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团体新版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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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会团体新版章程

江苏省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依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意在为社会团体制订章程提供范例。

三、“【】”内文字为制订要求,“()”内文字为可选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是。

【全称】

【社会团体名称应和其宗旨、业务范围、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相一致,依次由三方面组成:

行政区域名称、业务范围反应、社会团体性质标识。

专业性社会团体通常称协会;学术性社会团体通常称学会、研究会;联合性社会团体通常称联合会、联谊会、促进会、校友会、商会;行业性社会团体通常称行业协会、行业商会。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组成人员、单位等】自愿组成性(学术性;联合性;行业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宗旨: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宗旨应该充足表现成立社会团体目标,并和社会团体名称内在涵义相一致。

第四条本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是。

【全称】

本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是。

【全称;适适用于非直接登记社会团体。

本团体接收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能够依据工作需要设置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本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组成部分,不含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负担。

第六条本团体住所是。

【载明江苏省××市(县)】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团体业务范围:

(一);

(…)。

【业务范围是为实现其宗旨而开展具体事务,内容必需具体、明确,符合社会团体性质和特点。

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要求须经相关部门同意方可开展活动,应该依法经过同意。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团体会员为(个人会员;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行业性社会团体吸收个人会员加入,个人会员百分比不得超出会员总数10%。

第九条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会员,必需含有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章程;

(…)。

【社会团体应该分别确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条件,但必需具体、明确,其从事专业或业务须和社会团体业务范围相关。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

(…)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经过;

(…)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第十一条会员享受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与本团体活动;

(三)优先取得本团体服务;

(四)对本团体工作知情权、提议权和监督权;

(五)退会自由;

(…)。

第十二条会员推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章程;

(二)实施本团体决议;

(三)维护本团体正当权益;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工作;

(五)向本团体反应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六)按要求缴纳会费;

(…)。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经过,能够暂停其会员资格或给予除名。

第十五条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对应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一节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六条本团体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制订和修改会费标准;

(三)制订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责任人产生措施;

【责任人包含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分支(代表)机构责任人。

(四)选举或免职理事、监事;【行业性社会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必需经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五)审议理事会工作汇报和财务汇报;

(六)审议监事会工作汇报【适适用于设置监事会社会团体】;审议监事工作汇报【适适用于设置监事社会团体】;

(七)决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

【社会团体可自行确定其它职权,但必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

会员数量在100个以下,必需召开会员大会。

会员数量超出100个,能够按一定百分比在会员中选举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代行会员大会职权。

会员代表应该以民主方法产生,具体措施和名额分配由理事会决定。

会员代表数量最少不得低于50个。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每年召开1次。

【适适用于采取会员大会制度社会团体,最长不超出5年。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最长不超出5年】,每年召开1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经过,报登记管理机关同意。

【非直接登记社会团体,在报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前还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延期换届最长不超出1年。

【适适用于采取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社会团体】

本团体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日【不少于10日】将会议议题书面通知会员(会员代表)。

第十八条经理事会或本团体%以上会员(会员代表)提议,应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九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含有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订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经过;

(二)选举理事,应该由得票数多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等额选举不低于1/2;差额选举不低于1/3。

】;

(…);

其它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会员代表)过半数表决经过。

第二节理事会

第二十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实施机构,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人数为会员(或会员代表)%。

【最高不超出1/3】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理事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一);

(…)。

第二十二条单位理事代表由该单位关键责任人担任。

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团体,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立案。

该理事同时为常务理事,一并调整。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职权是:

(一)制订会员代表产生措施和分配名额;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三)实施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四)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置、变更和终止;

(五)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关键责任人人选;

(六)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选举和免职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适适用于秘书长选举产生社会团体】

选举和免职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决定聘用或解聘秘书长;【适适用于秘书长聘用产生社会团体】

(八)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汇报和财务汇报;

(九)制订内部管理制度;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社会团体可自行确定其它职权,但必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每届年【最长不超出5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经过,报登记管理机关同意。

