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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梁连续梁原材料检验项目

5.16接地端子20

 

1.目的

为满足客运专线铁路建设需要,按照国家标准和现行行业标准的要求,对南河制梁场预制箱梁混凝土原材料试验检验操作作出规定,以保证原材料检验成果的准确、真实、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河制梁场用水泥、混合材、骨料、施工用水、外加剂等。

3.引用的程序、规定或规范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0-2005

《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暂行技术条件》(铁科技〔2004〕120号)

《客运专线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层暂行技术条件(修订版)》(科技基〔2007〕56号)

《铁路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梁管道压浆技术条件》(TB/T3192-2008)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1345-2005)

《水泥密度测定方法》(GB/T208-1994)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01)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2008)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1999)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GB/T18046-2008)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

《聚羧酸系高效减水剂》(JG/T223-2007)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铁路工程预应力筋用夹片式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技术条件》(TB/T3193-2008)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1999)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

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03)

《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

4.职责

进场物资由物资部门进行外观检验、验收质量合格证或出厂证明书,并对数量进行验收,由物资部门填写进场物资检验委托单,由试验室人员到物资存放场地进行取样、检验,试验室出具检验报告送交物资部门、工程技术部门,由物资部门进行状态标识,工程技术部门决定材料是否使用。

凡是试验室不能检测的项目,由试验室送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5.作业程序

5.1水泥

随着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水泥的品种越来越多。

其中南河制梁场用的是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低碱)。

5.1.1水泥的技术要求

表1

序号

项目

技术指标

抽检项目

全检项目

序号

项目

技术指标

抽检项目

全检项目

1

烧失量

≤5.0%

10

强度

3天抗折MPa

≥3.5

2

氧化镁

≤5.0%

28天抗折MPa

≥6.5

3

三氧化硫

≤3.5%

3天抗压MPa

≥17.0

4

细度

≤10%

28天抗压MPa

≥42.5

5

凝结时间

初凝

≥45min

11

助磨剂名称及含量

厂家提供

终凝

≤600min

12

石膏名称及掺量

厂家提供

6

安定性

≤5.0

13

混合材名称及掺量

厂家提供

7

碱含量

≤0.60%

14

Cl-含量

≤0.06%

8

比表面积

≥300

≤350

15

熟料C3A含量

≤8%,氯盐环境≤10%

9

氧化钙含量

≤1.5%

5.1.2水泥取样

5.1.2.1袋装水泥

任何新选货源或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水泥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水泥必须进行全检验。

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强度等级连续供应每200t取样一次。

在袋装水泥堆场取样。

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部位,将样取出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至少12Kg。

不足200t也需检测试验一次。

5.1.2.2散装水泥

任何新选货源或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水泥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水泥必须进行全检验。

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强度等级连续供应每500t取样一次。

在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取样。

当所取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采用取样管,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取出样品,将样取出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至少12Kg。

不足500t也需检测试验一次。

5.2.1.3将样品缩分到标准要求的规定量。

水泥样要通过0.9mm方孔筛,均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

样品应存放在密封的金属容器中,加封条。

容器应干净、干燥、防潮、不易破坏、不与水泥发生反应。

放存于干燥、通风的环境。

5.1.3水泥性能试验

5.1.3.1水泥的细度

水泥的细度试验按《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GB/T8074-2008)进行。

5.1.3.2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按《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01)进行。

5.1.3.3水泥的不溶物、烧失量、氧化镁、三氧化硫和碱

水泥的不溶物、烧失量、氧化镁、三氧化硫和碱试验按《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176-2008)进行。

5.1.3.4水泥的强度

 水泥的强度试验按《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1999)进行。

5.2粉煤灰

5.2.1粉煤灰的技术要求

表2

序号

项目

技术指标

抽检项目

全检项目

序号

项目

技术指标

抽检项目

全检项目

1

细度

≤12%

5

三氧化硫含量

≤3.0%

2

烧失量

≤3.0%

6

碱含量

/

3

含水率

≤1.0%

7

Cl-含量

≤0.02%

4

需水量比

≤95%

8

活性指数

≥70%

5.2.2粉煤灰取样

5.2.2.1任何新选货源或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产品达6个月必须进行全检验。

