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中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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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中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
城乡一体化中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统筹城乡发展,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规律,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
中国作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在破除二元结构、消除城乡差距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特别是城郊农民的土地大量被征用,产生了为数众多的失地农民。
由于制度性因素和农民自身因素的影响,农民失地后面临就业困难等问题,失业现象较突出,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对我国经济,社会,政治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的就业保障制度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近些年来,理论和学术界有过关于就业保障问题的探讨,但很多是针对就业保障的某一方面,对失地农民的就业保障关注较少。
在此背景下,本文运用系统分析法,动态和静态结合的研究方法,试图对我国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做一个探索。
文章共分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导论,主要是对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研究的背景及目的的概括,为后文的写作做了铺垫。
第二部分是对失地农民就业情况的一个分析,在这部分里先描述了失地农民就业的困境,说明失地农民就业情况不容乐观,接着从主观和客观两个主要方面进行了原因分析。
第三部分是分析当前可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保障的支持平台,并对这些平台做了具体可操作的建议。
第四部分是对建立失地农民就业保障制度进行了宏观上的分析,提出了建立失地农民就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主要是两个大方面,一是建立促进失地农民充分就业的服务体系,二是建立有利于城乡衔接的失地农民失业保障制度。
关键词:
失地农民就业问题保障制度
Abstract
Sincethereformandopeningup,especiallysincethe1990s,urbanandruraldevelopmentasawhole,istheinevitablelawofurbanizationdevelopment.Chinaasoneofthefastestgrowingcountryintheworld,inbreakingdualstructure,eliminatingthegapbetweenurbanandruralareashasachievedobviousresults.Alongwiththepaceofurbanizationandindustrialization,theruralcollectivelandespeciallysuburbanfarmerslandexpropriationingreatquantities,producedalargenumberofland-lostfarmers.Becauseoftheimpactofinstitutionalfactors,farmerslostgroundafterfacingproblemssuchasemploymentdifficulties,unemploymentismoreoutstanding,becomingaserioussocialproblem.establishingandperfectingtheemploymentsecuritysystemofland-lostfarmershasbecomeanurgentproblem.Inrecentyears,thetheoreticalandacademiccircleshavehaddiscussionaboutjobsecurity,butmanyareforsomeaspectofjobsecurity,lessconcernedaboutjobsecurityofthefarmers.Inthisbackground,thispaperusesthesystemanalysis,thecombinationofdynamicandstaticresearchmethods,tryingtomakeanexplorationontheland-lostfarmersemploymentproblemsinourcountry.Thearticleisdividedintofourmost:
Thefirstpartisintroduction,mainlytotheproblemofland-lostfarmersemploymentresearchbackgroundandpurposeofthesummary,settingthestageforlaterwriting.
Thesecondpartisananalysisoftheland-losingfarmers'employment,inthispartfirstdescribedtheland-lostfarmersemploymentpredicament,land-losingfarmers'employmentsituationisnotoptimistic,andthenfromtheaspectsofsubjectiveandobjectivetwomainreasonsanalyzed.
Thethirdpartistheanalysisofthecurrentprovidingjobsecuritysupportplatformforland-lostfarmers,andmakesaspecificoperationalsuggestionontheseplatforms.
Thefourthpartistoestablishasecuritysystemforland-lostfarmersonthemacroscopicanalysis,puttingforwardthepolicySuggestionsofestablishingland-losingfarmersemploymentsecuritysystem.twobigaspects,oneistosetupland-losingfarmerstopromotefullemploymentservicesystem,thesecondistoestablishtheland-lostfarmersunemploymentsecuritysysteminfavorofcohesionbetweenurbanandruralareas.
