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课程期末复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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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课程期末复习
《仲裁法》课程期末复习2016年6月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仲裁法》课程期末总复习练习题
同学们,本学期《仲裁法》课程期末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题型为:
不定项选择题(20分)、论述题(30分)、案例分析题(50分)。
一、不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选项的字母填入括号中。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
1.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此时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B)
A.将案件移交上级人民法院处理
B.裁定中止执行
C.裁定撤销裁决
D.裁定终结执行
2.仲裁员的回避,由(C)决定。
A.仲裁委员会
B.仲裁庭
C.仲裁委员会主任
D.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3.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首席仲裁员丁某突遭车祸死亡。
依法重新选定仲裁员后,在是否将已进行过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问题上出现下列不同看法,请问其中哪些看法正确(BD)
A.不能对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
B.是否重新进行仲裁程序依案件审理过程而定
C.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
D.仲裁庭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
4.甲市A工厂与乙市B公司发生购销合同纠纷后,此案依据合同仲裁条款由丙市的仲裁委员会作出了裁决。
根据B公司申请,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了该裁决。
对此案,双方当事人可选择下列哪种程序作进一步处理(AD)
A.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申请仲裁
B.无需达成新的仲裁协议,即可申请对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C.根据原仲裁条款,申请丙市的仲裁委员会重新仲裁
D.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在仲裁程序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的正确程序是什么(AC)
A.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B.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C.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D.当事人未提出申请但仲裁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请求
6.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提出的反请求具有以下特征(ABCD)。
A.反请求的独立性
B.反请求目的的对抗性
C.反请求时间的限定性
D.反请求事实、理由的牵连性
7.仲裁协议有效成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包(ABD)。
A.对当事人的效力
B.对法院的效力
C.对社会的效力
D.对仲裁机构的效力
8.甲、乙两企业之间发生经济纠纷,经协商同意提交某仲裁机构裁决。
双方向某律师事务所咨询如何订立仲裁协议。
律师在解答中,应当告知双方哪些内容是仲裁协议必备的条款(ACD)
A.选定某仲裁委员会
B.选定某仲裁员
C.仲裁事项
D.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9.中国甲公司与中英合资的乙公司签定了一份含有仲裁条款的水泥购销合同,后因水泥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乙公司依据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如果甲公司认为仲裁庭的组成不合法,可如何行使权利(D)
A.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B.向被执行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C.向被执行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D.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0.仲裁庭评议案件,实行下列哪项原则(D)
A.首长负责制
B.合议制
C.民主集中制
D.少数服从多数
11.上海市兴隆公司与宁波市西宁公司在东台市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履行地在温州市。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东台仲裁委员会仲裁。
现兴隆公司与西宁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兴隆公司欲申请仲裁,得知东台市未设仲裁委员会,但上海、宁波、温州三个市均设立了仲裁委员会。
请问兴隆公司应当怎么办(A)
A.向宁波市或温州市的法院起诉
B.向宁波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深圳天行实业公司与天津联云化工建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仲裁过程中,申请人要求财产保全,即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55万元或扣押、查封其等值财产。
仲裁委员会对此申请应采取下列哪种办法处理
(B)
A.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B.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C.通知有关银行冻结被申请人存款或请求人民法院协助扣押、查封被申请人价值55万元的财产
D.责令被申请提供55万元担保,否则不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13.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案件经过审理,双方当事人如果不能调解,应当作出裁决书。
关于裁决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D)
A.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B.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必须签名
C.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
D.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14.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在C市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履行地在D市,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现甲、乙两公司发生合同纠纷,甲公司欲申请仲裁,得知C市未设仲裁委员会,但A、B、D三个市均设立了仲裁委员会.请问甲公司应当怎么办(B)
A.向D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C市或D市法院起诉
C.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向B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5.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得到准许(AD)。
16.A.首席仲裁员私自会见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7.B.某仲裁员虽然是资深会计师,但法律知识欠缺
18.C.某仲裁员曾作过10年律师,但现为某法院的审判员
19.D.某仲裁员的配偶是对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16.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甲市决定设立仲裁委员会,那么,该仲裁委员会需要具备以下哪些条件(ABCD)。
21.A.确定名称、住所和章程