抽检频次为:

同厂家、同品种、同出厂日期每批粉煤灰不大于120t抽检一次。

不足120t的按120t计。

5.2.2.2袋装灰的取样:

从每批中任抽10袋取样,每袋取样不少于1Kg。

5.2.2.3散装灰的取样:

从每批中不同部位取15份试样,每份不少于1Kg。

5.2.2.4所取试样混拌均匀后,按四分法取出比试验用量大一倍的试样。

粉煤灰经检验后,若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重新取样复检,复检时试样应增加一倍。

5.2.3粉煤灰性能试验

5.2.3.1粉煤灰的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和含水量

粉煤灰的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和含水量试验按《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2008)进行。

5.2.3.2粉煤灰细度

粉煤灰细度以45um方孔筛筛余百分率表示。

其试验按《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6)进行。

5.2.3.3粉煤灰需水量比

粉煤灰需水量比试验按《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进行。

5.2.3.4粉煤灰的活性指数

粉煤灰活性指数试验按《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进行。

5.3外加剂

5.3.1外加剂的技术要求

表3

序号

项目

技术

指标

抽检项目

全检项目

序号

项目

技术指标

抽检项目

全检项目

1

水泥净浆流动度

≥240mm

8

常压泌水率

≤20%

2

硫酸钠含量

≤5.0%

9

压力泌水率

≤90%

3

氯离子含量

≤0.1%

10

抗压强度比

3d

≥130%

4

碱含量

≤10.0%

7d

≥125%

5

减水率

≥25%

28d

≥120%

6

含气量

≥3.0%

11

对钢筋锈蚀作用

无锈蚀

7

坍落度保留值

30min

≥180mm

12

收缩率比

≤135%

60min

≥150mm

13

相对耐久性指标

≥80%

5.3.2外加剂取样

5.3.2.1任何新选货源或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产品达6个月必须进行全检验。

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50t检测试验一次,不足50t也需检测试验一次。

每一批号的取样量为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的外加剂量。

5.3.2.2根据顾客/用户的需要,可对外加剂品质进行抽样检查。

5.3.3外加剂试验

5.3.3.1外加剂的水泥净浆流动度、硫酸钠含量、氯离子含量、碱含量

水泥净浆流动度、硫酸钠含量、氯离子含量、碱含量试验按《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8077-2000)进行。

5.3.3.2外加剂的减水率、含气量、坍落度保留值、泌水率、抗压强度比、对钢筋的锈蚀作用、收缩率比、相对耐久性指标

减水率、含气量、坍落度保留值、泌水率、抗压强度比、对钢筋的锈蚀作用、收缩率比、相对耐久性指标试验按《混凝土外加剂》(GB/T8076-1997)进行。

5.4矿渣粉

5.4.1矿渣粉的技术要求

表4

序号

项目

技术

指标

抽检项目

全检项目

序号

项目

技术指标

抽检项目

全检项目

1

密度

≥2.8

7

含水率

≤1.0%

2

比表面积

400~500

8

流动度比

≥95%

3

烧失量

≤3.0%

9

碱含量

/

4

氧化镁含量

≤14%

10

活性指数

7d

≥75%

5

三氧化硫含量

≤4.0%

28d

≥95%

6

Cl-含量

≤0.02%

5.4.2矿渣粉取样

5.4.2.1任何新选货源或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产品达6个月必须进行全检验。

以连续供应矿渣粉200t为一批,不足200t按一批论。

5.4.2.2散装矿渣粉按不同部位取10份试样;袋装矿渣粉从每批中任抽10袋取样,每份试样重为200~500g混拌均匀后按四分法书缩取比试验用量大一倍的试样。

5.4.2.3根据顾客/用户的需要,可对硅粉品质进行抽样检查。

5.5砂石骨料

选用的骨料在试生产前应采用岩相法进行碱活性试验,检验骨料中活性成分的品种和含量。

若骨料含有碱-硅酸反应活性矿物时,再采用砂浆棒法进行碱活性试验。

5.5.1细骨料(砂)

