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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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

选聘、培养及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构建师资队伍建设体系,打造一支以专业带头人为核心,以骨干教师为主体,以教研室为载体,专兼结合、结构合理、团结协作的专业教学团队,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在专业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学院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提升学院教师队伍的整体实力和水平,适应高职教育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选聘原则

第一条坚持学术水平与师德并重,教学能力、实践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第二条坚持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的原则。

第三条坚持定期选聘、动态管理、放手使用、重在培养的原则。

第四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勿滥的原则。

第三章选聘范围和岗位设置

第五条所有在教学一线,实践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兼职教师,都具有被选聘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资格。

第六条专业带头人岗位,每专业设2个(专、兼各1);骨干教师岗位,每专业设4个。

第四章选聘条件

第七条专业带头人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训教学经验,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学效果测评优秀。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做好教研、教改及专业建设工作的能力。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宽广的专业视野,能站在专业发展的前沿并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群的最新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

对高职教育特点有较深刻的理解,熟悉本专业各教学环节,具有组织制定本专业教学文件的能力。

4.具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或到相关企业进行技术服务的经历,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科技服务能力和过硬的实践技能。

第八条骨干教师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训教学经验,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学效果测评优秀。

2.具有本专业领域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对所从事的专业及教学工作有较深入的了解和独到的见解;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了解本专业最新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专业教学改革成绩突出。

3.根据高职教育特点,主持或参与项目教学、工学结合、工学交替、产学合作、订单式培养等教改项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专业教学改革成绩突出;为企业服务得到认同(有1-2家企业推荐),主持横向课题效果好。

4.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

第五章岗位职责

第九条专业带头人岗位职责:

1.带领本专业教师开展行业企业调研,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以就业为导向,与行业企业紧密联系,熟悉本专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突出本专业鲜明的职业特色。

2.带领本专业教师深化课程建设改革,带头制定课程标准,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改革,与企业合作开发工学结合教材,构建校企深度融合的、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课程体系。

3.带领本专业开展院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研究实施本专业校企合作新模式,建设本专业融专业教学、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四位一体的体系完备的实习实训基地,实现生产育人。

4.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机制,加强团队建设,积极邀请行业企业技术骨干或能工巧匠做兼职教师,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提高本专业教学团队的整体素质,形成专兼结合、中青互学、以课程为中心、团结协作的教学团队。

5.带领本专业构建有专业特色的学校、行业、企业三方参与且可操作性强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制定本专业技能标准和认证体系。

6.带领本专业教师开展科研和社会服务、实训项目开发等工作,完成一定的研究或开发工作量。

7.每年要系统地承担1~2门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第十条骨干教师岗位职责:

骨干教师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专业带头人开展的各项工作,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教学团队建设与实施中发挥骨干作用,具体如下:

1.积极开展行业企业调研,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熟悉本专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2.在构建校企深度融合、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课程体系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积极参与课程建设改革,制定课程标准,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改革,与企业合作开发工学结合教材。

3.积极参与院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主动研究实施本专业校企合作新模式。

4.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机制,在专兼结合、中青互学、以课程为中心、团结协作的教学团队建设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5.积极参与本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

6.积极开展科研和社会服务、实训项目开发等工作,完成一定的研究或开发工作量。

7.每年要系统地承担1~2门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第六章选聘程序

第十一条设置岗位。

学院根据专业设置情况,公布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岗位数量。

第十二条本人申请。

填写《日照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第十三条资格审查。

院部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四条院部推荐。

院部领导班子根据专业(专业群)发展方向及要求,依据选聘条件及教职工测评、学生评教等情况并广泛征求相关教学部门意见,客观、公正地推荐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人选,将推荐人选及申报表(一份)报教务处。

第十五条学院审批。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院党委会研究批准后,统一行文公布并颁发聘书。

第十六条定期选聘。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聘每两年进行一次,上届专业带头人符合条件的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培养办法

第十七条培养方式及途径:

1.学院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重点扶持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主持、参与教科研、社会服务等项目;积极支持他们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2.各院部依据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主持、参与校企合作项目、到行业企业调研、参加生产实践等;定期安排参加国内外高层次进修、培训等。

3.各教研室根据本院部的培养计划,鼓励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主持或参加课程建设,修订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主持或参与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

第十八条培养措施

1.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宏观指导、协调,各院部具体组织实施。

2.各院部要根据专业特点,为每一位培养对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重点培养计划(包括国内访问学者、高级研讨班、专业培训、业务培训、企业实践锻炼等方面),并报教务处备案。

培养计划应包括总体培养计划和分年度培养计划(每年分别制定),培养计划要明确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及方法途径、培养时间、培养地点、经费预算、预期效果等内容。

3.各院部要根据培养计划认真负责地做好实施工作,确保年度培养任务高标准按期完成,人事处、教务处对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监测。

4.各院部要建立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专项档案(一人一档),及时收集、整理在培养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包括进修培训或实践锻炼鉴定、结业证书、个人总结、课题立项、所取得的教学和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编写教材、参加学术会议、指导青年教师情况等,保证资料完备可查。

5.设立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专项培养经费,作为培养期间的专业培训、业务培训、参加各类高级研讨班等专项经费开支,每年按专业带头人4000元/人,骨干教师3000元/人的标准下拨给各院部,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学院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程序执行。

