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合同《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版四专用条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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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合同《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版四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定义
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信件;□电报;□传真;
□电子邮件;□其他: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2(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5.施工设计图纸
5.1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
99
5.2
施工设计图纸由承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
6.通讯联络
6.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7.工程分包
7.5
(1)指定分包工程:
(2)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13.交通运输
13.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13.2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
13.4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
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
100
14.2
(1)专项批准事件的监理工程师:
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授权范围:
(2)专项批准事件的造价工程师
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授权范围:
(3)专项批准事件的建造师的:
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授权范围:
19.发包人
19.2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
(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
(3)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
(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
(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
(6)现场交验的时间:
(7)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时间:
(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
(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
(10)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
101
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
19.3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
19.4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
(1)提供的时间:
(2)提供的份数:
19.5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1)工程价款支付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期限支付。
□其他:
(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帐号转帐。
□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
20.承包人
20.2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
20.4承包人完成设计的约定
(1)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有:
(2)承包人提交设计图纸的时间:
22.发包人代表
22.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102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23.监理工程师
23.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1)
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2)
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3.3(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24.造价工程师
24.1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
(1)
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
(2)
任命(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4.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25.承包人代表
25.1
承包人任命(
)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东省
103
26.指定分包人
26.1依法指定的分包人及其有关规定:
(1)实施、完成任何永久工程的分包人:
(2)提供本合同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
28.工程担保
28.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1)履约担保的金额:
(大写)(小写)
(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
□其他时间:
(3)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
28.2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
28.4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1)支付担保的金额:
(大写)(小写)
(2)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
□其他时间:
(3)出具支付担保的银行:
28.5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
28.8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31.不可抗力
104
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32.保险
32.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合同通用条款第31.1款的第
(1)项;
□合同通用条款第31.1款的第
(2)项;
□合同通用条款第31.1款的第(3)项;
□合同通用条款第31.1款的第(4)项。
32.8担保内容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33.进度计划和报告
33.3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
34.开工
34.2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内签发开工令。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42天。
□其他时间:
35.暂停施工和复工
35.4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
36.工期及工期延误
36.1
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天。
(1)
(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天。
105
(2)(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天。
38.提前竣工
38.1计划竣工日期:
42.质量目标
42.1工程质量标准:
4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45.1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
45.5治安管理的约定:
46.测量放线
46.1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
46.4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
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48.1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
件。
48.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
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49.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06
49.2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
49.8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
50.2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时间和地点:
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1.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53.1中间验收部位有:
55.工程试车
55.1是否需要试车
□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
□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和要求:
56.工程变更
56.4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应得的奖励:
58.竣工验收
58.10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验收
□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本款不适用。
□合同工程有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各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
107
(1)
(工程名称)工程,计划竣工时间为
,
其范围包括:
(2)
(工程名称)工程,计划竣工时间为
,
其范围包括:
58.11合同工程需在施工期运行的约定:
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59.6缺陷责任期的约定:
59.8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
63.暂列金额
63.1
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
元。
65.暂估价
65.3
非招标专业工程的暂估价金额为
元。
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66.1
提前竣工奖的约定:
□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元。
66.2
误期赔偿费的约定:
(1)
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
元。
(2)
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
元。
67.优质优价奖
108
67.1优质优价奖的约定:
□没约定优质优价奖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优质优价奖的等级:
67.2优质优价奖的计提与支付:
□国家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3%,即_________________元;□省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2%;即_________________元;□市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1%;即_________________元。
6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68.2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工程量的偏差;□工程变更;
□物价及后继法律法规的变化;□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其他调整因素:
72.工程变更事件
72.4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
73.工程量的偏差事件
73.2工程量的偏差,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调整的方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
109
73.3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
75.现场签证事件
75.3现场签证报告确认约定的时间:
76.物价涨落事件
76.1调整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费的方法
□合同价款不因物价涨落而调整的,本款不适用。
□物价涨落超过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幅度,应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数据约定如下:
(1)
固定系数a为
;
(2)
人工权重系数b为
;
(3)
机械台班权重系数c为
;
(4)
钢筋权重系数d为
;
(5)
其他资源的权重系数:
76.2调整合同价款日期
□招标工程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订立时间:
78.支付事项
78.2计算利息的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其他为。
79.预付款
110
79.1
预付款的约定
□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
元,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
关规定确定。
79.2
预付款支付申请的约定:
(1)
(2)
79.4
预付款抵扣方式
□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
%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其他方式:
80.安全文明施工费
80.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
(1)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和范围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以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合同双方的其他要求:
(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金额为元。
80.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金额、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其他:
81.进度款
81.1支付期间
□以月为单位。
□以季度为单位。
111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1)
(2)
□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扣回)的其他款项:
81.2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为元。
82.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82.1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
84.质量保证金
84.2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即按合同价款的3%。
□其他为。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3%。
□其他方式:
84.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
85.最终清算付款
85.1最终结清申请报告
提交份数:
提交期限:
112
86.合同争议
86.4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合同双方认可为:
(1)
(2)
(3)
86.6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1.保密要求
91.1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
94.合同份数
94.1提供合同文本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提供。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提供方式为:
94.2合同副本的份数份,其中发包人份,承包人份。
113赠送:
遗赠协议
1.格式
遗赠协议
甲方(遗赠人):
(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
(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
其所有权的证明为:
(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
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
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
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
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遗赠协议是指遗赠人与受赠人达成的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财产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负责遗赠人生前生活费用或者其他附带条件的协议。
遗赠协议是双务的,它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财产的行为。
通常用于无生活来源的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助扶养关系。
签订遗赠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遗赠协议的标的物必须是遗赠人自己所有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遗赠人不能把不属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2)遗赠人有负责遗赠财产完好的义务。
要明确终止、变更协议的条件。
(3)合同中要写清楚遗赠人有权处理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遗赠行为的合法有效。
赠送
债权及股票附负担赠与契约书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兹为债权及股票附负担义务赠与。
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第二条记载债权及股票赠与乙方,而乙方愿遵守契约负担义务受赠。
第二条本件赠与物标示如下:
一、债权标示:
(1)债务人住:
(2)债权额人民币万仟元整。
(3)利息按每百元日息分厘。
(4)清偿期限年月日。
(5)利息支付期每月末日。
前项债权包括该债权附随的一切权利在内为赠与。
二、股票标示:
(1)股份有限公司设
(2)面额人民币仟佰元股票张。
(3)股票字号
前项股票包括其利益在内为赠与。
第三条甲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将前条所列债权及股票的权利全部移转与乙方取得收益。
第四条甲方与债务人关于年月日所订立的金钱借贷契约私证书,及有关权利证明文件以及股票x张,即日全部交付乙方收执完毕。
第五条甲方保证赠与标的债权尚有效存在,而以该债务人无抵销或减轻及债的消灭等原因,或其他瑕疵在前无讹。
第六条本赠与契约成立后,由甲方负责将债权赠与要旨以认证通知债务人。
第七条甲方对于股票的赠与,于本契约成立后,亦应负责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过户手续。
第八条乙方受赠甲方本赠与标的财产后,如甲方逝世时,乙方应负担其丧葬费的义务。
第九条乙方违背前条义务时,甲方的继承人可撤销赠与乙方不得异议。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人:
赠与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受赠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