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国际法二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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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国际法二 1.docx

法律职业资格国际法二1

国际法

(二)

(总分:

69.00,做题时间:

90分钟)

一、

(一)单项选择题

(总题数:

13,分数:

13.00)

1.甲乙两国因边界纠纷爆发武装冲突,联合国可采取的解决措施中说法正确的是()。

A.联大通过恢复和平的决议,对两国有法律约束力

B.联大通过恢复和平的决议,对两国无道义约束力

C.联合国安理会一致同意派遣维和部队维护两国边界秩序

D.国际法院主动介入审理此案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联合国大会对于联合国组织外部的事情的决议只有道义上的约束力而无法律约束力,所以A、B项错误。

安理会对世界和平与安全负有重大职责,有权派遣维和部队,所以C项正确。

国际法院作为国际司法机构,只有当事国同意将纠纷提交法院解决时才能介入,所以D项错误。

2.甲国是一个海洋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国家,它通过高科技的卫星遥感发现了在东太平洋的洋底有一块面积为35平方公里的锰矿区,甲国想开发这块矿。

假定甲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而且这块矿是位于国际海底区域的。

那么,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个判断是正确的?

()

A.甲国可以立即着手独立的开发

B.甲国不但可以立即着手独立的开发,而且可以联合其他国家二起开发

C.甲国只要把这一情况报告给国际海底管理局以后就可以着手开发

D.甲国必须把这一情况报告给国际海底管理局,并向管理局提交两块经过勘探具有同等商业价值的矿址,管理局挑选一块留给其下设的企业部开发或联合发展中国家一道开发,另一块则由甲国按照其与管理局订立的合同条件进行开发

(分数:

1.00)

 A.

 B.

 C.

 D. √

解析:

国际海底区域采取“平行开发制”,具体做法是:

在一个区域被勘探后,开发申请者向海底局提供两块价值相当的矿址,海底局选择一块作为“保留区”,另一块作为“合同区”与申请者签订合同进行开发。

故只有D项正确。

3.甲国下列何种行为违反了“不使用武力原则”?

()

A.甲国在国内开展针对乙国的战争宣传和战争动员

B.甲国在遭到丙国入侵后发动反击

C.甲国参加联合国多国部队,发动对丁国的军事行动

D.甲国与戊国是夙敌,后戊国内乱,甲国在边界增兵警戒

(分数:

1.00)

 A. √

 B.

 C.

 D.

解析:

不使用武力原则不仅仅禁止非法进行武装攻击,还禁止武力威胁和进行侵略战争宣传。

但该原则有两个例外:

一是自卫;二是在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下。

4.下列何种行为不构成国家的国际不当行为?

()

A.某国的公民将外国外交官杀死,受到其国内法的惩处

B.某国军用飞机未经允许进入他国领空

C.一国对其公民哄抢外国使馆财产的行为,坐视不管

D.甲、乙两国缔结了一项双边条约,由甲国向乙国提供贷款,但到期未如约履行

(分数:

1.00)

 A. √

 B.

 C.

 D.

解析:

某国公民将外国外交官杀死,受到其国内法的惩处,凶手的行为不可归因于国家,且该国事后尽到了补救义务,不构成不当行为,A正确。

B构成侵犯他国领空主权,C选项中该国对于外国使馆受侵害不尽保护义务,消极不作为构成不当行为。

D选项甲国违反条约义务构成不当行为。

5.美国登山爱好者汤姆到中国探险,不幸失踪,两年后其在美国的家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汤姆死亡。

法院查明汤姆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都有居所。

但大部分时间居住在美国,其亲属全部居住在美国。

法院应以何国法律处理汤姆死亡宣告问题?

