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煤炭法》与和谐矿区的构建.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866042 上传时间:2023-02-07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30.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毕业论文《煤炭法》与和谐矿区的构建.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毕业论文《煤炭法》与和谐矿区的构建.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毕业论文《煤炭法》与和谐矿区的构建.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毕业论文《煤炭法》与和谐矿区的构建.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毕业论文《煤炭法》与和谐矿区的构建.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毕业论文《煤炭法》与和谐矿区的构建.docx

《毕业论文《煤炭法》与和谐矿区的构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毕业论文《煤炭法》与和谐矿区的构建.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毕业论文《煤炭法》与和谐矿区的构建.docx

毕业论文《煤炭法》与和谐矿区的构建

摘要

修订后的《煤炭法》已于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这将对构建和谐矿区提供更加充足的法律保障。

目前,全社会已经意识到,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何将《煤炭法》正确的、有效的应用到和谐矿区的建设当中,和谐矿区的建设要施行什么样的具体策略,都将对我国能否更好更快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产生重要影响。

 

关键词:

煤炭法和谐矿区策略

 

 

ABSTRACT

"TheLawofCoal"hasbeenrevisedin2010July1st,thiswillexecutefortheconstructionofharmoniousminingareatoprovidemoresufficientlegalprotection.Atpresent,thewholesocietyhasrealisedthatthesafetyproductionincoalindustryintheprocessofbuildingaharmonioussocietyplaysavitalrole.HowwilltheMeiTanFa"correctandeffectiveappliedtotheconstructionofharmoniousminingareaintheconstructionofharmoniousminingarea,executewhatkindofspecificstrategiesinChina,willbeconstructionofsocialistharmonioussocietyhasimportantinfluence.

KeyWords:

TheLawofCoal;Harmoniousminingarea;Strategy

 

文献综述

进入21世纪后,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

众所周知,煤矿是一个高危、艰苦的行业,每年由于人为因素或自然因素造成的死亡人数众多。

如何营造一个生产安全、风气良好的矿区环境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

构建和谐矿区就要依法制定一些规章制度,强制约束所有的职工、干部遵守制度,安全生产。

目前对《煤炭法》及对矿区的作用的相关研究较多,一般都围绕着煤炭规划、煤炭资源、煤矿建设、煤炭生产、煤矿安全、煤炭经营、煤层气、煤炭综合利用、煤矿矿区和环境保护、煤炭从业人员权益保护等方面,对我国煤炭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健全我国煤炭法律法规体系的指导原则、立法规划、对策措施与我国煤炭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框架和实施步骤。

相关成果集中在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我国“十一五”后三年和“十二五”期间的煤炭立法架构方案,指出了我国近期煤炭立法重点,旨在建立分类齐全、层次合理、配套衔接、有机统一、体系完整,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煤炭法规体系,保障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构建和谐矿区的研究方面,以人为本理念,以“人和”促和谐和谐矿区;真心诚意为职工、居民办好事,办实事,以职工、居民的信赖促和谐;加强矿务公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以公平、公正促和谐;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处理,以稳定促和谐;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以文化促和谐,这几个方面常是制定构建和谐矿区的大策略。

但是如何提高策略的可信度、强制度,就要依法来进行制定相关的策略,《煤炭法》作为专门为煤矿制定的一部法律成为不二之选。

如何依据《煤炭法》来制定相关的策略和措施在当前的研究较少,但是意义重大,它将在构建和谐矿区的过程中起到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目录

