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学期末复习.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873253 上传时间:2023-02-07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5.4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治安学期末复习.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治安学期末复习.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治安学期末复习.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治安学期末复习.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治安学期末复习.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治安学期末复习.docx

《治安学期末复习.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治安学期末复习.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治安学期末复习.docx

治安学期末复习

治安学期末复习

编辑人员:

(曹春艳老师部分:

1、3、4章朱博修,6—8章吕松10—12章谢松泉2、5、3—14章雷柯刘霞老师部分:

杨小鹏)

第一章治安学绪论(选择、判断)

一、治安管理的本质特征:

1社会性2变迁性3长期性

治安学所研究的对象就是治安防范

第二章中外治安史

(一)我国设置最早的专门治安机构—亭

(二)秦早在商鞅变法时就建立了户籍制度

(三)1950年7月至8月,公安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治安行政会议(三年后第二次)

第三章治安管理的职能和任务

一、治安管理职能

1、管理职能

2、保护职能

3、专政职能

4、服务职能

二、治安管理任务(简答)

1、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

2、预防和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3、预防和查处治安灾害事故

4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于人民群众

四、治安管理方针(24字方针):

党委领导,依靠群众,预防为主

管理从严,及时打击,保障安全。

五、治安管理原则(论述题详见47):

1、服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国家经济建设的原则

2、专门机关管理与依靠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3、保护合法、取缔非法的原则

4、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原则

5、严格管理和文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6、公开管理和秘密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7、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8、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章治安政策和法律

(一)治安政策的特征:

1党和国家制定的2党和人民意志的体现3治安工作的行动准则

(二)治安政策的作用:

1指导作用2规范作用3调整作用

(三)治安政策:

1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念2严肃与谨慎相结合3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亲信口供。

严禁逼供信4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刑事犯5区别对待

(四)治安法律依据:

1宪法2基本法和非基本法3行政法规4行政规章5地方性法规、规章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7国际条例、惯例和协定8法律解释

(五)治安行政执法监督手段:

1政治监督2国家监督3社会监督4警务监督

第六章治安防控组织

可能为案例分析题

派出所的权限,特征,和职责

一、派出所的性质:

是市县公安局或相遇县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管理并派驻基层的,承担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打击犯罪,为人民服务的最广泛基础性作用的基层警务体。

二、公安派出所的三个显著特征:

1是市县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性机构

2是由市县公安机关直接派出

3承担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大几犯罪,为人民服务等多种只能,不是公安机关某一业务部门的派出机构

三、公安派出所职责

1宣传治安管理法律保障其实施

2预防返现和制止违法犯罪鸥

3管理户口,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危险物品如枪支

4管理社区实有人口

4查处治安案件

5保卫刑事犯罪现场,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破案

6协助司法所实施社区矫正

7对群众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

8指导治保会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保卫工作

9搜集治安情况和社会情况

10积极参加和协助进行有关居民福利工作,密切群众联系

11进行治安秘密力量的物色,布建,使用,培养,考察,和调整

四、公安派出所的权限

1治安管理权2治安处罚权3执行管理监督权4检查指导权5教育帮助权6协查案件权7正当防卫8)借用工具权

五、治安管理的基层组织

1公安派出所2治安拘留所3巡警队交通民警队4治安检查站

6社会治安防控组织

1治保会2治安联防组织3保安服务公司4其他社会治安防范组织

第七章治安管理手段

1治安行政手段2治安教育手段

1)行政指令1)治安宣传

2)行政审批2)帮教

3)行政监督3)监督改造

3治安控制手段4治安处置教育措施

治安调查1)训诫

治安巡逻2)责令管教

治安岗卡3)责令看管

治安耳目4)治安调解

5治安强制措施

1)对人身的:

盘查约束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强行带离现场

缩短停留期限或取消拘留资格

2)对物品的强制措施

扣押手脚追缴没收

3)对经营的强制措施

限期整改责令停止取缔

4)对紧急事态的强制措施

紧急征用交通管制现场管制强行驱散

第八章治安信息(判断、选择)

