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现代乡村史研究及展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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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史研究的深入和拓展,乡村史逐渐成为人们所关注的一个新的研究领域。

近年来,在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里,乡村史的研究也初露端倪。

但事实上,中国乡村史研究的发端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已经开始了。

只是,20世纪前半期的乡村史研究及其对乡村社会、文化关注的热情,尚未获得持久和纵深的发展就淹没在具有极强历史指向性的“社会性质”大论争和高度关注政治、军事、事件史研究的趋向之中。

其间经过半个多世纪,人们面对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的历史性变动,及其在城市化进程中乡村社会独特的境遇,遂不能不对乡村史研究重新予以关注。

本文仅对近代史领域中的乡村史研究状况作一评述,并试图在历史回顾和学术研究的总结中,努力归纳出一些本人认为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以供学界同仁讨论和批评。

(一)在近代化的历史进程中,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速发展的工业文明正在疯狂地吞噬着农耕文明,乡村社会正在成片地急剧消失,作为整个人类摇篮的、绵延了数千年的带有中古韵味的原始村落正一个个地被五光十色的现代建筑群所取代。

虽然中国迟缓的近代化进程远不及西方那样对乡村社会形成强劲的冲击,并彻底改造了传统乡村结构,但在清末民初的社会剧变中,乡村社会所受到的冲击和孕积的矛盾已经是前所未有的了。

“旧时代的矛盾依然存在,新的社会矛盾又闯了进来,再加上外国侵略和天灾人祸诸种因素,农村问题成了引人注目的大问题。

三十年代,‘农村危机’、‘救济农村’成为非常强烈的呼声;‘复兴农村’、‘乡村建设’、‘农村改进’、‘改革土地制度’,成为一股强劲的浪潮。

那时几乎所有政党政派的政治纲领中,都有关于农村土地问题的主张”。

(朱汉国:

《梁漱溟乡村建设研究》,王桧林:

《序》,第2页,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

)因此,20世纪前半期,乡村的解体与对“乡土中国”的观察、探讨同步展开,以乡村社会结构、控制制度和乡村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史研究一度引人注目。

在乡村社会和文化上,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文化建设派,主张并极力实践以知识分子深入乡村社会的“乡村建设”运动。

1936年梁漱溟出版了《乡村建设大意》(山东邹平乡村书店出版),次年3月又出版了《乡村建设理论》(山东邹平书店)。

二书是他多年来发表在《村治》、《乡村建设》、《教育与民众》杂志上的研究中国乡村社会与文化系列成果的总汇,也是当时乡村史研究中影响较大的著作之一。

以救治乡村为宗旨的梁漱溟通过对中国乡村近代历史的考察,对造成中国乡村社会崩溃的根本原因作了分析;并对乡村社会结构的特征进行了论证。

当然,历史证明,梁漱溟将中国乡村崩溃原因归结为“在近百年中,帝国主义的侵略,固然直接间接都在破坏乡村,即中国人的所为,一切维新革命民族自救,也无非是破坏乡村”(《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51页)的论述根本不符合历史事实,他由此提出的“第三条道路”即“乡村建设的道路”也遭致了失败。

但他对于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特殊性的认识,以及他提出的“跟着近代都市文明的道路学西洋而破坏了中国乡村”(同上第二卷,第151页)“中国人学西方,只能是邯郸学步,并失故步”(同上第五卷,第110页)的认识,即使在今天看来,也还有警戒后人的意义。

对于乡村社会结构的研究,主要有30年代新生命书局出版的周谷城的《中国社会之结构》、《中国社会之变化》、《中国社会之现状》三部著作和费孝通的《乡土中国》(1947年上海观察社出版)以及吴晗等人合著的《皇权与绅权》(1949年上海观察社出版,1988年天津人民出版社再版)等。

周谷城的著作虽以古代为主,但其中专设了《变化篇》,以《帝国主义与产业革命》、《都市的发展》、《农村的崩溃》及《都市发展与农村崩溃中的军阀》等章节对近代乡村社会都有所探讨。