5.5.1.1细骨料的品质要求

表5

序号

项目

技术

指标

抽检项目

全检项目

序号

项目

技术指标

抽检项目

全检项目

1

筛分

Ⅱ区

8

轻物质含量

≤0.5%

2

吸水率

≤2

9

石粉含量

≤2.0

3

细度模数

2.6~3.0

10

有机物含量

浅于标准色

4

含泥量

≤2.0%

11

压碎指标

/

5

泥块含量

≤0.1%

12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0.5%

6

坚固性

≤8%

13

Cl-含量

<0.02%

7

云母含量

≤0.5%

14

碱活性(砂浆棒法)

膨胀率<0.10%

5.5.1.1.2颗粒级配

砂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6的规定。

砂的颗粒级配技术要求

表6

级配区

累计筛余(%)

筛孔(mm)

10.0

0

0

0

5.00

10~0

10~0

10~0

2.50

35~5

25~0

15~0

1.25

65~35

50~10

25~0

0.630

85~71

70~41

40~16

0.315

95~80

92~70

85~55

0.16

100~90

100~90

100~90

5.5.1.2砂料取样

5.5.1.2.1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必须进行全检验。

连续供应同厂家、同规格的细骨料400m3(600t)检测试验一次,不足400m3(600t)时也需检测试验一次。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

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

5.5.1.2.2在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组成一组样品。

5.5.1.2.3每组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及防止污染。

并应附有卡片标明样品名称、编号、取样时间、产地、规格、样品所代表的验收批的重量或体积数、要求检验的项目及取样方法等。

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砂的最少取样数量

表7

试验项目

最少取样数量(g)

试验项目

最少取样数量(g)

筛分析

4400

有机质含量

2000

表观密度

2600

云母含量

600

吸水率

4000

轻物质含量

3200

紧密密度和堆积密度

5000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50

含水率

1000

氯离子含量

2000

含泥量

4400

碱活性

7500

泥块含量

10000

--

--

坚固性

分成5~2.5;2.5~1.25;1.25~0.63;0.63~0.315mm四个粒级,各需100g

5.5.1.3砂料试验

5.5.1.3.1砂料颗粒级配试验

砂的筛分析试验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进行。

5.5.1.3.2砂的吸水率测定

砂的吸水率测定按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进行。

5.5.1.3.3砂的含水率测定

砂的含水率测定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进行。

5.5.1.3.4砂的含泥量检验

砂的含泥量检测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进行。

5.5.1.3.5砂的泥块含量检验

砂的泥块含量检测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进行。

5.5.1.3.6砂的有机质含量检验

砂的有机质含量检验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进行。

5.5.1.3.7砂的云母含量检验

砂的云母含量检验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进行。

5.5.1.3.8砂的轻物质含量检验

砂的轻物质含量检验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进行。

5.5.1.3.9砂的坚固性试验

砂的坚固性试验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进行。

5.5.1.3.10砂的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试验

砂的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试验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进行。

5.5.1.3.11砂的氯离子含量试验

砂的氯离子含量试验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进行。

5.5.1.3.12砂的碱活性试验

砂的碱活性试验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进行。

5.5.2粗骨料

5.5.2.1粗骨料的技术要求

 

表8

序号

项目

技术

指标

抽检项目

全检项目

序号

项目

技术指标

抽检项目

全检项目

1

颗粒级配

符合5~20连续级配

7

针片状颗粒含量

≤5%

2

岩石抗压强度

≥100MPa

8

含泥量

≤0.5%

3

吸水率

<2%

9

泥块含量

≤0.1%

4

紧密空隙率

≤40%

10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0.5%

5

压碎指标

≤10%

11

碱活性(砂浆棒法)

膨胀率小于0.10%

6

坚固性

≤5%

5.5.2.1.1粗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不宜超过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2/3、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间距的3/4。

配制强度等级C50及以上预应力混凝土时,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圆孔)不应大于25mm。

5.5.2.1.2粗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

5.5.2.1.3粗骨料应按要求分级采购、分级运输、分级堆放、分级计量。

报验使用时采用25:

75连续级配进行检验。

5.5.2.1.4粗骨料应表面洁净,有裹粉、裹泥或被污染等应清除。

5.5.2.2粗骨料取样

5.5.2.2.1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必须进行全检验。

连续供应同厂家、同规格的粗骨料400m3(600t)检测试验一次,不足400m3(600t)时也需检测试验一次。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