()

A.中国法B.美国法

C.加拿大法D.澳大利亚法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法律适用法》第十三条规定:

“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所以选B。

6.根据中国法律,如果中国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某种进口产品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下列关于反倾销税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反倾销税只对终局裁定公告之日后进口的产品适用

B.反倾销税税额不得超过终局裁定的倾销幅度

C.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可以同时采取

D.反倾销税的纳税人应该是倾销产品的出口商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并在此前已经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反倾销税可以对已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

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威胁,在先前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后来作出实质损害裁定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反倾销税可以对已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

”故A项错误。

《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反倾销税税额不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故B项正确。

《反倾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

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

商务部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商务部认为出口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能够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决定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者征收反倾销税。

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的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

”因此,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不能同时采取,故C项错误。

《反倾销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故D项错误。

7.在中国澳门登记的飞宇航运公司,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美国,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中国香港。

现在中国法院审理涉及其在中国业务的案件。

请问依我国《民法通则》及《公司法》的规定,法院应以哪里作为该飞宇航运公司的住所?

()

A.其在中国澳门的登记地

B.其在美国章程规定的住所地

C.其在中国香港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D.其在中国的营业地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本题涉及法人住所的确定问题。

依《民法通则》第三十九条及《公司法》第十条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因此本题法院应以中国香港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飞宇航运公司的住所。

8.美国公民迈克来华工作期间,与中国公民韩某相爱。

为了与韩某结婚,迈克返回美国与原配妻子海伦离婚,并取得美国法院判决书。

后迈克持该判决书来中国并要求我国法院承认,以便与韩某结婚,则我国法院应如何办理?

()

A.不予受理B.承认该判决

C.不承认该判决D.裁定该判决无效

(分数:

1.00)

 A. √

 B.

 C.

 D.

解析: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9.某个跨国公司,其总公司是在美国注册登记的法人,其股东多数是加拿大人,其主要营业机构设在墨西哥,该公司2002年在我国设立了分支机构。

2004年10月,该分支机构与我国某私营企业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我国法院应如何认定该外方当事人的国籍?

()

A.加拿大B.美国

C.墨西哥D.中国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民通意见》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10.法国人甲与奥地利人乙在荷兰结婚,房产等大部分财产都在荷兰,现在都在中国工作。

因感情不和,甲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依据我国法律,关于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应依据哪国法来解决?

()

A.财产所在地荷兰法B.被告国籍国奥地利法

C.原告国籍国法国法D.法院地中国法

(分数:

1.00)

 A.

 B.

 C.

 D. √

解析:

我国2010年10月28日通过的《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在华诉讼离婚应适用中国法律,而我国《民通意见》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所以D项正确,A、B、C项错误。

11.“解放”号货轮装载茶叶从中国驶往菲律宾,途中遭遇台风,导致货舱进水,则下列损失属于共同海损的是()。

A.部分茶叶被浸泡后湿损

B.进港口时突然起火,烧毁部分茶叶

C.船长下令抽水灌舱救火,又导致部分茶叶湿损

D.茶叶在卸载时不小心落水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共同海损的成立须满足4个要件:

(1)有危及船、货的共同危险存在;

(2)人为故意做出的牺牲和损失;(3)做出的牺牲和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即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4)采取的措施必须有效果,即使得船舶或部分货物脱离了危险。

所以选C。

12.我国法院在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时适用法律的说法错误的是()。

A.当事人约定的国际惯例

B.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或其他相关国际惯例

C.欠款纠纷适用中国法律

D.付款行所在地法律

(分数:

1.00)

 A.

 B.

 C.

 D. √

解析:

人民法院审理信用证纠纷的法律适用包括:

(1)当事人约定的国际惯例或其他规定;

(2)当事人无约定的,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或其他相关国际惯例;(3)因申请开证而产生的欠款纠纷、委托开证纠纷和因此产生的担保纠纷以及信用证项下融资产生的纠纷应适用我国相关法律。

所以D项错误,当选。

13.对文学艺术作品实施“自动保护原则”的国际公约是()。

A.《巴黎公约》B.《世界版权公约》

C.《伯尔尼公约》D.《TIRPs协定》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伯尔尼公约》对作品实施“自动保护原则”,即公约成员国国民、在成员国有惯常居所的人,其作品创作完成时即自动享有著作权,无须履行登记或发表等任何手续。

二、

(二)多项选择题

(总题数:

19,分数:

38.00)

14.依国际法中的河流制度,下列关于河流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分数:

2.00)