摘要……………………………………………………………………………1

ABSTRACT………………………………………………………………2

文献综述…………………………………………………………………3

引言……………………………………………………………………………1

1.构建和谐矿区的必要性及障碍……………………………………2

1.1矿区生产的高危性……………………………………………………2

1.2个人安全与公共安全密切相关………………………………………3

1.3矿区生产技术滞后……………………………………………………4

1.4生产人员安全意识良莠不齐…………………………………………4

2.和谐理念在《煤炭法》中的体现…………………………………6

2.1和谐理念的有关概念…………………………………………………6

2.2和谐理念在《煤炭法》中体现………………………………………8

3.依据《煤炭法》制定构建和谐矿区的策略……………………11

3.1利用科学技术降低生产岗位风险…………………………………11

3.2强化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13

3.3建立完善的保障制度………………………………………………16

参考文献……………………………………………………………………18

致谢辞………………………………………………………………………19

附录…………………………………………………………………………20

引言

近年来煤矿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一次次触痛到民众最脆弱、最敏感的神经。

由于煤矿生产的高危性,事故发生时造成死亡人数的众多性,如何减少甚至杜绝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自1996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了15年的《煤炭法》于2011年4月22日做出了首次修改,这既体现了人们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视,也为构建和谐矿区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

当前,在构建和谐矿区中正确的应用《煤炭法》,保障生产人员的合法权益势在必行。

 

1.构建和谐矿区的必要性及障碍

1.1矿区生产的高危性

众所周知,煤矿是一个高危,艰苦的行业。

每年由于人为因素或自然因素造成的死亡人数众多。

2005年11月中国公布的百万吨煤矿死亡率是2.912,其中乡镇煤矿是6.556,地方煤矿是2.054,国有重点煤矿是0.84。

据此数据,中国每百万吨的死亡率为美国的100倍,是俄罗斯和印度的10倍,死亡率位居世界之首,死亡人数超过世界其他各国的总和。

1.1.1瓦斯煤尘爆炸

矿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爆炸。

有些矿尘(如硫化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爆炸;煤尘可以在完全没有瓦斯的情况下爆炸,对于瓦斯矿井,煤尘则有可能参与瓦斯同时爆炸,煤尘或瓦斯煤尘爆炸,都将给矿山毁灭性的破坏,酿成严重灾害。

我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煤尘爆炸发生在1942年日本侵略者统治下的本溪煤矿,死亡1549人,残246人。

瓦斯煤尘爆炸可以说是矿山灾害中最严重、造成损失最大的一种。

1.1.2透水事故

透水事故是指矿井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由于防治水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地表水合地下水通过裂隙、断层、塌陷区等各种通道无控制地涌入矿井工作面,造成作业人员伤亡或矿井财产损失的水灾事故,通常也称为透水。

据权威部门统计数字,2005年煤矿事故2241起,死亡5986人;2006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为4746人;2009年,发生各类煤矿事故1616起,死亡2631人。

其中煤矿透水伤亡大,往往造成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甚至特大事故。

例如2010年3月28日得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造成38人遇难;2010年5月31日贵州一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8人遇难。

1.1.3地压灾害

地压灾害主要表现有:

巷道或工作面的片帮、冒顶。

尤其是有冲击地压危害的矿井,由于冲击地压的能量释放具有高强度、瞬时间、破坏性大等特点,所以对矿井安全威胁很大。

此类事故虽然造成的单次事故伤亡人数较少,但易于频发,在现实煤矿生产中每年都会有多次此类事故发生。

而往往由于其涉及的个人性,引起的关注不是很大。

1.1.4煤矿慢性职业病

煤矿职业病只要是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根据其理化性质、进入人体的量的不同,可引起不同的病变。

如呼吸性系统疾病、局部作用、中毒作用等。

煤炭行业是尘肺病高发行业,据官方权威数据,占全国尘肺病例总数的一半。

职业病是慢刀子杀人,给从业人员带来的危害不比安全生产事故轻,而且是长期的,痛苦的过程。

1.2个人安全与公共安全密切相关

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特别关注的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

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

所谓公共安全,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实施或者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财产安全,重大公共财产安全和法定其他公共利益的安全。

特别是在煤矿这种高危的生产环境中,一个人对安全生产的忽视都有可能造成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危害到多数人的公共安全。

在矿山灾害中,造成损失最大、危害最严重的瓦斯粉尘爆炸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个人因素造成的。

形成瓦斯爆炸需要三个条件:

