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发展现状问题以及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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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发展现状问题以及对策

目前我国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发展现状、问题以及对策

目前我国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发展

现状、问题以及对策

企业并购是投资银行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业务,投资银行的并购业务是指投资银行为协助企业进行合并与收购而展开的一系列融资服务活动。

一、我国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中的作用

企业并购是投资银行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业务,投资银行的并购业务是指投资银行为协助企业进行合并与收购而展开的一系列融资服务活动。

(一)投资银行可以帮助企业并购更有效率地完成

对于各国企业并购的程序与形式,并购的各种谈判,各种并购方式的优劣,并购的法律、法规,政府行为对企业并购的影响等专业知识,企业一般是不具备的,而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及专家一般都具备这些专业知识。

因此,并购企业有必要取得投资银行的帮助,以便对并购交易进行全面的策划。

同时,投资银行一般具有丰富的融资经验和广泛的金融网络,而企业并购通常涉及的金额较大,仅靠并购企业白有资金往往难以完成大型并购交易。

因此,并购企业需要投资银行的融资支持,通过投资银行帮助筹措资金,设计合理的融资方案,促成企业并购的完成。

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一般都有参加并购策划的实际经验,他们以其在企业资产评估,财务处理,并购法律、法规运用等方面的实践经验为并购双方服务,从而使企业并购更有效率地完成。

(二)投资银行对企业并购中的买方和卖方的积极作用

对企业并购中的卖方来说,投资银行的积极作用则表现为帮助它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将标的企业出售给最合适的买主,而对企业并购中的买方来说,投资银行的并购业务可帮助它以最优的方式用最优的条件收购最合适的目标企业,从而实现自身的最优发展。

对敌意并购中的目标企业及其股东而言,投资银行的反并购业务则可帮助它们以尽可能低的代价实现反收购行动的成功,从而捍卫目标企业及其股东的正当权益。

在我国,投资银行积极参与企业并购还能够产生重大的宏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投资银行能在企业并购中发挥桥梁作用,引导企业并购的方向企业的并购重组要符合我国企业战略性发展的需要,必须以投资银行为桥梁。

借助投资银行,企业可以进行高效的资本扩张,可以完成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的重组,这是企业扩大规模、增强实力的便捷途径。

我国企业效率普遍很低,通过借助投资银行市场化的改革与重组技术,对其实行全面重组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目前我国正面临着经济结构调整的艰巨任务,通过投资银行催化企业进行并购活动是实现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

投资银行依据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在企业并购与重组中能起到导向作用。

我国金融业起步较晚,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不到30年间,中国的资本市场得到了长足发展。

但与国外发达投资银行相比,我国的投资银行还停留在证券公司这一雏形。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对我国投资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一部分有实力的企业将加快步伐扩大规模,一些实力较差的企业面临重组和被收购,并购市场将更加活跃,投资银行在并购过程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同时,投资银行在多业务领域的分散和业务拓展,成为此类金融

机构在经济危机情势下存活和发展壮大的一项重要因素,过度依赖传统证券承销的投资银行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二、我国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发展

根据2007-2008年中国投资银行研究报告显示,2007年国内证券市场股票及股票承销业务收入达到113.6亿元,我国投资银行的主要收入依然来自于传统的

经纪、承销和自营业务,这三类业务收入接近总收入的90%。

同年,国际著名投资银行高盛在全球股票发行(不包括可转债和优先股)领域排名第一,占据世界13.6%的市场份额,在咨询并购这一利润丰厚的业务领域,高盛和摩根斯坦利连续多年排名前两位,它们占据的市场份额总共高达62.6%(含重复占有的市场份额)。

而至2008年金融海啸发生之后,高盛、摩根大通及花旗占据了并购咨询市场的前三位,这三家公司参与咨询的并购交易总额达1.8万亿美元,占到全年

3.2万亿美元市场总值的44%,高盛在过去一年中共参与了价值6660亿美元的并购交易,仍然牢牢占据第一的位置。

从这一业务结构上看,同国外知名投行相比,无论在基数上,还是业务开展的广度上,我国国内投资银行都只能望尘莫及。

从风险角度衡量,投行拓宽其业务经营能够较好的分散风险,比单纯依赖于传统承销这种与经济形势密切相关的业务能够更好的抵御市场风险对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的冲击。