 A.外国商船可以在领海和内河享有无害通过权 √

 B.界河分属沿岸国的部分为该国的领土,处于该国主权之下,但沿岸国均可利用界河

 C.在国际实践中,多国河流一般允许所有国家的船舶特别是商船无害通过 √

 D.根据国际条约的规定,国际运河向所有国家的船舶开放,运河所属国不享有领土主权 √

解析:

国家对内河拥有完全的主权,外国船舶未经许可,不得在内河航行。

所以,A项错误。

国际河流一般允许所有国家的船舶特别是商船无害航行,但多国河流一般对所有沿岸国开放,而非沿岸国船舶未经许可不得航行。

所以,C项错误。

根据国际条约规定,国际运河向所有国家的船舶开放,但这种开放并不改变运河所属国的领土主权。

所以,D项错误。

15.甲国发生军事政变,政变失败后,甲国政变领导人逃人乙国驻甲国使馆寻求外交庇护。

根据一般国际法,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分数:

2.00)

 A.乙国使馆给予政变领导人外交庇护违背了使馆的义务 √

 B.甲国可以随时进入乙国使馆将政变领导人逮捕

 C.甲国应提供方便使政变领导人离开甲国去乙国

 D.一般国际法不承认外交庇护 √

解析:

庇护是基于领土主权而引申出的权利,是基于领土的行为。

而关于领土以外的庇护,、或称为域外庇护,最常见的是利用国家在外国的外交或领事机构馆舍、船舶或飞机等作为场所进行的庇护。

使馆及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人员对接受国负有不得干涉接受国内政、使馆馆舍不得用于与使馆职务不相符合的其他用途的义务,包括不能利用使馆馆舍庇护接受国或第三国的人员。

故乙国使馆给予甲国政变领导人庇护违背了使馆义务,A正确。

使馆的特权和豁免之一就是使馆馆舍不得侵犯。

接受国人员非经馆长许可,不得进入使馆馆舍。

故B项错误。

乙国给予甲国政变领导人庇护,违背了乙国的国际义务,甲国可以对违反义务的乙国使馆及有关人员采取适当措施,甲国无义务提供方便使该政变领导人离开甲国去乙国,故C错误。

域外庇护常带来对国际法其他规则的违背,这种庇护是没有一般国际法依据的,一般国际法不承认外交庇护,故D项正确。

16.甲乙两国是陆地邻国,有一条河流作为界河,则关于界河利用方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

2.00)

 A.两国船只可在界河上自由航行 √

 B.两国渔民可在界河上自由捕鱼

 C.两国边民不得随意向界河排污 √

 D.两国可自本国一侧河面上自由修筑建筑

解析:

界河具体应遵循的规则有:

(1)不得采取人为改变水文状况的措施,应采取措施防止水质被污染,所以C项正确;

(2)渔民只能在本国一侧捕鱼,所以B项错误;(3)两国船舶可在界河上自由航行,不受国界线限制,但应有明显国籍标志,所以A项正确;(4)一方在界河上施工,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所以D项错误。

17.下列关于非“人身性条约”继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分数:

2.00)

 A.甲国与乙国合并,新国家对甲、乙两国原有条约一体继承 √

 B.甲国X省与乙国合并,则乙国条约对X省发生效力 √

 C.甲国分立为乙、丙两国,原甲国条约乙、丙两国可选择是否继承

 D.甲国原为殖民地,后独立为新国家,独立后对原来的条约可选择继承 √

解析:

国家合并时,对于任一被合并国有效的条约,对于继承国继续有效,但原则上只适用于继承发生时其有效的那部分领土范围。

分离或分立时,不论被继承国是否存在,原来对被继承国全部领土有效的条约,对于所有继承国继续有效,原来对于被继承国部分领土有效的条约,仍只对与该部分领土有关的继承国的相应部分有效。

领土部分转移时,出让国的条约对该部分领土失效,而受让国的条约对所涉领土发生效力。

殖民地独立而成为新国家的条约继承采取特殊规则,即原则上可以自主决定。

18.国家不当行为一经确定,就会引起法律后果即国际责任。

下列有关国际责任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

2.00)

 A.终止不当行为不影响被终止的行为已经引起的国际责任,但可以减轻该责任 √

 B.在国际实践中,补偿性赔偿作为一种常用的国家责任形式,与国家对外国企业国有化而给予的补偿性质上是一致的

 C.国际法上的道歉是一种道义责任的表现形式

 D.限制主权是国际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形式 √

解析:

作为国际责任形式的赔偿,分为补偿性赔偿、惩罚性赔偿和象征性赔偿,在国际实践中较多使用的是补偿性赔偿。

但作为国际责任形式的赔偿,与国家对外国企业国有化而给予投资者的适当补偿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B项错误。

道歉通常适用于犯有不太严重的国际不法行为的国家,特别是犯有损害他国荣誉和尊严的国际不当行为。

它是一种法律上承担国际责任的方式。

所以,C项错误。

19.甲国某核电站发生核泄漏,其核废水排入大洋,污染了乙国的海域,则关于损害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

2.00)

 A.直接由甲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B.由该核电站运营商赔偿,不足部分由甲国国家承担 √

 C.甲乙两国可书面同意将本案提交国际法院裁决 √

 D.甲乙两国可谈判解决赔偿问题 √

解析:

在民事核能利用领域,国家承担补充性责任,即先由营运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再由国家承担。

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

本案牵涉两个国家,符合国际法院诉讼管辖主体的要求,可以书面同意交由国际法院裁决,所以C项正确。

本案可由两当事国通过直接谈判解决,D项正确。

20.申请人中国内地甲公司与被申请人香港乙公司因贸易合同发生纠纷,甲公司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作出后,甲公司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分数:

2.00)

 A.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所在地香港高等法院或乙公司在大陆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

 B.甲公司可以同时向乙公司在大陆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香港高等法院申请

 C.乙公司在大陆的财产被申请执行后不能满足甲公司债权的部分,甲公司可以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执行 √

 D.乙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的期限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解析:

根据《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的,申请人不能分别同时向两地有关法院提出申请,只有一地法院执行不足以偿还其债务时,可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内地或香港仲裁裁决的期限依据执行地法律有关时限的规定。

故A、C当选。

21.公共秩序保留条款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下列关于这一制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分数:

2.00)

 A.虽然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适用于实体法问题,但是对外国法院的判决和执行中适用该制度的实践则较多 √

 B.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

 C.在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排除外国法之后,我国一般都用最密切联系地法予以代替

 D.在公共秩序的标准上,我国采用结果说,即外国法的适用结果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

解析:

我国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主要发生在对外国法院的判决和执行中,故A项正确。

我国公共秩序保留的特色是不仅适用于排除外国法律,还适用于排除国际惯例,故B项错误。

在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排除外国法之后,我国一般都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予以代替,故C项错误。

在公共秩序的标准上,我国采用结果说,故D项正确。

22.根据1958年《纽约公约》,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某一缔约国法院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来自另一缔约国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

()

(分数:

2.00)

 A.仲裁裁决超出当事人约定的内容 √

 B.被申请人没有得到仲裁庭的开庭通知,也没有机会到仲裁庭陈述意见 √

 C.仲裁裁决涉及的事项依法院地国法属于不可仲裁事项 √

 D.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违反执行地国家的公共秩序 √

解析:

根据《纽约公约》的规定,一缔约国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来自另一缔约国仲裁机关的裁决的情况有:

缺乏有效的仲裁协议、未适当参与、超范围仲裁、程序有缺陷、裁决未生效、争议事项为不可仲裁事项、与公共秩序相抵触。

23.下列关于我国审理的涉外仲裁案件的证据保全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

2.00)

 A.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

 B.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证据保全申请 √

 C.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进行证据保全

 D.仲裁委员会应将证据保全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二条规定:

“在涉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在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故B、D项正确,A、C项错误。

24.WTO原则上要求各成员方取消数量限制,实施自由贸易,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作为例外实施数量限制?

