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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项目部质量检查制度

项目部质量检查制度

1目的

对建筑施工生产过程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达到顾客满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本程序采用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19000-2016《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术语及公司《质环安管理手册》中相关术语及定义。

3.2特殊过程:

当施工生产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检查和验收加以验证的工序、验证方法复杂或经济昂贵甚至需要进行破坏试验才能验证的工序、仅在工程交付使用之后问题才显现的工序,都可以称为“特殊过程”。

3.3关键过程:

对工程质量、安全、使用功能有重要影响的过程。

4职责

4.1总工程师:

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技术等方面的全面领导、协调工作。

4.2生产副总经理:

负责公司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全面领导、协调工作。

4.3质量安全部:

负责制订、更改和组织实施本程序,是本程序的主控部门。

负责施工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归口管理。

4.4工程技术部:

负责项目部“四新技术”的应用和技术支持。

4.5项目管理部:

负责本部门分工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

4.7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

负责实施对下属工程项目质量策划文件编制、审核的管理和施工技术方面的指导和管理;负责下属项目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的批准。

4.8分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负责实施对下属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指导、检查;负责施工生产过程的标识和可追溯性、保护和交付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4.9分公司材料设备管理部门:

负责对下属项目部施工机械设备、检测设备的检验、使用、维护进行指导和检查;负责施工所用物资、机械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的检查。

4.10分公司生产质量安全部门:

负责对下属项目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负责对施工进度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

4.11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负责对下属项目部施工人员特别是特殊过程操作人员的能力鉴定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5工作程序

5.1施工过程管理

公司归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分公司各职能部门指导、检查,项目部组织具体实施。

5.2施工准备

5.2.1人员配备

a)由分公司(必要时结合集团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组织配备项目部班子,并行文聘任,顾客有要求时,应经顾客确认;

b)项目其余人员在征求项目经理意见基础上配备。

5.2.2技术准备

a)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对项目部进行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交底,使公司相关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熟悉合同条款,明确业主对工程明示和隐含的要求,确保按合同严格履约。

b)项目部收到图纸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各专业及分包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图纸审查。

分公司(或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内审,准备图纸会审的发言提纲,参加顾客组织的图纸会审,并将会审纪要传递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参见《分公司、项目部技术岗位职责及技术管理制度》中图纸管理及图纸会审制度。

c)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在开工前收集在合同条款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内约定的适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与工程相关的地质勘察报告、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等,编写本工程《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明确所涉及的条款,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由资料员发放有关人员实施。

d)根据质量策划文件的编制审批权限规定,由分公司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执行《质量策划控制程序》有关规定。

e)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查分包方施工方案。

f)施工组织设计和按项目技术负责人确定的范围发放,并保持记录。

g)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本工程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由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发相关人员,并保持发放记录。

h)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收集工程所需的施工资料记录,并明确责任人员。

i)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填写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报监理审批后组织施工。

5.2.3物资准备

a)项目经理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在征求分公司意见基础上,采取招标或议标办法,从《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单》、《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单》中确定工程或劳务分包方,监理有要求时需经监理确认,签订分包合同,按《分包方管理程序》进行控制。

b)分公司指导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工程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检测设备,以满足质量特性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

并由设备员按《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程序》和《检测设备管理程序》进行控制。

c)项目部材料员按《物资管理程序》和采购计划要求供应符合要求的物资。

d)由材料员负责对顾客提供产品的验证。

5.2.4现场准备

a)公司市场经营部要向建设单位索要项目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市场经营部协助分公司及项目部向地方政府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并将所办理的原件存放在公司归口管理部门。

b)分公司指导、监督项目部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现场总平面图和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统一管理规定》要求,在施工现场搭建办公室、职工宿舍、混凝土(砂浆)搅拌站、钢筋加工场、木工加工场、配电室等施工所需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使项目部具有满足顾客要求的能力,并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程序》和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c)项目部组织人员完善现场道路、水电和消防设施,做到路通、水通、电通,并按城市规定排放废水,清理施工垃圾。

d)项目部组织人员按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司统一规定进行现场施工标牌的布置。

5.2.5技术交底

5.2.5.1项目部应按照地方和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技术交底管理;

5.2.5.2技术交底应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分项施工方案交底、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及设计变更交底。

