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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改革的文件9

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

(教基二【2014】4号)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立德树人的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提升综合育人水平,更好地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重大意义。

立德树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核心所在,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本质要求。

课程是教育思想、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的主要载体,集中体现国家意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

全面深化课程改革,整体构建符合教育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健全综合协调、充满活力的育人体制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行动,是适应教育内涵发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全面提高育人水平,让每个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时期课程改革在立德树人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世纪以来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发布实施以来,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推动课程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得到普遍认同。

符合素质教育和时代要求的课程教材体系不断完善。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深化,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与启发、讨论、参与的教学方式不断推广,育人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科学多元的评价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课程改革为进一步推动立德树人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课程改革面临新的挑战。

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信息网络技术突飞猛进,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学生成长环境发生深刻变化。

青少年学生思想意识更加自主,价值追求更加多样,个性特点更加鲜明。

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人才强国战略深入实施,时代和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国民的综合素质,培养创新人才。

这些变化和需求对课程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准确把握全面深化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

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要立足中国国情,具有世界眼光,面向全体学生,促进人人成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设计,整体规划育人各个环节的改革,整合利用各种资源,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实现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

坚持重点突破,聚焦课程改革的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针对制约课程改革的体制机制障碍,集中攻关,重点推进。

坚持继承创新,注重课程改革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适应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新要求,积极开拓,大胆试验。

  (三)工作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着力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的身心、良好的审美情趣,努力使学生具有中华文化底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国际视野,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基本建成高校、中小学各学段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科学合理的课程教材体系;基本确立教育教学主要环节相互配套、协调一致的人才培养体制;基本形成多方参与、齐心协力、互相配合的育人工作格局。

  (四)主要任务。

  1.统筹小学、初中、高中、本专科、研究生等学段(包括职业院校)。

进一步明确各学段各自教育功能定位,理顺各学段的育人目标,使其依次递进、有序过渡。

要避免有的学科客观存在的一些内容脱节、交叉、错位的现象,充分体现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

  2.统筹各学科,特别是德育、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学科。

充分发挥人文学科的独特育人优势,进一步提升数学、科学、技术等课程的育人价值。

同时加强学科间的相互配合,发挥综合育人功能,不断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统筹课标、教材、教学、评价、考试等环节。

全面发挥课程标准的统领作用,协同推进教材编写、教学实施、评价方式、考试命题等各环节的改革,使其有效配合,相互促进。

  4.统筹一线教师、管理干部、教研人员、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等力量。

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明确各支力量在教书育人、服务保障、教学指导、研究引领、参与监督等方面的作用。

围绕育人目标,协调各支力量,形成育人合力。

  5.统筹课堂、校园、社团、家庭、社会等阵地。

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和社团组织活动的密切联系,促进家校合作,广泛利用社会资源,科学设计和安排课内外、校内外活动,营造协调一致的良好育人环境。

  三、着力推进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改革

  

(一)研究制订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

要根据学生的成长规律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把对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总体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关内容具体化、细化,深入回答“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

教育部将组织研究提出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明确学生应具备的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突出强调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更加注重自主发展、合作参与、创新实践。

研究制订中小学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和高等学校相关学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根据核心素养体系,明确学生完成不同学段、不同年级、不同学科学习内容后应该达到的程度要求,指导教师准确把握教学的深度和广度,使考试评价更加准确反映人才培养要求。

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出发,把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要求落实到各学科教学中。

  

(二)修订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

依据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学段、各学科具体的育人目标和任务,完善高校和中小学课程教学有关标准。

要增强思想性,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全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体现民族特点,培养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要增强科学性,客观反映人类探索自然和社会发展的规律,确保课程内容严谨准确。

要增强时代性,充分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根据社会发展新变化、科技进步新成果,及时更新教学内容。

要增强适宜性,各学科的学习内容要符合学生不同发展阶段的年龄特征,紧密联系学生生活经验。

要增强可操作性,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充实学业质量要求,对教学实施、考试评价提出具体建议。

要增强整体性,强化各学段、相关学科纵向有效衔接和横向协调配合。

  (四)改进学科教学的育人功能。

全面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各地要组织开展育人思想和方法研讨活动,将教育教学的行为统一到育人目标上来。

要在发挥各学科独特育人功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学科间综合育人功能,开展跨学科主题教育教学活动,将相关学科的教育内容有机整合,提高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教学方式,适应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强化教学的实践育人功能,确保实践活动占有一定课时或学分。

实施“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计划”,建立一批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基地,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养成作用,引导学生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中升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理解。

