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系统工程细则.docx
《智能化系统工程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智能化系统工程细则.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智能化系统工程细则
智能建筑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日期:
审批:
日期:
宁波市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宁海县前童镇双桥村安置小区项目工程项目监理部
年月日
目录
一、专业工程概况与特点
二、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三、监理工作流程
四、质量控制目标
五、质量控制要点
六、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七、工程常见质量通病及其防治
智能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专业工程概况与特点:
1、工程名称:
宁海县前童镇双桥村安置小区项目
2、建设单位:
宁波金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
宁波铭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
宁波市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
宁波宇阳建设有限公司
6、工程地点:
宁海县前童镇双桥村
7、建筑面积:
45380.07m2
8、工程造价:
5100万
9、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
10、施工工期:
545日历天
本工程安装内容包括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电源与接地等子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又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子系统)。
工程特点是本工程使用功能多,施工质量要求高,需组织高素质的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场参加施工。
本工程安装工作量大,与其他专业交叉作业较多,总体安装工期短,安装各专业工程间配合频繁,施工现场的统一指挥和协调配合十分重要。
各施工工种必需在项目部的统一指挥下协调配合,均衡施工。
二、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1、智能建筑及其他相关专业设计图纸、文件及变更;
2、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文件;
4、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文件;
5、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6、智能建筑及其相关专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5079
《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验收规范》YD5048
《有线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Y/T106
《程控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5077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和严酷等级》GBl683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
《安防视频监控统技术要求》GA/T367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中
7、其他国家有关规范与验收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第1,3,6册)
三、监理工作流程(见下图所示)
四、质量控制目标
1、质量控制原则
(1)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验收规范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严格把握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要点。
(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督促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4)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设备检验制度,所用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铬牌、型号、规格、性能和施工工艺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及有关专业规范、标准,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5)严把智能建筑工程验收关。
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道工序不得施工,对分部、分项工程和使用材料进行逐一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坚决不予验收。
2、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1)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工程。
表1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动力及照明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表1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工程质量要求
项目
质量要求
主
控
项
目
1
金属导管、金属线槽的接地或接零
第14.1.1条—1~2条
2
金属管的连接
第14.1.2条
3
防爆导管的连接
第14.1.3条
4
绝缘导管在砌体别槽的埋设
第14.1.4条
5
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中
第15.1.1条
6
电线穿管
第15.1.2条
7
爆炸危险环境照明线路的电线、电缆选用和穿管
第15.1.3条
一
般
项
目
1
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
第14.2.3条
2
金属导管的防腐
第14.2.4条
3
柜、台、箱、盘内导管管口高度
第14.2.5条
4
暗配导管的埋设深度,明配导管的固定
第14.2.6条