一定的瓦斯浓度,充足的氧气,火源。

在这三个条件中,火源往往是由于生产人员不慎或无意识的操作导致,从而形成重大事故,危害公共安全。

1.3矿区生产技术滞后

这一问题主要集中在一些乡镇煤矿,小型煤矿之中。

由于这些煤矿产量相对较少,效益较低,不能及时的更新生产设备,从而导致某些灾害事故的多发。

在第十九届去煤矿自动化与信息化学术会议上,中国矿业大学的专家表示,技术装备落后,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程度低是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据统计,乡镇煤矿煤炭产量约占全国煤炭产量的37.8%,发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却占全国煤矿事故总量的73.5%和74.1%。

事故调查表明,乡镇煤矿事故频发的原因包括技术装备落后,矿井系统不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安全教育培训滞后,安全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松弛,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但技术装备落后,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程度低是最主要原因之一。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通过提高煤炭生产技术的自动化、信息化来减少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多次对小煤矿、黑煤窑提出整改。

关闭了一大批生产技术落后,生产设备不达标的企业。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现在用于矿区内部各层利益的分配与冲突,还有不少企业没有及时的拿出一部分利润去改进生产设备,这对一线生产人员的安全造成的危险因素时时存在。

1.4生产人员安全意识良莠不齐

要减少矿区人为事故的发生就必须提高一线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个人文化素质。

近年来煤炭企业相关领导已逐渐认识到从业人员的学历文凭及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最煤矿安全生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现在矿区一线生产人员的文化学历较以往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以兖矿集团为例,近几年来校园招聘逐渐增多,不少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应届生都投身到一线煤炭的生产工作中,面向社会的招工也由以前的初中学历提升到高中学历。

这些新注入的生产人员必将为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做出巨大贡献。

但是,仍有一大部分老工人甚至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不到位,从上节的论述中我们知道,矿区的个人安全与公共安全密切相关。

任何一个安全意识不到位的人都会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2.和谐理念在《煤炭法》中的体现

2.1和谐理念的有关概念

和谐是对立事物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具体、动态、相对、辩证的统一,是不同事物之间相同相成、相辅相成、相反相成、互助合作、互利互惠、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关系。

这是辩证唯物主义和谐关的基本观点。

2.1.1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

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艰巨而繁重。

特别是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

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各种矛盾。

为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向前推进,就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价利;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收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道德风尚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2.1.2和谐矿区的内涵

根据和谐社会的基本概念的界定,我们可认为和谐矿区至少应包括以下内涵:

(1)各利益群体之间既各尽其能又各得其所。

(2)人与人之间既平等诚信又仁爱友善。

夫妻之间恩爱和谐,家庭成员和睦相处,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同事之间同心协力,上下之间注重礼仪,公共场合讲道德,将秩序,整个矿区都能够尊老爱幼,平等友爱、扶贫济困、融洽和谐。

(3)人与矿区生态之间既相互依赖又和谐相处。

在有效开采利用矿区各类资源的同时,积极维护矿区生态的平衡。

既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又积极加大投入,改善矿区生态环境,使广大职工家属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心情愉悦,使企业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良性循环。

(4)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身素质,减少人为事故的发生。

在矿区事故的发生原因中,很大一部分都是由于人为造成的。

当今中国煤矿生产人员的文化学历普遍低下,安全意识也就相对较低。

通过教育、学习加强生产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可很大程度的减少人为事故的发生。

2.1.3与科学发展观的关系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

科学发展观是回答了中国为什么发展和怎么发展的问题,主要内容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他们之间就好像哲学原理与方法论之间的关系,前者是整体规划,后者是如何具体实行,是实行的具体指导思想。

2.2和谐理念在《煤炭法》中体现

和谐是一个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都讲求,都遵循的概念。

当前的煤炭行业管理和企业发展机制存在诸多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

而《煤炭法》正是为解决这些不和谐、不稳定因素的法律保障,不论是在施行了多年的《煤炭法》中,还是在新版《煤炭法》的修改中,都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和谐这一重要理念。

