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3020103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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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020103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ZDⅢ-D3/02/01-03)

一、总则

1、为规范本公司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续订、解除、终止等工作,保护员工与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员工与公司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2、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劳动者应遵守。

二、职责

1、劳动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

2、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劳动合同管理日常工作。

3、公司按照《工会法》等要求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4、各基层用工部门对外来务工者应在用工前或用工后15日内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由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

超过1个月未上报人力资源部,由用工部门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试用期

1、公司与员工初次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约定试用期,续定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的长短依法约定:

⑴合同期限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

⑵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

⑶合同期限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经公司考核合格可提前结束试用期,但试用期不得少于1个月。

四、劳动合同的订立与期限

1、公司应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注:

根据行业用工特点,1个月以内的临时用工暂不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与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本办法等有关规定协商约定。

3、分公司等基层单位与短期临时工一般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一个工程项目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⑴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

⑵公司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在原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⑶连续与公司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⑴公司与员工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约定3年。

⑵公司与员工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再次签订劳动合同,一般规定为:

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高级职称(包括相应等级的工人技师)、二级以上建造师、造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注册人员、获得公司表彰的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为5—10年;

中专、高中、技校文化程度为3—5年;

其他人员为2—3年。

⑶改制后选择到公司上班的劳动合同未到期员工,公司继续履行改制前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除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可按⑵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五、禁止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1、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原公司改制终止合同离开企业的人员、以及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六、劳动合同签订的审批程序

1、录用新员工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ZDⅢ-J-09-03),由需求部门、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经人事分管领导审批、录用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引进高端人才时需经过总经理批准。

2、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劳动合同续订意向表》(D3-J-02-29),由员工本人、用工部门及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经人事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

3、分公司的短期临时用工,由分公司于每年六月、十二月填写《临时用工需求统计表》(D3-J-02-30),由分公司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经人事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

4、公司直属项目部的短期临时用工,应于项目开工一个月内,由项目经理填写《临时用工需求统计表》、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同意,报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经人事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⑴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见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⑶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⑷对连续待工时间超过6个月未上岗员工,公司可根据国家和企业有关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

⑸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⑺营私舞弊、损公肥私,给公司造成2000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⑻故意败坏公司信誉和形象,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

⑼工作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及以上的;

⑽弄虚作假,伪造身份、学历、职称等证件或其他不诚实行为进入公司的;

(11)按国家法律法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况,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2、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按《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劳动工资

按公司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十、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1、公司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2、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员工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休假。

具体按公司《员工休假办法》执行。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和病假工资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规定见《员工休假办法》。

十一、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相结合的工作时间制:

1、机关工作人员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特殊岗位除外),即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制。

2、施工现场(分公司、项目部等)生产(工作)人员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机关员工加班按公司《员工加班规定》执行。

十二、经济补偿与赔偿金

按《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违约

1、培训

⑴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组织的培训。

⑵培训费用包括公司为了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⑶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若外送员工进行专项培训(压力管道和容器焊接培训、金属无损检测专项培训等一次培训费在3000元以上的或连续脱岗培训在1个月以上的),双方订立《培训协议》并约定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复训后重新计算服务期)。

服务期未满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额按服务期分摊后计算。

2、人事档案

员工离职时,应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并在解除劳动关系3个月内提取转移其人事档案。

否则,公司将按50元/月收取档案保管费用。

此条在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增加以下内容”中作为增加内容进行明确。

3、员工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人事档案与信息管理

1、劳动者被公司录用,应填写《员工登记表》(D3-J-02-46)。

2、员工报到时应向人力资源部缴验下列资料:

⑴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件、职业资格证、操作证等;

⑵本公司指定医院合格体检表;

⑶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其没有劳动关系的材料(包括本人承诺);

⑷最近免冠照片等资料。

3、员工向公司提供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应及时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

4、员工工作岗位、工种、职务等发生变化的材料应装入员工个人档案内。

5、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6、对劳动合同文本的管理: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公司保留的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再装入员工档案,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由人力资源部长期保管,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人力资源部还应至少保存三年备查。

十五、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6、其它

1、人力资源部对新签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应及时在“中电三公司年度职工信息记录台账”(D3-J-02-69)中予以记录,每季度将电子版报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并报公司人事分管领导,每年12月31日打印该记录台账并长期保存,以备查。

对离职人员、死亡人员在第二年的花名册中应删减。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B/2(2013)版同时废止。

3、本办法与《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冲突之处或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

十七、记录

1、员工登记表  D3-J-02-46

2、员工录用审批表ZDⅢ-J-09-03(借用)

3、劳动合同续订意向表D3-J-02-29

4、临时用工需求统计表D3-J-02-30

5、中电三公司年度职工信息记录台账D3-J-02-69

十八、流程图

17.1劳动合同签订流程图

17.2员工社会保险管理流程图

本文件

编写:

年月日

审核:

年月日

批准:

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意向表

D3-J-02-29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

何年何月

参加工作

何年何月到本企业工作

现任职务

(工种)

专业技术职称

(技术等级)

上次合同

备注

期限

起止日期

员工本人对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

意见

员工本人签名:

年月日

用工部门考核意见

本部门愿意承担该职工的所有费用。

人力资源部意见

公司主管

领导审批

公司总经理批准

注:

1、此表将作为劳动合同续订过程的文字依据之一。

2、此表中“员工本人意见”必须由员工本人填写。

3、此表在填写过程中必须整洁、不涂改。

4、主管及以上人员需总经理批准。

二0年度临时用工需求统计表

用工部门:

D3-J-02-30

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工资标准

工种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是否新进

合同签订时间

期限

备注

1

 

 

 

 

 

 

 

 

 

 

 

 

2

 

 

 

 

 

 

 

 

 

 

 

 

3

 

 

 

 

 

 

 

 

 

 

 

 

4

 

 

 

 

 

 

 

 

 

 

 

 

5

 

 

 

 

 

 

 

 

 

 

 

 

6

 

 

 

 

 

 

 

 

 

 

 

 

7

 

 

 

 

 

 

 

 

 

 

 

 

8

 

 

 

 

 

 

 

 

 

 

 

 

人力资源部意见:

 

 

 

 

 

 

签字:

 

年月日

 

主管领导审核:

 

 

 

 

 

 

签字:

 

年月日

 

总经理批准:

 

 

 

 

 

 

签字:

 

年月日

 

本部门负责人:

制表人:

填表时间:

注:

本表由用工部门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或项目部临时用工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中电三公司年度职工信息记录台账

D3-J-02-69

编号:

序号

姓名

部门

性别

民族

生日

身份证号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进本企业时间

目前岗位/职务

本人电话

紧急联系人及电话

本人详细住址

用工形式

离职时间

离职原因

退休时间

备注

审核:

制表:

年月日

注:

1、用工形式有:

A、正式工;B、临时工;C、劳务派遣;D、劳务输出。

可以是多选。

2、离职原因包括:

辞职、解聘、终止合同、死亡、其他。

附:

17.1劳动合同签订流程图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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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员工社会保险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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