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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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模板.docx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模板

2020年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申请范围

1、参评研究生应是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研究生;

2、参评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内,直博生参评年级为一至四年级;

3、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全部按三等学业奖学金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奖资格

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未按时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未完成该学年度学习、科研任务;

未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未按照学校规定完成报到注册手续;

导师不同意参评。

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李玉柏(学院书记)、孔令讲(学院院长)

委员:

黄海(学院副书记)、刘光辉(党委委员)、

黄钰林(教师代表)、邵怀宗(教师代表)、章小宁(教师代表)、

甘露(教师代表)、林水生(教师代表)、

骆睿(研究生教务管理办公室代表)、

雷蕾(研究生辅导员)、周旋(研究生辅导员)、

马叶子(学生代表)、陈笑沙(学生代表)、王雯璟(学生代表)

四、基本流程

1、学生提出申请;

2、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定;

4、公示学院初评推荐结果(公示内容须包含与候选人排名密切相关的信息);

5、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进行申诉;

6、将学院初评推荐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五、名额分配方式

1、2020级硕士研究生:

推免生均可获得奖学金,统考生分专业进行评定;

2、2019级硕士研究生:

分专业进行评定;

3、2018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表格中各类别学生人数划分名额。

通信工程系、网络工程系、物联网工程系导师学生

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导师学生

光学工程(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与通信工程

信息与通信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

电子与通信工程

4、博士研究生:

分年级进行评定。

六、公示

1、公示方式:

学院官方网站:

(******);

2、其他补充公示方式:

学生科(科B365A)外公告栏、年级QQ群;

3、公示内容:

学号、学业成绩分、学院综合测评计分办法得分、总分、排名、拟获奖项;

4、公示时间:

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申诉

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申诉邮箱:

leilei@

联系电话:

********

八、奖学金评定详细办法(见附件)

1、2020级硕士按《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1)评定;

2、2020级博士(含直博生)全部按三等学业奖学金评定;

3、其余学生(包含在宜宾分院就读)按《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附件2)评定。

九、本细则由**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学院公章)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附件1: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附件2: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附件1: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按推免生、统考生的顺序进行评定,具体办法为:

一、推免生:

1、名额分配: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均可获得奖学金。

2、评选办法:

本科院校为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大学”高校或“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推免生(硕士)均可获得一等奖。

其余推免生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统考生:

1、名额分配:

将推免生评定后剩余的奖学金名额按专业进行分配。

2、评选办法:

奖学金优先顺序与录取优先顺序相同;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初试+复试)从高到低排序;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初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如遇学校政策调整,以学校政策为准。

 

附件2: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发挥测评过程和结果的激励作用,综合测评结果作为学院研究生评定奖学金、评选优秀个人、评选优秀毕业生等评定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我院二年级(含)及以上的在册学历全日制非定向(自筹)硕士研究生和参评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每学年9月对学生进行上一学年总结测评。

第二章申请条件、标准和范围

第四条研究生综合测评申请条件

1、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行为良好,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年内不能申请参加综合评定;

3、勤奋学习,按时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完成该学年度学习、科研任务;

4、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申报材料真实,不弄虚作假;

5、按照学校规定完成报到注册手续;

6、导师同意参评。

第五条博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标准

博士研究生按本学年度学术及科研成果、科技竞赛获奖、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等得分及导师评测得分排名确定。

综合测评总分=(学院综合测评计分办法得分)归一化×80%+(导师评测得分)归一化×20%

第六条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标准

1、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按学业成绩、学术及科研成果、科技竞赛获奖、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等得分及导师评测得分排名确定。

综合测评总分=[(学业成绩分)归一化+学院综合测评计分办法得分]归一化×70%+(导师评测得分)归一化×30%

2、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按学术及科研成果、科技竞赛获奖、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等得分及导师评测得分排名确定。

综合测评总分=(学院综合测评计分办法得分)归一化×60%+(导师评测得分)归一化×40%

第七条研究生综合测评各类得分计算方法

1、学院综合测评计分办法得分按《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计分办法》计算确定;

2、导师评测得分按《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导师评测办法》计算确定;

3、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成绩分按《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成绩分计算标准》计算确定;

4、归一化计算办法为100×((个人得分-最低得分)/(最高得分-最低得分))。

第三章研究生综合测评申请程序

第八条研究生综合测评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研究生导师(科研团队/导师组)根据学生的具体表现给学生进行打分;

3、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定;

4、公示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初评推荐结果,公示期内学院接受对研究生综合评定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申诉;

