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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指南

应急预案指南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为了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编制本指南。

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

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

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一)形式评审。

依据《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应急预案形式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二)要素评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

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

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应急预案要素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2、附件

3、附件

4、附件5。

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

这些要素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危险辨识与风险分析^p、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

关键要素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

这些要素不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一)评审准备。

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落实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将应急预案及有关资料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

(二)组织评审。

评审工作应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主持,参加应急预案评审人员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

生产经营规模小、人员少的单位,可以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必要时应邀请相关主管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

(三)修订完善。

生产经营单位应认真分析^p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重新进行评审。

(四)批准印发。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评审要点

应急预案评审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结合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评审。

(一)合法性。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完整性。

具备《导则》所规定的各项要素。

(三)针对性。

紧密结合本单位危险辨识与风险分析^p。

(四)实用性。

切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相适应。

(五)科学性。

组织体系、信息报送和处置方案等内容科学合理。

(六)操作性。

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切实可行。

(七)衔接性。

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体系,并与相关部门或单位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可参照本指南。

临床护理应急预案与程序第

第一部分

眼科专科护理应急程序

一、眼科门诊突发事件紧急疏散程序·········································1二、全院护理人员紧急情况上报程序·········································2三、眼科门诊节假日就诊患者增加紧急程序···································3四、眼科门诊暴发流行性细菌性结膜炎(红眼病)应急程序·····················4五、眼科门诊集体化学性烧伤紧急程序·······································5六、住院患者突发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的应急程序·····························6七、住院患者突然眼压增高的护理应急程序···································7八、住院患者术后突发眼内炎的护理应急程序·································8九、住院患者突发低血糖的护理应急程序·····································9十、住院患者突发烫伤的护理应急程序·······································10十一、眼科门诊计算机系统故障的应急程序·································11第二部分

一般护理应急预案及程序

一、传染病救治的应急预案及程序···········································12二、突发猝死的应急预案及程序·············································13三、住院患者发生误吸的应急预案及程序·····································15四、药物引起过敏性休克的应急预案及程序···································17五、患者自杀的应急预案及程序·············································18六、停水的应急预案及程序·················································20七、泛水的应急预案及程序·················································21八、停电的应急预案及程序·················································22九、失窃的应急预案及程序·················································22十、遭遇暴徒的应急预案及程序·············································23十一、消防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及程序·······································24十二、住院患者出现输血、输液反应的应急预案及程序·······················25十三、住院患者发生躁动时的应急预案及程序·······························26十四、患者在住院期间出现精神症状的预案及程序···························28十五、住院患者摔伤的应急预案及程序·····································30十六、住院患者坠床的应急预案及程序·····································32十七、发生针刺伤的应急预案及程序·······································33十八、紧急封存患者病历及标本的应急预案及程序···························34十九、住院患者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应急预案及程序···························37二十、急诊患者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的应急预案及程序·························38二十一、吸痰过程中吸引装置故障的应急预案及程序·······················39二十二、急性心肌梗死并心律失常的应急预案及程序·······················40二十三、住院患者发生心脏性猝死的应急预案及程序·······················41二十四、脑出血患者的应急预案及程序···································42二十五、癫痫持续状态病人的应急抢救预案及程序·························44二十六、患者发生空气栓塞的应急预案及程序·····························45二十七、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的应急预案及程序·························46二十八、手术室突发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预案及程序·······················47二十九、手术中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及程序·······························49三十、手术患者发生呼吸心跳骤停的应急预案及程序·························50三十一、供应商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及程序···························50三十二、供应室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及程序···························51三十三、紧急情况下护理人力调配预案及程序·····························53第三部分

常见急危病人的急诊救治程序

一、急性心肌梗死的抢救程序···············································56二、休克的抢救程序·······················································57三、急性呼吸衰竭的抢救程序···············································58四、心肺复苏的抢救程序···················································59五、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抢救程序·············································60六、小儿惊厥的抢救程序···················································61