回顾我国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发展历程,自1995年我国第一家公开上市的证券公司中信集团成立并购业务部,标志着我国国内投资银行开始了提供企业并购咨询业务的征程。

如托普科技发展公司收购“川长征”,深圳新兰德投资咨询公司策划“三新”收购“申华”等,为国内本土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我国投资银行并购业务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讲,我国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开展还是很快的,但是效率不高,业务范围过于狭窄,创新能力匮乏,对传统业务依赖性较大,因而受市场的影响也较大。

同世界著名投资银行相比,在质和量上都存在着较大差距,所涉及的形式仅局限于资产置换、借壳买壳和增加新股这三方面;在业务操作上,国内现有的定价模式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在并购业务的咨询价格方面各投资银行并没有统一标准;在并购案的参与中,大部分都是由并购企业自己负责或国家政府帮助实施,投资银行参与度不高。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投资银行实力有限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尚未完善,各项金融产品和服务还未健全,资金匮乏是我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投资银行虽有发展并购业务的意愿,但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

加之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尚浅,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不足,总是局限在证券发行和承销这些稳定收益的获取上,对于并购业务也只是邯郸学步,只有表面的效仿,并没有领会其实质。

(二)行政程序跟不上并购市场发展速度

我国并购案例的审批采取逐级申报审批制度,自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完成定价,一直到企业申报并购意向得到审批要数月之久。

而投资银行对企业定价为前20个交易日均价,经过繁冗的审批程序之后,以前的企业定价已经不能够反映并购时的企业真实的市场价值。

这种冗长的审批制度并不能跟上市场发展的节奏。

其次,在长期的报告、审批过程中,由于参与人数众多,不免发生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会对投资银行对企业的定价进一步扭曲。

这些因素都严重影响着企业并购效率。

(三)并购定价机制尚未完善

目前,我国投资银行对企业并购活动的定价采用资产估值方法,这便容易引发信息不对称问题,被收购方为了争取更大的股权份额,力争将自己的资产评估份额做大,因此常引入一些没有增值能力或者根本不属于评估范围内的项目。

这种做法降低了企业并购的市场效率,经过这种方法评估的企业价值并不能反映其真实增长力,以至并购完成之后,被收购的企业业绩不能向评估价值那样具有活

力,进而造成收购方的成本增加,收购方的利益遭受损害。

而国外投行的并购定价方法一般采用市盈率法,便于更好的反映企业真实的市场价值,提高并购效率。

目前,我国也在进一步从资产估值方法向市盈率估值转化,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优先、效率优先的定价机制。

(四)市盈率腐败

私募股权投资的过程,也就是通过投资于非上市公司,完成其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目标,而后投资者出售持股获利。

从国外市盈率市场来看,由于法律规范严格,企业间遵循市场化原则,许多股票上市发行定价在10-20倍市盈率之间,上市后股价没有出现严重偏离发行价的现象,因此,国外的市盈率定价基本上真实反映了企业市场价值,很少出现人为操控等违规行为。

但从中国目前来看,股票恢复发行一般采取超过33倍的市盈率发行,上市后仍会有100%-300%的上涨,形成巨大的利润泡沫,使新介入的投资者面临严重的风险。

从监管角度而言,尽管我国市盈率监管采取法人为依托的机构投资主体,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暴利,以法人主体为依托,而其真正操纵者为自然人,这种幕后操作加大了股票价格的扭曲,造成了并购重组的企业市值严重偏离真实价值的情况,增加了投资者风险。

(五)缺乏投资银行业及并购方面的法律法规

我国在并购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规较少,也还没有《投资银行法》,相关法律体系残缺不全,这严重影响了企业问并购业务的规范开展,投资银行开展并购业务也是在没有相关法规明确认可的情况下进行的,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整体效率受到很大影响。

以现有的最具法律性权威的《证券法》来看,并没有明确指出证券公司可以开展并购业务。

这对于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发展显然是很不利的。

我国处于社会经济的转型时期,经济活动中的并购业务非常复杂,不但涉及复杂的企业运作和管理问题,还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约束和法规依据,许多投资银行的业务操作十分不规范,而且违规操作现象严重;在并购过程中行政干涉严重,强迫性并购、垄断性并购等违反市场秩序的现象时有发生。

