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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

一条命、一柄剑,一逢知己,便将身轻付,在刺杀中验证自己的宿命。

这是一个曾经存在于历史的烟尘之中的特殊行业。

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大都激昂慷慨、重然诺轻生死。

然而他们的舞台——春秋战国乱世的结束也导致了这个行业的没落,作为一种生存方式的“刺杀”行为已然脱离了它赖以生存的土壤。

刺客们用生命之弦所弹出的铿锵之音,遂成空谷绝响。

在这个时代之后,无数的阴谋、暗杀,在空担“刺客”之名的人的进行下,只沦为一场场拙劣的表演,毫无生气。

   隐逸诗人陶潜的心其实并不隐逸,他对大刺客荆轲的推重应该可以证明这点。

在他的《咏荆柯》诗里,“君子死知己,提剑出燕京。

素骥鸣广陌,慷慨送我行。

雄发指危冠,猛气充长缨。

饮饯易水上,四座列群英。

渐离击悲筑,宋意唱高声。

萧萧哀风逝,淡淡寒波生”,这副易水送别的图景其实早在太史公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里就有了绘声绘色的描写。

白衣冠,羽声慷慨、变徵激烈。

风萧萧兮易水寒。

而陶渊明则将这副图景转换成了用急促的语气说出的却是近乎静止的画面。

他定格了荆轲的怒发冲冠、留住了高渐离的筑声,使这一切在拥有了“史”的生命后又拥有了“诗”的生命。

   只是这一切的背后,值得我们观看的仅仅是那绚丽的一刻么?

在此之前,荆轲对太子丹的要求不可谓不高,太子丹对荆柯莫不是有求必应。

天雨栗、马生角,金丸投龟,美人之手盛于玉盘。

加上田光的自刎和樊于期的人头,请动荆轲刺秦的代价不可谓不高了。

但是这一切若用等价交换的的标准来衡量,则未免不了解刺客们的心胸。

他们需要的不是这些物质和条件,他们要的仅仅是信任。

燕丹用这些赢得了壮士一诺,从此悲剧的帷幕缓缓,上演的则是更为壮烈的剧情。

    “轲既取图奏之,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

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

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

拔剑,剑长,操其室。

时惶急,剑坚,故不可立拔。

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

群臣皆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

……卒惶急,无以击轲,而以手共搏之。

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荆轲也。

秦王方环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左右乃曰:

“王负剑!

”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

荆轲废,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不中,中桐柱。

秦王复击轲,轲被八创。

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

“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于是左右既前杀轲,秦王不怡者良久。

    这段出自《史记·刺客列传》的记载,太史公写来是如此生动。

细心的话可以发现,在紧凑的描写中,“惶急”这个词一共出现了三次。

一介匹夫,逐得虎狼之秦的君主“环柱而走”,这本身就宛如一曲壮歌。

至于荆轲后来的功败垂成,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他在生命的结尾再次享受了这酣畅淋漓的快意。

   依然是在陶潜的《咏荆轲》这首诗里,他说:

“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

其人虽已殁,千载有馀情。

”我只能对陶隐士把荆轲的失败归结于荆轲“剑术不好”这个观点报之一笑。

其实他的失败,又何尝不是因为他的自负、他骨子里的骄傲呢。

在陶潜之后大概一千多年,龚自珍也忍不住对此发表议论:

   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

吟到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

   刺客精神的沦落和昂扬的生命激情的丧失,在有清一代之前,恐怕就开始了。

难怪龚自珍“江湖侠骨恐无多”的叹息似乎承载了太多的光阴上的灰尘。

   除了荆轲,另外一些人也是不得不提的。

他们和荆轲一样,活在《史记·刺客列传》里。

“以匕首执齐桓公”的曹沫、刺杀吴王僚的专诸、刺杀侠累“自屠出肠”的聂政,以及极具悲剧色彩的豫让。

豫让的出场和退场,让刺客的传奇在另一种意义上获得了新的生命。

他的行为真正验证了“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他对赵襄子的穷追不舍、不惜自残以接近他并试图杀他的行为,宛若一出高潮迭起的戏。