5.2.5.3项目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就施工组织设计向全体管理人员进行交底、重要性施工方案及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交底,项目部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专业队组长及具体操作人员接受交底,一般分项工程及施工工序由专业技术员交底,专业队组长及具体操作人员接受交底,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5.2.5.4对新工艺、新技术及较复杂的施工方法进行技术交底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讨论,融会贯通交底内容。

5.2.5.5交底时间:

一般作业活动可提前1-2天交底,较复杂的施工工艺或新工艺新技术要提前3-5天交底,以便作业人员学习掌握。

5.2.5.6交底频次:

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各分项工程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交底;主体工程中的各分项工程,每层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交底;装修工程中的各分项工程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交底;复杂工艺、新技术要多次交底;安装工程中的分项工程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交底;外墙保温工程进行专项技术交底。

5.2.5.7技术交底必须要有交底记录。

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字,且各持一份交底记录。

项目施工技术交底记录由项目资料员保存。

5.2.5.8技术交底工作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

重大和关键工程项目必要时可请上级技术负责人交底。

各级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部门应经常督促检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

5.2.5.9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

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并签字认可。

任何人如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立即劝止,劝止无效时有权停止其施工,同时上报项目经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5.2.5.10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属于无证上岗或越岗参与施工者除本人应负责外,班组长和施工员也应负责。

5.2.5.11总包项目部应负责对各分包单位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项目技术交底,并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交底资料报送总包项目部。

5.2.5.12技术交底应根据施工过程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并重新进行技术交底。

5.3施工过程控制

5.3.1施工过程分类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01)将建设工程划分为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工序可称为过程,分类如下:

a)特殊过程:

钢结构焊接、混凝土灌注桩施工、地下防水工程、大体积砼施工、预应力钢筋张拉等;

b)关键过程:

如检测、降水、深基坑支护,模板支撑,柱梁板钢筋连接,混凝土浇注,屋面防水,室内外装饰如瓷砖、大理石、花岗岩的铺贴,吹洗、送电、闭水试验、系统试压等;

c)其它为一般过程,如:

回填土、抹灰、门窗安装等;

具体工程的关键、特殊过程,从以上所列项目中选择增删,并在或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明确。

5.3.2施工过程的实施

a)项目部根据总体施工计划和顾客要求编制工程月施工计划,由项目施工负责人组织实施,由统计员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保证节点工期准点到达,并按月编写《施工生产情况月报表》上报分公司、公司市场经营部和顾客。

b)当各有关生产要素严重影响施工生产正常进行时,分公司生产副经理组织召开有分公司相关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协调会(集团公司视情况派员参加),分析原因,落实责任,提出解决办法,并做好记录。

c)项目部定期召开施工生产会,协调解决施工过程有关工作,并做好记录。

d)项目部材料员,对用于工程的物资必须严格执行《物资管理程序》,确保进场产品满足规定要求。

e)项目机械管理人员对配置的机械设备,按《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程序》对设备进行验收或鉴定,经常性维护,以保持设备能力。

f)项目部必须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文件为有效版本,对项目在用的合同、图纸、工程变更单、标准、规范、通知、传真、信函、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等,严格按《文件控制程序》控制。

g)项目经理严格按照《分包方管理程序》对劳务分包方、工程分包方进行评价、教育、控制,以保证作业过程施工满足顾客要求;

h)项目部应组织人员对以下作业所需环境进行控制:

①钢筋焊接、张拉、大体积混凝土浇注和冬季施工所需温度;

②混凝土养护所需的温度、湿度;

③运输易飞扬的物资和建筑垃圾清理及对粉尘、噪音的限制;

④风、雨、雪天对高空作业、焊接作业的限制。

⑤夜间施工、地下通道施工对照明要求的环境;

⑥对作业环境的控制应在施工日志或控制记录上予以证实。

i)作业过程中,施工人员应每天作好施工日志;

j)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安全员对项目全体员工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活动,实施安全防护,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确保安全生产,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程序》。