B.有必要的财产
C.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D.有聘任的仲裁员
17.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在对争议案件进行审理时,应当遵循以下哪些原则(AD)。
A.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书面审理为例外
B.以书面审理为原则,以开庭审理为补充
C.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
D.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公开审理为例外
18.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人民法院对仲裁的监督(BC)。
A.对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活动,有权裁定中止仲裁程序,通知仲裁庭纠正违法行为
B.对符合不予执行法定情形的仲裁裁决,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予执行
C.对符合撤销法定情形的仲裁裁决,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撤销
D.对仲裁裁决中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内容,有权判决予以纠正
19.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仲裁协议无效
(ABCD)
A.对民事侵权赔偿争议,约定由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B.约定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或者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C.约定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北京或天津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D.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
20.某联营企业由两方投资,A方未按联营合同缴足出资,B方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仲裁过程中仲裁庭主持调解,AB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A方同意补缴出资,B方放弃仲裁请求。
本案可选择的结案方式有哪些
(AB)
A.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B.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裁决书
C.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D.仲裁庭驳回仲裁申请
二、论述题
1、试述仲裁法的自愿原则。
答:
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中的基本原则,它是仲裁制度赖以存在与发展的基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环节:
第一.以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出于当事人双方的共同意愿。
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来源于当事人双方的共同授权,仲裁机构不能受理没有书面仲裁协议(含仲裁条款)的仲裁申请。
第二.向哪个仲裁机构提请仲裁,由当事人双方协商选定。
当事人在选择、约定仲裁机构时,不因当事人所在地、纠纷发生地所在何处而受到地域管辖的限制;也不因争议标的额的大小、案件的复杂程度如何而受到级别管辖的制约。
第三.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由当事人在仲裁员名册中自主选定,也可以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代为指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第四.当事人可以约定交由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即当事人将哪些纠纷交付仲裁,可以由当事人自主协商确定。
对于仲裁机构来说,也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对当事人在协议中没有交由自己处理的争议,则不能主动审理和裁决。
第五.在开庭和裁决的程序中,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审理方式、开庭形式等有关的程序事项。
自愿原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诸项权利的集中体现,是仲裁活动的前提和基础。
2、试述仲裁的特征。
答:
仲裁的特征为:
第一、仲裁具有自愿性;
第二、仲裁具有专业性;
第三、仲裁程序具有灵活性;
第四、仲裁具有保密性;
第五、仲裁具有快捷性和经济性;
第六、仲裁具有独立性。
3、试述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答:
仲裁与诉讼的不同之处为:
第一、性质不同。
诉讼是国家司法权的体现;仲裁则是带有民间性质的居中裁决,是私权处分权的授予。
第二、受案范围不同。
仲裁的受理范围限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对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和劳动争议、农业集体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争议,特别是刑事案件,均不适用仲裁方式。
而诉讼对一切因私权发生的纠纷均可受理。
第三、受理的方式不同。
仲裁必须有双方当事人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才能受理,而诉讼只要有一方当事人起诉合法就受理。
第四、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专属管辖的限制,双方当事人可以选定仲裁委员会;诉讼有严格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专属的强制性管辖。
第五、审级制度不同。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具有当事人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诉讼实行四级二审终审、一般两审终审,还可以申请再审。
第六、仲裁员和法官来源、形成不同。
仲裁员实行兼职,由各仲裁机构根据仲裁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聘任,聘任条件较高,专业性较强,体现了专案专办,仲裁员是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专家,具有广泛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优势,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的质量,保证仲裁的公正性;诉讼实行法官专职化,由人大任命,实行任命制。
第七、审判庭组成不同。
仲裁是当事人自愿选定仲裁员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指定,裁决权由仲裁庭行使,此外个别疑难案件不排除仲裁专家委员会进行讨论,但形成的意见仅供仲裁庭参考;诉讼由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庭和审判庭组成人员,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有的案件还要交审委会讨论。
第八、审理的方式不同。
仲裁原则上不公开审理,不允许旁听。
诉讼一般应当公开审理,允许旁听、采访,只有涉及隐私、商业秘密、国家机密以及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除外。
第九、审理的程序不同。
仲裁程序按仲裁法的规定进行;法院审判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进行。
4、试述仲裁当事人的特征。
答:
仲裁当事人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程序。
第二、当事人之间必须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
第三、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第四、当事人之间必须发生了仲裁协议所约定事项的争议。
上述特征根据分析给分。
5、试述仲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答:
仲裁当事人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当事人的权利
1、申请仲裁权与答辩权;
2、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有辩论权;
