工经车间级考核合格后再分配到班组。

(4)班组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组织实施,经班组考核合格后再分配到岗位工作。

  

(5)员工工种变动、干部顶岗劳动以及脱岗六个月以上的,应进行车间(队)和班组两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或复岗工作。

  

3、日常安全教育  

(1)集团公司必须经常开展机关以处室、基层单位以车间(队)、班组为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

  

------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施工队(项目部)、厂、站、校、机关的安全生产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集团公司机关的安全生产工具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2)日常安全教育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要求活动形式灵活,内容具体详实,目的明确,  

(3)车间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必须按要求参加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活动,集团公司领导及处室负责人也应定期参加基层安全生产活动。

  

4、特殊安全培训  

(1)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局安全环保处与当地政府部门组织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

相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各主管部门按照《事故管理及处罚规定》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事故主管部门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脱产安全教育,教育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5、其他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1)临时工、农民工的安全教育由招收、使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培训内容为:

本单位生产特点、入厂须知、所从事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事故教训和有关的安全制度等。

  

(2)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按《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来集团公司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组织、安全处负责教育。

教育内容为:

本集团公司的有关安全规定及注意事项。

参观人员要有专人陪同,非正常情况下谢绝参观。

  

(4)赴外施工作业队伍的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部或人事处组织,安全处负责培训。

内容应包括:

赴外施工作业任务,安全知识,标书中的安全内容,所在地的劳动安全法律、规定、施工设施、工具及环境中的危险因素,事故应急反应计划以及有关的注意事项。

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

  

第十三条考核  

1、单位主要领导或安全主管领导,应定期对本单位安全教育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考核,将安全教育纳入单位季度、年度的经济责任制考核。

  

2、对未按规定培训取证上岗的人员,按系统或分级管理权限,有有关部门按规定考核和处理,安全处负责监督实施。

  

3、特殊工种作业未持证或新工人未按规定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上岗的,对个人视同严重违章行为、对单位作为重大隐患对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日常安全教育不落实:

活动的次数、时间不足,内容不全、记录不认真等,均视同一般违章对待,重复发生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5、对未按规定完成安全教育工作任务的单位,除给予批评外,并处一定的罚款。

  

6、对安全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或各人,由集团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四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于集团公司安全处。

本规定未尽事宜,遵照国家、上级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录  

附录2培训对象、内容及要求一览表  

附录2培训对象、内容及要求  

培训类别

培训对象

培训内容及要求

培训时间

培训组织部门

培训形式

集团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集团公司正副经理安全处负责人

1、国家、集团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工伤保险法律、法规。

  

3、安全管理知识、安全职责及企业安全文化。

  

4、交通安全管理。

  

5、有关事故案例及安全应急处理措施等。

  

6、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手册、程序文件、运行控制文件)。

  

7、持证上岗。

不少于40学时

安全环保处

授课、录像教学、技术讲座、班组学习送外培训、自学等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内审人员

1、国家、集团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标准,工伤保险法律、法规;  

2、集团公司有关安全规范、技术标准、技术规程以及安全文化;  

3、设备安全管理技术,交通安全管理知识;  

4、火灾、爆炸基本知识,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知识;  

5、安全的基础管理知识、专业技术知识;  

6、事故案例和安全应急处理知识;  

7、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手册、程序文件、运行控制文件)。

  

8、持证上岗。

  

不少于120学时

各级职能部门负责人

1、国家、集团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职责;  

3、安全基础管理知识;  

4、事故案例和应急处理知识。

  

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手册、程序文件、运行控制文件)。

  

6、持证上岗。

  

不少于40学时

人事处安全处

1、有关安全、环境与健康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安全技术、安全文化、安全知识和技能;  

3、本单位、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等因素、注意事项、本单位安全职责;  

4、安全管理知识;  

5、典型事故案例及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不少于24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和规定;  

2、通用安全基本知识。

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常识等;  

3、本单位安全管理的一般状况、单位的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场所的介绍;  

4、集团集团公司、管理局和本单位规章制度,企业五项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5、典型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不少于24学时

授课考试

附录2培训对象、内容及要求(续1)  

培训类别

培训对象

培训内容及要求

培训时间

培训组织部门

培训形式

二级安全教育

新入场员工、工种变动、脱岗6个月

  

车间级  

1、本车间的生产概况,安全管理状况;  

2、本车间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项,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及性能和使用方法,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等;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不少于24学时

车间负责人

授课考试

班组级  

1、班组、岗位的安全管理概况,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2、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本岗位操作规程。

岗位间配合的技术;  

4、本岗位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个人防护用品及保管方法等;  

5、典型事故案例。

  

不少于8学时

日常安全教育

集团公司全体职工

1、学习有关安全文件、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2、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信息),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3、开展防火、防暴、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反事故演练;  

4、开展岗位技术练兵,组织各种安全技术表演;  

5、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查找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  

6、开展安全技术座谈、攻关和其他安全技术活动。

  

班组每月3次每次1小时

各级负责人

授课考试

特种培训

特种人员

局安全环保处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能安全技术教育  

不少于24学时

授课考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幼儿读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