1导论
1.1研究的背景与目的
1.1.1城镇化中农民就业问题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获得了飞速发展(年均经济增长率接近10%),成就辉煌,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升[]。
但发展并不平坦,一方面是巨大成就的积累,另一方面是发展起来以后遇到的诸多复杂问题的积累;一方面要继续破解欠发展的难题,另一方面要迎难而上,探索破解发展起来以后遇到的新问题。
在可喜的发展世态面前,我们必须做些调整,应对发展中的一些问题,党和国家把城乡一体化建设纳入改革中。
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可覆地的沧桑巨变,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作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虽然在消除城乡差距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城乡二元体制没有从根本上发生实质性转变,特别是长期形成城乡分割的土地、就业、户籍、社保等的二元制度没有得到根本性突破,成为统筹城乡发展面临的最大障碍。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就曾提出我国当前己进入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的主要特征是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加快改造传统农业,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
1.1.2城镇化中农民就业问题的研究目的
随着我国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的工业社会转变,农民显性失业问题开始凸显出来,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失地农民数量急剧增加。
失地农民,说是农民,他们已经没有土地,说不是农民,他们却在城市的边缘徘徊,在有些地方出现了“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
失地农民的出现则是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必然结果。
这种情况在人多地少的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尤为突出。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及制度基础和可以实施的措施就成了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讨论和研究的问题[]。
1.2主要研究方法
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涉及面广、牵涉学科多,本研究将进行全方位探讨,力求站在理论研究的前沿。
一.系统分析法。
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是一项系统问题,涉及到土地、保障、政府、个人和市场经济等。
研究此问题,需要从多方面综合考虑和研究。
二.文献研究法。
利用网络、书刊、报纸、和杂志等媒体,参考大量文献和资料、借鉴相关研究结果,且结合我国实际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三.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结合。
以静态分析揭示我国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基本态势,剖析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策略。
通过动态比较分析,反映总体发展趋势,找出可解决的瘫痪环节,提出科学的政策建议。
1.3本文创新之处
近些年来,理论和学术界有过关于就业保障问题的探讨,但很多是针对就业保障的某一方面,对城市下岗职工的就业保障研究的比较多,而对失地农民的就业保障关注较少。
在此背景下,本文运用系统分析法,动态和静态结合的研究方法,试图对我国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做一个探索。
2失地农民就业问题面临的困境及原因
2.1失地农民就业困境
2.1.1就业安置方式不完善
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对失地农民的安置做了具体的规定,安置方式主要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用地单位安置以及货币安置3种。
我国现行的对失地农民的安置方式主要是货币安置,货币安置是一种生活指向性的安排,而非就业指向性的安置。
[]
第一,由于农村集体生产经营项目存在权责不透明,运行不规范、市场化程度低等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方式的风险较大。
一旦出现亏损及倒闭的情况,就会引起农民失地又失钱。
第二,用地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安置方式难度大。
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日益完善,用地部门很难为无一技之长的的失地农民提供合适工作岗位,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
另一方面,用于市政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等非生产性项目的越来越多,难以提供大量岗位安置失地农民。
第三,一次性的货币安置方式存在很大弊端。
与前面两种方式相比,货币安置因其风险小、稳定性强、见效快而容易被失地农民接受,且因其操作成本低、周期短而受到了各地政府、企业乃至集体经济组织的欢迎。
单一的货币补偿方式,在执行中存在补偿标准不统一、补偿程序不透明、补偿费用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不同程度损害了失地农民合法权益,也不能解决失地农民长远生计问题。
2.1.2就业方式少而局限
失地农民,一部分是大龄的,这部分人受到年龄、文化、体力、技能等因素限制,转业十分困难;另外一种是生活在远郊和偏远地区的失地农民,这部分人的就业意识和择业观念比较保守,就业机会和就业选择性相对局限[]。
首先,农民外出就业选择面很窄,主要从事简单重复的体力型劳动。
其次,农民外出就业渠道少,以自发性外出就业为主。
2.1.3就业稳定性低
从就业形势可以发现农民就业从事的大多是一些短工,保姆,摆地摊等收入低,没有劳动保障的工作[]。
而自主创业,搞个体经商的人数很少,这与其文化水平,个人能力和传统思想有着直接联系。
失地农民就业形式主要是非正规就业,比如,服员、清洁工、建筑工等,容易受市场供求影响,失业风险较大等特点,这样就导致农民工更换职业的情况非常普遍,隐性失业的现象普遍存在。
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技能型、专业型人才紧缺与农村综合能力低下劳动力剩余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失地农民难以满足市场需要。
一方面企业招工难,招不到想要的人才;另一方面农民工找工难,大量的失地农民找不到工作。
2.1.4就业能力弱
