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调度会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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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调度会管理办法》
《生产调度会管理办法》
一、召开生产调度会的目的
生产调度会是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会议。
目的是为了全方位协调机械资源,加强横向管理工作,提高办事效率,相互交流生产经验,扬长避短,做到生产的计划性,安排好下一阶段的工作,强化调度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工作。
同时调度会也是工区领导下达命令,宣贯指导思想的会议,是明确目标,纠错纠偏的会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太焦铁路tjzq-9标三工区领导班子及各职能部门。
三、会议要求
1、调度会定于每周
二、
四、日晚19。
00召开。
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必须参加,一线技术人员、拌合站长、质检员必须参与。
部门负责人因故不能参与者,应提前向生产副经理彭伟或总工张勇请假,经批准后应委派部门内其他人员代为出席。
(隧道技术员周日必须到场)
2、会议前参会人员应准备好发言内容,包含管线范围内施工现状,(工料机),存在的困难,准确简洁扼要,上报材料机械等使用计划,应说明具体使用桩号,作业内容分,使用时间段。
尽量避免中间插队发言讨论,拖延时间的情况发生。
因未完成上次会议达成指标或发生事故的管段或部门,必须在当次会议说明原因及整改补救措施。
3、凡出席会议的人员必须了解本部门及管段的全部情况,并将会议内容记录清楚,并负责传达贯彻,该部门及管段承担的工作不能解决的由各管段及部门一把手负全部责任。
4、参加人员不准迟到、旷会或中途退场。
四、四不讨论原则
1、所提问题必须涉及其它部门或管段,本部门管段内部问题原则上一律不做讨论研究。
部门及管段私下内部解决。
2、所提问题本部门或管段必须先拿出初步意见和提出具体要求,无意见要求不讨论。
3、前一次会议未解决的问题必须讲明原因和过程,底数不清的问题一律不做讨论研究。
若不能解决必须讲明情况、原因。
不准不做工作、不管问题大小、轻重缓急一律上推,外推。
4、技术人员上报材料机械等使用计划,应说明具体使用桩号,作业内容分,使用时间段,对于上报不清晰不明确的不做考虑。
五、例会问题的落实与检查
1、明确期限、负责人,由施工组记录在案,月底考核。
2、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由会议主持领导指定相关部门负责,会后拿出解决意见,定出解决问题的期限、负责人和解决办法。
并由主管部门2日内上报领导班子督办。
3、会议确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办法,有关部门人员及管段必须接受,不准扯皮、推诿、顶着不办。
4、调度会后由
负责督促、检查所定问题的落实情况,下次调度会由
通报、讲评。
六、考核办法
1、调度会议所决定不执行或规定时间内没有落实者,月底在绩效工资中考核落实。
2、与会迟到的人员、调度会手机响铃、接打电话、未请假不参加会议者由
部负责考核并按违纪处理通报批评。
七、生产调度会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根据下达任务分析现有设备使用情况、人员及技术水平、出勤、效率等情况,做出周密的生产计划。
2、要定时或不定时开好调度会。
调度会要开的简单扼要,不要扯皮。
因为一般参加调度会的人员大部分是直接生产或管理生产的人员,会议开的过长影响生产正常进行。
因此要掌握好调度会的四个拍节:
a.提出生产计划方案与要求,b.听取参会人员意见,特别是建设性意见,c.根据任务要求有提出的意见当即修改,或不修改,或充实生产计划方案,d.确定后布置和安排各工序生产任务,确保按时完成。
第二篇:
生产调度会管理制度公司生产调度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生产调度会是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会议。
为使生产按计划有序进行,及时处理生产、技改和工程建设中出现问题,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二条调度会组织单位生产安环部
第三条调度会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每周星期一,夏季时间上午9:
30分召开,冬季时间上午10:
00召开。
(二)会议地点罗中办公楼404室。
第四条与会单位
原料厂、硫酸钾厂、动力厂、试验厂、储运部、设备管理部、项目部、物业公司、计划财务部、质量检验部、保卫科、生产安环部。
第五条与会人员
各生产单位(部门)原则上要求一把手参加,有特殊情况或休假的可委托副职或业务骨干参加。
第六条调度会议内容
(一)总结上周生产计划完成情况。
(二)检查落实上周布置工作。
(三)各单位制定下周生产计划和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事宜。
(四)会议主持确定解决方案,并落实该事宜的负责单位和完成时间。
(五)与会公司领导作指示。
第七条会议要求
(一)与会人员不准迟到、旷会或中途退场。
(二)发言次序按与会单位排列顺序进行。
(三)各单位发言内容要简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四)会议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
(五)会议制定的生产计划和布置的工作,由各单位(部门)一把手负责。
(六)各单位提交会议解决的事宜,必须是在其他单位配合下才能完成的工作,并且先拿出初步方案和建议。