5、学院将初评推荐结果报送研究生院进行备案。

第九条研究生综合测评申请材料

1、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申请表。

2、论文证明材料:

(1)已发表论文:

a.刊物或会议封面:

对发表时间进行标注;

b.刊物或会议目录:

对论文题目及作者进行标注;

c.论文正文首页;

d.刊物或会议等级证明材料,其中JCR期刊分区证明需由图书馆检索报告证明。

e.会议论文需要提供导师出具的参会证明。

(2)已录用(未发表)论文:

a.录用通知:

对刊物或会议名称、论文题目、作者及录用时间进行标注;

b.费用收据:

导师签字,免费刊物或会议请导师签字说明;

c.论文正文首页。

3、专利证明材料:

(1)申请专利:

提供有国家专利局受理号的材料复印件,对专利前五名作者、专利申请时间进行标注;

(2)已获得专利授权:

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对专利前五名作者、已认定为专利时间进行标注。

4、科研获奖、科技竞赛、文体活动及校外社会实践等获奖证明材料:

提供奖状(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5、基层挂职锻炼证明材料:

提供挂职单位书面证明材料,需注明挂职开始和结束时间,是否合格等信息。

所有材料按照以上顺序进行装订。

第十条参评材料有效期

1、非毕业班:

上年度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

2、毕业班:

上年度9月1日至当年申报截止日期前一天。

3、不得提供有效期外的参评材料,如有发现,取消本学年度参评资格。

第十一条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级别

1、按学术及科研成果得分排序,分数相同时根据论文发表优先录用、期刊论文优先会议论文排序;

2、第1项无法区分时,按科技竞赛获奖成果得分排序,分数相同时根据竞赛获奖等级排序;

3、第1和2项无法区分时,按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得分排序;

4、其他情况,由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认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自2020年1月起开始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在评定过程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如发现与激励导向不一致的情况时会进行裁定。

附1: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计分办法

附2: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导师评测办法

附3: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成绩分计算标准

附1: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计分办法

一、学术及科研成果

(一)、期刊论文计分

ESI高被引论文

中科院JCR分区(按大类分区)

EI期刊

核心刊物

专著

公开刊物

 

JCR1区、Top期刊

JCR2区

JCR3区

JCR4区及其他

 

150分

100分

80分

40分

30分

20分

10分

4分

2分

期刊论文计分相关说明:

(1)所有计分成果须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共同完成单位,且必须和学科相关,否则不计分。

(2)成果的前五名作者(包含老师排序)可以加分,第六作者及以后不加分。

第一学生作者之前的老师必须均为学生所在团队老师,否则不计分。

(3)前五名作者中学生完成人单独排序(不含老师)。

论文内学生作者加分说明(不区分博士、硕士):

有1名学生作者,则该学生加成果总分;

有2名学生作者,第一学生作者加成果总分的70%,第二学生作者加30%;

有3名学生作者,第一学生作者加成果总分的60%,第二学生作者加30%,第三学生作者加10%;

第四学生作者及以后不加分;

共同作者的文章,以共同作者按比例获得的分值和除以共同作者人数计分。

例:

前五名作者中有三名学生作者,第1、2学生作者为共同作者,每人计分为:

成果总分*90%/2;

以论文录用时间确定作者身份。

学生作者加分按比例确定,加分不得转让他人。

(4)已录用论文提供录用通知、费用收据、论文首页(需包含前五名作者信息)、刊物等级证明。

已发表论文提供刊物封面、刊物目录和论文首页(需包含前五名作者信息)、刊物等级证明。

(5)JCR期刊分区须由图书馆检索报告证明;按文章证明材料同一年度的级别认定。

(6)增刊计分减半。

(7)不计入博士生发表论文要求的SCI和EI收录期刊不予认定。

(8)相同论文只计分一次。

(二)、会议论文计分

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CCFA类中的高水平会议

EI检索国际会议

国际

会议

国内

会议

学院会议

一类会议

二类会议

论文被检索

 

80分

40分

10分

6分

4分

1分

会议论文计分相关说明:

(1)所有计分成果须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共同完成单位,且必须和学科相关,否则不计分。

(2)成果的前五名作者(包含老师排序)可以加分,第六作者及以后不加分。

第一学生作者之前的老师必须均为学生所在团队老师,否则不计分。

(3)前五名作者中学生完成人单独排序(不含老师)。

论文内学生作者加分说明(不区分博士、硕士):

有1名学生作者,则该学生加成果总分;

有2名学生作者,第一学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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