当前以市场为导向的劳动力制度和以学历为基础的结构就业调整[],对求职者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要求较高。
在市场经济学的眼光来看,失地农民自身原因是就业的关键因素。
失地农民属于被迫离农人群,其整体素质甚至低于自主流动的农民工,在市场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地位[]。
失地农民中就业最困难的主要有三类群体:
一是大龄失地农民。
二是劳动力受教育程度较低。
三是女性劳动力。
这就使得原本能力不够的失地农民,更加难以就业。
2.1.5就业保障力度弱
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很难体现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国就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相当狭窄,而这工资薪酬低,几失地农民就业保障力度弱有的地方几乎为零,更谈不上没有福利。
失地农民就业起点低,就业工资增长慢,失地农民就业福利少。
所以用工单位不规范,劳动权益也无实质地保障。
某些用工单位为了可以逃避法律责任,减少不必要的劳动成本,不愿与农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工资中延长劳动时间、无故解雇、少付甚至拒付加班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犯农民工权益的事件时常发生。
2.2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的原因
2.2.1客观原因
2.2.1.1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制度原因
一.征地制度不完善。
造成失地农民失业的原因可以先从现行的征地制度的科学性来分析一下。
[]由于我国现行的征地制度是建立在土地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公有制基础之上,而且从过去一直延续到现在,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这种征地制度的缺陷日益显现出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征地范围不明确,被征土地的大量闲置,不仅降低了土地使用效率,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也剥夺了农民的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形成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并且征地补偿标准低;法律体系不完备;现行的征地制度没有对农民土地财产的所有权及使用、收益以及处分权结合起来[]。
二.有悖于我国市场经济的规则和劳动制度[]。
我国现行的征地补偿制度是一种纯粹的补偿关系,这在计划经济的时代是实用的,也被社会各界所接受。
但是在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今天显得不合理。
农村的集体土地还是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配给制征用和补偿职业选择歧视导致就业机会丧失。
现实中失地农民无法进入主流劳动力市场,受到身份歧视和社会排挤情况十分普遍。
大量的收入高、环境好、福利优的首属劳动力市场的工作岗位只对城市居民开放,农民只能进入次属劳动力市场,阻碍了失地农民获得理想职业的可能性,剥夺失地农民部分就业机会。
工资收入歧视导致就业吸引力不够。
工资收入歧视存在,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劳动权益,减弱了失地农民外出就业的动力。
2.2.1.2竞争体制原因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也迅速增加,就业面临严峻挑战。
目前市场上待业人数庞大,包括城镇下岗职工、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待业群体。
面对竞争激烈、供大于求的城市就业市场,失地农民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就业压力。
2.2.2主观原因
2.2.2.1思想意识形态原因
劳动力受传统就业观念和思想意识的影响失地农民就业意识与市场要求差距较大造成了失地农民就业困难[]。
新生代的失地农民对职业要求较高,不愿从事工资低、工作累、条件差的工作。
就业观念和心理因素,使他们错失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依赖征地款,坐吃山空思想严重。
另外,相当数量的失地农民有靠政府解决就业问题,要政府安排工作的依赖思想,缺乏寻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还有一些失地农民小农意识较强,求稳心态较重,缺乏应对市场竞争的自信心。
2.2.2.2文化素质及能力原因
目前失地农民的文化素质不能适应工厂、企业的招工要求,而那些文化水平低、年龄偏大、无一技之长的劳动力就更难找到工作。
即使找到就业机会也只能从事耗体力、报酬低的简单劳动。
失地农民文化素质偏低。
从一般意义上讲,劳动者文化素质越低,从事职业专业化程度也就越低,其工作的可替代性也就越强,就业竞争就越激烈[]。
专业技能缺乏导致失地农民难以适应工业化程度较高企业的用工需求,成为制约失地农民实现就业的一大瓶颈。
3解决我国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出路及建议
3.1提供完善的制度支持失地农民就业
从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为起点,建立一些促进就业的服务,建立失地农民的失业补偿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失业保险制度,失业救助政策等全方位多功能的就业保障制度[]。
同时政府有责任通过明确政策导向,制定政策措施,促使失地农民转移到非农产业或得到城市提供的非农就业机会。
通过多功能的融合,使失地农民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失地有保障,逐步实现与城镇就业保障制度的接轨,建立高度统一化、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的就业保障制度。
3.2为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提供货币支持
政府建立就业扶持基金。
为帮助失地农民获得小额创业贷款,减免税收、提供一站式服务,政府实行小额贷款担保制度,及时出台一些金融、信贷、税收等各方面的政策[]。
降低失地农民借贷款的入门门槛,提供多种渠道并且确保可以实施的策略用于失地农民的借贷的过程。
3.3积极探索多种就业的渠道
社区服务业,如个人、几个人或家庭成员组合的形式,即可小额投资、摆摊设点、租赁门面经营小商品、日杂五金等。
亦可从事修理修补性服务,或从事家政服务等等。
另外可以把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同加强城市的绿化、环保、卫生、交通、便民服务等项事业结合起来,使之形成提供就业岗位与创造本地财富的新循环,推动失地农民的就业。
失地农民自谋创业。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失地农民是通过创办个体、民营企业等自主创业方式先富裕起来的。
