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生态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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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市生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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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条宁波市城市生态地带位于宁波中心城三片城市组团之间,不仅为三片城市组团的隔离带,而且是通过楔形绿带向城市内部输送新鲜空气的生态廊道,更是联系各风景区的绿色走廊,为贯彻总体规划中将其建设成“城市生态功能区”的规划要求,控制和引导区内各项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经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6、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7、《风景名胜区经管暂行条例》
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10、《城市绿地分类规范》
11、《浙江省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办法》
12、《浙江省绿化经管办法》
13、《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14、《宁波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1-2020)》
15、《宁波市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经管规定(试行)》
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以优质的产业生态服务、优美的自然生态景观、悠久的人文生态传统,建设城市生态地带,从而达到改善区域内外生态环境,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并为宁波建成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生态型城市打下基础。
第四条规划范围
南北向:
南以鄞州大道为界,东至新安江路,西至通途路,北濒东海;
东西向:
东北以余北快速路、澥浦镇、九龙湖镇为界,西南以科技园区东环路、余北快速路及管廊为界,西临九龙湖度假区、慈城-保国寺历史文化游览区。
二条生态带在南部交汇,使规划区呈“Y”型,宽1.3-10公里,长约50公里,总占地面积约204.4平方公里(含甬江及南山水库)。
第五条规划期限:
与总体规划一致,至2020年,并分为近期与远期,近期为2002-2005年,远期为2006-2020年。
第六条规划要点
1、确定生态带的范围,并划出绿线,作为绿化建设和执法经管的依据;
2、以生态保护为原则,研究对生态带内居住、工业与市政设施用地的调整、整合与补偿技术方案;
3、研究生态地带内的经济发展模式、准入产业和具体生态保护政策,明确生态区内为非开发建设区,但可通过布置文体、公园、生态农业、经济林业等用地提高生态地带的社会、经济效益,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保护控制模式;
4、生态地带内道路交通、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特别要处理好与市政公共设施走廊(高压走廊、供水主干管、排水截污管线、输油管线等)的问题;
5、河流、林地等具代表性的生态区域的景观系统规划设计。
第七条规划目标
分为规划期目标与总目标,以适应城市的发展需要。
规划期与总体规划一致,至2020年。
1、总目标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村镇居民将逐步迁移至城市建成区。
在此基础上,实施“退耕还林”策略,使生态地带真正成为动植物繁衍、生息的理想栖息地和人们回归自然的最佳场所。