而在得以通过“击(襄子)衣”的方式作为对替智伯报仇的补偿后,最后的自刎以谢为这出戏添上了最精彩的注脚。

   太史公为这些人给下了无愧于后世的评价:

“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只是之后的刺客精神渐行渐远,人世日益喧嚣,不复有人为壮士们扼腕了。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

最近恶补了一些关于春秋战国的历史,尤其是一些关于刺客的故事。

后来,又到书店查了一下《史记·刺客列传》。

可以说,虽然司马迁对这些刺客不乏溢美之辞,我却感觉,除了曹沫以外,其他几位刺客的行为,没有积极的性质,充其量是一种匹夫之勇。

我认为,专诸、要离、聂政、荆轲等人,不能算是英雄,只是不自觉被卷入了权力更替的斗争中。

表面上是“士为知己者死”,实际上只不过是被人利用的棋子而已。

要离为了他的“忠心”而害死自己的妻儿,最后在完成任务之后自尽;荆轲刺杀嬴政,是为了燕国的利益,然而他自己却不是燕国人。

既不是忠于祖国,也不是忠于人民,只是忠于那个所谓的“知己”。

而真正的情况,却是被人利用。

我认为,一个真正有信仰的人,就不是像这些刺客这样的。

许多人赴汤蹈火,为的是自己的祖国和人民,自己的宗教和理想。

然而,这些刺客心中却没有这样的概念。

他们所效忠的,只是重金礼聘他们的人。

虽然不是见利忘义,但也没有一定的立场。

说是义士,不如说只是单纯的刺客,就像现在的职业杀手。

还有豫让的行为,明代的方孝孺写过一篇《豫让论》。

谈论豫让的行为,以及豫让的局限性。

文中说,豫让虽然为了智伯舍生忘死,但在这之前,他并没有为智伯提过任何的忠告和劝谏。

也就是说,他的死完全是出于一种“以死求名”的心理。

而要离为了报答所谓的“恩情”,害死自己的妻儿,真的是非常过分。

难道,外人对自己的厚待,比家人的亲情还重要吗?

何况,礼待他也只是让他被卷入政治斗争而已。

“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

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为大丈夫。

”观《刺客列传》中诸人之言行,只有曹沫一人做到了,用自己的勇气捍卫了国家的土地。

而其他人,并没有达到这个标准。

我认为,古代人所说的“士为知己者死”是不值得推崇的。

这种“知己者”,一般就是利用自己的人。

而这些被利用的刺客,他们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政治,什么是真正的学问,什么是真正的信仰!

他们只是盲目地牺牲自己,并连累自己的家眷。

男人应该做的,是作为一个政治家或思想家著书立说、成就千古霸业,而不是作为权力斗争中的牺牲品。

既然决心介入政治,就要有长远的目光,就要心怀天下。

在整部《刺客列传》中,只有曹沫才是这样的人。

曹沫在长勺之战中驱逐齐军,又誓死捍卫鲁国的土地,一句“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体现出了一介布衣无限的智慧、勇气和信心。

尽管他的事迹鲜有人知,但他才是千百年后能当得起大丈夫这个评价的人。

千秋万载,该留在历史上的,是那些曾经为国家作出真正的贡献的人,而不是那些徒有其表、没有坚定立场的人。

士为知己者死——《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

    历史总有千姿百态的展现形式,有国之兴衰、年代跨度、诗书礼记,自然也有生命的过程。

当岁月的长流洪涌而至时,权力、政治、道德习俗等众多因素纠缠的人们,用生命之弦所弹奏出的铿锵之音,既振聋发聩,又成空谷绝响。

一条命,一柄剑,一逢知遇,便将身轻付,在刺杀中验证自己的宿命。

春秋战国的乱世诸侯,为“刺客”这一行业的从业人员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在这里无数的阴谋、暗杀,让承担着“兴国灭敌”大任的壮士们上演了一场场可歌可泣、可悲可叹的剧幕。