(七)各单位上周未解决的事宜,必须陈述原因。
第八条调度会议纪要必须当天上传oa信息平台。
第九条本制度由生产安环部解释,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
生产计划调度管理办法文件号:
生产计划、调度管理办法
生产计划、调度管理办法
1.目的
明确公司(含外埠项目组)生产计划、调度工作的工作职责、内容和程序,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有计划进行。
2.适用范围
生产部、技术部(含外埠项目组)、市场运营部、财务部在生产准备阶段、生产阶段以及生产维检修、全过程所涉及的计划、统计调度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3.职责
3.1财务部经理
3.1.1负责统计台账科目设置和调整;
3.1.2负责编制生产财务计划;
3.1.3负责生产成本分析。
3.2市场运营部经理
3.2.1负责依据销售合同与生产部共同编制《月生产计划》;
3.2.2据生产部,技术部报送的申购计划,汇总编制《月申购计划》;
3.2.3责召集市场运营例会,并协调生产部、技术部完成合同计划。
3.2生产部经理
3.2.1负责编制本部门计划、统计工作的管理细则;
3.2.2依据公司阶段管理目标,组织制订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生产及消耗定额;
3.2.3负责对下属部门各项计划完成情况的检查和督办;
3.2.4负责生产计划统计报表审核;
3.2.5负责编制下达生产执行计划;
3.2.6负责生产与人事、运营、财务部门相关工作的协调;
3.2.7有对计划统计人员的推荐权和考核、评价权;
3.2.8负责根据财务要求完善生产运行记录表单,以满足成本分析和计划管理的需求;
3.5技术部经理负责项目生产计划、统计的督办和报表审核;
3.4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组生产计划、统计的督办和报表报审;
文件号:
生产计划、调度管理办法
3.5生产部计划调度员负责生产计划和统计数据的核对和相关台账登录、报表的登录和分析;
3.6项目组分管计划统计的人员负责该项目生产计划和统计数据的核对和相关台账、报表的登录和分析。
4操作内容
4.1生产部计划、调度操作
4.1.1市场运营部依据销售合同与生产部共同编制《月生产计划》,经总经理签批后由生产部执行;
4.1.2生产部经理依据《月生产计划》组织进行以下生产作业计划编制:
a根据生产计划,按定额组织进行工装、工具及人员等生产准备;
b依据计划对照原材料、辅助材料等库存量,编制并审核生产物资申购计划;
4.1.3计划调度员
a根据生产进度计划和统计数据制定生产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向生产部经理上报;
b根据当日生产记录和仓库出入库统计凭证登录统计台账并核算日产品发送量和生产量,
c传递产品批量出库单和出门证;
d每日与用户和供货户沟通当日供需计划并做出运输车辆调度公示表,以与生产班组和库管员共享,共同做好接送车准备;e根据生产负荷和岗位定额测算外用工需求;
f统计中发现的异常差值应即刻进行复查并指导改正;如差值较大马上报生产经理处置;
g经常性核查原料、辅料、燃料库存,保证库存有7-10天储备;h与市场运营部协调,优化原料、产品的进出厂计划;i经常性核查以确保生产操作记录数据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j每天8:
30时为生产统计时点,并以统计凭证按财务规定的科目登录统计台账。
并填制《生产统计报表》,报生产经理审签后次日9:
00报市场运营部;
k每月25日按当天8:
30时点编制当月《生产统计月报》
l每月26日前完成《生产统计月报》经生产经理核签后报送报财务部。
文件号:
生产计划、调度管理办法
m保存生产统计记录和原始凭证等资料,保存期1年
n每月对工厂统计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满足各级部门对统计信息的需要。
4.2项目组计划、调度操作
4.2.1项目组统计人员项目经理指定,其职责同4.1.3;
4.2.2项目经理职责同4.1.2款;
4.2.3技术部负责本部门计划调度管理细则的编制和执行监督;5附件
《生产统计报表》
培训要点
统计是生产部的数据管理和控制中心,随时掌握并提供生产动态情报信息,通过核算与生产相关的其它重要的数据管理工作,对生产进行全程监控与跟进,以确保整个生产活动和系统高效、有序
真实时效齐全
第四篇:
生产调度管理办法(初稿)生产调度管理办法
一、概述
1、含义。
生产调度就是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项目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对人员进行合理调配,达到集中管理和资源合理配置的效果。
2、目的:
实现公司人力资源集中使用和管理,打破各自为政的管理方式,以促进项目管理顺利进行和人员的合理安排;
其工作目标首先是在满足人才储备和供应的前提下,使人力总成本相对下降,最终实现公司的战略管理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集团各单体公司。
三、基本原则
1、生产调度工作必须以项目计划为依据;
2、生产调度工作必须高度集中和统一;
3、生产调度工作要以预防为主;
调度人员的基本任务是预防生产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脱节现象。
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就是要抓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避免各种不协调的现象产生。
在组织生产的过程中,不仅要从“量”上进行把控,还要从“质”上达到公司项目要求。
只有做到“以前保后”,才能取得调度工作的主动权。
4、生产调度工作要从实际出发;