《皇权与绅权》则从社会要素之间的矛盾运动及导致的社会变化、传统乡村社会结构的特征及其权力结构变化作了开拓性的研究。

对于乡村社会的权力结构、乡村领袖角色、绅士在乡村社会中独特的作用、乡绅与乡村组织关系诸多方面,均提出了很多有创见的认识。

注重理论概括和方法论也是该书的特色之一。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一书,通过农村的社会调查,详尽地论述了乡村社会结构,并涉猎家族、村社、社区和行政结构。

作者提出的中国乡村社会的“差序格局”的结构理论,即“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费孝通:

《乡土中国》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28页)的理论,对于中国社会史和乡村史研究影响甚大。

这些研究关注于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的特性及其发展规律,而且在理论视角和研究方法上融入了社会学的内容,因此给人以新的感受。

但此类开创性的研究没能继续深入下去。

乡村社会控制制度的研究是当时的热点问题。

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一书,比较全面地论述了乡村社会控制制度—保甲制度的源流、发展和历史特征,是内容充实论述精赅的专著。

虽然该书以整个“中国保甲制度”为研究对象,但其侧重点却是在近代乡村制度方面。

认真分析,不难看出作者着力所在及其基本特色:

其一,有关中国古代保甲制度内容的篇幅只占176页,(第一编总论除外),而清代及民国时期的内容却占到300多页。

其二,内容上采取略古详今的论述方法,对清代以前的各代保甲制度,择要论述其设立状况、编制方法、组织机制等。

而对清代的保甲制度则论述颇为周详,从行政区划、乡村制度、保甲政策、乡村组织、保甲编查、户口编审、保甲组织方式的具体演变、保甲制度的内在结构、清人对于保甲的各种论说和具体实施情况;民国时期各地的保甲运动等方面均做了比较深入的论述。

其三,注重乡村区域社会的实际状况的区别,而非以一概全。

比如,作者对如此幅员辽阔的乡村社会,经过研究认为清代乡村区划标准可区分为三类:

一是内省乡村,其乡村之保卫政策,重在施行保甲,以期彼此互相牵制;二是回、苗“诸族所居之新疆、青海、西藏及云贵川桂诸省边境之地者,……其乡村之保卫政策,重在施行土司土官佐领明白克等半官半民之酋长制度”;三是满族、蒙族“所居之东三省及内外蒙古者,……其乡村之保卫政策,重在设立台站、章京等半官式之小吏,专事卫护镇摄”(闻钧天:

《中国保甲制度》,第203—204页)。

而保甲制度则是清朝行之内省乡村的“严于内省而疏于边属”的乡村制度。

其四,对保甲制与乡村组织的内在联系及其二者的相关性做了尝试性探讨,并对清代乡村中各种组织形式的名称、系统,乡村首领与保甲长之间的关系等做了必要的疏理。

当然,该书的不足也是明显的。

比如用保甲制度来概括自周至民国的乡里制度,就过于牵强,因为保甲制度的真正实施是从宋代开始的;其资料的引证也有不规范之处等。

(赵秀玲:

《中国乡里制度》第3页,1998年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还有一些结论性的错误,如将里甲制混同于保甲制,或认为“里甲之形式,实不过保甲组织形式中之前一阶段耳”(闻钧天:

《中国保甲制度》,第205页)等。

同一课题的研究著作还有黄强的《中国保甲实验新编》(正中书局1936年版)。

比之于闻著而言,黄著在资料、体例和研究内容上,均显单薄。

不过,黄著更带有强烈的现实性,它一方面将中国乡村制度的考察与欧、美村制进行了对比研究,并尽量总结出中国乡村制度的特点,并力求在吸纳西方村制的基础上改造中国乡村制度;另一方面又将保甲与乡约、村公约以及保甲制的各种类型进行对比研究,以求探寻出符合现实需要的保甲模式。