2、规划期目标为: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为城市提供足够的氧源,有利于城市环境的优化;发展生态旅游,为人们创造亲近自然、释放心灵、陶冶情操的场所;促进传统农业经济向资源型、知识型和服务型高效持续生态经济的转型,从而带动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弘扬传统文化,促进村镇居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向生态文化的转型,从而建设环境优美,人们有文化、有理想、高素质的生态村;提出合理的土地利用策略和指标控制体系,以利于经管部门进行操作和经管。
第八条本规划一经批准应作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经管、指导城市建设的依据,规划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工程均应满足本规划的要求,进行重大修改应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认可。
第九条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说明书、图纸三部分。
第十条本文本的解释权为宁波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第二章规划内容
第一节用地布局
第十一条功能分区
根据城市空间布局要求及生态地带现状特点,将规划区分为游憩功能区、自然环境保护区、防护林带、生态经济作业区、乡镇发展区等五片功能区和通道绿化工程、村庄(工厂)整理绿化工程二大工程实施区。
规划功能区用地构成见表11。
宁波市城市生态地带规划用地构成表表11
类别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
占用地比例(%)
平原用地
152.9
74.8
其中
农田耕地
80.6
生态林地
38.9
自然保护用地
5.6
游憩用地
20.8
村镇及企事业单位
7.0
山地
38.8
19.0
水体
12.7
6.2
总用地
204.4
100
第十二条游憩功能区
旨在结合生态带建设,在城市各组团之间的中心,结合优越的自然环境条件,创造出充满山野情趣,让久居城市的人回归自然、舒缓身心、滋润心灵、激发灵感的场所,总用地约46.2平方公里,区内允许建设郊野公园、森林公园、动植物园、果园、高尔夫球场、名人墓园、鱼塘及总规中要求设置的市政设施。
包括野趣公园、森林公园、高尔夫球场、滨海公园、龙山苗圃:
1、野趣公园
野趣公园作为城市的近郊公园,其规划范围为甬江滨江路东南侧、通途路以北的平原绿化区及江南东侧山体西部的缓坡地带,占地约25.2平方公里,其中小浃江流域是公园的核心区。
公园设计应强调与自然的有机衔接,并融为一体,除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外,尽量减少人工开发行为,体现“天人合一”的理念,并可安排野营、垂钓、运动、戏水等活动,让人们得以充分享受大自然的恩赐。
2、森林公园
通途路以东的双峰山、老鹰山山体连绵,山势起伏,形态优美,规划开辟为森林公园,占地约16.1平方公里。
总体思路是:
因地制宜,适当改造植被,突出林相与季相变化。
生态建设与旅游开发结合,以自然景观为主,适当增建一些人工景点和游览设施,但要与周围环境协调,并应在保护好森林和其他风景资源的前提下,逐步开发利用,建成以自然生态为基础,集游览观光、林业科考、探险采风等功能于一体的郊野公园。
3、滨海公园
滨海公园位于南北向生态带与东海的接壤处,滨海快速路以北的区域,占地约2.7平方公里。
规划结合生态带建设,利用现有的自然环境条件,开辟海滨公园,以满足人们亲近大海的愿望。
4、高尔夫球场
高尔夫球场位于余北快速路以北、灵峰山和老鹰山西侧之间的山岙处,占地约1.1平方公里,按照规范高尔夫球场建设,是人们闲暇挥杆、放松心情的好去处。
5、龙山苗圃
龙山苗圃位于龙山的西北侧,利用龙山西部的缓坡地段,及龙山与道路之间的平原设置,占地约1.1平方公里,可为城市的绿化建设提供充足的苗木资源。
第十三条自然环境保护区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减少人工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在生态地带内划出一定区域进行生态保护,作为生态地带建设的基础,总用地约17.8平方公里,区内允许建设极少量的配套设施及总规中要求设置的市政设施,不允许增建新的企事业单位及进行房地产开发。