   刺客的盛名所以千载不衰,除却他们自身拥有的历史生命,更离不开文人的推崇。

在陶潜的《咏荆轲》里“君子死知己,提剑处燕京。

素骥鸣百陌,慷慨送我型。

雄发指危冠,猛气充长缨。

饮饯易水上,四座列群英。

渐离击悲筑,宋意唱高声。

萧萧哀风逝,淡淡寒波生”。

这幅易水送行的场景其实早在太史公的《史记·刺客列传》中就有了浓墨重彩的描写“白衣冠,羽声慷慨、变徵激烈”“风萧萧兮易水寒”。

所不同之处在于,陶渊明将一场离别说得冷凝肃清,而又怒发冲冠;踌躇忧肠,却又慷慨赴死。

众人的敬意,荆轲的凌然,高渐离的筑声,寥寥数笔,把一个遁隐世外的剑客提升到拯救国家于危难之际的侠义志士,使得荆轲既拥有了历史上闪光的生命,又拥有了后人诗意的膜拜。

   倘若值得我们观看的仅仅是结局这绚丽的一刻,我们也就未免太不了解刺客们的胸襟。

作为荆轲,他是清高、自傲的,甚至是自负的,这一点在他对太子丹所提的要求上展露无遗。

“天雨栗,马生角,金丸投龟,美人之手盛于玉盘”,加上田光的自刎和樊于期的颈上人头,请动他刺杀秦王的代价实在不菲,然而太子丹是有求必应,一一做到。

按照今天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规律来判断,荆轲充其量不过是个贪得无厌的市井无赖。

事实上刺客们需要的绝不是这些浮华的物质和条件,他们要的仅仅是信任和尊重,要的是平等的人格和对自己存在的认可。

太子丹做到了,他用这些于刺客而言视若粪土的“身外之物”获得了壮士的一句承诺,也就让悲剧的帷幕缓缓拉开,上演的则是壮烈的剧情。

   “轲既取图奏之,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

因左手把秦王只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

未至深,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

拔剑,剑长,操其室。

时惶急,剑坚,故不可立拔。

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

群臣皆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

……卒惶急,无以击轲,而以手共搏之。

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荆轲也。

秦王方环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左右乃曰:

“王负剑!

”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

荆轲废,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不中,中桐柱。

秦王复击轲,轲被八创。

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

“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比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于是左右既前杀轲,秦王不怡者良久。

这段出自《史记·刺客列传》的记载看似拖沓冗长,但细细品读不免会正襟危坐而又汗如雨下,在整个紧凑、激进的描写中,一度出现了“秦王惊”“群臣皆愕”“卒惶急”的字眼,试想一介匹夫,只持匕首,竟然逐得秦国君主“环柱而走”,朝堂上下举众无措,这本身就是一曲壮歌,而功败垂成被断左腿的情况下“乃引匕首以擿秦王”,其后“倚柱而笑,箕踞以骂”,又在其生命的终点畅快淋漓出刺客精神的快意和昂扬的生命激情。

想必这时的荆轲是何等享受,他并未成事,却没有背弃自己的承诺,自然无愧于太子丹的托付。

只以一死,成全了“壮士一去不复还”的英名,更验证了与生俱来的宿命。

    关于刺秦失败的缘由众说纷纭,依然是陶潜的《咏荆轲》中说道:

“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

其人虽已殁,千载有馀情。

”在陶隐士的眼里似乎“剑术不好”可以归结为荆轲刺秦的主要原因,而我只得报之一笑。

也有人认为荆轲过于自信,骨子里狂傲无比,本可以一击成功,偏“以欲生劫之,比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更有一千多年后的龚自珍评论“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