中小学要探索把课堂教学与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途径和方法。

高校要把实践教学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摆在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

职业院校要不断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协同育人。

要将“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要求融入到相关学科日常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养成劳动习惯、坚定爱国信念,将个人成长成才与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紧密相连。

各地要启动实施一批教学改革项目,激发学校和教师创新育人方式方法。

  (六)强化教师育人能力培养。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和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

教师教育院校要创新教师培养模式,着力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增强育人能力。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新修订的课程标准,以提升师德修养、育人意识和能力为目的,组织开展教师培训与研修。

建立以课程标准研制专家、教材编写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等组成的教师培训团队。

研究设计基于新课程标准的培训与研修课程,开发优质资源。

各级教师培训与研修要在以本学科为主的基础上,适当兼顾相关学科基本内容。

开展校长专项培训与研修,提高校长统筹学校各项育人活动的能力。

充分发挥校本教研、区域教研、联片教研、网络教研等多种教研形式在提升教师育人能力中的作用。

  (七)完善各方参与的育人机制。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学指导专业组织,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共同参与教学研究与指导。

创新管理机制,支持和鼓励学校聘用社会专业人士担任兼职教师或来校挂职。

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推动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树立良好家风,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形成家校育人合力。

联合宣传思想、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营造学校与社会合力育人的良好氛围。

 (九)整合和利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

采取多种方式,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

加快推进边远贫困地区小学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建设。

大力开发与课程教材配套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建设一批高校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各地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学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等开发服务于学生的优质教育资源。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整合区域内各种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共享平台。

加强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展演交流,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开发和应用。

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和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育人功能。

学校要探索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等社会公共资源进行育人的有效途径。

  (十)加强课程实施管理。

各地和学校要全面落实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方案,要将综合实践活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开设情况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地要做好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规范管理和分类指导。

进一步落实学校在教学进度安排、教学方式运用和教学评价实施等方面的自主权。

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指导学生学会选择课程,做好生涯规划。

教育部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定期对课程实施和教材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修改完善课程标准和教材。

各地要根据监测结果,加强和改进课程实施工作。

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要按照人才培养目标,落实课程要求,确保教学效果。

  四、切实加强课程改革的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

教育部将健全课程教材工作管理机制,整合课程、教材、教学等各类专家组织,充分发挥专业力量的作用,统筹协调高校和中小学课程建设。

各地和学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制订全面深化课程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具体任务和政策措施。

教育部将对各地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指导。

加强对课程实施状况的督导,将其纳入学校督导评估范畴,定期发布督导报告。

加强督导问责,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条件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各级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加强对课程改革工作的条件保障。

要把教师实施课程能力培训作为“国培计划”等各级教师培训的重点。

要根据职责任务,在经费、人员以及信息技术手段等方面为课程改革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健全激励机制。

采取有力措施,充分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投身课程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教育部和各地定期开展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和教学名师评选,将研究和破解课程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的成果作为评选的重要内容。

总结推广课程改革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

把课程改革中重大研究任务列入教育部和地方有关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鼓励专家学者积极参与课程改革研究。

项目承担单位要将项目成果作为重要科研成果予以承认,对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优秀成果给予奖励。

把课程改革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考核范围。

 

教育部

2014年3月30日

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 

教基一[2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小学德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现实选择。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切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针对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现就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中小学德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实效性,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体现时代性,加强中小学德育的薄弱环节 

  1.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学生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

要深入浅出地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让学生逐步明白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

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和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探索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

改善时事教育,举办中小学时事课堂展示活动,用鲜活事例教育广大学生,引导他们逐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帮助学生树立积极向上的个人理想,引导他们自觉将个人理想与祖国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为个人幸福、社会进步、国家富强而不断成长。

 

  2.加强公民意识教育。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大力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公民美德,发扬社会公德,增强国家认同,引导广大学生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促进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养成遵纪守法、遵守规则的意识和行为习惯。

认真落实《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引导学生养成诚实守信、孝敬感恩、团结友善、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

 

  3.加强生态文明教育。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普遍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主要内容,引导学生养成勤俭节约、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要深入推进节粮节水节电活动,持续开展“光盘行动”。

加强大气、土地、水、粮食等资源的基本国情教育,组织学生开展调查体验活动,参与环境保护宣传,使他们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性,增强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加强海洋知识和海洋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现代海洋观念。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全面推进心理健康教育。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和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加强课程建设,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时间,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科学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加强场所建设,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中小学心理辅导室,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必要的活动空间。