5
线槽固定及外观检查
第14.2.7条
6
防爆导管的连接、接地、固定和防腐
第14.2.8条
7
绝缘导管的连接和保护
第14.2.9条
8
柔性导管的长度、连接和接地
第14.2.10条
9
导管和线槽在建筑变形缝处的处理
第14.2.11条
10
电线、电缆管内清扫和管口处理
第15.1.3条
11
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电线绝缘层颜色的选择
第15.2.2条
12
线槽敷线
第15.2.3条
(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t竣工验收。
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l
线缆敷设和终接的检测
第9.2.1条
2
电、光缆的架空管道直埋敷设的检测
第9.2.2条
3
机柜、机架、配线架安装的检测
第9.2.3条
4
信息插座的安装
第9.2.4条
5
系统监测
第9.3.4条
一般项目
1
缆线终接
第9.2.5条
2
跳线的终接
第9.2.6条
3
机柜、机架、配线架安装
第9.2.7条
4
信息插座的安装
第9.2.8条
5
光缆芯线终端标志
第9.2.9条
6
综合布线系统的计算机管理和维护
第9.3.5条
(3)通信网络系统工程
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安装的通信网络系统及其与公用通信网之间的接口的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包括通信系统、卫星数字、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及紧急广播系统等系统及相关设施,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l
通信系统检测要求
第4.2.6条
2
通信系统的接人
第4.2.7条
3
通信系统工程实施、质量控制及系统检测
第4.2.8条
4
卫星、数字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的系统检测
第4.2.9条
5
公共广播与紧急广播系统检测
第4.2.10条
(4)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
控
项
目
1
系统的检测
第7.2.1条
2
系统的独立性
第7.2.2条
第7.2.12条
3
系统与其他系统联动
第7.2.3条
4
电磁兼容性防护功能
第7.2.4条
5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中文显示
第7.2.5条
6
火灾报警信息的传输、显示及设备响应和运行
第7.2.6条
7
与子系统的接口和通信功能
第7.2.7条
8
火灾探测器设置
第7.2.8条
9
新型消防设施的设置及功能检测
第7.2.9条
10
安全防范系统对火灾报警的响应及运行等功能检测
第7.2.11条
(5)电源与接地
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智能化系统电源、防雷及接地系统的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
智能化系统的电源引接
第11.2.1条
2
稳流稳压、不间断电源装置的配置.与检测
第11.2.2条
3
应急发电机组的配置与检测
第11.2.3条
4
蓄电池组及充电设备的配置与检测
第11.2.4条
5
主机房及各楼层电源的设置与检测
第11.2.5条
6
主机房电源线路的安装质量检测
第11.2.6条
7
防雷接地系统的引接
第11.3.1条
8
单独接地装置的检测
第11.3.2条
9
防过流、过压原件、防电磁干扰屏蔽、防静电接地装置的设置检测
第11.3.3条
10
与等电位联结的检测
第11.3.4条
一般项目
1
稳流稳压、不间断电源装置的配置与检测
第11.2.7条
2
应急发电机组的配置与检测
第11.2.8条
3
主机房及各楼层电源设置与检测
第11.2.9条
4
主机房电源线路的安装质量检测
第11.2.10条
5
单独接地装置、防过流、过压原件、防电磁干扰屏蔽及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检测
第11.3.5条
6
与建筑物等电位联结的检测
第11.3.6条
五、质量控制要点
(一)质量的事前控制
1、审查承包商:
承包商必须提供其他相应施工资质证明文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有效上岗证书。
有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测试及调试方案及大型设备运输吊装方案等。
2、熟悉、掌握文件:
施工图纸必须齐全,熟悉、掌握相应的规范、标书、合同、施工概预算及上级有关文件(如当地质监站、供电、电信、消防等部门的要求等)。
3、施工图纸会审:
施工图必须经过会审才能施工,会审中应解决错、碰、漏等的不合理部分,并做好记录。
4、各专业间初步协调:
通过总包组织各专业对管道密集处,如管道井、楼宇公用部位等进行管道预排,并画出纵向、标高等坐标标图,以便施工中严格控制。
5、施工用设备、仪器、器材机具辅助材料、机械应满足连续施工或阶段性施工要求。
仪器、仪表标志应齐全,其检定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6、应备有施工中联络的通信工具。
7、施工前对环境、条件进行调查处理,例如使用道路及占用道路情况,允许同杆架设的杆路及自立杆路状况,敷设管道电缆或在埋电缆,路由状况,并设立路由标志,障碍应及时清除。
8、系统的设备、部件、材料的选择应严格按设计要求,选择具有资质的国有企业供应符合国标或行业标准的设备、部件、材料的厂商供货。
9、施工单位在接到监理在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理通知后及时整改,整改后仍应按报验程序办理验收手续,对于多次提出而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应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直至发出停工单。
10、对线缆、设备进行电器测试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清除出工地,不得用于工程。
(二)质量的事中控制
1、施工前的环境检查
在安装工程开始以前应对交接间、设备间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开工:
(1)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的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2)房屋预留地槽、暗管、孔洞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对设备间铺设活动地板应专门检查,地板板块铺设严密紧固,每平方米水平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mm,地板支柱牢固,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要求。
(4)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施工电源盒接地装置。