【非直接登记社会团体,在报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前还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延期换届最长不超出1年。

【适适用于采取会员大会制度社会团体】

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任期一致。

【适适用于采取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社会团体】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

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与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责任人,应该由得票数多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

【等额选举不低于2/3,差额选举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七条本理事会每十二个月最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八条 经理事长或  %理事提议,应该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第三节常务理事会

【可选项,适适用于理事人数在50人以上社会团体。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设置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为理事  %【最高不超出1/3】。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至六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任期一致。

第三十条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与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一条常务理事会最少每月【最长不超出6个月】召开1次会议。

情况特殊,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三十二条经会长(理事长)或  %常务理事提议,应该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四节责任人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责任人须含有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路线、方针、政策,含有良好政治素质;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年纪不超出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能够忠实、勤勉推行职责、维护本团体和会员正当权益;

(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不得担任其它情形;

(…)。

第三十四条 会长(理事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会长(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领导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三)检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各项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四)代表本团体签署关键文件;

(…);

(…)章程要求其它职权。

第三十六条 秘书长帮助理事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二)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适适用于秘书长聘用产生社会团体】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关键责任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提名专职员作人员聘用,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确定年度工作汇报和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六)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同意;

(七)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汇报,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八)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

(…)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三十七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应该制作会议统计。

形成决议,应该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责任人审阅、署名。

会议统计、会议决议应该以合适方法向会员通报。

责任人选举结果须报登记管理机关立案并向会员公开。

【非直接登记社会团体,在报登记管理机关立案前还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五节监事(或监事会)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设监事名。

监事任期和理事任期一致,期满能够连任。

【适适用于只设监事社会团体】

本团体设监事会,监事任期和理事任期一致,期满能够连任。

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

【适适用于设监事会社会团体,监事人数须在3人以上。

第三十九条本团体责任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条监事(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提议;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实施本团体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团体章程或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责任人、常务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免职提议;

(三)检验本团体财务汇报,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汇报监事工作和提出提议;

(四)对责任人、常务理事、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团体利益行为,立即给予纠正;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和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应本团体工作中存在问题;【非直接登记社会团体,还能够向业务主管单位反应。

(…);

(…)决定其它应由监事(监事会)审议事项。

监事会每个月最少召开1次会议【最长不超出6个月】。

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经过方为有效。

【适适用于设监事会社会团体】

第五章财产管理和使用

第四十一条本团体收入起源于: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 

(五)利息; 

(…); 

(…)其它正当收入。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该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收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监督检验。

本团体接收境外捐赠收入,须将接收捐赠和使用情况向登记管理机关汇报。

【非直接登记社会团体,还须向业务主管单位汇报。

第四十三条本团体经费关键用于:

(一)本章程要求业务范围;

(二)必需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

(三)其它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事项。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五条本团体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实、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确保会计资料正当、真实、正确、完整。

本团体接收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六条本团体配置含有专业资格会计人员。

会计不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需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七条本团体进行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应该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汇报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非直接登记社会团体,还须报送业务主管单位。

第四十八条本团体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接收登记管理机关组织年度检验。

第六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四十九条对本团体章程修改,由理事会表决经过,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五十条本团体修改章程,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经过后15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非直接登记社会团体,在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前还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日期为章程生效日期。

第七章终止和剩下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本团体有以下情形之一,应该终止:

(一)完成章程要求宗旨;

(二)无法根据章程要求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

(三)发生分立、合并;

(四)自行解散;

(…)。

第五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应该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经过,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非直接登记社会团体,须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五十三条本团体终止前,由理事会确定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非直接登记社会团体,须在经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活动。

第五十四条本团体完成清算工作后,应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五十五条本团体终止后剩下财产,在登记管理机关监督下,【非直接登记社会团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共同监督下。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用于发展和本团体宗旨相关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经年月日第次会员大会表决经过。

【适适用于会员大会】

本章程经年月日第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经过。

【适适用于会员代表大会】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本团体理事会。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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