包括湿地保护区、山林保护区:
1、湿地保护区
湿地被专家誉为“地球之肾”,在抵御洪水、调节径流、蓄洪防旱、调节气候、促淤造陆、美化环境等方面有其他生态系统不可替代的作用。
规划结合甬江及甬江两岸水网密布的特色,打造出孕育着自然特征的“人工湿地”,范围为甬江北岸至宁镇公路,甬江南岸至滨江路,占地约5.6平方公里。
湿地以水为主题,大自然在此展示出宁静悠远的氛围。
2、山林保护区
江南东侧山体余北快速路以北的山体,自然植被保持较好,规划为山林保护区,占地约12.2平方公里。
首先应丰富森林树种,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对策。
对植被生长较好的山头地块,封山育林;大力补植枫香、木荷、合欢、香樟、南酸枣等阔叶树,丰富林相,并使森林景观随着季节变换而呈现不同景象;坡度在25°以上的的坡耕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退耕还林,树种可选择一些适宜在低丘缓坡栽植的优质经济林、茶叶、小径竹,也可以种植枫香、木荷等生态树种,或发展花卉、苗圃等。
江南公路北仑段南侧多个石塘仍在继续开采,应立即关闭采石场,并逐步对公路边上比较显眼的石塘进行垂直绿化,绿化树种宜选择藤本植物,如常青藤、葛藤、紫藤、爬山虎等。
规划区内的公墓地也要加强经管,在公墓地外侧建立绿色隔离带。
第十四条防护林带
根据总体规划,甬江北岸生态地带东侧的镇海片主要为化工工业区,而西侧的三江片则为高教园区北区及骆驼镇的生活区,故其中的生态地带应考虑以减少污染为主要功能,且高压走廊、输油管线在其间穿越较多,规划将甬江北岸镇海片与三江片之间、镇海化工工业区与镇海老城区之间的生态地带用地作为防护林带,并向东北延伸至东海岸,总用地约38.9平方公里,区内允许建设一些基本的配套设施及总规中要求设置的市政设施,不允许增建新的企事业单位及进行房地产开发。
树种可选用防污、抗污能力较强的树种。
第十五条生态经济作业区
发挥生态地带平原土地肥沃、山林资源丰富的优势,结合农业、林业结构调整,建设生态经济作业区,总用地约88.5平方公里,区内仅允许建设极少量的配套设施及总规中要求设置的市政设施,不允许增建新的企事业单位及进行房地产开发。
包括沿山林特果园区、设施农业区、高新农业示范区:
1、沿山林特果园区
江南东侧山体东西两侧低山丘陵和部分平原地带规划为沿山林特果园区。
该区域共有土地面积约7.9平方公里,高程相对较高,介于山坡和水田之间、土壤质地较好,适宜发展经济林。
规划该区域以发展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的优质水果、小杂竹和提供城市园林绿化用的花卉苗木为主。
从该区的地理特点来看,山脚下地势较高处适宜种植杨梅、桃等经济林;平原地块可以种植桃、梨、小杂竹等;在高程相对较低,地下水位高的农田可以种植早熟蜜梨、黄花梨等优质经济林或发展苗木花卉生产。
通过努力,把该区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双增示范基地,沿329国道形成一条四季常青、花果飘香的经济特产林带。
2、高新农业示范区
宁镇公路、防护林带之间平原规划为高新农业示范区,占地约3.0平方公里,拟建设农业引种、农作物育种、设施园艺、辐照、组织培养等五大中心和观光农业、农产品加工二个功能区。
规划通过3-5年建设,将本区块建设成为农业科研创新示范区,集农业科研创新、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实验、农业科研成果展示等功能于一体,并兼及观光、学习、科考等功能,发展生态旅游业。
3、设施农业区
设施农业区分布于甬江两岸,甬江北岸的用地位于防护林带的西侧、九龙湖镇以南,面积约32.4平方公里;甬江南岸的用地位于野趣公园、森林公园的南侧,面积约45.2平方公里。
区域内河道较多,地下水位高,土壤透气性比较差,土质大多粘重。
传统的种植结构是春粮(绿肥)、早晚连作稻,农业生产水平较高。
规划该区域生态建设的重点放在格田成网,构建大网格乔木绿化带上,树种选择要充分考虑平原地区地下水位高的特点,强调品种的耐湿性,并要特别注重排水沟的设计建设,加强河道疏浚,以降低地下水位。
区域内的畈心田以粮油生产、瓜果蔬菜种植为主,加强农业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含量,形成设施农业基地。
并利用其处于城市近郊、生态环境优越的有利条件,可大力发展“菜篮子”工程,为城市居民提供充足的绿色蔬菜。
第十六条乡镇发展区
包括规划区各功能区内予以保留的乡镇及企事业单位用地,总用地约7.0平方公里:
1、规划重点发展五乡镇,将其定位为旅游服务基地。
规划实施适度发展策略,把五乡镇建成生态地带南部旅游服务基地,城镇建设要突出水乡风情,并应特别加强五乡、宝幢二地的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水环境保护,严格限制污染企业。
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平方公里以内,人口规模控制在4万人左右。
2、对于行政村及自然村,原则上应限制其发展,鼓励村民向城市建成区迁移,从而可逐步推广“退耕还林”策略,最终实现“城市建在森林中”的美好愿望。
3、对于规划期搬迁有一定难度的村镇建设用地,基本予以保留,但要严格控制其规模,并限制乡镇企业用地的发展,配建必要的农村服务和旅游服务设施,给予一定的住宅发展用地,住宅以翻建为主。
规划对区域内新批建住宅实施控制,每年新建住宅量(不计翻建住宅)不超过现有住宅量的2%,并在建筑高度、色彩、材料等方面进行引导,加强环境卫生设施治理,逐步建成生态村。
4、根据现状人口数量、历年人口统计情况和城市化发展水平,预测至2020年规划区人口约降至6-7万。
规划对区域内人口进行控制,禁止人口入迁,并对部分村庄实施政策性迁移。
搬迁或合并村庄的原则为:
(1)城市道路及铁路、轻轨等穿越的村庄进行搬迁或合并;
(2)对严重影响生态地带建设的村庄进行搬迁或合并。
5、村庄绿化率达到30%,突出抓好房前屋后、村向外辐射道路以及经村路、河两侧绿化。
房前屋后宜发展经济林木,如批杷、优质柑桔、梨、葡萄之类,把发展庭院经济和改善生态效益结合起来;也可以种植一些月季、茶花、桂花及草木花卉,改善居住环境。
道路、河岸两侧则可根据立地条件选择相应的防护树种,做到乔、灌、花、草合理搭配,常绿落叶合理配置。
6、有计划搬迁对环境有污染的工矿企业,如浙江太平洋化学品公司、善高化学工业公司、渔业基地、采石场等,而对环境无污染的单位,如万里国际学校等则予以保留,但要控制其规模,不得随意扩建;挪威工业园予以保留,不再扩建,对引进工程及规模进行严格控制;五乡镇的工业园区由于处于生态地带南部与东钱湖风景名胜区的交汇处,不利于生态地带的整体建设,考虑到已建部分工程,规划保留已建一期用地,并在周围建防护林带,建议全镇统一安排工业用地。
7、规划区内严禁新的建设工程,搬迁主要公路两侧50M范围内的工厂,同时规定期限促使区内保留企业搞好绿化工作,企业绿化树种结合其产品性质和立地条件进行选择。
厂区四周要求安排宽8M以上绿化带,绿化以乔木为主,间以绿篱。
第二节准入产业
第十七条可建工程
借鉴国内外城市关于环城绿带的探索,以自然环境为背景,确定生态地带内准入产业为:
郊野公园、森林公园、动植物园、防护林带、果园、农业用地、菜地、高尔夫球场、名人墓园、鱼塘等。
第十八条严格禁止房地产开发和新建的企事业单位进入规划区内。
第三节道路交通
第十九条由于生态地带处于三片城市组团之间,根据总体规划,规划区内有宁镇公路、江南公路、通途路、科技园区东外环路、余北快速路等城市区间交通干道及铁路、轻轨等穿越。
故穿越规划区的道路交通成为生态带与周边城市组团的主要联系,在一定程度上,亦是城市形象的重要展示区,规划实施通道绿化工程。
江南公路、宁镇公路两侧各规划50M绿化带,通途路、科技园区东外环路、余北快速路两侧各规划100M绿化带,铁路、轻轨两侧各规划300M绿化带,以减轻噪音,并使人们有行进在森林中的感觉。
其中道路内侧至少栽植两行以上乔木,外侧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农民种植经济林或培育苗木、花卉。
树种应实行常绿与落叶、针叶与阔叶、大乔木与小乔木科学搭配。
绿化建设应模仿自然群落式种植,形成高低错落、处处不同的景观效果。
第四节市政设施
第二十条生态地带内市政设施较多,不仅有规划变电所、天然气站、污水处理厂等,另有500KV、220KV、110KV高压走廊,天然气长输管线及输油管线等穿越规划区。
规划结合生态带建设,在变电所、天然气站、污水处理厂等市政设施周围设置防护林带,管廊带可与经济林带相结合。
第三章生态指标控制
由于此次规划在一程度上是为经管部门提供建设依据,需要对各功能区块进行指标控制,以指导今后的生态建设
第二十一条各功能区指标控制,见表21
各功能区指标控制表21
`功能区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M)
游憩功能区
-
-
-
-
其中
野趣公园
0.001
0.05-0.1
70
7
森林公园
0.0005
0.01
90
3
滨海公园
0.05
3-5
70
5-7
高尔夫球场
-
-
80
-
龙山苗圃
0.05