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碎石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大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5.5.2.2.2在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碎石8份组成一组样品。

5.5.2.2.3取样数量:

每组样品的取样数量,对每一单项试验,应不小于表9所规定的最少取样数量。

须作几项试验时,如确能保证样品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结果,也可用同一组样品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5.5.2.2.4每组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及防止污染。

并应附有卡片标明样品名称、编号、取样时间、产地、规格、样品所代表的验收批的重量或体积数、要求检验的项目及取样方法等。

 

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碎石的最少取样数量(kg)

表9

试验项目

粒级(mm)

10

16

20

25

31.5

40

63

80

筛分析

1

0

80

表观密度

8

8

8

8

12

16

24

24

含水率

2

2

2

2

3

3

4

6

吸水率

8

8

16

16

16

24

24

32

堆积密度、紧密密度

4

120

120

含泥量

8

8

24

24

40

40

80

80

泥块含量

8

8

24

24

40

40

80

80

针片状含量

1.2

4

8

8

20

40

硫化物、硫酸盐

1.0

5.5.2.3粗骨料试验

5.5.2.3.1碎石的筛分析试验

碎石筛分析试验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进行。

5.5.2.3.2碎石的表观密度试验

碎石的表观密度试验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进行。

5.5.2.3.3碎石含水率试验

碎石含水率试验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进行。

5.5.2.3.4碎石的吸水率试验

碎石的吸水率试验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进行。

5.5.2.3.5碎石泥块含量试验

碎石泥块含量试验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进行。

5.5.2.3.6碎石含泥量试验

碎石含泥量试验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进行。

5.5.2.3.7碎石针状和片状颗粒含量试验

碎石针状和片状颗粒含量试验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进行。

5.5.2.3.8碎石压碎指标试验

碎石压碎指标试验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进行。

5.6混凝土拌和用水

5.6.1混凝土拌合用水技术要求

5.6.1.1拌合用水所含物质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不应产生以下有害作用:

5.6.1.1.1影响混凝土和易性及凝结。

5.6.1.1.2有损于混凝土强度发展。

5.6.1.1.3降低混凝土的耐久性,加快钢筋腐蚀及导致预应力钢筋脆断。

5.6.1.1.4污染混凝土表面。

5.6.1.2用待检验水和蒸馏水(或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用水)试验所得的水泥初凝时间差及终凝时间差均不得大于30min,其初凝和终凝时间尚应符合水泥国家标准的规定。

5.6.1.3用待检验水泥配置的水泥砂浆或混凝土的28d抗压强度(若有早期抗压强度要求时需增加7d抗压强度)不得低于用蒸馏水(或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饮用水)拌制的对应砂浆或混凝土抗压强度的90%。

5.6.1.4水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

序号

项目

技术

指标

抽检项目

全检项目

序号

项目

技术指标

抽检项目

全检项目

1

PH值

>5.0

5

硫酸盐含量

<600

2

不溶物含量

<2000

6

硫化物含量

<1500

3

可溶物含量

<2000

7

凝结时间

≤30

4

氯化物含量

<500

8

抗压强度比

≥90

5.6.2砼拌合用水取样

任何新水源或同一水源的涨水季节或使用同一水源达一年者全检验一次。

采集的水样应具有代表性。

采集水样用容器应预先彻底清洗,采集时再用待采集水样冲洗三次后,才能采集水样。

水样采集后应加盖蜡封,保持原状。

采集水样应注意季节、气候、雨量的影响,并在取样记录中予以注明。

水质分析用水样不得少于5L,水样采集后,应及时检验。

PH值最好在现场测定。

5.6.3水质分析试验

5.6.3.1PH值测定

砼拌合用水的PH值测定按《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中的规定进行。

5.6.3.2不溶物测定

砼拌合用水不溶物测定按《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中的规定进行。

5.6.3.3可溶物测定

砼拌合用水可溶物测定按《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中的规定进行。

5.6.3.4氯化物的测定

砼拌合用水氯化物的测定按《混凝土用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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