吟道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

事实是历史偏偏把这场悲剧进行到底,荆轲死后,太子丹亦死,燕为秦灭,所俘之国人面颊皆刺一“囚”字。

    除了荆轲,还有一些不得不提的人,他们同样活在《史记·刺客列传》里。

以匕首执齐桓公的曹沫、刺杀吴王僚的专诸、刺杀侠累“自屠出肠”的聂政,以及极具悲情色彩的豫让。

豫让的出场和谢幕,让刺客的传奇在这个时代成为不朽,作为另一个阴谋的实践者,他的行为真正践行了“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为后人的评述奠立了一座不容亵渎的神坛。

他对赵襄子穷追不舍,不惜通过自残来接近并试图击杀襄子的整个过程,一如峰回路转、高潮迭起的洪流,扣人心弦、悬而不止,在最终得以“击(襄子)衣”的形式一偿为替智伯报仇的夙愿后,自刎以谢成全了他归于大海的平静。

    恩怨情仇、唇亡齿寒,那些试图以一己之力独支将倾之厦的人们,以生命消失的代价书写了一段纷争不休的往事。

他们的身影在尘嚣中渐渐模糊,最终湮没在虎狼之秦一统天下的无限风光里,青冢沉寂。

   但太史公依然为他们给出了极高的评价:

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那之后人世喧嚣、再也没有刺客们赖以生存的土壤,也就没有了高渐离的筑声。

史记刺客列传

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

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

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

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

为何?

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

钟子期死,俞伯牙破琴绝弦,终生不再鼓琴,以为世无知音。

此乃真正之“知己”。

后来这则故事被金庸金大侠搬到了他的小说《笑傲江湖》中去,衡山派“二把手”刘正风与“邪教”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创《笑傲江湖曲》,因此得罪嵩山派掌门左冷禅,惨遭灭门之灾,至死仍与曲洋一起,双双为“知己”而亡。

在这里,“士为知己者死”的内涵得到了升华,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

再回到《刺客列传》中来。

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

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

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

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

此乃刺客之上者。

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

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

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

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

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

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

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

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文不能安邦,物不能定国,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他只不过是当时地位低下的游侠阶层的一个普通游侠,剑术不精,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作的惊天之举——刺秦,这是难以想象的,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不过就是叹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而已。

我们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这样的举动既是螳臂当车,更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春秋无义战”,战国时代的战争却根本连“义”都谈不上,秦国用了及其残忍的手段完成了大一统,名将白起一人在征战中斩杀东方六国90万人,绝大部分是降杀。

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法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

不过他却忽视了一个事实,这是不可能的:

齐桓公尊王攘夷,志在成为盟主而已,所以可劫、可盟:

而荆轲时代是国家走向统一的时代,秦王不兼并天下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说燕太子丹和荆轲的行为是迂腐的。

就连荆轲死之前都说:

“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这样的结果不亦悲乎!

现在我们称赞的是荆轲重义气,重然诺的豪侠精神,他可以将生死置之度外,义无反顾地为国捐躯,所谓“荆轲一怒易水寒”!

“士为知己者死”,士有之,然则“知己”何求?

曹沫身为鲁庄公猛将,豫让也是智伯的群臣之一,鲁庄公和智伯把他们当过知己吗?

那就更不用说专诸、聂政、荆轲之辈。

此三人都是游侠出身,相信他们的目标就是一个“游”字,游遍天下,不求闻达于诸侯。

可是那些君主们却得到小道消息,言三人之能,然后阖闾一句“光之身,子之身也”,严仲子三顾茅庐,荆轲更是多方周折后被引见到太子丹门下,他们是真心如此吗?

俗语云:

兔死狗烹。

这些君主们只想兔死狗还送给对方烹,只不过需要一点点煽情的话语,再加之一点演技落下几滴不知是不是泪水的泪水,就能够让这些侠士们“为知己者死”,不亦哀乎!