(六)投资银行对企业并购业务不够重视,并购业务所占比率低

我国目前真正完全按照西方投资银行的体系建立、运作的投资银行并不多,另外还有些大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从事着投资银行的部分业务。

其余大部分较小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规模不大,运作程序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管理不标准。

投资银行业务包括传统业务、创新业务和引申业务三类。

随着资本市场规模的扩大,作为创新业务的企业并购业务在投资银行的收入结构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已经成为了现代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

投资银行的业务结构高度偏重传统型业务,这与现代投资银行的要求不相符合,也与我国目前的国有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改革以及外资对我国企业并购现状极不相称。

(七)缺乏专业型人才,投资银行的规模现状不适应我国正在发展的并购市场

企业并购业务是高度专业化的业务,而且我国转型时期复杂的经济状况也增加

了企业并购的困难,对投资银行的专业化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然而我国投资银行在总体上专业化素质不高,缺少从事并购业务的高级专业人才和企业运作的专家型人才,缺乏具有国际理念的并购方面的管理人才。

而我国目前这些方面的人才尤其是综合性人才还相当稀缺。

企业兼并、收购、重组等外部交易型战略实施社交涉及金额巨大,市场价值估测难度很高,交易程序手段复杂多样,所以需要投资银行家这样高素质的顶尖人才。

投资银行自身的实力和信誉很大程度

上决定了一项并购业务能否成功。

我国投资银行的最大题是规模小,经营规模是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八)在并购过程的错误观念使得政府行政干预过多

由于观念的原因,目前我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晕组可临重重障碍。

住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财税体制下,各级政府经济利益目标最大化的实现,依赖于地方政府行政边界内所属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地方政府常常会于自己的种利考虑,直接出面以行政手段来干预企业的重组事务。

我国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得政府和企业对投资银行的作用认识不够,企业的行政性行为特点比较明显。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企业尚未完伞进入市场轨道运行,政府在企业并购中仍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国有企业的并购中,政府的介入叮能会使并购的交易成本降低,使并购活动进行得比较顺利,从而在一定程度淡化了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的力量。

四、我国投资银行并购业务发展策略

针对以上问题,我国在现阶段主要应采取以下发展策略:

(一)扩大资金渠道

资金因素是我国投资银行并购活动所面临的最大障碍,也是并购企业亟需投资银行伸以援手的重要环节。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大多数总股本在20亿元以下,可行的融资渠道是通过市场拆借、股票质押和债券回购等方式进行,虽然略比以前有所增加,但由于我国分业经营的管理模式以及对证券公司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不能直接为企业或客户提供融资的种种限制,使得融资渠道更加萎缩。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投资银行可以考虑组织银团贷款或引进国外大型投资银行共同参与融资策划的方式,不仅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还在同知名投行的合作中取得经验,扩大了自己在国际市场的地位。

(二)增强风险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所面临的金融风险较大。

大部分投资银行的风险控制管理薄弱,没有完整的风险防范机制,这无疑加大了经营风险。

加之各投资银行质量参差不齐,管理水平不等,人员基础差,信息渠道狭窄,从而又加大了管理风险。

我国投资银行必须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要设立相应的风险管理部门,建立、健全风险约束和风险管理机制,在稳定运行、保证收益的前提下开拓并购业务。

(三)努力创新,完善资本市场

创新是行业的生命,并购业务在投资银行中的开展,其本身就是一种创新。

投资银行要紧跟时代潮流,加大创新力度,分析中国金融市场和行业竞争的风险和收益,组合出一系列新的金融工具来扩展并购业务,防范并购风险,提高并购成功率。

同时,可以加大基础金融工具和投资银行基本业务的在资本市场的延伸,通过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反过来带动企业的重组和并购,更为有效的实现资源配置。

(四)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快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

投资银行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可能的范围内积极拓展业务,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外国经验,进行制度创新。

应快对投资银行的设立标准、设立程序、业务范围、基本经营规则、分监合并、财务会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事项作法律卜的明确规定,并在适当时机出台《投资银行法》等相关法律。