5、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6、有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
7、有自行和解和请求调解的权利;
8、在仲裁审理过程中,经过仲裁庭的许可,一方当事人有权向对方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发问,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9、有请求补正仲裁裁决的权利;
10、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
11、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当事人的义务
1、有义务正当行使自己的权利;
2、遵守仲裁秩序;
3、有义务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以及仲裁调解书;4、有义务交纳仲裁费用。
三、案例分析题
(一)案情:
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2011年6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
海南省A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提供担保。
后来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
请根据以下设问所给的假设条件回答:
1.如果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以下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天南公司因海北公司无力支付租金,向珠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将海北公司和A银行作为被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拖欠的租金。
天南公司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2.如果存在上述问题中所说的仲裁条款,天南公司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海北公司和A银行,请求支付拖欠的租金为什么
3.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天南公司申请仲裁委员会对海北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
4.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后,在对仲裁裁决执行的过程中,法院裁定对裁决不予执行,在此情况下,天南公司可以通过什么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答案:
1.天南公司的行为是正确的。
因为本案中的仲裁协议是合法有效的;A银行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与海北公司一同成为被申请人。
2.天南公司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为双方当事人已自愿达成了仲裁协议。
仲裁法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3.仲裁委员会应将该财产保全申请依法提交给人民法院。
4.天南公司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案情:
申请人:
某市工商联合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公司)
被申请人:
兴利钢铁总厂。
申请人称:
2010年9月6日,在某市秋季物资交流会上,本公司与兴利钢铁总厂签订一份购销钢材的合同。
合同约定:
联合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之前向兴利钢铁总厂交付13吨钢材,兴利钢铁总厂于收到钢材后半年内分两次给付货款16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兴利钢铁总厂拉走钢材后1年多仍不付款,申请人联合公司于是请求某仲裁委员会予以解决,并请求仲裁委员会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以保证将来生效裁决的顺利执行.
被申请人称:
申请人所诉事实完全是该厂原任厂长张洪为个人利益所为,与本厂无关,故拒绝给付货款。
仲裁委员会审理查明,张洪身为被申请人的原厂长,退休后一直关心工厂状况,2010年12月15日,受被申请人现任厂长孙涛委托,从申请人处运走钢材16吨,该批钢材现已用于被申请人的生产。
被申请人无力偿付货款是因为自身财务管理混乱所致,因此,为了保证将来生效裁决的顺利执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仲裁委员会冻结了被申请人在银行的存款。
问题:
1.某仲裁委员会是否有权受理此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2.某仲裁委员会是否有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被申请人在某银行的存款?
答案:
1.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但《仲裁法》同时又规定,当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本案系一起购销钢材的合同纠纷案件,且双方当事人在书面购销合同中约定:
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与合同有关的争议提交某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因此,某仲裁委员会对于申请人根据仲裁条款提请仲裁的争议案件有权受理。
2.本案中,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即作出决定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其做法是不妥的。
仲裁委员会的职权只能是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以第三人的身份居中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作出公平的裁断,无权根据案情以及当事人的申请直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仲裁法》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因此,本案中,当仲裁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时,只能将该申请提交有关的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应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请根据以下裁决书回答问题:
1.分析本案的仲裁参加人有哪些
2.本案的仲裁请求包括哪些内容
3.本案的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仲裁的条件
4.本案仲裁庭的组成形式是什么
深圳仲裁委员会
裁决书
申请人:
中国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
王某某职务:
行长
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金融大厦某座
委托代理人:
刘某某广东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
杨某某身份证号码:
190027112242140000
地址:
五化省某市某区沿河路4号
抵押物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某路某号
深圳仲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员会)依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04年12月10日签订的《房屋按揭借款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于2007年3月7日受理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受案号为深仲受字(2007)第382号。
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预交了仲裁费。
本案的审理程序适用2001年5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下称《仲裁规则》)。
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规则》的规定,向被申请人送达了《仲裁规则》、《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单》、《仲裁申请书》等材料。
由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选定仲裁员,根据《仲裁法》和《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张某为申请人的仲裁员,钟某为被申请人的仲裁员,刘某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