2.2.1科学开发规划,有效利用资源

在我国几千年文明史中,人与自然的矛盾从未像今天这样严重,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障碍。

进入本世纪,我国煤炭消费需求大幅度上升,煤炭产量以年均2亿吨的速度增长。

“十五”期间,我国能源消费增长了8亿吨标准没。

按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连我国的煤炭的自主供应也难以持续下去了。

由于社会的发展,能源需求增长是必然得,在能源消费与供应的矛盾中我们只能“开源”,而不能“节流”来阻碍社会发展。

“开源”,就必须科学的规划,合理的开采,不能滥开滥采。

在《煤炭法》中第十六条规定: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二十九条也明确规定:

“开采煤炭资源必须符合煤矿开采规程,遵守合理的开采顺序,达到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律。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进行复采或者开采边角残煤和极薄煤。

”等等许多条款都体现出科学开发规划,有效利用资源的规定和要求。

2.2.2加强矿区保护,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据统计在矿区事故发生的原因中,由于煤矿盗采造成的老空区透水事故占很大的比例,例如2010年3月28日得王家岭透水事故。

此类事故发生的时间短,造成的危害极大,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会极大的减少生产人员的死亡率。

在实际的矿区开采中,还有些煤矿企业单纯追求效益,造成煤矿塌陷区严重,给当地的居民的财产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危害。

这两种现实存在的情况不仅危害了矿区生产人员的安全,还严重侵犯了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

每年由于矿区搬迁造成的上访事件不在少数。

在《煤炭法》中第五十九条规定:

“对盗窃或者破坏煤矿矿区设施、器材及其他危及煤矿矿区安全的行为,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

”它对保障矿区生产人员的安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

此外第二十条还规定:

“煤矿建设使用土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做好迁移居民的安置工作。

”这条对保障矿区居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2.3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2010年3月29日,美国西弗吉尼亚州梅西能源公司的UPPERBIGBRANCH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25人死亡。

据纽约时报报道,早在2007年12月6日,美国矿山安全和健康管理局(MSHA)就曾给该矿发函,警告其存在多达204处严重的违规。

但六个月后,MSHA公告称,该矿和另外19个被警告的煤矿提交了整改计划,违规情况有所改观。

藉此,这二十个煤矿都逃脱了进一步的严厉监管。

近一、两年MSHA公布的检测情况表明,该矿存在易燃煤粉积聚和通风设施等数十个问题,梅西能源公司并没有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为矿难埋下了隐患。

美国的矿难再次证明,安全监管规则的缺陷和监管的缺失才是导致矿难的真正原因,把矿难归罪于煤矿所有制结构不过是政府推卸监管不力责任之举。

在中国如此,在美国也不例外。

如果真想尽最大可能避免矿难,就要采取尽可能公平、合理、严格、持续的安全监管。

而《煤炭法》中第六章整章得详细规定了煤矿监管的责任归咎和施行主体,为相关部分严厉监督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了强力的保障。

 

3.依据《煤炭法》制定构建和谐矿区的策略

3.1利用科学技术降低生产岗位风险

加拿大已制订出一项拟在2050年实现的远景规划:

即将加拿大北部边远地区的一个矿山实现为无人矿井,从萨得伯里通过卫星操纵矿山的所有设备实现机械自动破碎和自动切割采矿;芬兰采矿工业也于1992年宣布了自己的智能采矿技术方案,涉及采矿实时过程控制、资源实时管理、矿山信息网建设、新机械应用和自动控制等28个专题;瑞典也制定了向矿山自动化进军的“Grountecknik 2000”战略计划。

从各国对矿山技术研究的前景制定可看出他们对矿山安全的重视程度。

在我国中国矿业大学等单位也相继开展了采矿机器人(MR)、矿山地理信息系统(MGIS)、三维地学模拟(3DGM)、矿山虚拟现实(MVR)、矿山GPS定位等方面的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

