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东新城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新建工作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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沣东新城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新建工作方案模板.docx

沣东新城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新建工作方案模板

沣东新城2020年集贸市场改造

提升(新建)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提升沣东新城集贸市场交易环境,补齐疫情防控期间暴露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便捷供应短板,服务市民生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建设管理规范、文明有序、环境整洁的集贸市场。

根据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标准》(2009年)《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西安市商务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商贸业健康发展的措施》等文件要求,以及西安市、西咸新区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安排,结合沣东新城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保障民生,着力改善环境,全面提升沣东新城集贸市场的基础设施、购物环境、交易条件和管理水平。

以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步行800-1000米)为重点,通过改善集贸市场软硬件环境,带动基本服务水平,增强城市居民幸福感。

对我区具备改造提升标准和符合新建条件的集贸市场,统筹优化布局、精准实施改造,使之成为西咸新区便民生活的样板示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原则

坚持管委会统一领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推进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新建)工作,积极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强化指导和过程监管。

(二)坚持吸收市场资本、鼓励强强合作原则

鼓励市场运营主体在人口居住密集区新建集贸市场,借助高品质、有实力的专业化运营公司,通过资金投入、参股、股权转让等参与形式,提高市场运营和管理水平。

(三)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

优先选取产权单一明晰、有硬件基础、制度健全规范的集贸市场先行实施改造提升,由点及面,分批次、有步骤的推进全区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新建)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辖区集贸市场改造提升的组织领导,稳步推进建设工作,优化提升沣东新城宜居环境和集贸市场交易环境,成立沣东新城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新建)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叶宏庆沣东新城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崔巍改革创新发展局局长

成员:

改革创新发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城市管理与市政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场提升办”),办公室设在改革创新发展局,负责市场改造提升(新建)的牵头推进和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改革创新发展局局长兼任。

四、职责分工

(一)改革创新发展局(市场提升办):

负责牵头推进、统筹协调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新建)工作,提请领导小组确定改造提升(新建)集贸市场名单,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督导检查施工进度,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改造提升(新建)集贸市场进行竣工验收,负责与上级商务部门对接,争取市级农贸市场新建改造专项资金。

(二)财政局:

负责联系上级财政部门,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负责做好涉及政府投资类改造提升(新建)集贸市场的工程预算审核。

(三)自然资源局:

负责做好集贸市场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工作,配合改革创新发展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对拟新建集贸市场的土地性质进行审核,避免占压基本农田。

(四)规划建设局:

配合行政审批局出具新建类集贸市场选址意见,会同改革创新发展局审核市场运营主体提交的建设方案,对改造提升(新建)过程进行施工质量安全监管。

(五)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负责根据新建集贸市场的选址,提供具备条件的闲置储备土地并办理用地租赁手续。

(六)城市管理与市政交通局:

负责集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出摊经营、占道经营的规范管理,依法查处集贸市场商户占道经营等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为。

(七)市场监管局:

负责依法监管集贸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主体资格,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市场内特种设备的监管工作。

(八)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

负责配合各街道办事处确定新建类集贸市场选址,办理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新建)项目的立项、临时建筑等相关手续。

(九)各街道办事处:

负责履行集贸市场管理属地责任,初步审核集贸市场运营主体提交的申请资料,向市场提升办报送符合改造提升(新建)条件的集贸市场名单,项目建成后进行初步验收,提请验收程序。

五、改造提升(新建)条件及内容

(一)改造(新建)条件。

符合沣东新城集贸市场总体规划,具备非农业用地土地性质、未来3年不涉及城改拆迁等条件。

改造提升类集贸市场,经营面积需大于2000平米;新建集贸市场,占地面积需大于5亩,楼宇新设集贸市场,配套商铺经营面积需大于2000平米。

(二)改造(新建)内容。

包括基础设施、经营设施、管理服务设施设备3个方面,实施标准见附件1。

六、实施步骤

(一)需求摸底。

2020年5月30日前,各街办结合本区域村(社区)现状及人口分布情况,开展需改造提升(新建)集贸市场的调研工作,梳理2020年度计划改造提升集贸市场名单并报市场提升办。

(二)明确主体。

2020年6月15日前,按申报程序确定本年度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新建)数量和运营主体,积极争取西安市相关资金补贴。

(三)实施阶段。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纳入本年度实施计划的改造提升(新建)集贸市场主体工程建设,确保2021年一季度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

(四)总结筹划。

2020年12月底前,总结本年度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和管理经验,安排部署2021年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新建)计划。

七、资金保障

(一)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新建)由市场运营主体投资建设,管委会按照不超过财政评审后预算金额的3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领导小组工作专题会审议通过确定实施后,由市场提升办申请,拨付补贴资金的50%至市场运营主体,用于启动提升改造(新建)项目。