首先人力资源部门必须深入工艺流程运作、及时了解和准确地掌握生产活动中千变万化的情况,摸清客观规律,细致分析所出现的问题。
然后动员用人部门管理者积极参与调度和人力资源管理。
四、工作实施
(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1)用人部门:
用人部门是用人需求的申请部门,同时也是部门人力资源的直
接管理部门。
用人部门结合公司目标、部门目标、人力成本控制要求在年末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需求计划,其中包含了人员总数、人员结构、总成本控制等内容。
(2)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用人需求的供给部门,同时在对部门用人管理方面给予指导、监督。
人力资源部根据现有人力资源情况与用人部门所提交的需求计划进行比对,与用人部门进行反复沟通、讨论形成《年末人力资源情况分布表》、《下年度人力资源异动分析报告》。
(3)《年末人力资源情况分布表》、《下年度人力资源异动分析报告》:
是经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沟通、讨论形成的人力资源分析报告,主要含上年度员工考核和评价数据,以及新年度员工晋升、维持、降级、淘汰、换岗、培育再教育建议,是对当年人力资源状况的总结及下年度人力资源规划的分析。
(4)报送公司管委会讨论、审批。
公司管委会对用人部门需求计划有指导、监督、审批权利,公司管委会将根据公司战略、项目运营情况、现有人力资源状况对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给予审批意见。
(5)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公司管委会审批通过的各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经人力整理、汇总后,制定出年度招聘计划。
(二)年度人力资源招聘计划:
根据审批通过的人力资源部需求计划编制《年度招聘计划》,包括招聘的模式、渠道选择、选拔方式等;
(三)生产调度中心工作实施流程
人力资源调度中心依据《年末人力资源情况分布表》、《下年度人力资源异动分析报告》、《年度招聘计划》,将人力资源进行整合,实行集中制管理。
调度中心人力资源含已分配到库人员及待分配人员,生产调度中心各层级员工采用公司集中“评定”,分配到库采用分库“聘用”,一年一评,灵活聘用的原则;同时针对部分需调整人员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采用培训合格再上岗、转岗调整或淘汰的方式进行。
同时被选聘入库的员工,在参与项目承接过程中经考核未能达到岗位要求,经用人部门决策后退回人力资源调度中心,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员工整体表现情况,进行再次整合(如转岗、培训再教育、淘汰)和实施招聘。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生产调度实施细则》、《培训管理办法》(含实施细则)
(四)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的管控
1、规范项目人员安排流程
人力资源调度由原来的部门直接管理转变为由用人部门提需求,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和现有人力资源状况进行集中调度。
2、做好项目计划执行前、执行中、执行后的管控
(1)事前控制:
如项目预算、人员安排和调度控制
(2)过程中控制。
包括过程中项目管控、人员管控,如明确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用人部门需提交的关于项目进度(含项目人员日常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含人员安排)。
(3)事后总结。
人力资源部根据事前、事中管控沉淀数据形成月分析报表,具体日报、周报、月报模板详见《人力资源部报告体系》。
(五)评估与反馈
在生产调度实施过程中,人力资源部需积极进行数据收集、分析,同时与用人部门保持有效的沟通,进行阶段性的评估和反馈,为下一阶段生产调度工作做好准备。
以上步骤具体操作详见《生产调度实施细则》及附件。
五、各相关部门权力与义务
----人力资源部
权利:
(1)制定公司相关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2)监督、执行生产调度;
(3)佐证用人部门所提供的数据和信息。
义务:
(1)组织并指导各部门进行员工综合考评;
(2)收集生产调度过程中相关信息并进行核对和分析,形成相应报告并按管理要求的时间节点反馈;
(3)疏导、协调解决用人部门与员工在生产调度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4)解释相应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处理各类申诉。
----部门管理者
权利:
(1)参与公司员工集中评定和库员工的聘用;
(2)参与员工的综合评定和考核;
(3)对人力资源部的相关管理工作具有申诉权和建议权。
义务:
(1)需要针对员工填报的信息进行初步佐证和评价;
(2)对员工的日常工作情况和行为进行登记和记录,并及时传递;
(3)对部门员工的使用情况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传递至人力资源部;
(4)对员工综合评定和考核结果进行解释和沟通;
(5)在整个生产调度数据传递和管理工作中有协调义务。
----员工
权利
(1)依据劳动法维护自身的利益保障;
(2)查询考核,提出申诉;
义务
(1)及时、准确提供有效的础数据信息;
(2)配合进行相关数据信息核对及佐证。
(3)服从公司人力资源调度和项目安排;
(4)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解释
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xxx人力资源部。