所以,政府应当鼓励失地农民创办一些个体和民营企业,为自己寻找到一条新路子。
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大批劳动力中,凡有自谋职业或合伙投资创业者,政府应该给予大力扶持。
其次,鼓励失地农民在小城镇就业。
3.4提供就业的培训工作,提高失地农民就业能力
建立失地农民就业培训体系[]。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力培训体系,强化就业培训制度是可持续地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难题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要以
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企业的用工要求,有针对性开展培训。
使失地农民掌握实用技术,提高劳动技能。
另一方面,要根据失地农民的意愿、性别、爱好等的实际情况进行培训,因材施教,提高培训效率。
政府应在以下方面加强管理:
首先,要尽快健全对失地农民培训的信息采集机制、师资组织机制、专业培训机制、评价考核机制、反馈跟踪机制、资质认证机制等,由组织、人事、劳动、教育等部门共同参与实施,切切实实把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题。
其次,要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3.5完善失地农民就业保障制度体系
失地农民应该建立什么性质的就业保障体系。
这农民失去土地后再也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农民了,他们的身份和角色都发生了变化,成为城市居民。
既然是城市居民,其就业保障应该与城镇就业保障制度相一致。
当然总要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政府首先必须对原来的制度设计进行调整和完善。
3.5.1建立完善的失地农民就业问题保险制度
失地农民就业能力较弱,经费来源不足。
失地农民的失业保险有政府,村集体和个人缴纳[]。
关于失地农民就业保障基金,主要完善三个方面:
第一是失地农民就业保障基金来源。
第二是失地农民就业保障基金经营。
第三是关于就业保障基金的监管,加强基金的监管,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体系,依法监管。
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管,基金投资运营注定难以成功。
其次,必须有依法赋予监督职责的监督主体,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与经营机构必须分开设置,前者负责对后者的监管和对社会保障市场的调控,后者负责基金的筹集、投资运营和保险金的发放等,并保证监管机构的权威性、公正性、科学性和独立性。
3.5.2建立完善的失地农民救助体制
雇主责任制就是规定雇主在解雇雇员时,根据雇员为其工作年限的长短对其进行的一次性的解雇补偿[]。
鉴于目前已经比较全面地实施了劳动合同制,解雇存在合同到期解雇(不再续签)及合同不到期解雇两种基本情况。
如果合同到期,只要雇主不愿继续续签合同,均应给予补偿;雇员个人不愿续签合同的不予补偿。
合同未到期时,因雇主原因提前解雇员工的,除给予解雇补偿外,还应另外追加雇主违约责任赔偿。
当然,雇员违约也应承担相关责任。
这种经济补偿可以对失业者起到一定的救助作用,对失业者的生活水平变化起到缓冲作用,而且可以提高失业者重新就业的积极性,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雇主随意解雇员工的行为,有助于缓解失业压力。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的是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以保障全体公民基本生存权利为目标的社会救助制度[]。
它的通常做法是,根据维持最起码的生活需求的标准,设立一条最低生活保障线。
每一个公民当其收入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而生活发生困难时,有权利得到国家和社会按照明文公布的法定程序和标准提供的现金和实物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是衔接其他保障制度的一项保障制度[]。
它对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是一个很好的补充。
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最后的一道防线。
目前在很多地方失地农民没有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这必然会对那些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过后没有就业的失地农民是一个漏洞。
目前现行征地安置政策不完善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保制度“最后的安全网”的作用,有其实际的功效,可以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稳定。
一旦失地农民失业后通过失业保险没有解决,完全可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4结论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统筹城乡发展,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规律,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
中国作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在破除二元结构、消除城乡差距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步伐的加快,我国政治和经济发展迅速,城镇化发展水平逐渐提高,使得大量农民失去土地,被迫成为失地农民。
由于制度性因素和农民自身因素的影响,农民失地后面临就业困难等问题,失业现象较突出,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保障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失地农民就业保障解决了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加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保护劳动力和再生劳动力。
建立失地农民就业保障体系,要制度先行,坚持从实际出发,权利与义务统一,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失地农民培训机制,提高失地农民素质,同时按照市场经济规则探索新的科学的征地制度,保护农民的权益。
国家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就业机制,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给予支持,鼓励自主创业。
同时建立有利于城乡衔接的失地农民失业保险制度,对失地农民就业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