加强队伍建设,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关心其生活条件与专业发展。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培训,同时要提高全体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培养学生积极健康的心理品质。

加强生命教育和青春期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5.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不断探索网络环境下德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虚拟世界,合理使用互联网、手机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

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上网,树立网络责任意识,增强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防止网络沉迷或受到不良影响。

加强网络法制教育,培养学生依法使用网络的意识,自觉抵制网络不法行为。

加强网络正面引导,推进德育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积极健康的网络教育资源,凝聚广大师生,形成良好互动。

鼓励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网络文化活动,组织以“中国梦”“三爱”“三节”为主题的微视频创作展。

 

  二、准确把握规律性,改进中小学德育的关键载体 

  6.改进课程育人。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课程的德育功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德育目标之中。

加强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程的教育教学。

推动学科统筹,特别是加强德育、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课程教学的管理和评价,提升综合育人效果。

开发有效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丰富学校德育资源。

开展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展示活动,引导各学科教师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设计相应的教学活动,在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同时,将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自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

 

  7.改进实践育人。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充分体现“德育在行动”,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为贴近学生的具体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

要普遍开展以诚实守信、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勤劳好学、节约环保、团结友爱等为主题的系列行动;组织学生广泛参加“学雷锋”等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教育学生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组织学生在每个学段至少参加1次学工学农生产体验劳动,农村学校应普及适当形式的种植或养殖。

要广泛利用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实践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宫、家、站)等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研学旅行、红色旅游等活动。

逐步完善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的体制机制,把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和成效纳入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8.改进文化育人。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挖掘地域历史文化传统,因地制宜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校园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之中。

要加强图书馆建设,提升藏书质量,开展经常性的读书活动。

学校要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或书写上墙,让学生熟练背诵。

要利用升国旗、入党入团入队等仪式和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传播主流价值。

要加强校风班风学风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艺活动、体育活动、科技活动,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充分利用板报、橱窗、走廊、校史陈列室、广播电视网络等设施,营造体现主流意识、时代特征、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9.改进管理育人。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积极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于学校管理制度的每一个细节之中。

学生的行为规范管理、班级民主管理和各种面向学生制定的规章制度,都要充分体现友善、平等、和谐。

要明确学校各个岗位教职员工的育人责任,把育人要求和岗位职责统一起来,将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加强班主任培训,提高班主任工作能力,探索推行德育导师制。

加强师德建设,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大力增强实效性,夯实中小学德育的基本保障 

  10.改进方式方法。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德育规律研究,从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注重循序渐进、注重因材施教,润物细无声,真正把德育工作做到学生心坎上。

要突出知行结合,着力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客观真实记录学生行为表现情况,引导学生将道德认知转化为道德实践。

要勇于改革创新,探索德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定期开展德育教研活动,提升教师德育专业能力。

 

  1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德育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工作计划,确立年度德育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相关责任主体。

保障德育工作经费,纳入教育经费年度预算,满足学校德育工作需求。

 

  12.强化协同配合。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主动联系综治、公安、民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教育。

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帮扶,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大力推动家庭教育,普及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改进家访制度,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树立科学观念,运用良好家风,促进子女成长成才。

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净化社会环境,形成育人合力,共同发挥正能量。

 

  13.完善督导评价。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将其纳入教育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及责任区督学的工作范畴,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督导评价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教育部将定期表彰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探索品德优秀学生表彰激励机制。

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也要完善相应的表彰激励机制,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努力促进年轻一代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教育部 

  2014年4月1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5〕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美育是审美教育,也是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不仅能提升人的审美素养,还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情感、趣味、气质、胸襟,激励人的精神,温润人的心灵。

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改进美育教学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对加强学校美育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学校美育取得了较大进展,对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总体上看,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和学校对美育育人功能认识不到位,重应试轻素养、重少数轻全体、重比赛轻普及,应付、挤占、停上美育课的现象仍然存在;资源配置不达标,师资队伍仍然缺额较大,缺乏统筹整合的协同推进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落实文艺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汲取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拥有开阔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

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在整体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美育发展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基础教育阶段美育存在的突出问题,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让每个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考虑地区差异,重点关注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美育教学条件的改善,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因校制宜,鼓励特色发展,坚持整体推进与典型引领相结合,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局面。

坚持改革创新,协同推进。

加强美育综合改革,统筹学校美育发展,促进德智体美有机融合。

整合各类美育资源,促进学校与社会互动互联,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美育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的氛围。

(三)总体目标。

2015年起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

到2018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

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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