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规划局关于鄂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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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规划局关于鄂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鄂州市规划局关于鄂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在《省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鄂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纲要要求,积极配合市建委和协调指导规划设计单位,切实做好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和“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以人为本、突出特色、分类指导、科学规划”的原则,以突出抓好我市纳入全省“百镇千村”试点村镇建设和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为重点,扎实开展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村镇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引导和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开展,促进我市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规划编制任务
1、重点开展村庄整治规划编制
村庄整治规划要以《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技术导则》为指导,围绕实施“三清”工程(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五改五通”工程(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通电、通路、通水、通沼气、通电信),“四权”工程(规划参与权、整治决策权、自我管理权、村务知情权)等要求来开展。
(1)今年重点完成31个示范村的村庄整治规划
①2006年5月底以前确保完成省建设厅确定的我市5个试点示范村:
杨叶镇三峡村,葛店镇白浒镇村,华容镇周汤村,太和镇牛石村,沼山镇杨井村。
争取再多完成3个示范村:
花湖镇华山村、汀祖镇丁坳村、新庙镇将军村。
②2006年7月底以前完成省建设厅确定的我市16个示范村所剩下的12个村:
燕矶镇马元村、池湖村、杜湾村,杜山镇三山村,碧石渡镇虹桥村;葛店镇黄矶村、熊塆村;蒲团乡何桥村、上倪村,庙岭镇脉岭村;沼山镇东井村,东沟镇六十村。
另外,根据市
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统一部署,新增加3个示范村:
华容镇肖叶村;太和镇谢培村,涂家垴镇徐桥村。
③2006年12月底以前完成省建设厅确定的我市31个示范村所剩下的11个村:
汀祖镇桂花村,碧石渡镇黄咀村,新庙镇茅草村,杨叶镇团山村;华容镇凉亭村、杨巷村,段店镇灯塘村,临江乡临江村;沼山镇王铺村,涂家垴镇涂镇村,梁子岛生态旅游区刘斌村。
(上述31个示范村省建设厅统一要求2-3年内完成)。
(2)从2007年开始,积极配合市建委指导全面开展对全市剩余行政村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村庄整治的规划编制和规划技术指导。
力求在2008年内全面完成全市村庄整治规划任务。
2、积极组织修编制和完善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联系的有关规划
(1)完成鄂州市城镇体系规划调整
按照城镇规划与园区规划和村庄规划相结合的要求,今年要充实、完善和深化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2)完成“四个新城”规划设计
按照不同功能定位要求,今明两年,要分别完成“四个新城”总体规划:
①葛店科技新城;
②花湖工贸新城;
③红莲湖旅游新城;
④梁子湖长岭渔港小镇。
(3)完成重点园区规划
按照“产业进园区”的发展思路,今年要编制完成“城东工业园区”和“樊口工业园区”近期发展规划,为招商引资服务。
(4)完成中心镇总体规划调整或修编
①2006年完成:
葛店镇、燕矶镇、沼山镇;
②2007年完成:
碧石镇、汀祖镇、段店镇、太和镇、东沟镇;
其中省重点镇(葛店镇、燕矶镇、沼山镇)今年要编制近期建设规划。
上述8个中心镇计划分3年编制完成重点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条件的要编制城镇设计。
(二)规划培训任务
规划培训是我局配合市建委在村庄整治工作中的又一任务。
2006年计划分4批为全市320个行政村完成区、镇、村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规划培训。
要通过培训,帮助区、镇、村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准确掌握新农村建设的科学内涵和党的方针政策,理解村庄整治规划的内容、做法、标准、要求以及技术理论,介绍、推荐村庄整治规划中市内外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要通过培训,使全市区、镇、村干部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掌握或基本掌握新农村建设中村庄整治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知识,全面参与领导、指导、管理、协调、服务、实践等环节。
1、第一期培训班在市委党校开班,培训对象为各区分管城建工作的领导、区建设局局长、规划办主任,各乡镇街分管城建工作的领导,31个示范村和4个街办全部村党支部书记。
2、第二、三、四期培训班分别到鄂城区、华容区和梁子湖区主办,培训对象为辖区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
(三)规划服务任务
1、开展“三送”活动
(1)送规划。
将编制的31个示范村的规划、特色民居建筑方案、住宅设计、建筑物整治改造的要求、标准以及道路、绿化、改水改厕改厨、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等图纸送到农村,送到农民手中。
(2)送技术。
培训各类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将规划技术送到农村。
(3)送政策。
服务农民,将村庄整治规划的有关优惠政策、信息送到农村。
2、服务“两区”建设
“城市规划区(主城区)”和“城市规划发展区(开发区、度假区)”是我局直接实施规划管理的区域,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为促进“两区”跨越式发展的规划服务工作,通过“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绿色通道”等方式,快捷地为“两区”内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规划服务。
3、实施“惠民”工程
涉及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行政性费用全部免收。
三、工作要求
(一)依法有序,把握原则
1、依法编制规划
村庄整治以及相关规划的编制依据有:
《规划编制办法》、《湖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湖北省村庄整治技术导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鄂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鄂州市城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等。