(5)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环境温、湿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
2、施工前的器材检验
(1)器材检验一般要求
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工程所用缆线、器材的规格、程式、数量、质量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者或设计不符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器材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2)器材、管材与铁件的检验要求
1)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
2)管材采用钢管、硬聚氯乙烯管、玻璃钢管时,其管身应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变形,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3)管道采用水泥管块时,应符合邮电部《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J39-90)中相关规定。
4)各种铁件的材质、规格均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有歪斜、扭曲、飞刺、断裂或破损。
5)铁件的表面处理和镀锌层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皮、气泡等缺陷。
(3)缆线的检验要求
1)工程使用的对绞电缆和光缆规格、程式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合同要求。
2)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3)电缆外护套须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如用户有要求,还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电气性能检验报告。
4)电缆的电气性能应从本批量电缆的任意三盘中截出100m长度进行抽样测试。
5)剥开缆线头,有A、B端要求的要识别端别,在缆线外端应标出类别和序号。
6)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外表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采用62.5/125μm或50/125μm多模渐变折射率光纤光缆和单模光纤光缆时,现场检验应测试光纤衰减常数和光纤长度。
①衰减测试:
宜采用光时域反射仪(OTDR)进行测试。
测试结果如超出标准或与出厂测试数值相差太大,应用光功率计测试,并加以比较,断定是测试误差还是光纤本身衰减过大。
②长度测试:
要求对每根光纤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一致。
如果在同一盘光缆中,光纤长度差异较大,则应从另一端进行测试或做通光检查,以判定是否有断纤现象存在。
8)光纤调度软线(光跳线)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光纤调度软线应具有经过防火处理的光纤保护包皮,两端的活动连接器(活接头)端面应装配有合适的保护盖帽;
②每根光纤调度软线中光纤的类型应有明显的标记,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4)接插件的检验要求
1)接线排和信息插座及其他插件的塑料材质应具有阻燃性。
2)保安接线排的保安单元过压、过流保护各项指标应符合邮电部有关规定。
3)光纤插座的连接器使用型号和数量、位置应与设计相符。
4)光纤插座面板应有发射(TX)和接受(RX)明显标志。
(5)配线设备的使用
配线设备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交接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光、电缆交接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
各类标志名称应统一,标志位置正确、清晰。
(6)电源设备的安装
1)弱电工程的供电系统
弱电工程供电的设备应在安装前检查设备的外观和技术性能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断电器、接触器和开关应动作灵活,接触紧密,无锈蚀、损坏。
②紧固件、接线端子应完好无损,且无污物和锈蚀。
③设备的附件齐全,性能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2)电源设备的安装
①设备的安装应牢固、整齐、美观,端子编号、用途标牌及其他标志,应完整无缺,书写正确清楚。
②固定设备时,应是设备受力均匀。
③仪表箱内安装的供电设备其裸露带电体相互间或其他裸露导体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4mm。
当无法满足时,相互间必须可靠绝缘。
④供电箱安装在混凝土墙、柱或基础上时,宜采用膨胀螺丝固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箱体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3~1.5m;
b、成排安装的供电箱,应排列整齐。
⑤UPS设备安装完毕,应检查其自动切换装置的可靠性,切换时间及切换电压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⑥稳压器在使用前应检查其稳压特性,电压波动值应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⑦整流器在使用前应检查其输出电压,电压值应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⑧供电设备的带电部分与金属外壳间的绝缘电阻,500V兆欧表测量时,应不小于5MΩ。
当安装使用说明书中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其规定。
⑨供电系统送电前,系统内所有电源设备的开关均应处于“断”的位置,并应检查熔断器容量。
(7)弱电系统的接地及屏蔽
1)弱电系统的接地,按用途分有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两种。
保护性接地分为:
工作接地、逻辑接地、屏蔽接地和信号接地。
不同的接地有不同的要求,应按设计决定的接地施工。
2)当强弱电都采用PVC管时,为避免干扰,弱电配管应尽量避免与强电配管平行敷设,若必须平行敷设,相隔距离宜大于0.5m。
3)当强弱电用线槽敷设时,强弱电线槽宜分开;当需要敷设在同一线槽内时,强弱电之间应用金属隔板隔开。
(8)电信设备的接地
1)为防止外界电压危害人身安全和对设备的损害,抑制电气干扰,保证通信设备正常工作,电信设备的以下部分均应接地:
①直流电源、电信设备的机架、机壳;人站通信电缆的金属护套和屏蔽层。
②交流配电屏、整流器屏等供电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