2007年5月19日,由首席仲裁员刘某某、仲裁员张某、钟某组成本案仲裁庭。
2007年6月14日,仲裁庭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依时到庭,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未到庭出席庭审,也未向仲裁庭告知任何理由。
根据《仲裁规则》第52条的规定,仲裁庭对本案进行缺席审理。
在庭审中,申请人陈述了仲裁请求及事实和理由,仲裁庭核对了相关的证据,申请人回答了仲裁庭的提问,作了最后陈述。
现本案审理终结,有关案情、仲裁庭意见和裁决结果如下:
案情
申请人称:
2004年12月1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房屋按揭借款合同》,约定:
申请人贷款人民币1190000元给被申请人,用于购买深圳市南山区某路某号房产,贷款期限360个月,自2004年12月22日起至2034年12月22日止,月利率为4.425‰,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照规定执行。
被申请人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的方式还款,为担保债务履行,被申请人将其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某路某号房产抵押给申请人。
上述合同,已办理了抵押登记。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合同约定如期发放了贷款,但被申请人并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现已累计8期没有按时还款,至2007年1月22日止,共欠申请人贷款本息合计1186242.30元。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债权,现依法申请至贵会,请贵会依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支持申请人的如下仲裁请求:
1、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签订的《房屋按揭借款合同》;
2、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偿还申请人贷款本息合计人民币1186242.30元,其中本金1137111.08元,利息47002.79元,罚息2128.43元(利息、罚息暂计至2007年1月22日,之后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及人民银行之规定计至还清之日止),并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裁决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抵押的房产享有抵押权,并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偿还申请人的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不足部分由被申请人继续清偿;
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一切仲裁费用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公告费等);
5、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人主张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用23890元。
仲裁庭审理查明:
(一)2004年12月10日,申请人(贷款人)与被申请人(借款人)签订了编号为2004上步支行住房846号《房屋按揭借款合同》,约定: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元整;借款用途为:
购房;借款期限为360个月;贷款月利率为:
4.425‰。
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期应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叁佰零伍元伍角陆分,利息逐期结算还清。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申请人向深圳仲裁委员会预交了30452元仲裁费。
(以下略)
仲裁庭意见
裁决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首席仲裁员:
仲裁员:
仲裁员:
二00七年七月十五日
答案:
1、分析本案的仲裁参加人有哪些?
本案的仲裁参加人有: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和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刘某某,被申请人杨某某(缺席)。
2、本案的仲裁请求包括哪些内容?
本案的仲裁请求包括:
①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签订的《房屋按揭借款合同》;
②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偿还申请人贷款本息合计人民币1186242.30元,其中本金1137111.08元,利息47002.79元,罚息2128.43元(利息、罚息暂计至2007年1月22日,之后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及人民银行之规定计至还清之日止),并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③裁决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抵押的房产享有抵押权,并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偿还申请人的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不足部分由被申请人继续清偿;
④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一切仲裁费用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公告费等);
⑤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人主张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用23890元。
3、本案的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仲裁的条件?
本案的申请人“中国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具备申请仲裁条件;即①《房屋按揭借款合同》中有仲裁协议;②申请人提出了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③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④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4、本案仲裁庭的组成形式是什么?
本案仲裁庭的组成形式是:
合议仲裁庭。
(四)案情:
1996年7月,石家庄市奥龙健身房与广州市健身器械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
"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由仲裁机构仲裁。
"1996年9月,双方发生争议,奥龙健身房向其所在地的石家庄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但健身器械公司拒绝答辩。
同年11月,双方经过协商,重新签订了一份仲裁协议,并商定将此合同争议提交该健身器械公司所在地的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事后奥龙健身房担心广州仲裁委员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偏袒健身器械公司,故未申请仲裁,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起诉时未说明此前两次约定仲裁的情况,法院受理此案,并向健身器械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该健身器械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健身器械公司败诉,被告不服,理由是双方事先有仲裁协议,法院判决无效。
问题:
1.购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
请说明理由。
2.争议发生后,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3.原告奥龙健身房向法院提起诉讼正确与否为什么
4.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是否正确,为什么?
5.被告健身器械公司的上诉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