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建学院综合素质和能力培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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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综合素质和能力培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河南城建学院学生工作会议

材料三

 

河南城建学院综合素质和能力培育专项经费

使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精心打造大学生素质和能力提升平台,切实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特设立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育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大学生开展培育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活动。

第二条大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育是实现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围绕综合创新人才的培养进行,立足大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要有先进的人才培养理念、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规范的管理机制。

第三条成立大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育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育工程进行全面的规划和部署,由主管团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学工部、团委、科研处、招生就业处、武装部、艺术系、法律系和体育教学部组成,主要负责大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育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委员会下设大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育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对活动的申请、审批、验收等进行集中受理。

第四条大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育专项经费共计五十万元,分别资助四大类型活动:

大学生思想政治与品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健康。

其中,前两类经费额度为每年十万元,后两项经费额度为每年十五万元。

第二章 资助范围

第五条大学生思想政治与品德修养活动。

主要包括我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团学干部培训、共青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与品德修养活动等。

具体资助范围包括:

1.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费用。

包括教师授课费、素质拓展训练费、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

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费用。

包括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和学生干部参加教育培训费、参加思想政治教育研讨会费用等。

3.开展以党史国情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费用。

第六条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主要包括假期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具体资助

范围为:

1.学校、系(院)组织的大学生假期(含暑假和寒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费用。

2.各类大学生青年志愿文明服务类活动费用。

3.学校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的先进表彰工作经费。

4.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志愿者活动基地建设经费。

5.学校和各系(院)提供和开展的各种学生社会工作经费。

第七条大学生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活动。

主要包括开展各类科技竞赛,举办各类科技活动和创新创业专题讲座、报告、论坛等活动。

具体资助范围为:

1.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2.学术科技竞赛,用于学校、系(院)以及学术类社团组织的科技竞赛活动的组织费用。

3.各类科技活动和创新创业讲座、报告、论坛等活动经费。

4.参加全国、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学术科技竞赛费用。

5.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基地建设经费。

第八条大学生文体艺术与身心健康发展活动。

主要用于我校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大学生艺术展演、校级大型文艺晚会、大学生文化艺术社团日常培训、组织活动等。

具体资助范围为:

1.举办我院文化、艺术活动相关费用。

包括举办宣传费、举办活动经费、专家评审费、表彰费用等活动费用。

2.参加河南省及全国文化艺术比赛费用。

包含培训费、差旅费、教师参加学术研讨会的会务费等。

3.大学生文化、体育、艺术团体培训费用。

包括外聘教师课酬、购置服装道具、乐器购置维护费用等。

4.学生组织举办活动费用。

包括举办体育竞赛、学生艺术团体演出、社团文化活动等学生文体活动费用。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九条各团组织可直接向管理办公室进行经费申请。

第十条学生组织或者学生兴趣活动小组,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经过所属部门同意后,可向管理办公室提出经费申请。

第十一条申报部门要认真把关,申报的活动项目应具有可行性和实效性,能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第十二条申请部门应根据要求,写出项目申请书,内容一般包括:

项目名称、承办单位、起止时间、活动意义、活动方案、预期效果、日程安排以及经费预算等,由管理单位签署意见后提交管理办公室。

第四章 申报与评审

第十三条每学期开学初,项目申请人须填写《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育项目申请书》,报送申请人所在单位。

第十四条各学生管理部门和系(院)对项目进行初审,审查通过后,统一报送校大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育管理办公室。

第十五条活动项目由大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育办公室负责评审,并确定经费资助额度。

 

第十六条项目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项目的创新性、可操作性和应用性。

第五章 运行与管理

第十七条项目一经确定,项目负责人应积极组织实施,并对项目按期完成全面负责。

各单位应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活动加强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第十八条大学生大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育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一年。

第十九条学校有关部门应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条件,所有教学场地、实验室、文化活动场地对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开放,免收场地费、管理费。

第二十条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得随意修改和调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有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审核:

1.活动内容有重大调整;

2.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一年);

3.终止活动运行(无法克服原因)。

 

第二十一条对不按照要求报送活动材料或者活动中弄虚作假的,将终止该项目的运行。

同时,项目所属单位不得参与下个学期的项目申报。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活动实行经费末端控制,即预付资助金额的50%,活动项目完成后,申报单位要及时向办公室提交活动总结、活动成果等有关材料,经办公室批准后,其余部分视任务完成情况予以拨付;各活动项目在资助金额限度内实报实销。

第二十三条下拔的专项活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二十四条活动结束一月内,务必完成报账或者冲账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由校大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育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

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和

能力培育工作委员会名单

 

主 任:

王召东

副主任:

杨留栓 赵金安

工作委员会委员:

吴晓红刘海燕马东晓王靖刘丽峰米启超

张龙栓常静

办公室主任:

刘海燕(兼)

办公室成员:

张大力李婵杜灵枝闫继涛侯占营汤喜辉

李闯豪赵爱民

 

项目编号

附件2

 

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育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分类:

项目负责人:

所在系部:

所属部门:

申请日期:

 

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育管理办公室

二○一三年制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思想政治与品德修养□文体艺术与身心健康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

活动时间

自年月---------年月

申请金额

千元

2.项目负责人情况

姓名

部门

职务

职称

电话

Email

3、活动意义

 

二、活动方案

1.具体活动方案

 

2.预期结果和形式:

 

3.活动进度及安排:

 

4.经费使用计划

 

三、审批情况

1.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名:

年月日

2.管理办公室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兰亭序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

群贤毕至,少长咸集。

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

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

虽取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

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

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

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

古人云:

“死生亦大矣。

”岂不痛哉!

    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

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

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

悲夫!

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

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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