所编制的规划应在上一层次规划的指导下进行。
2、注重规划衔接
规划的编制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交通规划、旅游规划、水利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相衔接。
集镇和村庄规划,应在镇域乃至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进行。
对村镇性质定位、规模预测、总体构思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注重规划的可行性和前瞻性。
3、把握规划原则
在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遵循“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合理布局、节约土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政府引导、民主管理”的原则。
要不断地总结经验,稳步推进。
(二)明确方法,把握深度
1、工作方法
(1)突出重点,示范引路。
选定中心示范村,以点带面,全面推广。
今年重点完成31个示范村的村庄整治规划任务,同时结合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修编和完善相关规划(前已述)。
(2)进村蹲点,上门规划。
我局组织最精干的技术力量,按技术人员的专业搭配,分5个工作小组分别由局长、副局长、规划院长带队,深入村庄现场踏勘,调查研究,现场规划。
(3)系统思考,创新思维。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要做到:
融合三个层次(城镇、园区、新村),注重三个内容(镇、村、自然村),区分三种类型(富裕村、中等村、贫困村),做好三类方案(新建、改造、整治),重视三个时期(长远、中期、短期),明确三个指导(技术、政策、管理)。
(4)实行“五边”,提高效率。
边设计,边整治,边完善,边出图,边见效。
(5)农民是主体,政府作引导,培训为手段,共同搞规划。
2、工作步骤
(1)确定对象。
示范村先行。
(2)开展调查。
对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现状、村庄的独特环境条件进行摸底调查。
(3)初步方案。
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现场勾绘草图,拿出初步方案。
(4)规划成果。
利用现代技术和基础地理数据,整理出图,公示整治方案,征求农民意见,进行专家评审,修改完善成果,村民大会通过,履行审批手续。
(5)规划实施。
政府引导,农民为主,多方筹资,农民投工投劳,试点引路,稳步推进。
要通过村庄整治规划的实施,使农民“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整洁房、种林果树、树文明风”。
3、技术要求
(1)道路系统。
以“通”为原则,保证农民出门不沾泥土,道路路幅结合实际,灵活确定宽度。
(2)排水系统。
根据地形,就近排放,保证雨水排得出,污水能进池(沼气池、化粪池)。
(3)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根据村庄条件及现状地形,以方便生产生活为原则,合理确定晒场、村级组级和村民经办的产业或作坊场所、村民活动中心、村委会办公场所、商业店面、公共厕所等位置和规模,并拿出设计方案。
有条件的村庄结合水塘、山丘、空地设置公共绿地和小游园,以及进行入村标志、牌坊或门楼建设等。
(4)绿化种植。
利用“四边”(村边、路边、宅边、水边)种植行道树和块状绿化园,利用家庭庭院种植花草树木,见缝插绿。
其品种以乡土树种资源为主,以经济林果为主,以乔木为主。
(5)房屋整治。
除完成新建、改造等整治综合规划方案外,要因地制宜地对现有房屋进行综合评估,避免千篇一律,可视不同情形酌情对现有房屋进行修整、粉饰、补缺、拆障、加层、整顶等,力争少花钱,多见效。
(6)改厨、改厕。
室外厕所、猪圈集中布置,或结合沼气池协调建设。
4、成果内容
村庄整治规划成果确定为中心村“五图一书”
(1)镇域规划图
(2)村庄现状图
(3)整治规划图
(4)专项规划图
(5)住宅设计图(含院落布置)
(6)规划说明书
一般村或基层村可在上述成果基础上酌情减化。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按照“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尊重民意、规划引导”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组织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特色新村的设计研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其研究内容和模式有:
1、城郊街坊型新村;
2、一村一品专业型新村(如:
农产品加工、养殖、农家乐等);
3、特色民居型新村(如:
山村、渔村、古村落、古民宅等);
4、节地生态型新村;
5、乡村农耕型新村;
6、庭院庄园型新村(结合农业产业化)。
通过深入、广泛、有针对性地调查研究,为全市设计和推荐特色民居建筑方案,向农民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特色风格鲜明”的住宅设计图样。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成立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余学谦任组长,副局长李国凡、易春明任副组长,局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明确分工副局长李国凡具体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
同时成立日常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培训、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强化督导,顺利推进
1、切实抓好全部规划编制计划任务的分解落实,根据工作进度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督导,做到保质保量,顺利推进。
2、发挥全局科技优势和专业技能优势,集中调配规划人力资源,为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撑。
(三)分级负责,严格考评
1、对承担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任务的规划设计单位,从完成时间、规划质量、农民满意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作为规划编制单位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对局机关和分局工作人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规划行政许可和服务工作,建立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目标管理。
3、强化各区、镇全面落实新农村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将各区、乡、镇和城市规划发展区(葛店开发区、花湖开发区、城东工业园区、樊口工业园区,红莲湖旅游度假区、梁子湖生态旅游区)的规划特别是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情况纳入检查、考核范围,其结果报市政府计入所在地领导班子的年度工作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