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docx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年监督工作计划,9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带领由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组成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视察组,在食药监局、教育局、城管等部门的配合下,深入到X、X、XX街道和X、X、X、X等乡镇的13所中小学校,采取实地检查询问,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对我市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情况开展专项视察。
视察组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食安委联席会议的重要内容予以研究部署,成立并调整充实了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保障了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今年以来,市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制管理,先后出台了《XX年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XX市创建XX省XX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市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
市食药监局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开展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春雨行动”,共全面检查大中小学校食堂X家,幼儿园食堂80家、校园及周边食杂店、流动摊点、餐饮服务单位80多家,查处违法经营商家x3户,查扣问题食品x0多盒(袋)。
广泛深入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手牵手维护食品安全,心连心构筑和谐家园”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总的来看,我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总体态势继续稳定向好,但视察发现,我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主要表现在:
㈠部分校内食堂管理混乱。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学校食堂进货台账登记制度不落实,把关不严,让假冒违劣食品流入学生营养餐桌,菜品留样各项信息不完整,餐厨废弃物无完整处置台账。
卫生状况差,厨房污水遍地,学生餐厅地板油腻湿滑,从业人员不佩戴口罩、手套。
食堂操作间功能区不合理,没有按照“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布局,生熟区混杂。
食品储藏间小,食品原料和杂物随意摆放。
锅炉房未隔离,蒸煮设备也不合要求,使用普通液化气瓶连接锅炉供火,气瓶皮管完全暴露在外,存在火灾隐患。
㈡校园周边整治不到位。
餐饮、食杂店违规经营普遍存在,证照不全、索票索证、进货台账、“三防”设施、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基本不落实;店内设施简陋,功能区不分,生熟食物混放,卫生环境差;占街为市,有的甚至违章搭盖。
视察发现,市三中校旁“东旭小炒店"问题较为严重,该店证照已过期4年,房屋破旧,屋顶临时搭盖,餐馆内部及厨房污秽不堪,70多平方的空间仅有一个安全出口,内部竟容纳多达三十张桌子。
流动摊点脏乱差,流动摊贩多在学校门前占道设摊、无证经营,严重影响学生上下学。
㈢食品安全意识不强。
部分学校对食品安全工作不够重视,领导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没有做到层层把关、有效管控。
部分学生及家长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没有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经常在校园周边消费。
部分经营者缺乏诚信,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在采购、生产食品时只考虑价格和成本因素,不考虑食品的质量与安全。
㈣监管执法力度不强。
各监管部门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反复性认识不足,更多侧重于突击性、阶段性的专项整治,缺乏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导致集中严打有成效,整治过后又回潮。
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够,联合打击力度不大,执法合力没有形成,监管职能交叉和缺位现象时有发生。
机构改革后工作职能没有理顺到位,食药监局食品监管专业人员力量不足,特别是原卫计部门下属餐饮服务监管所30多名专业人员仅调入1人;现有监测设施设备、经费保障等还不能满足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形势的需要,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提升。
针对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视察组提出以下建议:
㈠注重宣传,不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要充分利用宣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这一契机,大力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通过案件展板、海报、播放宣教视频等形式,以及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全面启动新食安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普及率和知晓率。
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日常宣教方案和分批指导计划,有针对性地改进相关责任人、经营者、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规范经营指导工作,并逐步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学校要定期开展健康消费、食品安全的专题讲座和主题班会活动,组织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消费体验,加深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同时,要利用开家长会、家校短信平台,对家长进行学生饮食需求、食品安全知识、消费维权渠道的教育。
㈡各司其职,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要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新《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抓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着力于设施设备、采购供餐、人员素质等关键环节的完善和提升,确保措施到位、管控到位。
要强化教育部门主管责任,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考核指标,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基础台账,大力推广寄宿制学校食品集中采购模式。
要强化食药监、城管等部门监管责任,研究制订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包校到人。
要将整治食品流动摊点、街边“店外店”等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日常检查考核工作,并严格落实新食安法赋予的处罚手段和措施。
㈢突出长效,着力完善共管联防机制。
坚持堵疏结合原则,把好食品安全准入关,结合我市实际,对符合条件的,依法核发证照,疏导解决一批;帮助和指导不符合要求,通过整改符合申办条件的,予以核发;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联合正规食品经营企业和品牌超市,在全市中小学校范围内创建一批质优、价廉、安全、规范的“校园食品放心店",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
同时,指导学校周边经营者创建“一店一超市”健康示范店,经审核合格的,颁发“健康放心店”标牌。
要建立健全学校、经营者、监管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和监管机制,形成共识、联动共建,食药监、城管等部门要不断完善错时监管、交叉执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管合力和效能,让假冒伪劣食品在校园及周边无法生存。
㈣多措并举,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要按照“依法行政、权责一致、保障履职”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合理调整人员配置,充实加强监管执法力量。
要在编制配备、资源配置、技术支撑、执法装备和经费等方面强化投入保障,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要持续加强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素质,突出强化基层监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监管人才队伍。
要加强监管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评价工作。
建立健全考核评比制度,经常性开展日常督查和评比,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工作人员给予问责,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