相反的,真正的那些“为知己者死”的不是上述五个刺客,而是文中其他一些人,聂政之姊聂荣,荆轲之友田光,高渐离等人。

聂荣因为聂政之前“臣所以降志辱身居市井屠者,徒幸以养老母;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婉拒了严仲子的重金之邀,所以表现出的亲情尚不足以论及“知己”;而田光、高渐离则是真正的侠士。

田光在得到太子丹的命令后,转而引见荆轲,更是来了一句“原足下急过太子,言光已死,明不言也”,于是自刎表明自己不透露国家大事,既保全了自己侠士的威望,又起到了刺激荆轲的举动。

可谓“义”也。

高渐离,与荆轲和而歌之的善击筑者,为荆轲饯行,“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

又前而为歌曰: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

於是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这是何其悲壮的场面。

高渐离和荆轲的友情可见一般。

之后荆轲失败而亡,他仿效荆轲献技于秦王,“举筑朴秦皇帝,不中。

於是遂诛高渐离,终身不复近诸侯之人”。

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

由是观之,身处乱世,有些事情是迫不得已的,或为忠诚,或为义气,更为甚者只为一句话。

太史公评曰:

“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後世,岂妄也哉!

”因而千里马易得,而世无伯乐,此乃大憾也!

而那些所谓“为知己者死”的士们,他们的牺牲不也是莫大的悲哀,他们不是“为知己者死”,而是那些为了那些“利己者”而死!

刺客列传

自美国九一一恐怖袭击发生后,“恐怖分子”一词便常闻于耳。

某日乘车时,就听到一对小情侣用“恐怖分子”来开玩笑。

小女孩说她的男朋友是恐怖分子,并解释道:

“你是全世界的敌人!

”他反驳说:

“我是荆轲,是民族英雄,世世代代受人崇拜!

” 

    虽然这只是年青人的戏言,但把荆轲与恐怖分子相提并论,则令人深思。

诚然,荆轲这位《史记》中的刺客,其英雄形象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早已根深蒂固,“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这似乎已成为荆轲悲壮赴义的定调。

然而,翻开二十四史,除司马迁《史记》之外,竟无一设立《刺客列传》,不少历代的文人史家甚至对荆轲加以贬抑,例如司马光批评荆轲刺秦王实为愚行:

“燕丹不胜一朝之忿以犯虎狼之秦,轻虑浅谋,挑怨速祸,罪孰大焉!

而论者或谓之贤,岂不过哉!

……荆轲怀其豢养之私,不顾七族,欲以尺八匕首强燕而弱,不亦愚乎!

”(《资治通鉴》〈卷七〉)。

又如苏辙批评司马迁为刺客立传有失《春秋》之义:

“太史公传刺客凡五人,皆豹翩之类耳,而其称之不容口,失《春秋》之意矣。

”(《苏辙集》)。

总而言之,褒其者,谓之英雄勇士,反抗强权轻生重义;贬之者,则谓之亡命之徒,匹夫之勇沽名钓誉。

    当然,刺客就是以置人于死地为目的,正如戈春源的《刺客史》所说:

“刺客是一种暗杀者。

行刺,是有预谋的、怀挟武器、采取突然袭击方式的暗杀活动。

”所谓人命关天,现今文明社会中的杀人者,不论是杀害他人还是自杀,都不容于法和理,即使情有可原,也会遭到谴责,个中道理自不待言。

至于荆轲和《刺客列传》中的曹沫、专诸等人孰是孰非,当中牵涉复杂的时代文化背景,如对刺客舍生所取之“义”的内涵,就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解释。

因此,刺客的价值,必须从当时的政治情况和道德伦理等各方面来探讨,否则便会轻易落入僵化的“正义─邪恶”的窠臼之中。

简言之,春秋刺客,各为其主,转相仇杀,遂无已时,因此要厘清刺客是侠是贼,实非本文篇幅所能及。

    然而,刺客“向死而生”的行为和精神则有其正面的现代意义,可以从挑战人类极限(humanpossibility)的角度来发掘他们新的存在价值。

史记.刺客列传》载:

“自曹沫至荆轲五人(即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和荆轲),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司马迁不以成败论英雄,即使知道刺杀乃“不轨于正义”,但仍然推崇曹沫等人如游侠般“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史记.游侠列传》)。