(二)项目实施完毕后,由市场提升办对各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初步验收结果及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现场复验合格后,拨付剩余50%的补贴资金至市场运营主体。

(三)对符合条件的集贸市场,市场提升办积极协助运营主体申请西安市配套资金补贴。

八、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新建)流程

(一)申报

1.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新建)项目应满足产权明晰条件(占压基本农田不在改造及新建范围),实行预先审核确认制度,各市场运营主体在改造提升(新建)前,须将实施方案及资金预算纸质版(盖章)上报所在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初步审核、就项目选址商行政审批局和规划建设局无异议后,出具书面意见并报市场提升办。

2.市场提升办提请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专题会,研究审议确定集贸市场运营主体、项目选址、用地租赁等事宜后,由行政审批局配合办理立项、临时建筑手续。

3.项目办理立项后,由街道办事处配合市场提升办收集相关预算评审资料,提交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

(二)施工和验收

1.集贸市场运营主体按照设计方案和有关建设要求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范要求和安全管理制度,规划建设局同步开展施工过程监管。

2.项目竣工后,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安排初步验收并向市场提升办提出验收申请。

市场提升办接到经街道办事处签章确认的验收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内,组织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所在街道办事处实地验收。

对验收不合格的,允许市场运营主体2个月内进行整改并重新申报验收。

3.市场运营主体申报资料一式4份,市场提升办2份,属地街道办事处、市场运营主体各1份。

九、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关

市场提升办、规划建设局、所在街道办事处参照集贸市场建设标准等相关行业规范、法规,严格审核建设方案,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加强监管,防止出现二次改造、返工等问题。

(二)加强管理

各行业监管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要按照任务分工,落实分管负责人、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对提升改造类市场,协助入驻商户安排好经营,减少施工对正常交易的影响,加强建设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用到实处,改造提升(新建)完成后,指导市场依法合规经营。

(三)强化宣传

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新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经营商户、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让政府实施的“惠民工程”真正深入人心。

附件:

1.集贸市场建设标准

2.集贸市场运营主体提交资料清单

3.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新建)申请书

4.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新建)验收申请书

附件1

集贸市场建设标准

一、基础设施建设要求

(一)交易厅棚。

市场交易大棚应采用大跨度、大空间的钢架结构。

有条件的宜建成封闭的室内市场,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混结构,层高应不低于4m。

(二)地面及墙体。

市场地面应硬化、防滑,并向排水槽(沟)倾斜。

有条件的敞开式棚架建筑市场周围应有围墙或相应建筑物围栏,围墙应牢固,高度不低于1.8m;室内市场的内墙宜贴墙砖,高度应不低于1.5m。

(三)出入口及通道。

市场应设置2个以上出入口,主要出入口宽度应不小于4m;市场主通道宽度应不小于2m,次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5m,有条件的市场可单设进出货出入口。

市场出入口、通道等公共空间应设台阶的,应同时设置无障碍通道。

室内市场通道上方应设置悬挂应急疏散警示牌装置。

(四)停车场。

应根据市场规模相应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场,地面应硬化,停车场面积不小于市场建筑面积的5%,有条件的市场可为经营户和消费者分设停车场。

(五)卫生设施。

市场应设置公共卫生间,可按2-3个/千人(市场内日平均人口流动数量)的标准配置厕位(含市场外50m内公共卫生间的厕位),公共卫生间不得设在熟食区域,有条件的市场可以设置1-2个无障碍厕位。

市场应设置垃圾池或一定数量的带盖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设置垃圾中转密闭间。

市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防鼠、灭鼠设施设备。

(六)给排水设施。

市场内应配备合理的供水系统,水产品供水应到档口,畜禽肉类供水应到畜禽肉经营区,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等应供水到专间。

市场内应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自来水供水点。

市场内部排污管道(沟)应单独设置,自成系统,不与连体建筑污水管道共用。

排污管道(沟)应尽量采用直排式,减少弯道且应有合理坡度。

当地有公共污水排放系统的,市场排污管道应与其联通。

市场柜台外侧或内则应设置排水槽(槽宽宜为8-12cm,深度宜为3-5cm,底部应呈弧形)或明沟(断面尺寸不小于10×10cm)并加盖隔栅盖板,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设置下水管道。

水产、畜禽肉类污水排放口应设隔离过滤设施。

市场内应配备清洁墙面地面和设施设备的冲洗装置。

(七)供电设施。

市场应配备满足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

有条件的市场宜设独立的配电室。

市场应统一合理布线,有条件的市场宜穿管暗敷,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市场应统一配备照明灯,室内市场应设置应急灯。