第五篇:
生产调度管理办法[定稿]生产调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客运管理,提高客运生产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依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客运生产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协调发展、规范运作,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兼顾,车辆和客运站同步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营运管理
第三条所有营运车辆必须保证各项手续齐全,技术状况达到参运要求。
第四条营运车辆应按规定的进、出口进出站场,实行分区域规范管理,停放有序,坚持进站有检查,出站有登记,逐步实行人车分流。
第五条车辆经营者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组织指挥和调度安排。
合法经营、公平竞争、严禁辱骂、侮辱、殴打站场管理工作人员、旅客及其他经营者,严禁聚众打架闹事、堵车砸车、破坏公物等扰乱正常客运生产秩序的行为,违者视其情节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六条营运车辆必须按客运管理部门审批的线路运行,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的应提前一个月申报,经公司同意,客运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七条营运车辆按规定的线路、班次、发车时间运行,并悬挂客运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线路牌,严禁悬挂自制线路标志牌,车辆发班后在规定范围内不许再上客并禁止在站场内滞留。
第八条车辆如需报停班次,调班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应班发车的,应提前通知公司运营部门并经公司经营部门同意,否则按塌班、误班处理。
第九条加班由公司运营部门统一调度安排,车辆不准私自在外加班和包车,如在不影响正班的前提下,在外加班和包车的必须经公司运营部门批准。
第十条春运期间,车辆加班和包车的,在公司的领导下按一定比例回收管理费和线路效
益分成费,具体实施按公司春运期间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营运车辆必须执行国家或公司安排的救灾、抢险、国防等指令性运输任务。
其费用按政策规定解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第十二条营运车辆因客观因素需临时变更营运线路,必须经公司运营部门调度同意,并开具相关手续后方可运行。
第十三条非劳务费包干车辆由公司统一售票,车辆经营者不许以任何形式收取票款,不准雇人喊客及拉客、抢客和欺骗甚至侵犯旅客和身权利的行为。
第十四条加强车辆安全工作,所有运营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养、杜绝事故隐患。
车辆必须按核定座位售票,严禁超载。
第十五条车辆按规定接受公司稽查部门的运管检查,不得拒绝或强行冲关。
第三章班线牌申报与管理
第十六条客运班线牌和有关运输证件属公司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属公司。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转让、变卖及对车辆出租、车辆转卖,必须收回班线牌。
第十七条需要开行其它客运班线的,由公司统一考证申报,报县客运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班线牌的申领、保管、使用、损坏、补办规定:
1、班线牌由公司统一在县客运管理部门申领、发放。
2、公司运营管理部门负责班线牌、证的管理,建立班线牌领发台帐。
对班线牌、运输证件管理提出要求。
班线牌由合同签订人在公司运营管理部门签字、领取,负责保管。
经营期满后自觉交还车站。
3、补办班线牌要写出书面报告以及处理责任人意见,属被盗的要有公安部门出示的证明,然后由公司运营管理部门填写“经营单位遗失、损坏、补领申请表”,到客运管理部门统一办理,被办费由责任人负责。
第四章车场管理
第十九条车站必须遵循“旅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
加强两个文明建设,规范站场管理,创建安全、及时、便利、舒适的站内外环境。
第二十条加强对站内外客运市场秩序的管理,会同运政、公交等部门打击非客运车辆、外地过境车辆在县城范围内低价揽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非法私设站点。
成立专门的机构,指派相应的人员对重点班线进行管理、指导、监督相关车辆按照公司规定、制度营运,随时处理矛盾和突发事件,以确保日常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一条公司运营管理部门、稽查部门负责对站场秩序的管理,监督车辆运营情况,处理突发事故及纠纷。
第二十二条营运车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客运管理部门搞好站内外的治安、整顿运输秩序工作,给经营者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二十三条加强对站容、车容、仪容的管理,确保站场设施齐全,排放得当,整齐。
努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
第十二四条严禁“三品”上车,成立安全小组,派专人检查“三品”工作并做详细记录。
发车准时,礼貌送客,正点到达,无责任事故发生。