第八章管理与考核

第十九条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教务处负责建立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档案。

各院部负责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日常管理。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每学年要提交完成岗位职责情况的工作报告。

每学年结束人事处、教务处会同各院部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考核,经考核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随时解聘。

第二十条考核内容及具体要求:

1.教学工作。

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综合评定优秀。

2.团队建设。

专业带头人所负责的、骨干教师所参与的专业教学团队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育研究及团队自身素质提高等方面成绩是否突出。

3.市场调研。

参与人才市场调研或毕业生跟踪调查,专业带头人两次以上,骨干教师不少于一次,有调研或调查报告。

4.校企合作。

专业带头人主持、骨干教师参与的校企合作专项研究、开发、推广、服务等项目一项以上,或院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项以上。

5.指导教师。

指导本专业青年教师、全年听课6次以上,有指导工作总结和听课记录。

6.专业带头人所负责的专业教学团队每年发表教研、教改或本专业科技论文5篇以上;骨干教师自己发表1篇以上独著论文。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关与本办法相冲突之处以本办法为准,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日照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表

2.日照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表

 

                                         二○○八年一月二十日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表

 

姓名:

院部:

教研室:

申报类型: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制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聘职称

参加工作时间

主要任教课程

学历

起止时间

毕业时间及学校

所学专业

学位

第一学历

最后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间

主要获奖情况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社会兼职

主要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单位

从事何专业

技术工作

职务

学习培训经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继续教育、国内外进修等)

起止时间

专业或主要内容

学习地点

证书编号及

证明人

 

近三年教学、科研情况

教科研成果名称及获奖情况

成果名称

起止时间

鉴定部门

获奖情况及

等级

本人位次

论文

(论著)情况

发表时间

(出版)

作品名称

刊物或出版社

本人位次

 

主持或参与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时间

项目名称

级别

本人位次

教学简历(包括主持的实践教学环节)

起止时间(以学期为单位)

授课班级

讲授课程

周学时

总学时

评价等级

 

对本专业教学团队工作的设想

 

推荐评审审批意见

院部推荐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评委会评审

意见

总人数

参加人数

表决结果

备注

赞成

反对

 

(公章)

主任委员签字:

年月日

学院审批意见

 

(公章)

负责人:

年月日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表

(学年)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选聘岗位

 

社会兼职

 

教学工作完成情况

讲授课程

年级

专业

班级

周课时

总课时

教学效果

提供的材料

团队建设完成情况

团队建设具体内容

取得的成绩与特色

提供的佐证材料

 

 

市场调研完成情况

参与市场调研的内容

形成的调研或调查报告数

提供的佐证材料

 

校企合作完成情况

校企合作项目内容

项目完成情况

提供的佐证材料

指导教师完成情况

指导青年教师姓名

指导内容

听课次数

提供的佐证材料

 

团队论文发表情况

专业带头人所负责团队发表

论文名称及作者

骨干教师发表

论文名称及作者

提供的佐证材料

 

 

 

考核

意见

 

负责人签名:

院部(章)

年月日

专业带头人考核表

(学年)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选聘岗位

 

社会兼职

 

教学工作完成情况

讲授课程

年级

专业

班级

周课时

总课时

教学效果

提供的材料

团队建设完成情况

团队建设具体内容

取得的成绩与特色

提供的佐证材料

 

 

市场调研完成情况

参与市场调研的内容

形成的调研或调查报告数

提供的佐证材料

 

校企合作完成情况

校企合作项目内容

项目完成情况

提供的佐证材料

指导教师完成情况

指导青年教师姓名

指导内容

听课次数

提供的佐证材料

 

论文

发表

情况

考核

意见

 

负责人签名:

院部(章)

年月日

骨干教师考核表

(学年)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选聘岗位

 

社会兼职

 

教学工作完成情况

讲授课程

年级

专业

班级

周课时

总课时

教学效果

提供的材料

市场调研完成情况

参与市场调研的内容

形成的调研或调查报告数

提供的佐证材料

 

校企合作完成情况

校企合作项目内容

项目完成情况

提供的佐证材料

 

指导教师完成情况

指导青年教师姓名

指导内容

听课次数

提供的佐证材料

 

论文

发表

情况

 

考核

意见

 

负责人签名:

院部(章)

年月日

双师素质教师考核表

(学年)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选聘岗位

 

社会兼职

 

教学工作完成情况

讲授课程

年级

专业

班级

周课时

总课时

教学效果

提供的材料

市场调研完成情况

参与市场调研的内容

形成的调研或调查报告数

提供的佐证材料

 

校企合作完成情况

校企合作项目内容

项目完成情况

提供的佐证材料

 

听课

情况

听课次数

提供的佐证材料

 

论文

发表

情况

 

考核

意见

 

负责人签名:

院部(章)

年月日

附件2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教师工作考核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或职务

兼职专业

兼职类别

兼职期限

承担的工作任务情况

任教课程

情况

上课周数

任教班级

周课时数

 

学生

评教

得分

(30%)

评价意见:

评分:

院部

督导

专家

评价

(30%)

评价意见:

评分:

院部

评价

(40%)

评价意见:

评分:

综合

评价

评价意见:

评分:

聘用意见:

 

(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各院部留存,一份交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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