所谓“不爱其躯”,就是完全不顾自身的安危,要冒着生命危险,以自杀式袭击进行刺杀,不论行动成功与否,大都鲜有生还机会,所以凡刺客者皆为死士。

上述五人,以“不爱其躯”的程度来说,首推豫让,其次为聂政。

    豫让是春秋战国期间的晋人,曾受到智伯礼遇。

后来,智伯为赵襄子所杀,豫让为了报恩,誓要杀死赵襄子替智伯报仇。

豫让首先“遁逃山中”,然后隐姓埋名假装犯人,混入赵宫修补卫生间。

他身怀匕首,伺机杀赵,但未下手已被发现。

豫让向赵承认为智伯报仇,赵认为豫让乃“义人也”,于是释放了他。

豫让没有因此而放弃,他为了不让人认出,不惜自毁容貌,以漆涂身,令自己长满毒疮,并“吞炭为哑,使其形状不可知,行乞于市,其妻不识”。

豫让埋伏在赵襄子必经的汾桥之下,待赵过桥再向他行刺。

赵车到汾桥时,马匹受惊,豫让被擒,但他为要了却报仇的心愿,竟要求赵襄子脱下衣服让他用剑砍击。

赵慨然答允,豫让于是“伏剑自杀”自刎而死。

    聂政,战国时魏国人,因杀人避仇,与母和姊逃到齐国,以屠宰维生。

当时,韩国严仲子与丞相侠累为仇,欲除之。

严听说聂政乃“勇敢士也”,便降志辱身礼请聂政相助。

聂政因母亲尚在,不敢许诺。

几年后,聂政母亲去世,他再无牵挂,便答应替严仲子杀仇人侠累。

他单人匹马闯入侠累府中,奋战侠府持刀荷戟的侍卫,然后冲上台阶把侠累刺死。

逃命时,聂政再杀侍卫数十人,但最终被重重包围。

聂政为了不连累别人,在死前用匕首剥去面皮,剜出眼睛,“自屠出肠”剖腹而死。

    从以上两例,可见古之刺客把“不爱其躯”发挥得淋漓尽致。

所谓受人所托,忠人之事,豫让和聂政视死如归的背后,无疑是受到“士为知己者死”的思想所驱使。

虽然儒家训诫有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但当生命和仁义两者不可兼得,舍生取义,放弃自己的生命便成为了一种义务,藉以体现对更高生命价值的追寻和肯定,亦即所谓的“向死而生”:

透过结束短暂的生命进入无限的永生。

    然而,对我们现代人来说,“士为知己者死”无疑是一个迫生的概念。

试想想,有人为国捐躯或在救急扶危等的情况下牺牲了生命,我们都能够理解,但像豫让聂政那样,为了一个赏识自己的人承受万般的痛楚自戕而死,在现今社会简直匪夷所思、闻所未闻。

究竟,现代人是变得聪明了,还是已失去古人那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

抑或,现在这个世界已再没有“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回事了?

    其实,豫让聂政“不爱其躯”最引人入胜之处,不单是他们那种极度纯粹的先人后己的思想,还有当中他们将观念变为行动的转化过程。

豫让聂政并没有三头六臂,他们如你我一样只不过是血肉之躯,要挑战身体忍受痛苦的极限,不但需要有能人所不能的意志力和勇气,相信还需要有过人的想像力。

他们为着一个信念竟然能够漆身吞炭,剥皮剜眼,他们这些一连串残酷的自戕手法,已经展现了人类史上行为模式极致中的一个可能性(ahumanpossibility)。

    中国的神话里,早有《夸父追日》《精卫填海》的故事,《史记.刺客列传》以不同的面貌呈现出人类挑战极限,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的精神和方法。

如果我们能够超越传统道德礼教的价值标准来重新审视它们的内容,也许便可以明白何以亡命的刺客,也可以成为民族英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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