③直流配电屏的外露导电部分。
④交直流两用电信设备的机架、机框内与机架、机框不绝缘的供电整流盘的外露导电部分。
⑤电缆、架空线路及有关需要接地的部分,如放电器、避雷器、保护间隙等。
2)当低压配电系统采取TN制式供电,电信设备若要求严格限制工频交流对其的干扰,且电信设备不易做到与站内各种金属构件绝缘时,应采用TN-S制式;当对干扰要求不太严格时,可采用TN-C制式;当电信设备的泄漏电流在10mA及以上时,应采用TN-S制式。
3)配电屏、整流器屏等外露导电部分,当加固装置将其与机架、机框在电气上已连通时,仍需与PE线或PEN线相连。
4)当采取IT制式供电,电信设备的泄漏电流在10mA以上时,为了避免保护设备误动作,可采取双线圈变压器供电,其一次侧接入IT制式,二次侧若以TN制式供电,此时供电设备的接地与TN制式相同。
5)电信设备的工作接地,一般要求单独设置,亦可与建筑物内变压器的工作接地共用一个接地装置。
但必须通过绝缘的专用接地线与接地装置相连。
6)电信设备采用共同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Ω,宜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芯绝缘线穿管敷设到共同接地极上。
当采用集成钢筋作为共同接地极时,连接处应有铜铁过渡接头。
(9)电子设备的接地
1)电子设备的信号接地、逻辑接地、功率接地、屏蔽接地和保护接地等,一般合用一个接地极,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当电子设备的基地与工频交流接地、防雷接地合用一个接地极时,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Ω.。
屏蔽接地如单独设置,则其接地电阻一般为30Ω。
2)对抗干扰能力差的电子设备,其接地应和防雷接地分开,两者相互距离宜在20m以上,对抗干扰能力较强的电子设备,两者距离可酌情减少,但不宜超过5m。
3)电子设备接地和防雷接地采用共同接地装置时,为了避免雷击时遭受反击和保证设备安全,应采用埋地铠装电缆供电。
4)电缆屏蔽层必须接地,为避免产生干扰电流,对信号电缆和1MHz及以下低频电缆应一点接地;对1MHz以上电缆,为保证屏蔽层为低电位,应采取多点接地。
5)为避免环路电流、瞬时电流的影响,辐射式接地系统应采用一点接地;为消除各接地点的电位差,避免彼此之间产生干扰,环式接地系统应采用等电位连接;对混合式接地系统,在电子设备内部采用辐射式接地,在电子设备外部采用环式接地系统。
(10)接地极和接地线的安装
1)强弱电采用联合接地极时,接地电阻必须小于1Ω。
2)采用联合接地极时,弱电接地引出线和强电接地引出线不能从同一点引出,两者要相距3m以上。
3)对抗干扰要求高的弱电设备,例如电脑、消防控制室的接地干线应用截面不小于25mm2绝缘铜导线两根或固定在绝缘子上的接地排,避免和强电接地线连通。
(11).机架安装要求
1)机架安装完毕后,水平、垂直度应符合厂家规定。
如无厂家规定时,垂直偏差度不应大于3mm。
2)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
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各种标志完整清晰。
3)机架的安装应牢固,应按施工图的防震要求进行加固。
4)安装机架面板,架前应留有1.5m空间,机架背面离墙距离应大于0.8m,以便于安装和施工。
5)壁挂式机框底距宜为300~800mm。
(12)配线设备机架安装要求
1)采用下走线方式时,架底位置应与电缆上线孔相对应。
2)各直列垂直倾斜误差不应大于3mm,底座水平误差每平方米不应大于2mm。
3)接线端子各种标志应齐全。
4)交接箱或暗线箱宜暗设在墙体内。
预留墙洞安装,箱底高出地面宜为500mm~1000mm。
(13)各类接线模块安装要求
1)模块设备应完整,安装就位,标志齐全。
2)安装螺丝必须拧紧,面板应保持在一个水平面上。
(14)信息插座安装要求
1)安装在活动地板上,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有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线盒盖可开启,并应严密防水、防尘。
接线盒盖面应与地面齐平。
2)安装在墙体上,宜高出地面300mm,如地面采用活动地板时,应加上活动地板内净高尺寸。
3)信息插座底座的固定方法以施工现场条件而定,宜采用膨胀螺丝、射钉等方式。
4)固定螺丝需拧紧,不应产生松动现象。
5)信息插座应有标签,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类型。
6)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质量的事后控制
1、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提交设备调试运行方案。
实施时应请监理工程师参加,按设备分类、分项,按规范进行逐项性能测试,系统调试,按要求填表定出等级。
2、对未完工程及尚存在质量问题的逐一进行检查并列出明细表,督促施工单位完成及整改。
3、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4、组织隐蔽工程的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5、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6、监督施工单位履行保修阶段的职责。
六、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一)与参建各方加强技术交流
在交流过程中加深了解建设单位的要求,设计单位的设计意图,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水平,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展开监理工作。
(二)旁站监理
对本工程的关键部位的隐蔽,重要设备的安装,系统或者重要组件的功能测试,系统试运行等过程,实行全程旁站监理。
(三)巡视监理
在施工过程中,定时或不定时地对现场进行巡视,随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平行检验
在对原材料或系统的检测数据有疑问时,或者对质量把握不大的时候,可以和建设单位商量进行取样检测。
在工程开展的过程中,项目监理部根据专业工程师的提议,可以采取组织,技术,合同,经济等措施进行监理。
七、安装工程常见质量通病及其防治
1、设备之间、干线与端子之间连接不牢固,应检查并牢固。
2、屏蔽线或设备未接地造成干扰,应接好地线。
3、盒、箱不清洁,应清除杂物保洁。
4、面板安装不牢固未紧贴墙面,螺丝应拧到位并使用同一种类型螺丝。
5、面板标高超出允许偏差,应及时修正。
。
6、线缆预留量不够或过多且箱内导线放置杂乱,应留余量并扎束。
7、导线压接不牢或编号混乱,应压牢、重新编号。
8、面板等应作好成品保护。
9、电话、电视系统的敷线、面板接线不符合要求。
现象:
多条电话线在高层建筑的弱电竖井里设有捆扎、分别固定,显得杂乱;DP箱的线头编号不明显,编号纸牌回潮,字体难辨;电话插座接线松动,电话音质失真。
电视天线损坏屏蔽层,电视音像失真。
施工中弄脏墙面,施工完毕后没能清洁净现场。
预防措施:
与土建专业密切配合,施工安装完要清洁现场,保持地面和墙面清洁;
多条电话线在弱电竖井里敷设时,要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