()

(分数:

2.00)

 A.因国内粮食短缺而对粮食出口实施数量限制 √

 B.为保证国际收支平衡而实施数量限制 √

 C.因国际关系问题实施数量限制

 D.为实施商品归类对进出口实施限制 √

解析:

在如下情况下,可以实施数量限制:

(1)为防止粮食和其他必需品的短缺而实施的出口数量限制;

(2)为实施国际贸易中的商品归类、分类和销售标准或法规而实施的进出口限制;(3)为限制国内产品数量或消除国内产品过剩而对农产品或渔产品进口实施的进口限制;(4)为保证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而实施的限制。

25.甲国驻乙国使馆将乙国通缉的某在逃犯罪嫌疑人藏匿于使馆中,拒不交出,后又秘密将该犯罪嫌疑人藏在甲国某军舰上带回甲国,则甲国的行为是()。

(分数:

2.00)

 A.庇护

 B.外交庇护 √

 C.域外庇护 √

 D.因使馆和军舰均享有特权和豁免,因此甲国的行为不违反国际法

解析:

在国际法上,庇护是指一国对于遭到外国追诉或迫害而前来避难的外国人,准予其入境和居留,给予保护并拒绝引渡给另一国的行为。

庇护应基于一国领土范围。

利用本国驻外使领馆馆舍庇护称为外交庇护或域外庇护,利用军舰、军机庇护也是域外庇护,在国际法上没有合法依据。

26.关于价格承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

2.00)

 A.出口经营者可向商务部作出价格承诺 √

 B.商务部可拒绝价格承诺并不做理由说明

 C.商务部在作出肯定的初裁决定前不得寻求或接受价格承诺 √

 D.出口经营者违反价格承诺的,商务部可立即决定恢复反倾销调查 √

解析:

关于价格承诺,规则如下:

(1)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所以A项正确;

(2)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但不得强迫作出价格承诺;(3)商务部可以接受价格承诺,也可不接受,如拒绝,应当向出口经营者说明理由,所以B项错误;(4)商务部作出肯定的初裁决定前,不得寻求或接受价格承诺,所以C项正确;(5)出口经营者违反其价格承诺的,商务部可以立即决定恢复反倾销调查,所以D项正确。

27.根据TRIPs规定,下列有关知识产权的执法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

2.00)

 A.各成员应保证其国内法提供协定第三部分所规定的执法程序,必须包括迅速防止侵权的救济和遏制进一步侵权的救济 √

 B.只有民事和行政程序及救济,但不要求刑事程序

 C.临时措施 √

 D.边境措施 √

解析:

根据TRIPs协定,成员方应提供的有关知识产权执法措施包括民事、行政程序及救济、刑事程序、临时措施、边境措施。

28.优先权原则适用于下列哪些知识产权?

()

(分数:

2.00)

 A.发明专利 √

 B.实用新型 √

 C.外观设计 √

 D.版权

解析:

根据《巴黎公约》规定,优先权的适用范围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

并非所有对象都适用该原则。

所以选ABC。

29.WTO的非歧视原则主要通过以下哪些原则得以体现?

()

(分数:

2.00)

 A.关税减让原则

 B.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C.国民待遇原则 √

 D.最惠国待遇原则 √

解析:

世界贸易组织的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故选C、D。

30.美国某公司为躲避本国的所得税,将其年度利润的70%转移到世界著名的自由港巴哈马群岛的某一信托公司,由于巴哈马群岛的税率要比美国低35%~50%,这样就使该公司每年可以有效地躲避300万~470万美元的税款。

对该公司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分数:

2.00)

 A.该公司的行为属于国际逃税行为

 B.该公司的行为属于国际避税行为 √

 C.该公司是通过转移定价的方式进行的

 D.该公司是通过利用避税港的方式进行 √

解析:

国际逃税是非法的,纳税人一般通过非法手段来减轻或免除赋税;而国际避税则是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收规定上的差异,通过变换人员、现金等各种表面合法的手段,以减轻或免除税负。

本例中,该公司利用美国与巴哈马群岛的税率差额,通过转移利润的方式躲避税负的行为属国际避税行为;巴哈马群岛对财产和所得按很低的税率征税,被某公司利用来躲避税负是纳税人利用避税港的方式进行国际避税。

31.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所承保的“战争内乱险”中的“内乱”包括下列哪些情况?

()

(分数:

2.00)

 A.革命 √

 B.恐怖袭击

 C.政变 √

 D.罢工

解析:

内乱的含义包括:

革命、暴乱、政变、民变等。

但为促进工人、学生或其他特别群体利益而采取的行为及针对投保人的恐怖主义行为、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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