同时,现有的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也存在着不利于投资银行及企业并购发展的矛盾,也应对现有有关法律法规加以适当修订与补充。

进一步完善相关企

业并购与反垄断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并购在法制轨道健康运行。

而对于目前不利丁投资银行及企业并购发展的一相关法律法规,应对其加以适当修订和补充。

相关法律部门应根据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业务方面的实践和经验,尽快建一套比较完善的投资银行或企业并购方面的法律体系和业务准则。

为改变我国投资银行的融资瓶颈问题,在法律上应对融资渠道做出明确的规定,一定程度上放宽对资金管理的限定条件,扩大和完善投资银行的融资渠道。

(五)调整业务结构,在并购业务方面树立自己的特色

我国的投资银行必须转变观念,彻底摆脱埘传统型业务的过分依赖,把企业并购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发展,充分利用现在有利的经济形势增加并购业务在总收入中的比重。

投资银行要想在并购』场上发挥主导作用,就必须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树立并购业务的特色,在业务的技术含量上拉开与其他市场中介的差距。

业务特色是市场定位的核心,投资银行除把并购方案精心设计好之外,还应在融资安排、企业评估定价与企业整合等方面进行创新,将自身定位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准之上。

从国外投资银行业发展来看,大券商的优势事实上并不表现在三大传统业务上而是表现在新兴领域如并购业务、项日融资、金融工程、风险投资等。

尤其是并购业务不仅使投资银行获得了高额的顾问收入,而且还能通过为客户提供短期融资而获得利息收入,并购咨询业务已经成为促进投资银行成长,体现核心竞争力,降低利润波动,抵御系统风险的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所以我国投资银行应当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投资银行的成功经验,大力开展二大传统业务之外的其他项目,并把并购业务作为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六)培养并购业务专业人才,逐渐推动投资银行的规模化建设

并购业务不仅需要系统地掌握和分析信息,而且需要高度发挥的构思和创意,更需要调动和组合资源实施方案的能力,这需要大量精通并购业务的高素质专业人才,目前活跃在我国并购市场上的操作人员大多数是以前的发行人员,无论在操作上,还是在思维模式上,他们都难以满足并购业务发展的需求。

因此,专业人才的培养对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开展显得特别重要。

投资银行本身也要积极参与并购重组,加速资本集中,向规模化转变,组建有竞争实力的投资银行参与竞争。

目前我国有多家具有丰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可是这些公司都存在着注册资本、资产规模偏小的状况,与国外的大券商相比,尚有相当大的差距。

国际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历程表示,为数不多的现代化大型券商占主导地位,成为行业龙头与支柱,是投资银行业务成熟的重要标志。

因此,为了提高我国投资银行在国际上的竞争力,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加速产业集中应该成为我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的当务之急。

为改变我国投资银行专业素质普遍不高的现状,投资银行应该加强与国外投行的交流,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强对员工的技术培训,提高员工在企业并购业务上的专业素质;积极培养和引进熟悉企业并购业务的高级专业人才。

(七)实施制度改革,同国际市场接轨

制度因素是近年来促使我国投资银行发展,同时又是制约其扩张的重要因素。

主要原因还是我国金融市场根基尚浅,金融体系不健全造成的。

国家的经济发展需要一个稳定的金融资本市场为依托,所以迄今为止,我国的金融市场还残留着政策的影子。

国外著名投资银行高盛近几年来对中国的并购业务涉及很多,成功的案例也不少,但是其明显感觉到由于对中国的政策和法规的不适应而造成并购过程屡屡受阻。

虽然我国正在逐步放松对个别金融业务的管制,但进程缓慢,并不能紧跟市场和行业发展的脚步,投资银行业内缺乏一个统一的业务标准也使

得开展并购业务的风险加大。

制度改革是近年来国际金融界对中国的呼吁,但是陡然间对制度进行较大的调整会造成国外投机资本的涌入,进而引发国内市场动荡,更不利于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

因此,我国投资银行应利用东道主的优势,

把握国内经济政策动向,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和研发,有效地规避市场风险,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开拓市场,早日跻身世界先进投行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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