10
70
5-7
自然环境保护区
-
-
-
-
其中
湿地保护区
-
-
90
-
山林保护区
-
-
90
-
防护林带
-
-
90
-
生态经济作业区
-
-
-
-
其中
沿山林特果园区
-
-
-
-
高新农业示范区
-
-
-
-
设施农业区
-
-
-
乡镇发展区
0.4-0.6
20-25
30
12
注:
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为上限,绿地率为下限。
第二十二条各功能区可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见表22
各功能区可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表22
序号
用地类型
功能区
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绿地
R1
R2
C1-C2
C3-C6
G1
G2
G3
1
野趣公园
×
×
×
×
√
√
○
○
2
森林公园
×
×
×
×
√
√
○
○
3
滨海公园
×
×
×
×
√
√
○
○
4
高尔夫球场
×
×
×
√
√
√
×
×
5
龙山苗圃
×
×
×
×
√
○
√
○
6
湿地保护区
×
×
×
×
√
×
×
×
7
山林保护区
×
×
×
×
√
√
√
√
8
防护林带
×
×
×
×
√
○
○
√
9
沿山林特果园区
×
×
×
×
√
○
○
○
10
高新农业示范区
×
×
×
×
√
○
○
○
11
设施农业区
×
×
×
×
√
○
○
○
12
乡镇发展区
√
√
√
√
√
√
√
√
注:
√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允许或不允许设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第四章分期建设
第二十三条规划分为近期、远期及远景,近期为2002-2005年,远期为2006-2020年,远景为2020年后。
第二十四条近期以生态保护为主,整治环境,搬迁对环境有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并可着手进行游憩功能区的建设。
考虑到生态地带的隔离作用及宁波新城区的形象、镇海片化工区对生活区的影响等因素,近期可安排三江片与生态地带之间的隔离带、野趣公园林地及镇海片化工区与老城区、骆驼生活区之间的隔离带,面积约28.18平方公里,以真正发挥出生态地带改善城市环境的作用。
具体安排如下:
24.12003年建设生态地带用地10.32平方公里,具体安排工程如下:
1、镇海片化工区与老城区之间、老城区以北300M的隔离带,化工区生活区至南山水库300M的隔离带,面积2.85平方公里;
2、甬江北岸甬江与铁路之间沿余北快速路西侧、科技园区东环路东侧300M的林带,面积2.03平方公里;沿宁镇公路南侧300M、北侧50M的林带,面积1.4平方公里。
3、甬江南岸甬江与鄞州大道之间沿科技园区东环路东侧300M的林带,面积3.3平方公里;沿余北快速路江南公路两侧各50M、通途路两侧各100M的林带,面积0.74平方公里。
24.22004-2005年建设生态地带用地19.64平方公里,具体安排工程如下:
1、镇海片化工区与老城区之间的隔离带,在2003年基础上向镇海化工区延伸用地,面积2.39平方公里;
2、三江片与生态地带之间铁路以北至慈城-保国寺历史文化游览区沿界限西北侧300M的林带,面积4.25平方公里;
3、通途路以北龙山与小浃江之间的用地,面积11.09平方公里;通途路以南通途路至已建五乡工业园区之间用地,面积1.91平方公里。
第二十五条远期着以生态建设为主,结合城市发展需要,在近期的基础上进行各功能区块的建设,以优化城市环境、为人们创造亲近自然的场所,并使区域经济呈跨越式发展,涌现出环境优美,人们有文化、有理想、高素质的生态村。
第二十六条远景则以坚持不懈的生态建设为原则,实施“退耕还林”策略,使生态带内郁郁葱葱,从而使生态带真正成为动植物繁衍、生息的理想栖息地和人们回归自然的最佳场所
第五章实施对策
第二十七条增强意识,提高全民素质。
第二十八条严格控制生态地带内其他工程建设。
第二十九条妥善处理生态地带建设与农村“双增”关系。
第三十条增加投入确保生态地带重点工程建设。
第三十一条互相支持通力协作。
第三十二条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推广好的经验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