第六章“保甲在中国现代政治上之需要”更是点明了该书指导现实乡村制度建设运动的主旨。

由此,近代中国乡村史的研究也渐为人们所关注。

不同学术背景的学者们分别从各个方面对于近代中国乡村社会进行了探讨,如匈牙利人马札亚尔《中国经济大纲》(新生命书局1933年版)对中国乡村土地占有状况的调查研究;王仲鸣《中国农民问题与农民运动》(上海平凡书局1929年版)对于农村贫困化和农民离村问题的调查与研究;薛暮桥的《中国农村经济常识》(上海新知识出版社1935年),立足于乡村土地占有状况,对农村社会阶级结构作了相当深入的分析;陈翰笙在《广东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中山文化教育馆印行)一书中,就农民离村问题与农村生产关系、生产力问题作了探讨。

可以看出,当时的近代乡村史研究大都是在“乡村危机”的急迫呼声中,本着改造乡村、拯救乡村的现实需求而产生的。

立足于现实的需要进行相关的学术研究,其出发点原本不错。

但当时多数的研究,带有过于急功近利的现实功利性,并且将学术研究本身完全服务于不同的现实政治需求,这就一定程度上障碍了近代中国乡村史学术探讨的深入和持久。

(二)1949年以后的中国近代史研究,讨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民战争、资本主义萌芽、土地问题和农民领袖的评价上。

即使极少数成果涉及乡村问题,也都是在土地占有关系和农民生活贫困化的框架内打转。

可以说,一直到1986年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复兴至,真正的中国近代乡村史研究一直处于冰冻期。

正如一些学者已经看到的,“1949年后,一段时间内,当我们在巩固或重建乡村社会时,乡村社会的研究也就中断了;而80年代以来,乡村社会解体过程重新启动时,这正是包括“乡村社会史”在内的社会史研究再续前缘、愈加繁荣的时期。

……其中绝对有一种乡村情结在”(王学典:

《历史研究的民间取向值得倡导--〖两汉乡村社会史〗简评》,《史学理论研究》1998年第3期)。

社会史研究的启动,使中国近代史研究具有了更加广阔的学术空间,并且随着近代社会史研究的发展和城市史研究取得的成就,近代乡村史研究的再度出现就具有了一种学术发展上的必然性。

20世纪90年代后,近代乡村史研究开始受到学术界的关注。

《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等重要史学杂志和相关的专门学术刊物发表了一批有关近代乡村史研究的论文,《史学月刊》甚至推出了“乡村史”研究专栏。

更值得欣喜的是,近年来相当一批有分量的近代乡村史研究论著纷纷面世,如魏宏运的《二十四世纪二三十年代冀东农村调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程歗的《晚清乡土意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朱德新的《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河南冀东保甲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王先明的《近代绅士——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朱玉湘的《中国近代农民问题与乡村社会》(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年.)、张鸣的《乡土心路八十年:

中国近代化过程中农民意识的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孙泉等著《强权与民声:

民初十年社会透视》(河南大学出版社1991年)、张静如的《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中国社会之变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孙达人的《中国农民变迁论:

试探我国历史发展周期》(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赵秀玲的《中国乡里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苑书义等著《艰难的转轨历程——近代华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人民出版社1997年)、乔志强等著:

《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1998年)、郑大华的《民国乡村建设运动》(20至30年代)(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等,由此构成了近代乡村史再度复兴的主要标志。

综而观之,近年来的近代乡村史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1.)近代乡村市镇及经济状况。

这方面的成果较多,主要有:

谢放:

《辛亥革命前的四川富农经济》(《近代史研究》1992年第3期),王天奖:

《近代河南农村的高利贷》(《近代史研究》1995年第2期),单强:

《近代江南乡镇市场研究》(《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6期),徐浩《清代华北农村封建剥削和农户工副业生产状况分析》(《社会科学战线》1999年第5期),吴存浩:

《中国农业危机表现及特点试论》(《中国农史》1994年第13卷3期),傅建成:

《二十世纪上半期华北农村家庭生活费用分配结构分析》(《中国农史》1994年13卷第3期。

),刘克祥:

《甲午战争后的农村换工劳动及其向雇佣劳动的转变》(《中国农史》1992年第1期),万灵:

《晚清至抗战前常武地区的农村经济》(《中国农史》1991年第2期),章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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