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财政局.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972700 上传时间:2023-02-07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2.9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黄石市财政局.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黄石市财政局.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黄石市财政局.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黄石市财政局.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黄石市财政局.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黄石市财政局.docx

《黄石市财政局.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黄石市财政局.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黄石市财政局.docx

黄石市财政局

黄石市财政局

文件

黄石市环境保护局

黄财建发[2007]26号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黄石市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7—2010年)》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黄石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根据《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6—2010年)》(鄂财建发[2006]106号)和《黄石市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黄政办发[2005]95号),围绕全市“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污染防治重点及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黄石市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7—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本指南要求,组织申报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

 

二○○七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

环保项目申报指南通知

黄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7年2月6日印发

黄石市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07-2010年)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和规范排污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排污费资金集中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根据《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7号)、《黄石市市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黄政办发[2005]95号),结合我市环境保护政策、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及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污染防治。

该专项资金是一种政府引导性资金,通过拨款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地方、企业、金融机构等渠道的资金投入。

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应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办法,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支持对象

㈠基本条件

1、符合《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第17号令)和《黄石市市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黄政办发[2005]95号)中关于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的有关规定。

2、项目已经纳入《黄石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专项规划和国务院、省、市政府批复的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规划计划,项目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

3、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落实不少于项目总投资60%的资本金,近三年企业排污费按时足额交纳、没有无故拖欠情况。

4、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及我市的产业发展政策、技术政策、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㈡重点项目

1、具有一定的先进性、良好的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经国家、省、市有关机构认定或审定的污染防治高新技术的示范工程、依托项目。

2、工业脱硫项目、危险废物综合处置等类型的项目,有助于企业全面稳定达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生态工业项目。

3、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以及化工、冶金、医药、电力、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等重点工业行业的污染防治示范项目。

4、有利于解决跨区域污染纠纷的综合整治项目,具有流域上下游补偿性质的项目,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影响大、社会反映强烈的治理项目。

5、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6、符合有关规定需要重点支持的其他项目。

三、不支持项目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政策、技术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产品、技术的项目。

2、属于新建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项目),或者属于“三同时”配套应建而长期未建的项目。

3、其它财政专项资金、国债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已经支持或计划支持的项目。

4、国家、省和市财政、环保部门确定的其他不支持项目。

四、支持方式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拨款补助和贷款贴息的方式安排使用。

申请拨款补助的项目,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40%;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贴息金额按贷款有效期内发生贷款的实际利息计算。

五、申报要求

㈠申报时间:

每年2月28日之前,凡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支持条件的项目单位,均可向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申报。

㈡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分为初审材料和复审材料。

1、初审材料为申请黄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报告(见附件1,一式三份,每年2月28日之前报)。

2、由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审核下达预算的项目需报复审材料。

复审材料含项目基本材料和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

(1)项目基本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黄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附表1)或《黄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银行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申报表》(附表2)。

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填写,并加盖公章。

《黄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部门意见必须由该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方可生效。

  ②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专指项目承担单位的污染防治项目,不能用产品技术改造或生产项目的环境保护篇章代替;申报项目中的建设内容必须与可研报告内容一致。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复的,应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复印件。

  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不予受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超过5年的项目应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④如按规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批复文件复印件。

  ⑤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材料要求。

必须提供经办银行出具的专项贷款合同、利息结算清单以及由贷款银行审核后盖章的《黄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银行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申报表》(附表2)。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发生了相关利息。

贷款仅限于污染防治项目的建设资金贷款,不支持流动资金贷款和与污染防治项目无关的贷款。

  ⑥申请拨款补助项目的资金落实证明材料。

已获银行贷款的,需附银行贷款合同及申请银行贷款文件;企业自筹的,需附加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的资金自筹证明。

任何无公章的资金证明将视为无效证明。

  

(2)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也可附加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的其他补充材料:

如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事业单位上年度决算报表;列入国家或地方计划的有关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产品照片、清洁生产审计报告、银行信用证明、项目或技术评估意见、初步设计材料等。

六、项目评审程序

1.项目审核: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对项目申报条件、真实性和必要性等进行初审,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视财力状况确定补助(或贷款贴息)的金额,下达年度市级环保专项补助资金预算。

2.项目论证:

已列入市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预算的项目,由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技术论证,项目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技术方案进行修改。

七、项目实施及监督管理

项目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和招投标管理以及政府采购的规定,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项目经费。