5.3.3一般过程控制

a)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施工员、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b)班组按会审后的图纸、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和交底内容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c)班组长对完成的过程质量按《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程序》进行常规自检。

d)由项目质检员组织上下工序作业班组之间的过程交接检,进行过程交接检监控并签署检查意见。

e)班组自检发现的轻微不合格品,由班组自行处理,不作记录;交接检中发现的轻微不合格品,下道班组拒收,责任班组按《质量问题控制程序》返工或返修,达到规定或预期使用要求,并经质检员验证合格满足预期用途后,才能转序。

f)自检和交接检记录由作业班组负责填写。

5.3.4关键过程控制

5.3.4.1一般控制措施

执行本程序5.3.3规定外,还应实施以下控制:

a)施工中相关的强制标准的内容,施工员必须组织作业班组无条件实施,且必须满足强制标准的要求。

b)每一过程完成后,由项目施工员对班组的自检进行核查,并由施工员填写相应记录,项目质检员对其质量进行确认。

5.3.4.2专项控制措施

作业过程中,施工员应对过程参数进行控制并记录。

a)施工测量时,项目测量员根据控制网及轴线对建筑物平面、高程、垂直度逐层放线测量,并做出测量定位放线记录;质检员应同测量负责人对测量成果进行复核,支模后应对模板标高、梁轴线进行复测,对预埋件进行测量。

b)采用大模板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应根据施工图纸对墙、梁、柱画出模板放样图,标明对拉螺栓设置位置。

大模板必须有施工计算书,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加工制作,安装完毕后经验收合格方能使用。

质检员应组织施工员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四章和《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2001)以及《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c)钢筋连接符合施工规范要求,梁、柱、墙按设计在竖筋、主筋或模板上画出箍筋位置线。

施工完毕后,质检员组织施工员根据设计图纸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五章进行验收,并作好隐蔽验收记录。

d)混凝土浇筑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核查,混凝土浇筑施工过程中,试验员随机抽查制作混凝土试块及坍落度测试记录,混凝土浇筑的分层厚度一般控制在400mm以下,并做标识,便于振捣工随时检查,质检员与施工员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七章进行检查验收。

e)砌筑墙体时,控制灰缝饱满度、墙体垂直度、平整度、排砖形式;操作工人每完成一步架进行自查,质检员按《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进行抽检。

f)卷材屋面接缝处和泛水必须全部检查,并蓄水24小时检查渗漏水情况,并记录。

g)装饰装修施工过程控制

①内外装饰的基层处理,必须认真按设计和规范进行,确保与面层结合牢固耐久。

②装饰施工之前,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实施“样板制”,按照方案要求,外墙做“样板块”,内装饰做“样板间”。

“样板块”、“样板间”必须完成全部设计做法方可组织验收,并将每道工序的详细做法予以确认,作为全面展开施工时的交底内容和最低标准。

③对室内外装饰瓷砖、大理石、花岗岩等应100%地挑选,并要用预先进行排砖,以控制非整砖及灰缝宽度。

④装饰工程施工前应编制详尽的成品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h)水电安装控制

①水电预埋管、预留洞位置尺寸要严格控制,避免事后大量返工处理,影响结构质量和正常施工秩序;

②管道焊接必须由持证焊工操作;

③水电安装堵洞必须由技术好的土建工人进行操作,堵好后要逐个进行检查验收,做到内实、外光、不空、不裂。

④安装与装饰作业必须紧密配合,确保安装与土建施工相协调,做到管线顺直、坡度正确,线盒、器具标高正确一致。

i)有见证要求时,按监理要求实施。

j)作业过程检验中发现的轻微不合格,均按《质量问题控制程序》,由作业班组按期纠正,纠正后经质检员验证合格后才能关闭。

5.3.5特殊过程的控制

5.3.5.1通用要求

执行本程序5.3.4.1规定外,还应实施以下控制:

a)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作业指导书,并经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在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中应明确特殊过程的名称、规定施工控制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名称、章节;明确验评标准性文件的名称和章节,以及工艺流程和进行监控的要求等。

b)特殊过程的控制参数一般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确认,并在作业指导书中明确。

c)特殊过程控制参数的确认

①钢结构在正式焊接前需进行焊接的工艺评定,合格后确定控制参数,然后在正式焊接;

②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地下防水施工的控制参数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监理确定,试验室出具经确认的混凝土配合比。

d)特殊过程所需设备能力鉴定按以下规定进行:

①打桩机、钻机安装后,通过试机作设备能力鉴定;

②张拉设备不作能力鉴定,但使用前应检定确认;

③电焊机只作完好状态的验收,不另作设备能力鉴定;

④混凝土搅拌机安装后作试运转验收后,不另作设备能力鉴定;

⑤以上设备鉴定和验收时应形成有效记录,并保存这些记录;

e)特殊过程作业所需人员能力鉴定按以下规定进行:

①起重工、焊工必须有特种操作人员上岗证书,并作能力鉴定,合格者才能操作;

②防水工、混凝土工应有相应等级的操作技能证书或已进行现场考核,能满足要求才能进行操作;

③以上鉴定应形成记录,并保存这些记录。

f)项目技术负责人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g)对有可能很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过程,项目部施工员在现场连续监控操作人员使用经检验合格的材料、设备器具及施工方法,检验整个作业面,检测记录工艺参数等,对一般的过程可以进行间隔或抽检监控。

对特殊过程的监控内容要记录详细,形成“特殊过程监控记录”并保存。

h)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项目部施工员进行再确认,并保持其记录:

①当经过确认的过程质量明显不稳定时,应进行再确认;

②当经过确认的过程的设备、人员及作业方法发生变化时,应进行再确认;

③当有新的过程(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需要确定时,应进行再确认。

5.3.5.2专项控制措施

在作业过程中,施工员应组织作业班组对以下工艺参数进行连续监控,并保持监控记录,其检测频次在作业指导书中明确:

a)大体积混凝土施工中应对混凝土的坍落度、入模温度、分层厚度、测温记录、温差值、混凝土强度等级进行检测并记录。

b)钢结构焊接接头质量进行外观检查及按规定比例做接头试验,质检员按《建筑钢结构规程》(JGJ81-2002)验收,对焊接的电流、电压、持续施焊时间等进行监控和记录。

c)地下室外墙防水施工中,质检员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进行验收,并对卷材防水层的节点及接缝处、涂膜防水的涂膜厚度进行连续监控和记录。

d)打桩应控制桩贯入度、桩顶设计标高、桩位偏差、桩基轴线偏差;灌注桩应控制钻孔直径、深度、沉渣厚度、孔底标高、泥浆比重、含砂率;钢管桩应控制贯入度、回弹量、平面偏差、倾斜率及接桩外观质量、焊缝无损检测。

e)预应力张拉前,操作工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施工员应对每步张拉值进行监控和记录。

f)在以上施工过程的检测中,当发现控制参数异常时,除按规定记录外,还应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采取措施调整。

5.4工程技术资料的控制

a)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料员按当地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b)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技术员、材料员、机械员按《记录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5.5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执行《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程序》。

5.6工程交付后服务

工程竣工交付后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与顾客签订保修书,以规定保修期内的服务活动。

各分公司执行保修书的规定组织实施回访、回修活动,对顾客投诉做到及时处理,达到顾客满意,执行《工程服务管理程序》。

5.7标识和可追溯性

5.7.1物资的状态标识和可追溯性标识按《物资管理程序》执行。

5.7.2施工过程的标识通过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检验记录来区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并在不合格品处进行标记。

项目部相关人员要按照《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中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预检记录”等质量记录和相应的质量体系运行记录,做到清晰、有效、签字齐全,有要求或必要时请建设、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共同参加,并在相关记录上签字、盖章。

5.7.3特殊过程的标识全部用记录、报告、表格表示。

5.7.4施工过程和竣工工程的唯一可追溯性标识即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自评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和相关质量记录,竣工时由项目部资料员整理汇总、装订成册交相关方和公司妥善保存。

5.8顾客财产

5.8.1顾客提供的图纸或资料由项目部按《文件控制程序》实施。

5.8.2顾客提供的产品,由项目部按《物资管理程序》实施。

5.9产品防护

5.9.1采购产品的防护,由项目材料人员按《物资管理程序》规定执行。

5.9.2已构成工程实体的过程产品、最终产品不存在搬运、包装、贮存。

5.9.3已构成工程实体的过程产品、最终产品和现场预制构件的防护:

a)防护措施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应具体描述并具有可操作性,编制的各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也要明确过程产品防护的具体措施。

b)施工员组织班组实施防护措施,使施工成果不受损坏或污染,能完好地交付顾客。

5.9.4采购产品和工程实体的过程产品,最终产品防护应针对产品的符合性进行,一直到工程交付为止。

6相关文件

6.1《质量策划控制程序》

6.2《物资管理程序》

6.3《分包方管理程序》

6.4《检测设备管理程序》

6.5《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程序》

6.6《质量问题控制程序》

7相关记录

7.1特殊过程监控记录ZB/QES.JL-CX04-01

7.2样板引路验收记录ZB/QES.JL-CX04-02

7.3体系运行检查记录ZB/QES.JL-CX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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