福州眼科医院特发医疗事件急救预案·····································62

.甘肃省企事业单位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甘肃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编制程序、内容及基本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甘肃省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环保部或省环保厅有行业指南的可参照执行。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环境敏感区:

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

可编辑范文

.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环境保护目标:

企事业单位周边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

危险:

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或状态。

重大危险:

长期或短期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

环境危险:

在企事业单位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污染,包括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的危险物质以及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备和装置等。

环境风险:

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的危险程度。

危险物质:

指能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等危险的一种物质或者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

危险化学品:

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废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环境污染事件:

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干扰,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财富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和环境安全构成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分类:

指根据环境污染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划分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别。

可编辑范文

.分级:

指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划分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

应急准备:

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应急响应:

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

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恢复:

指在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4应急预案编制程序4.1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

成立以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预案编制工作组,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别和应急职责,结合企事业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抽调预案编制人员。

预案编制人员应来自企事业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部门,包括应急指挥、环境风险评估、生产过程控制、安全环保、组织管理、监测、消防、工程抢险、医疗急救、防化等各方面的专业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外部专家。

预案编制工作组应进行职责分工,制定预案编制任务和工作计划。

企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经省环保厅认定的咨询机构编制预案。

4.2基本情况调查

应对企事业单位基本概况、环境危险、企事业单位周边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说明。

4.2.1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4.2.1.1企事业单位名称、详细地址。

4.2.1.2企事业单位经济性质、隶属关系、从业人数。

可编辑范文

.4.2.1.3企事业单位的地理位置(经纬度)。

4.2.1.4其他情况说明。

4.2.2企事业单位环境危险基本情况调查

4.2.2.1企事业单位的主、副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体的名称及日产量,原材料、燃料名称及日消耗量、物料最大贮存量和加工量,列出涉及的危险物质名称及数量等。

4.2.2.2调查企事业单位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装置,危险物质储存方式(槽、罐、池、坑、堆放等),收集企事业单位平面布置图,雨水、清净下水和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应急设施(备)平面布置图、企事业单位消防设施配置图。

4.2.2.3调查企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名称及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处理量及处理后废物产生量,污染治理工艺流程、设备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等。

4.2.2.4调查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转移、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质、处理场所的位置,危险废物处理的设计规范和防范环境风险情况。

4.2.2.5调查企事业单位危险物质及危险废物的运输(输送)单位、运输方式、日运量、运地、运输路线、“跑、冒、滴、漏”的防护措施等。

4.2.3企事业单位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4.2.3.1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的气候(气象)特征,如风向、风速、降雨量、暴雨期、地质灾害等。

4.2.3.2企事业单位所在区域地形地貌及厂址的特殊状况(如上坡地、河流的岸边)。

4.2.3.3企事业单位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图,图中包括以下内容:

(1)年风向玫瑰图;

可编辑范文

.

(2)物料运输(进厂和出厂)依托的公路、铁路、水域,以及管道;

(3)受纳本企事业单位废水(包括污水处理厂出水、直排清净下水和雨水)的水域,废水排放路径及排污口位置,企事业单位厂区外固体废物处置场;

(4)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疏散路线、周边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分布、社区重要基础设施等;

(5)区域内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范围按HJ/T169确定)。

4.2.3.4企事业单位废水(包括污水处理厂出水、直排清净下水和雨水)排放去向(水域名称),废水输送方式,排污口位置,水域功能类别。

企事业单位排污口下游的环境保护目标(地表水及地下水取水口、饮用水水保护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名称,保护级别,与企事业单位排污口的距离。

4.2.3.5区域内各环境保护目标名称及与企事业单位边界的方位和距离,人口集中居住区人口数量、学校的相对位置和学生人数、医院的相对位置及联系方式。

4.2.3.6企事业单位相关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受纳水体(包括支流和干流)情况及执行的环境标准,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及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的环境标准。

4.2.3.7企事业单位下游供水设施服务区设计规模及日供水量、联系方式;取水口名称、地点及距离、地理位置(经纬度)等,服务范围内灌溉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情况。