财政补助资金应与项目其他来源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单独设帐核算,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要对项目实施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监督管理和追踪问效。

市财政局要对资金的专款专用及其他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环保局要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检查治理技术方案的实施。

项目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表(见附表4-1、4-2)、环境监测报告、项目投资评审报告。

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验收。

八、拨款

根据工程进展,项目单位填报《黄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补助申请拨款表》(见附表3)。

经市环保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后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60%。

项目竣工验收后拨付补助资金余额。

九、中央、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市财政局会同市环保局根据中央、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年度项目申报通知,负责从市级项目库中筛选项目,组织项目单位向省财政厅、省环保局申报本市申请使用中央、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项目,并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对中央、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十、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材料的装订顺序为:

项目申报材料封面、目录、申请环保专项资金补助报告、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基本材料、特殊项目材料、必要的辅助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上述所有申请材料必须一式三份,一次报送齐全,之后不得追加或修改。

各申请单位应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不受理该项目的申请。

2、表内各项要求全部填写,不得留有空白,若没有该项内容,则填“无”。

《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中“申请支持方式和金额”一栏拨款补助、贷款贴息二者选一,不得同时申请。

基本信息表、数据盘、汇总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必须统一,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名称、项目总投资、申请资金等内容应一致,有关技术、工艺、规模等内容应相互吻合,并能反映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附件一

关于申请200×年黄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报告

黄石市财政局、黄石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黄石市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7~2010年)》,我公司《×××环保综合改造工程》项目符合申请环保专项资金的有关规定。

该项目采用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高压脉冲离线清灰袋式除尘器替代原有电除尘器,将于200×年1月动工,200×年6月投入运行。

项目完成后,排放浓度将控制在30mg/Nm3以内,优于国家新的排放标准,同时根治工艺性及事故性超标排放,年削减粉尘量1263.02吨,将显著改善黄石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其环境及社会效益极为显著。

此外,年回收的生料粉和煤粉以及节省排污费价值为25.07万元。

该项目总投资万元。

公司自筹万元,现申请市级环保专项补助资金万元。

特此报告。

请批示。

附表:

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

年月日

附表

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

联系人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项目申报理由和必要性

(限150字)

采用的污染治理技术和工艺方案

(配置方案)

主要建设内容、规模、指标(限200字)

投资及其构成、资金筹措

项目预期效益

申请支持方式和金额

财政拨款

万元

占投资总额比例

贷款贴息

万元

占利息总额比例

%

上年度排污费缴纳金额

(万元)

 

附表1:

黄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公章)

行业名称

行业代码

所处的区域(流域)

行政区划代码

项目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联系人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项目申报理由

和必要性

(限150字)

采用的污染治理

技术和工艺方案(配置方案)

主要建设内容、

规模、指标

(限200字)

投资及其构成、

资金筹措

项目预期效益

申请支持

方式和金额

财政拨款

万元

占投资总额比例

贷款贴息

万元

占利息总额比例

%

可研报告编制单位、资质

可研报告批复单位、文号、时间

环评报告

编制单位、资质

环评报告批复单位、文号、时间

近三年排污费

缴纳情况

本级环境保护部门意见

 

(签署意见、签字、盖章)

年月日

本级财政部门意见

(签署意见、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表2:

黄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银行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申报表

 项目承担单位:

(公章)

项目名称

贷款银行

贷款时间及期限

贷款金额

贷款用途

实际支付贷款利息

备注

注:

本表只限申报贴息项目。

借款单位签章                               贷款银行(签章并加注意见)

单位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           单位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3

黄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申请拨款表

              年月日

项目单位

 

法人代表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号

 

补助总额

(万元)

拨款

计划

第一次

第二次

拟拨款额

(万元)

已用资金(万元)

资金用途

 

工程进展

情况

 

市环保局主管科室意见

 

市环保局领导审核意见

附表4-1

黄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表

单位:

万元

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经办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投资构成

环保补助金额

环保贴息额度

贴息金额

补助资金批准文号

项目竣工日期

项目概况

完成情况

经济社会效益

 

附表4-2

黄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表

单位:

万元

污染物

名称

设计

实际

进口浓度(mg/l或M3)

出口浓度(mg/l或M3)

去除率(%)

去除量(吨/年)

进口浓度(mg/l或M3)

出口浓度(mg/l或M3)

去除率(%)

去除量(吨/年)

监测单位

监测时间

年月日

监测报告编号

验收时间

年月日

参加验收人员

 

签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