一、治安信息的特征二、治安信息的收集

1广泛性1)是治安信息工作的起点

2复杂性2)是信息处理的基础

3隐蔽性3)是做好是治安工作和保卫国家安全的需要

4随机性

5时效性

6保密性和共享性

三、收集的原则四、收集的方法

1及时性原则1)文献法

2准确性原则2)访问法

3系统性原则3)问卷法

4计划性原则4)侦查法

5法律性原则

第十章户政管理

户政管理的概念:

户政管理即户口行政管理,是指依法收集,确认和提供居民生分,亲属关系和法定住址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户政管理的性质;1阶级性,2群众性3基础性4行政性

户政管理的任务:

1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2维护社会秩序3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户口登记的范围:

1在中国的侨民,留学生以及无国籍人,2现役军人,3中国公民,4在押犯人,5在香港,澳门的中国公民,6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居民身份证管理登记内容:

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相片,期限,签发机关。

身份证的有效期限:

5年(不满16周岁),10年(166---25周岁),20年(26—45周岁),长期(46周岁)

居民身份证的编号

编号的依据

行政区划码、出生日期码、分配顺序码、校验码。

身份证18位数的含义是:

第1~6位数码为行政区划代码;第7~14位为出生日期;第15~17位数码为分配顺序码,其中第17位还是性别标识码,男性为奇数,女性为偶数;第18位为校验码,由微机随机自然生成,可能是123456789,也可能是字母x。

七户口调查的内容:

1基本情况,2现实表现,3经济状况,4人际关系,5体貌特征,6方言隐语,7个性特征。

8社会微观环境。

八调查方法:

观察法,访问法

九户口调查原则:

合法原则,公开原则,服务原则,文明性原则

第十一章公共治安秩序管理

一公共治安秩序管理的特点:

1管理权限的法定性2管理行为的强制性3管理范围的广泛性

二公共治安秩序管理的范围:

1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管理2集会游行示威的管理3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管理4社会丑恶现象治理。

三公共治安秩序管理的意义:

1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2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正常神火需要3管理好公共治安秩序是维护党和国家政治声誉的需要4保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四公共场所:

公共交通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游览场所,公共商业服务场所。

五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概念:

指由政府组织或社会团体,单位举办的规模较大的参与人数较多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有益的社会活动

六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分类:

1体育比赛,2文艺演出3展览展销等4灯会庙会等晚会活动5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活动

七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特点:

1参与人数众多,人员密集易发群死群伤事故2具有一定影响,易成为恐怖袭击的对象3涉及地域广,历时长,规模大,保卫难度高

八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管理措施:

1对举办申请依法审查作出决定2做好开始前的安检工作3维护活动现场内外及周围治安秩序

第十二章特种行业管理

一特种行业的特点:

1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2从业人员易受腐蚀3易发生治安灾害事故4发展速度快,经营结构复杂,服务对象复杂。

二特种行业管理范围:

典当业,旅馆业,公章刻制业

三特种行业管理制度:

1开业审批及经营范围的申报备案制度2责任倒查制度3内部安全制度

第十三章危险物品管理

一、危险物品性能:

1射穿性2爆炸性3燃烧性4腐蚀性5麻醉性6窒息性7毒害性8感染性

二、危险物品的特点:

1威力大,作用快2易受外力的影响3便于携带,使用方便。

三、简述危险物品管理的任务: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保障危险物品生产、储蓄、销售、运输、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的安全。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危险物品丢失、被盗、被抢,预防恶性暴力案件的发生。

3预防和查出治安灾害事故。

4配合侦查工作,为侦破某些重大刑事案件和暴力案件提供线索和资料。

下列单位可以配置民用枪支:

(一)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分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停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

(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枪;

(三)野生动物珍爱、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可以配置猎枪、麻醉打针枪

6枪支的日常管理:

1枪支的安全保管2枪支的特别管理制度3枪支的安全使用4枪支的查验制度5枪支的收回和收缴6枪支的报废和销毁(详见书192)

7管制刀具的范围:

 第一类是匕首,包括带有刀格的单刃、双刃刀,且刀身长度超过100毫米(含100毫米);第二类是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第三类是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第四类是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刀,包括:

刀身长度超过120毫米(含120毫米),且刀刃与刀背(或另一侧刀刃)上距离刀尖顶点1厘米的点与刀尖顶点形成的角度小于60度的双刃或单刃刀;无刀尖或刀尖不明显,但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含150毫米),且刀身最窄处小于80毫米(含80毫米)的单刃、双刃刀。