4.2.3.8企事业单位下游地下水打井取水情况。

4.2.3.9周边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4.2.3.10企事业单位周边区域道路情况及交通干线流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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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11企事业单位危险物质和危险废物运输(输送)路线中的环境保护目标说明。

4.2.3.12同一流域或区域产生同类污染物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名录及排污状况。

4.3环境风险与应急能力评估

4.3.1明确企事业单位存在的危险、环境风险评价结果,以及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后果和波及范围。

4.3.2对企事业单位存在的环境污染事件风险进行全面、系统、重点的识别。

4.3.3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危险,应分析^p其要害部位以及重大环境危险等的风险影响范围及程度,作为事件分级的主要依据。

4.3.4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程度,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资、处置能力以及员工的综合应急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估,找出不足,提出整改建议,并在应急保障中采取适当的强化保障措施。

4.4预案编制

在以上调查分析^p结果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型和影响范围编制预案。

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

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周边部门单位的预案相衔接。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需要编写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企事业单位,预案内容根据《办法》要求有所侧重。

企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一致。

4.5预案的评估、发布与更新

可编辑范文

.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由企事业单位组织评估小组对预案进行评估。

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等。

预案经评估、修改完善后,由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发布。

企事业单位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人员和装置发生重大变动、或在执行和演练中发现重大缺陷时,由本单位及时组织修订。

4.6预案的实施

预案签署发布后,企事业单位应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工作及设施的建设,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实现预案持续改进。

4.7预案的备案

企事业单位编制的预案应当在签署实施后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企业预案报省环保厅备案,其余根据市(州)保护局规定的权限备案。

5预案的主要内容5.1总则5.1.1编制目的

明确预案编制的目的,要达到的目标和作用等。

5.1.2编制依据

明确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5.1.3工作原则

明确应急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5.1.4适用范围

可编辑范文

.明确预案的适用对象和范围。

5.1.5事件分级

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要紧密结合企事业单位的类型、规模、环境危险、组织机构等实际情况,并注明与国家分级标准之间的对应关系。

5.1.6应急预案体系

明确预案与企事业单位内部其他预案(如安全、消防、防化、卫生、地质灾害等)和相关联企事业单位预案之间的关系(附关系图)。

需要编写综合预案的企事业单位,应说明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的关系。

5.2基本情况5.2.1单位概况

明确企事业单位名称、隶属关系、法人、代码、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正常上班人数、往来人数等。

5.2.2工艺简介

明确企事业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原料、燃料、主副产品及中间产品产生量、消耗量、最大贮存量和加工量等(属于国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要注明)。

明确物料运输情况(进厂和出厂),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要明确运输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并附资质和协议(注明事故责任主体)等资料。

5.2.3污染物排放

明确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类型、位置、浓度、数量、排放路径、排污口及污染物治理措施的效果等。

污染治理设施依托外单位的,要明确治理单位的名称、地址、处置能力、联系方式,并附资质和协议等资料。

5.2.4环境概况

可编辑范文

.明确与企事业单位紧密相关的周围环境概况,包括地理位置、厂址特殊状况(如坡地、江河沟渠、高压输电线路、输油输气管道、隧道涵洞等)、道路、疏散路线、避难场所、重要基础设施、废水受纳水域等,并附图说明。

明确企事业单位所在地气候(气象)特征,如主导风向、风频、风速、暴雨期、降雨量、地质灾害等。

5.2.5环境保护目标

明确企事业单位周边区域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名称、保护级别、规模、人数、联系方式、与企事业单位的距离、方位等相关资料(保护目标在卫生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以内的要注明),并在地理位置图上标出。

明确企事业单位排污口下游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水环境保护目标名称、保护级别、与排污口的距离等资料,明确供水单位设计规模及日供水量、联系方式,取水口(地表水及地下水取水口)名称、地点及距离、地理位置等资料,并在地理位置图上标出。

明确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运输(输送)路线,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5.2.6环境质量标准

明确区域执行的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5.3环境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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