用水较多的区域应采用防水电源开关和防潮型照明灯具,灯具防护罩应为防爆型制品。

交易厅内照度应不低于100lX,专间内照度应不低于200lX。

(八)通风设施。

室内市场应达到良好的通风条件,有条件的可配置低噪音抽送风机,宜按建筑面积1000㎡安装不低于2KW,1000㎡以上每增加100㎡相应增加功率300W的标准配置。

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配备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

(九)消防设施。

市场内应按照国家对消防有关规定,配置消防栓、消防水带、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二、经营设施建设要求

市场应按蔬菜、果品、粮油、干货调味品、水产品、禽蛋、畜禽肉、豆制品、熟食、副食品、百货等商品大类科学分区,合理布局各档口。

生熟、干湿、鲜活经营区之间应有通道分隔。

水产品区与其他食品加工经营区间距应不小于5m或设置有效的物理隔离;食品档口距离卫生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m,其中,熟食等直接入口食品档口距离活禽档口和卫生间应在10m以上。

(一)档口。

档口设置应整齐划一,台面、柜台外立面及外沿挡水凸边应光滑平整;柜台高度宜为70-80cm,挡水凸边应不低于5cm,台面尺寸宜为长100-200cm,宽80-100cm。

各档口应统一设置档口号牌、价格牌及相关证照的悬挂装置,高度宜为1.8-2m。

价格牌、档口号牌等标识牌应统一制作。

1.蔬果档口。

柜台宜采用斜面或阶梯摆放式设计。

2.畜禽肉档口。

柜台面积应不低于1.4㎡,应统一配置不锈钢操作台、砧板、冷藏柜、不锈钢制挂架等专用器具。

有条件的宜设置专间,配置空调。

3.水产品档口。

地面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有条件的宜铺设防滑地砖;应统一配置不锈钢或贴面砖的操作台、砧板、蓄养池或不锈钢盘、冷藏柜或冰台等专用器具;活水鱼销售可在鱼池、鱼缸前设挡水板,挡水板高于鱼池、鱼缸20cm。

4.熟食、散装酱菜、糕点类档口。

应配备全封闭式防尘、防蝇罩,有条件的宜设置营业专间,配备带滑门的玻璃或有机玻璃柜、加热或冷藏设备、洗手池。

从事熟食、糕点、馒头等现场加工的应设置加工间,配备相关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宜将加工间与营业专间分开。

有条件的档口可以安装空调,设置缓冲间供营业员洗手、更衣和消毒。

5.活禽宰杀档口。

市场活禽经营区应封闭或半封闭,且每一活禽档口的存放、宰杀、销售三区域应适当分离。

存放活禽应使用笼子,笼底设置接载粪便的设施;应设有隔离的集中宰杀场所,配备照明、通风、加热及上下水等设施设备。

(二)保鲜、计量经营器具设备。

应根据《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统一配备相应的保鲜和依法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及设备。

市场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公平秤。

三、管理服务设施设备

(一)办公设施。

办公室面积应能满足日常管理及服务需要,受理投诉、索赔,调解纠纷,维护市场治安秩序,配备投诉电话、档案管理柜等基础设施。

(二)服务设施。

市场应设立导购图、公示宣传栏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市场可以开办门户网站,配备上网端口和电脑等终端设备,设置便民服务区域,设置配钥匙、小家电维修等档口。

(三)治安设施。

有条件的市场可以配备电子监控等治安设施设备。

(四)检测设施。

有条件的市场可以配备食品卫生检测等设施;从事蔬菜、水果交易的市场可以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验设施设备;从事水产品交易的市场可以配备检测甲醛等化学物品的快速检测设备。

 

附件2

集贸市场运营主体提交资料清单

序号

文件、证件名称

提交情况

页数

1

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新建)申请书

2

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新建)实施方案

3

项目改造提升(新建)的土建装修(平面、立面、效果图)、水、电、消防等有关设计图纸,以及工程预算

4

市场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土地、房产权属证明或用地租赁协议复印件

附件3

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新建)申请书

市场名称(盖章)

地址

市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市场建筑面积(平方米)

改造提升(新建)时间安排

年月至

年月

市场经营面积(平方米)

改造提升申请资金(万元)

拟改造提升

(新建)内容

(可另附页)

街道办事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场提升办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领导小组组长

意见

附件4

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新建)验收申请书

市场名称(盖章)

地址

市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市场建筑面积

(平方米)

投入资金

(万元)

市场经营面积

(平方米)

改造提升申请资金(万元)

申请补贴剩余资金(万元)

已改造提升

(新建)内容

(可另附页)

街道办事处

初步验收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场提升办、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管局验收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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