3.1.1法律依据

先进科学技术的使用可以大量减少一线生产人员的伤亡率,在《煤炭法》中相关规定更是为企业或员工要求改进生产设备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保障。

《煤炭法》中相关规定如下: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开发利用煤炭资源过程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第十七条:

国家制定优惠政策,支持煤炭工业发展,促进煤矿建设。

第三十五条:

国家提倡和支持煤矿企业和其他企业发展煤电联产、炼焦、煤化工、煤建材等,进行煤炭的深加工和精加工。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发展煤炭洗选加工,综合开发利用煤层气、煤矸石、煤泥、石煤和泥炭。

3.1.2具体措施

根据上节所述的法律条例,我们制定了如下的具体措施:

(1)提高高危岗位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

自动化无人工作面开采是井

下或危险环境采矿的发展方向,也是保障工作面安全开采的有效途径。

综合运用采矿学、自动化技术、通讯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进行自动化无人工作面开采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开发新技术、新装备,使矿山机械将向着机器人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

目前许多行业都进入了信息化,当然矿山机械行业也要紧随时代发展步伐,逐渐朝智能化方向发展,这样才能不断与国际接轨,与社会的发展水平接轨。

随着社会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人类对资源和能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而中国是一个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

随着资源的开发,开采深度逐渐增加,由陆地向海洋延伸,资源开采条件日益恶化,安全开采的形势日趋严重;中国的煤炭开采深度已达到1000m,矿床开采深度增加,地下水、瓦斯、高地应力、地质构造使资源开采难度大大增加。

使用人力去开采这些资源有巨大的危险性和难操作性。

发展和提高高危工作岗位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

实现工作面得无人开发操作将具有巨大的意义。

(2)提高矿山的信息化程度,建设“数字矿山”。

“数字矿山”建设

是解决我国矿山安全与防范形势严峻、矿山资源开采率低、矿山环境污染的根本途径。

自1999年“数字地球”概念引入中国以来,我国不少矿山企业先后开展数字矿山”建设,在信息化与自动化技术及安防建设研发方面取得了很好成效。

但是,我国矿山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水平不高,没有形成企业信息化决策和矿业信息化发展的规模优势,信息基础设施落后,可共享的信息量少,信息流向单一而无序,严重影响了矿山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矿山测绘、规划、设计、生产、管理、全过程监控等信息化领域,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

主要是因为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信息资源当作矿山的重要战略资源之一加以统筹开发和综合使用,更没有形成系统性能稳定、信息资源充足的基础矿山信息的设施建设。

(3)建立科学的、完善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科学的、完善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对维护和保障公共安全十分重要。

其中包括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行政管理体系、法规体系、公共科学与研究的部门、教育宣传和培训体系以及人才的培养体系等方面。

3.2强化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

安全是煤矿永恒的主题。

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因素很多,职工安全意识淡薄是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之一。

近年来全国煤矿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原因分析,由于“三违”(违反作业规程、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导致的事故平均全部事故的70%以上,可见,实现本质安全的四大要素人、物、系统、制度,关键的因素是认为因素。

因为人是生产的主体。

换句话说,安全工作说到底还是人的工作,好的装备和先进的技术,最终都是需要靠人去使用的,好的规章制度需要人去执行的,生产系统和各个环节需要人去操作和控制的。

因此,加强对矿区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每个员工的安全意识是防止事故发生的主要方法之一。

3.2.1法律依据

在《煤炭法》中与矿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条例如下:

第二十三条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矿井生产系统符合国家规定的煤矿安全规程;

  (三)矿长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书;

(四)特种作业人员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第四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煤矿企业职工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煤炭行业规章、规程和企业规章制度。

第四十二条煤矿企业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煤矿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企业行政方面拒不处理的,工会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煤矿采区范围内进行危及煤矿安全作业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2具体措施

基于以上法律条例,我们可制定如下的措施:

(1)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职工安全意识的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农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