第二十五条售票及时、准确,不超售、错售客票。
第二十六条发车登记及车辆运行等报表记录项目齐全,字迹清楚,有专人负责汇总上报。
第二十七条及时向旅客宣传乘车须知、班车时刻、安全知识及有关规定,严禁旅客无票乘车,建立良好的候车秩序。
第二十八条进站车辆必须实行分区域规范管理,停放有序,站内必须做到人车分流,坚持进站有检查,出站有登记。
不允许有超载现象。
第二十九条运营车辆必须严格执行运价政策,按规定票价售票,使用客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印刷,发放的票据。
第三十条承运人未按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延误班车发车或脱班的,公司可向承运人收取班车延误脱班费;因公司造成延误车或脱班的,公司应向承运人支付班车延误脱班费。
支付标
准。
已售票的按票额的10%支付,未售票的按50元/次支付。
第五章安全生产卫生管理
第三十一条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做好站场内部各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车站、进站车辆和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十二条建立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对运营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第三十三条加强乘车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查堵危险品,做好旅客包和携带物品的危险品检查登记处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工作人员应做到每一趟车对旅客进行一次乘客安全常识的宣传,随时检查运营车辆有无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如果造成重大事故和经济损失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定期组织车辆司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加强安全意识。
第三十六条车辆实行安检报班制度,发班前由车队安全人员对车况进行检查,合格后凭检单到车站报班,否则不予安班。
第三十七条车辆应保持外观及车厢内清洁,严禁卫生状况脏、乱、差的车辆进站。
车站垃圾须倒在垃圾箱中,严禁随处乱扔乱倒。
第三十八条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工作,保证运营车辆的干净整洁,要做到随脏随扫,地上不见垃圾,耐心做好旅客解释工作,不要随地吐痰,将果皮杂物丢入果皮箱,车库要定期冲洗,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不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者,每人次罚款500元。
第四十条聚众打架闹事、堵车砸车、破坏公物等扰乱正常运输生产秩序的行为除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外,每人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四十一条未经调度部门派班,擅自改变运行线路的每次罚款500元,未提前通知,塌班或误班的
第四十二条未经公司运营管理部门同意,私自加班、包车的每次罚款1000元。
第四十三条营运车辆在站内或车站附近招揽旅客,除将所得收入转给正班正点车外,每人次罚款50元。
第四十四条高价票买低价票的,除补足票款外,每人次罚款50元,拉客、抢客进而侵犯旅客人身权利的,每欠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四十五条司乘人员之间因争客相互辱骂,攻击、甚至相互使用暴力而造成严重后果者,每人罚款500元。
第四十六条车辆不接受公司稽查部门检查和强行冲关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
第四十七条车未按核定线路到达目的地,路途甩客、转客的,按甩客人数全程票价的三倍处罚,但每次罚款最低不能少于100元。
第四十八条遇抢险、救灾及国防等指令性运输任务,不服从派车辆每次罚款500元,并收回车辆牌证,解除经营合同。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不执行物价政策,乱价违规的;
2、司乘人员态度恶劣,受旅客投放或报纸、电视台等媒体曝光的。
3、运营车辆脏、乱、差的;
4、不在辖区内发车而超范围经营的,经营秩序混乱;
5、司乘人员未能完成本职工作,发现问题不处理或处理不当致使车站和车主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6、不遵守公司有关规定制度,情节严重者;
7、不按规定发放、审查、填写包车、加班证的。
8、利用职务之便行贿受贿,牟取私利,损公肥私,刁难和敲诈旅客的,每次罚款。
第五十条发现和举报重大情况,挽回重大损失的,每人次奖励100元。
第五十一条敢与同不法分子和现象作斗争,表现特别突出者,每人次奖励100元。
第五十二条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经单位采纳者,奖励50元。
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五条其它行为给单位挽回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况予以奖励和处罚。
第七章附则本办法修订解释权属公司。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通过后实施。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