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中小学教师教研常规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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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中小学教师教研常规要求
14、配合教育局有关科室,抓好队伍建设,参与教师考核和培训工作以及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
15、建立健全各科教学研究会,召开年会或理事会,指导开展教研活动,总结推广教研成果。
16、组织各级教研员或骨干教师编写乡土教材或补充教材及教改实验资料。
17、协助市教育局、教育学会做好学会年会筹备工作,协助搞好《揭阳教育》编辑、发行工作。
18、协助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潮汕星河基金会做好各项工作。
19、市局教研室每位教研员都应选择一个县(市、区)作为联系点。
每位教研员应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学校参加听课、评课活动,不定期举行教学或学术讲座。
协助市局调查了解有关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深入教学的情况。
每位教研员每年至少要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教学论文两篇以上。
三、县(市、区)教研室的工作要求
1、认真完成省、市教研室所布置的教研任务,积极配合或组织参加省、市教研室的有关教研工作,并主动承办上级委托的教研活动,及时做好向上推荐报送评选的有关工作。
2、根据省、市教研计划的要求和本县(市、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县(市、区)教研计划。
定期召开各镇教育组(学校)的教研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教研工作和教学研究活动。
3、根据省、市教研部门的要求,举办新教材学习班、培训班。
4、组织全县的优质课、教学基本功比赛和优秀教案(教学设计)、优秀课例、优秀论文、优秀教学课件、优秀教改项目的评选。
5、经常深入基层和学校进行教学调查,抓好全县各中小学教学、教研常规的贯彻落实。
每位教研员都应经常联系一、二个镇和一、二所中学,每位教研员应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深入学校,参加听课、评课活动,举行教学或学术讲座。
6、组织并落实整体教改实验点一至二个,单科与专题实验点每科不少于一个。
每位教研员每年至少要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教学论文1篇以上。
7、指导本县(市、区)各个学科的教研工作。
8、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市教研室的要求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学生小论文评选)、课外文体活动和科技创新大赛等。
9、加强考试管理、考试指导和考试服务工作,做好质量检查和考试分析,写出全面性的或者某一科、某一项、某一专题的试卷试题分析或考试情况分析的报告,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
10、配合教育(教卫、文教)局有关股室,抓好队伍建设,参与教师考核和培训工作以及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
四、乡镇教育组的教研工作要求
1、认真完成上级教研部门统一布置的教研工作任务。
积极配合或参与市、县教研室的教研活动。
主动承办市、县教研活动,提供现场与经验。
及时做好荐报送评的材料、表格等工作。
2、制订本乡镇教学教研计划,期初提出并下发小学有关学科进度、教研意见。
3、制订贯彻落实市教学、教研常规的具体细则;建立、健全教研机构,集中时间与精力,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教学、教研常规全面落实。
4、参照市、县教研室的相类似的教研项目,根据实际与可能,组织本乡镇的教研活动,如优质课评比,组织公开课,观摩课、学科竞赛、专题研讨、优秀教案(教学设计)、优秀课例和优秀论文评选。
5、全面开展教学、教研检查和某些教改问题的专项调查,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向上级反映。
6、经常深入学校调查研究。
乡镇教研员应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学校参加听课、评课活动。
举行教学或学术讲座。
7、组织或参与教改的专题研究。
每位教研员每年应联系教改实验点1至2个,组织或承担教改课题不少于一项。
五、学校教研组的工作要求
1、认真完成上级教研部门统一布置的教研工作任务。
积极配合或参与市、县教研室的教研活动。
主动承担市、县教研活动,提供现场与经验。
及时做好荐报送评的材料、表格等工作。
2、根据市、县、乡镇教研工作的要求制订本学科的教研工作计划,统一安排教学进度,确定本年度的教研专题。
3、组织本学科的教师学习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教材,学习外校教改的先进经验、国内外的学术动态和教育的新信息。
4、组织本学科教师进行集体备课、相互听课、评课,开展本学科的教学评价活动。
5、组织本学科的教改实验课,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研讨课和观摩课,及时总结经验。
组织和发动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活动。
6、加强考试管理、考试指导,做好考试质量分析,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
六、各级教研员的基本条件要求
各级教研员应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身体健康。
(一)教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要求:
1、小学教研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学教研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教研员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应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理论基础,有相关学科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组织指导教学活动的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运用科学的方法开展教学研究,善于学习,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3、具有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和科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好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谦虚谨慎,团结同志。
能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学习,勇于创新,全心全意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4、坚持岗位责任制,坚持正常上班,完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室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教研室主任、副主任除应符合教研员的基本要求外,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的趋势,具有开拓进取的精神,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研究能力。
3、政策性强,熟悉有关的法令、法规和方针、政策,廉洁自律。
七、教研室的建设
1、要加强教研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教研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进修,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2、各级教研室应建立定期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教学研究部门汇报工作的制度。
3、教研室要建立健全教研工作、会议、学习、人员奖惩、财务管理、业务档案等规章制度。
4、教研室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经费由教育行政部门从教育事业经费中核拨,并根据工作需要拨给专项业务费。
应实行教研经费财务计划单列的制度。
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教研室应采取多种渠道筹措教研活动经费。
5、教研室应具有与其规模相应的办公用房、教研场所、图书资料、实验仪器、电化设备、交通工具等,应逐步实现办公设备现代化和教研手段现代化,要逐步达到每人一台较高配置的计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