 第五类管制刀具是,根据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列入管制的刀具。

8民用爆炸物:

1工业炸药2工业雷管3工业索类火工品4其他民用爆炸物5原材料。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环节:

1生产管理2储存管理3销售和购买管理4运输管理5使用管理6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

第十四章消防管理

1消防管理的概念:

指国家行政机关和社会各单位为达到预期的消防安全目标,依照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对消防工作开展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2消防管理的方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3消防管理特点:

1.管理主体宽泛2.管理目的明确3。

管理行为依法4.管理方式科学。

4消防工作原则:

1.政府统一领导2.部门依法监督3.单位全面负责4.公民积极参与。

5燃烧的条件:

1.一定数量的可燃物;2.足够比例的助燃物;3.一定能量的点火源相互作用。

6燃烧的类型:

闪燃,着火,自然,爆炸。

7火灾成因的潜在因素:

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技术缺陷;管理漏洞;环境影响。

8防火工作的措施:

1.广泛开展消防教育,提高消防技能;

2.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责任;

3.深入进行防火检查,整改火灾隐患;

4.加强消防重点保卫,落实管理措施;

5.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改善城市消防环境;

6严格建筑设计审核,积极改善防火条件;

7,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充实更新消防设备。

9消防监督检查的方法:

1询问法,2查阅法,3查看法,4测试法,5实练法。

10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11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1公众聚集场所2单位3大型群众性活动4大型人员密集、特殊建设场所的施工工地

12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1消防安全检查程序2对举报投诉的核查程序3责令限期改正程序4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程序5临时查封程序6强制执行程序7复查程序

13报警要素:

1起火单位的地址2燃烧的物资3火势的情况4报警人的姓名、电话号码。

14灭火的基本方法:

1隔离法,2冷却法,3窒息法,4抑制法.

 

刘霞老师部分编辑人员:

杨小鹏

听证程序

听证范围:

 1、责令停产停业的;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3、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的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

组织听证的程序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有听证权后3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或办案单位提出;

  2、公安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收缴

收缴指违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赌具、赌资、吸毒、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查收缴获,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行政行为。

当场收缴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五十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传唤 1、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

  2、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3、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询问 1、询问必须由两名及以上民警2、询问同案犯必须单个进行3、公安机关传唤后及时询问,不得超过8小时。

情况复杂,可能出行政拘留的,询问不得超过24小时4、询问不满16周岁的应通知其监护人到场回避回避情形:

①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②本人或本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③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④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管辖管辖可以分为职能管辖、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职能管辖是关于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管理事项的分工的规定。

地域管辖是明确管理事项在不同地域的同一性质的职能部门之间的划分。

级别管辖则是明确管理事项在同一性质的职能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分工。

辨认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治安案件办理期限: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治安处罚原则:

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2.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3.公开、公正原则4.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5.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适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办理治安案件的法律救济措施有:

一、治安行政复议;二、治安行政诉讼;三、治安行政赔偿

调取证据: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程序:

(一)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公安机关向个人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三)检察机关可以凭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材料,并且可以根据需要拍照、录像、复印和复制。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严格保密。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有盘问、留置盘查、传唤、扣留、管束或约束醉酒者的身体、强制收治、强制医学留观、强制隔离、强制戒毒、禁闭、“两指”以及没有上述法律依据的、事实上的强制措施,如“办学习班”、“隔离审查”、“谈话”等。

侵犯人权: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处罚决定书

概念:

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书面文件。

内容主要包括: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另外,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为了提高办理治安案件的效率,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当场处罚程序。

但即使是在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情况下,人民警察也应当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当场填写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治安调解

条件:

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原则调解不是处理所有的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

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程序:

(1)在调解前,要对案件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取证 

(2)是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制作询问笔录。

(3)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进行法律宣传 (4)是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态度和意见。

  (5)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说服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调解协议书。

行政拘留

概念: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具有下列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

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

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

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

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简易程序概念:

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相对普通程序而言的程序,其主要针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简单、因果关系明确的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其主要特点在于“当场决定并当场处罚”。

适用条件:

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简单、因果关系明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